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80后新生代流动人口过半

中新网9月10日电 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今日介绍,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在20岁之前就已经外出的比例达到75%,在有意愿落户城市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超过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

国家卫生计生委今日上午召开例行发布会,介绍20xx年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情况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情况。

王谦表示,从流动人口的总量上看,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成为流动人口的主体,流动人口正在经历代际更替。

王谦说,20xx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新生代流动人口已经超过流动人口半数,总量达

1.18亿。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约为28岁,超过一半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出生于19xx年以后。

王谦指出,与上一代相比,新生代流动人口的外出年龄更轻,流动距离更长,流动原因更趋多元,也更青睐大城市。新生代流动人口在20岁之前就已经外出的比例达到75%,在有意愿落户城市的新生代流动人口中超过七成希望落户大城市。 王谦表示,新生代流动人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其进入城市不仅仅是为了挣钱,对未来发展有更多新期待;流动方式由个体劳动力流动向家庭化迁移转变;流动形态由“钟摆式”流动向在城市稳定生活、稳定工作转变,最近3年没有更换过工作的比例超过六成。

流动人口家庭化——就业、居住、上学、就医等

全國流動人口達2.36億,平均年齡28歲;年輕人流動方式正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

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3》,稱我國流動人口已達到2.36億,每六人中就有一個是流動人口。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介紹,目前流動人口平均年齡約28歲,超過一半的勞動年齡流動人口是80后。越來越多的新生代流動人口來到城市,不僅為了打工掙錢,超7成人希望落戶城市,在城市謀求發展,並融入這個城市。

流動方式

個體勞動力變家庭化遷移

調查顯示,超六成的已婚新生代流動人口與全部核心家庭成員在流入地共同居住。

這些80后的年輕人,選擇的流動方式正由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進入城市不僅是為了掙錢,對未來發展有更多新期待;流動方式由個體勞動力流動向家庭化遷移轉變;流動形態由“鐘擺式”向在城市穩定生活、穩定工作轉變。超過六成的80后流動人口,最近3年沒換過工作。

《報告》分析,家庭化遷移使流動人口在流入地更容易產生歸屬感,有利於增強其幸福感。

《報告》建議,政府部門制定流動人口相關的政策要適應家庭化流動趨勢,滿足流動人口家庭而非個人的需求。

工資收入

4月平均收入3287.8元

國家衛生計生委調查顯示,今年4月就業流動人口的平均工資收入為3287.8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9%。流動人口主要就業於私營部門或從事個體經營,就業集中在制造業等五大行業。

制造業一直是吸納流動人口就業最主要的行業,但近兩年流動人口在制造業從業比例連續下降。20xx年最新調查數據顯示,制造業從業人員比例為33.3%,較20xx年下降4.1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就業比例出現上升趨勢,20xx年在批發零售和住宿餐飲行業就業的比例分別為20.1%和11.3%,比20xx年分別上升2個百分點和1.4個百分點。

婚育狀況

已婚育齡婦女1/4“流動”

流動人口一直是衛生和計劃生育基本公共服務的弱勢人群。國家衛生計生委推算,20xx年流動已婚育齡婦女約6307萬人,佔全國已婚育齡婦女的近1/4。流動人口家庭上一年出生的孩子數量約佔全國同期出生數量的1/3,已孕婦女選擇在現居住地分娩的比例已接近70%。

王謙說,在孕產期保健、兒童健康管理、預防接種等方面,流動孕產婦和兒童是衛生計生部門應關注的重點人群。同時,新生代流動人口婚前同居、婚前懷孕、生殖健康問題比較突出,這些對流動人口衛生計生服務管理是挑戰。

■ 焦點

流動人口不是“超生大軍”

近年來,曾有大城市為控制人口增長,對流動人口的升學、就業、購房等,出台諸多限制政策。還有人認為,現在各地計劃生育政策隻限制本地城市戶籍居民,流動人口可以隨意“超生”,缺乏監管;而且,多生的孩子,還要佔用城市的各種公共資源。昨天,國家衛生計生委流動人口司司長王謙明確表示,流動人口家庭的生育率與總人口平均生育率相差無幾,他們不是所謂的“超生大軍”。

