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方案的通知》(*人办?2012?11号)文件要求,我局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

《食品安全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安全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监管责任制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深化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宣传培训力度,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采取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做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为实施《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1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20xx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一颁布,我局就在第一时间将该法印发至全局干部职工,确保人手一册,组织大家开展学习。把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努力改进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是实施前,我局共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达100余人次,要求大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学好《食品安全法》、熟悉《食品安全法》、掌握《食品安全法》、贯彻《食品安全法》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同时,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多次选派食品股、法规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再由法规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统一对该法进行学习考试。20xx年、20xx年和20xx年,我局在年初培训教育工作意见上对开展《食品安全法》的教育培训做出安排。均以正式文件形式要求食品股和法规股联合组织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食品安全法》的培训。3年来,共印发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学习、考试等文件共5个。

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食品安全法》的指导,使食品生产经营者掌握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自觉守法经营。自20xx年起,我局每年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负 2

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培训。截止目前,共举办了6次大型管理相对人的培训会议,参会人员达800余人次,印发培训资料达50000余页,在会议上,重点由食品股、法规股安排专人对《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讲解,还邀请市局食品科科长为企业质量负责人授课。 三是我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月安全生产月、9月质量月等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质量月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电视报道、文艺汇演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食品安全法宣教工作。3年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待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每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加“食品安全大家行,质监邀你看企业”活动,让这些代表见证了我县部分食品的生产过程,通过他们宣传《食品安全法》。同时,积极报道、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在市质监局网站、刊物、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简报上刊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

(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 3

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生产者经营者的法律责任、道德责任和社会责任。我局积极主动深入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服务,全县所有的食品生产企业和绝大部分生产加工单位均签订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为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守法生产加工、诚信经营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以贯彻落实执行《食品安全法》为契机,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部署,我局充分利用《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执行,每年均制定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3年来,共制定了《肉制品专项整治方案》、《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整治方案》等10余个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目标、时限。在监管工作中,坚持日常巡回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对27家获证企业35张生产许可证及时进行了到期换证和年审工作。20xx年帮扶2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xx年帮扶1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xx年帮扶2 4

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20xx年帮扶2户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局按照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建议省市局注销达不到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企业3家5张生产许可证。

二是加大抽查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近几年,根据年初制定的计划认真开展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3年来对面条、食用油、白酒、**粉条、红豆腐、汤圆粉、肉制品等样品进行了抽样检查,样品数量、抽样覆盖面及食品合格率每年均有明显提升。

三是开展专项检查。20xx年以来,在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共出动执法人员60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367家次,立案查处3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

四是抓好以传统、重要节日为重点的节日食品安全检查。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联合执法。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采取日常监管和联合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两年来,我局在年初、“春节”、“3.15”、“五一”劳动节、“中秋.国庆”节日前,积极联合县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食药监局等多部门,对全县食品企业开展了联合监督检查及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一起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有效地保障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了食品 5

安全。

(四)完善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我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现状,及时修订完善了《**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了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二、工作亮点

近年来,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我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呈现出许多工作亮点,多次得到县委、政府的肯定和表彰。

亮点一:*********茶通过名牌产品的培育,于20xx年获评为四川省第九届“四川名牌”产品,实现了我县名牌产品零的突破。20xx年顺利通过四川省第十届“四川名牌”产品复查。

亮点二:“*****茶”和“**红茶”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成功申报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占全市地理标志保护 6

产品的***% ,是全省唯一获得两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区县。

亮点三:帮助指导部分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标准化管理。在生产场地的选址、车间建设、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加工过程中采用先进经验,借鉴标准化管理,促进质量的提升。在20xx年全市标准化工作大会上,县政府被市政府授牌表彰为全市标准化工作先进县。我局也多年被市局表彰为标准化工作先进县局。

亮点四:建立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对每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建立了食品质量安全档案。对企业实行诚信信用管理,对具有不良信用的,增加检查频次,确保安全信用制度有序推动运行。

三、存在问题 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虽然我局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是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宣传教育不够深入细致。经常性宣传教育不够,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大,社会舆论氛围不浓。一些地方满足于面上的宣传,不注重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个性化的宣传教育,不愿做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加强。

7

二是在源头抓质量,全面提高我县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工作的力度、方法、措施和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自律行为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食品行业点多面广,特别是小作坊数量较多(我县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占全县食品生产加工数的比例很小,不到10%),给食品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带来很大困难。目前,对于小作坊的监管在证照方面还是一个空白,大部分小作坊为传统的手工制作,人员素质普遍偏低,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产品质量不稳定,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三是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管水平需要提高。在创新方法、总结新经验等方面有一定差距。在提高食品质量监管人员素质方面措施还不够得力。

