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附件

材料编号:(省级工作机构填写)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

申请和审查报告

(2014版)

申请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首次认证□ 扩项认证□ 整体认证□ 复查换证□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1

申请须知

1. 申报材料请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术语规范、印章清晰,内容完整真实。

2. 首次认证随《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须报以下材料:

(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必须具备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证书》复印件

(3)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控制措施(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投入品管理、卫生防疫、产品检测、产地保护等)

(4)最近生产周期农业投入品(农药、兽药、渔药等)使用记录复印件

(5)《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及《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省级工作机构选定的产地环境检测机构出具)或《产地环境调查报告》(省级工作机构出具)

*(6)《产品检验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检测机构印章(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选定的产品检测机构出具)

*(7)《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现场检查报告》原件(负责现场检查的工作机构出具)

(8)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信息登录表(电子版)

(9)其他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

注: 申请产品扩项认证的,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外,附报材料须提交(4)、(6)、(7)、(8)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及已获得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申请复查换证的,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外,附报材料须提交(7)、(8)。

申请整体认证的,除《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外,附报材料须提交(1)-(8)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明、3年内种植(养殖)计划清单、生产基地图等。

3. 申请材料须装订2份同时报县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统一以《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作为封面,其中1份按照附报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另1份将标“*”材料(复查换证产品检验按各省要求执行)装订成册。

4. 申请人需登陆《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认真阅读《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了解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征订及使用的相关规 2

定。适宜使用标识的产品,申请人应在其申请的产品通过认证评审并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公告6个月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订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识。

5. 法人代表及联系人手机是各级认证审查机构与申请人及时沟通的重要通道,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6. 申请日期为附报材料齐全后正式向县级工作机构提交认证申请的时间。

7. 联系方式:

(1)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E-mail:aqscshc@163.com

(2)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种植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3号 邮编:100020

电话:010-65520112;传真:010-65520107

E-mail:ynwugonghai@163.com

(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畜牧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527室 邮编:100026

电话:010-59191489,59194646,59194645

传真:010-59191485,59194779

E-mail:zbc504@126.com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渔业产品认证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永定路南青塔150号 邮编:100141

电话:010-68673907,68673913

传真:010-68673907

E-mail: cffpq@

3

承 诺 书

1.我申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内容全部真实。如有虚假成分,愿负法律责任。

2.我将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建立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操作规程,落实生产记录制度。申请认证的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保证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控制措施,严格执行该产品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使用投入品和添加物,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3.我已认真阅读《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征订说明及使用规定》,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评审后,对适宜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产品,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公告6个月内向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申订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且保证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相应产品或产品包装上使用。

4.我接受各级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及有关部门对本单位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无公害农产品标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申请主体(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4

表1 申请主体基本情况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5

表2 申请产品情况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6

表3 县、地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7

表4 省级工作机构产地认定终审和产品认证初审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8

表5 部专业分中心复审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9

表6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和审查报告20xx版

10

 

第二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附表3

材料编号: 产品证书编号: 原产品证书起止日期: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无公害农产品

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申 请 人 全 称: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印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报告包含同一产地同时申报的所有产品。

2.封面和表1,2由县、地和省级工作机构填写,封面的 “原证书编号”和“原证书起止日期”栏,首次申请认证的不填写,复查换证的须填写;表3由部直分中心填写;表4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填写。

3.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核)和评审,应客观、公正,提出的意见要具体、做出的评审结论要明确。对不符合项要注明原由和依据。

4.实际生产规模应与产地认定规模一致,种植业、渔业单位为公顷(菌类、蜂产品不填写);畜牧业单位为万头、万羽、万只;年产量单位为吨。

5.认证报告的内容用钢笔或蓝黑色签字笔填写, 字迹整洁、术语规范准确、印章清晰。

6.报告格式可从www.网下载后用A4纸印制。

7.报告内容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10-62191437,传真:010-62191434。

表1 县、地级工作机构推荐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表2 省级工作机构产地认定终审和产品认证初审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表3 部直分中心复审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表4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终审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