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培训备课教案

20xx年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培训

备课教案

教学目标: 1、基本知识

2、生育知识

3、计划内外的判别方式

4、流动人口管理有关知识

5、奖励扶助政策

6、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应组建的基本材料

教时安排:8课时 共320分钟

教 课 人:肖 军

教学过程:1、板书课题

2、讲述基本知识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署,今年是完成“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必须以前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要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文件精神,全面实现“村民自治”及创建优质报务先进乡镇而努力工作。

(一)基本知识

按时段工作指标要求:全村总人口有多少,男有多少,女有多少,育龄妇女有多少,已婚育龄妇女有多少。已婚育龄妇女是指造成事实婚姻后年龄未超过49周岁的妇女。育龄妇女是指15周岁至49周岁的女性。重点管理对象有多少,重点管理对象是指结婚后至落实绝育措施后未满1年的育龄妇女。妇检对象有多少,妇检对象是指早婚妇女、上环妇女、男女扎不满1年的妇女,使用药具的妇女,人流引产满1个月的妇女,生育小孩满42天后未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无措施)的妇女。期内出生多

少(能说男有多少、女有多少、计划内外各占多少),新婚夫妇多少人次(有多少新婚夫妇),死亡多少人;历年流出人口有多少,18——49周岁育龄妇女有多少,期内流出多少,期内流出18——49周岁育龄妇女有多少,期内流出18——49周岁育龄妇女#b@2率达多少,有多少应术对象,其中上环多少,结扎多少。有多少应术对象未术,期内出生有多少未术对象,其中超及时率的多少。

(二)生育知识

法定婚龄是指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后,在小孩出生以前凭结婚证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生育二孩,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为正常劳动力的;

(2)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3)夫妻结婚五年以上,因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经治愈要求生育的;

(4)一方或者双方是再婚的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夫妻双方是农民,除适用上述四个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5)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

(6)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

(7)男到独生女无儿户家结婚落户的。

符合上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须经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批准,生育间隔必须4年以上,女方30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不受间隔限制。三孩生育证的发放条件是夫妻双方都是少数民族的农民、两个子女中有一个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申请办理。

(三)计划内外的判别方式

夫妇双方达到法定婚龄,且生育孩子时,男年满22岁零7个月,女年满20岁零7个月的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为计划内;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男年满25周岁以上,女年满23周岁以上,且生育的第二孩与第一孩时间相隔3岁零9个月以上,所生育的二孩为计划内。计划内外的判断应严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四)流动人口管理有关知识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管理规定》,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1)离开户籍所在地(乡以上的行政区域);

(2)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3)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4)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除外)。 申请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应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

孕节育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五)奖励扶助政策

(1)夫妻双方均为家业户。

(2)19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xx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过的夫妻。

(4)按按公安户口核准登记的出生年月为准。

(5)年满60周岁之年开始(超过60周从20xx年超开始发放)。

(6)农村独女户,每人每月发放养老保障金80元,独子户,每人每月60元,双女户,每人每月50元。

(7)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女孩考生,在参加全市初中升高中五年制专科考试录取时给予加5分的照顾,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加10的照顾。

(8)发给办理《独生子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费100元至500元,发给放弃生育二孩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一次性奖励费1000元,并从领证当月每月领取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至子女年满14周岁止。

(六)计生协会工作职能

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的工作职能是:带头、宣传、教育、交流、监督五项。协会会员的产生过程是指自觉遵守现行计划生育政策、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带头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自愿写出申请,交村协会理事会,经批准后可加入,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及理事会。理事会聘任秘书长,可聘名誉会长。协会成员要带头执行计划生育,宣传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并监督村支两委工作的开展,监督村务公开及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

(七)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应组建的基本材料

《例会记录》中育龄妇女小组长汇报的出生、死亡、婚迁变动及流动情况必须与村级月报表吻合。育龄妇女小组长是由村民代表大会提名

选举产生的,并非村支两委指令的;《工作记录》所记录的内容是村支两委开展工作的情况,即是把某年某日村支两委及计生专干所做的工作记录下来。《协会记录》是记录协会组织会议,开展五项工作职能,宣传现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过程,每季度开展活动一次,有民主评议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有工作总结。《政策法律及婚孕保健知识培训记录》所记录的是学习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三优五期知识的过程,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参加培训的对象主要是村重点管理人群。《村务公开记录》是登记本月发生的计划生育变动情况,如出生、死亡、流动人口、妇检未检对象、应术对象、持证对象、手术情况、社抚费的征收情况、村规民约的履约情况等,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出来。其余表卡台帐按“村为主”16条指标,“村民自治”九条标准及优质服务25条标准组建,即应建有:户口簿、月报表、出生登记表、死亡登记表、新婚登记表、流出18周岁以上人员登记表、流出人员#b@2登记表、手术情况登记表(未术人员花名册)、二00四一孩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二00五年一孩服务证、二孩生育证送审登记表及发放登记表、协会会员申请书、协会人员花名册、育龄妇女小组长花名册、药具报表、药具发放花名册、药具随访记录、妇检花名册、重点人群见面报告登记表、妇科病普查普治人员花名册、重点管理人群计划生育管理签约协议书(违反村规民的约有履约处理结果)、优先优惠政策帮助情况登记。

 

第二篇:法律法规培训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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