四是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经费与人员严重不足。我局食品质量安全监督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目前,全局只有1名食品监管专职人员。执法监督工作经费更是严重不足,没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用车、摄像、照相等设备,执法工作开展非常困难。

五是食品检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由于《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在食品抽样检验方面,一方面我局检验用房和检验装 8

备严重缺乏,没有抽检用车;另一方面,食品检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致使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开展非常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施《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力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长效管理,使人民群众能吃上放心的食品。着力推进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食品安全法》确定的“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肃查处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进一步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日常监管。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对已经获证的企业证后监管,充分发挥技术机构和质检人员的技术优势,提高监管效能。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对无证照生产经营、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以及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制假窝点坚决取缔。 三是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以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饮用水等高风险食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对上述市场加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与抽样检验检查,通过专项整治活 9

动,使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继续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促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全社会都能重视、关心、参与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局面。通过宣传和培训,努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守法意识,鼓励守法生产经营。

五、工作建议

一是积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机制。一是认真从源头上抓质量,督促引导获证企业全面落实证后监管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和生产过程监管,确保取证企业不出问题。特别要督促取证企业进行化验室整建和改造,引导企业开展自检,严把产品质量关。二是建议政府组织好质监、工商药监等相关单位,深入走访,积极主动帮助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生产加工证照办理难等具体问题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教力度,完善培训机制,营造遵法守法的氛围。宣传力度小,工作难度大;宣传力度大,工作难度就小。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形成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 10

好风气。全面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使厂商们守法经营、诚信经营。

三是增加人员编制。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需要专业性较强的知识,便于更好的发现企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帮助企业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建议县政府在人员编制上适量增加,并选配优秀人员,从人才资源上予以保障。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监管和检验检测需要。在省、市局投入专项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安排解决部分专项执法经费,确保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

五是配备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必需的执法车辆、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整合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资源与技术力量,配备检验检测用房与车辆,从硬件上予以保障。 总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市质监局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部署,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扎实工作,为确保我县食品质量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11

 

第二篇:崇义县质监局食品安全法自查报告打印

崇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县人大、县政府办传达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方案》(赣市常办[2009]45号转发)要求,我局就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宣传和培训

我局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监管责任制的高度,深化对《食品安全法》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宣传培训力度,为《食品安全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在第一时间印发食品安全法全局人手一份,并由食品办组织统一学习和知识竞赛;在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前,5月25日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交流”平台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零距离共话“效能 质量 安全”,对网友关注的食品安全法有关知识问答一一解答;我局还组织11家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市局组织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培训,组织江西齐云山食品有限公司职工等参与国家质检总局举办的“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活动。

同时,我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做法:一是印制《崇义质监》、《质量技术监督宣传资料》食品安全法 1

专刊,共4期,发放宣传资料840余份。二是充分利用“3.15”、9月4日“质量月”现场咨询活动等系列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咨询、质量月标语、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电视报道等形式,广泛开展了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食品安全法宣教工作。三是积极报道、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在市质监局网站、刊物、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简报上刊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

(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我局积极主动深入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服务,20xx年度,我县12家食品生产企业均已签订《获证企业产品质量承诺书》,15家食品小作坊也与我局签订《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我局还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认真执行产品监督检验制度,免收检验费用,受到了企业的欢迎,截至目前,我县完成食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19个样,合格率为94.8%,对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增加企业对产品送检频次,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作为质量月活动之一,我局还将组织消费者参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增强企业法人主体意识和消费者信心。

(三)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专项整治

坚持日常巡回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一是对辖区内27家食品 2

加工企业(其中获证企业12家、食品小作坊15家)加强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超范围生产加工、使用非食用原辅料、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回收的原材料以及违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经对17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对9家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抓好以传统、重要节日为重点的节日食品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国庆中秋食品安全进行执法检查周专项行动。

(四)加强与政府的沟通,积极争取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政府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这些举措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支持,20xx年度,县政府安排解决了我局食品安全专项经费4万元,并争取将定期和监督抽查的检验费、买样款以及巡查经费列入政府今后年度财政预算。

二、整改意见、建议落实情况

(一)积极筹措经费,保障执法工作。在省、市局投入专项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县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把食品安全专项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安排解决部分专项经费,确保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

(二)积极改革创新,健全完善机制。一是认真从源头 3

上抓质量,督促引导获证企业全面落实证后监管制度,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和生产过程监管,确保取证企业不出问题。特别要督促取证企业进行化验室整建和改造,引导企业开展自检,严把产品质量关。二是深入走访,积极主动帮助企业协调申证难题。

(三)强化宣教力度,完善培训机制。今明两年,紧密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实施,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全面增强企业第一责任人和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总之,在县政府、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下,我们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克服重重困难,狠抓落实,为《食品安全法》的顺利实施扎实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崇义做出新的贡献。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