為什麼大家感覺流動人口的生育率會高?王謙表示,這裡有兩個原因:一是流動人口確實是從農村流動到城市來得多,農村的生育率原本就比城市要高一些;二是當地計劃生育管理比較嚴格,生育率比較低,於是這種反差愈發讓人感覺外地人生得更多,特別是在北京這樣的大城市。

王謙稱,現在的流動人口絕不是上世紀八九十年代電視小品中“超生游擊隊”的形象“,這個觀念已經過了20多年了,我們對流動人口的印象應該有所改變了”,王謙說,我國流動人口

早已不是簡單的“農民工”概念,這個龐大的群體,越來越多元化,素質也越來越高,生育意願和實際生育率則明顯下降。

■ 相關新聞

萬余流動人口靠承諾居住地辦准生証

全國啟動流動人口生育服務登記承諾信息庫

新京報訊 王謙介紹,今年3月,國家衛生計生委在全國啟動了流動人口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的承諾信息庫,上月底全國通過承諾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的流動人口,超過1萬名。

去年,媒體集中反映的流動人口辦証(“准生証”等)難的問題,如今是否得到解決?王謙昨天介紹,群眾俗稱的“准生証”,其實是生育服務登記,作用是幫助育齡夫妻以后在居住地享受生育保險、孕期保健等相關服務。政府通過登記,可以掌握服務對象的生育情況。

王謙說,去年11月,原國家計生委專門出台了《關於方便群眾辦証的通知》,核心內容一是流動人口可自由選擇在居住地或戶籍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任何一地計生部門要實行首接責任制,不能推諉;二是流動人口需要核實的婚育信息,由兩地計劃生育部門負責核實,避免申請人來回奔波;三是如果因多次多地流動核實不了婚育信息,可以通過夫妻分別簽署“承諾書”,計生部門為其辦理第一個孩子的生育服務登記。

(來源:新京報)

 

第二篇: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xx(4)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内容概要

时间:2011-10-13 来源: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1》利用20xx年国家人口计生委106个城市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人口流动迁移与城镇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报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分析了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并结合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深入讨论“用工荒”、制造业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等问题。二是着眼于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构建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数,综合分析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状况及相关的政策影响因素。三是围绕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对中长期人口流动迁移态势和城镇人口的分布形态进行预判,提出统筹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政策建议。四是总结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和实践,介绍江苏、四川等地推进均等化服务的模式和经验。五是探讨人口流动迁移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分析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武汉城市圈等代表性区域的人口流动迁移态势,提出促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政策建议。主要成果如下:

一、流动人口生存发展状况专题

通过对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我们发现了流动人口生存发展中需要关注的六大问题。一是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劳动技能整

体偏低,超过八成无职业技术职称,也未接受过职业培训。二是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水平偏低。流动已婚育龄妇女与配偶同住的占84.9%,这部分人群中,在流入地接受过至少一项计划生育服务的占78.7%,其中,中小城镇比大城市低17个百分点。三是流动人口社会保险参保率低,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难。四是流动人口房租占流动人口家庭总支出的二成以上,住房状况有待改善。五是流动人口家庭抗风险能力弱,低收入阶层入不敷出问题严重。六是中小城镇对乡-城流动人口吸引力有限,接近一半愿意落户城市是为了子女的教育和升学。

二、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专题

《报告》基于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构建了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指数。该指数包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经济地位、社区参与和身份认同5个维度,5个维度包含子女就学、劳动合同、劳动环境、人际交往和心理认同等26个指标。指数通过调查数据标准化处理后以百分制计算各项指标得分。指数分析发现:一是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水平整体偏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本地市民各项指标总得分为68,而乡-城流动人口和城-城流动人口的总得分仅为31、42。其中乡-城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仅得14分。二是流动半径越大,社会融合水平越低,大都市融合状况弱于其他城市。三是不同行业、不同性质单位间社会融合程度差距明显,不同年龄、性别、婚姻状况人群之间的社会融合程度差别不大。四是受教育程度越高,社会融合越好。

三、人口流动迁移与城镇化专题

《报告》预测,20xx年我国城镇人口将超过8亿,未来10年累计需转移农村人口1亿人以上。未来十年,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3大都市圈将吸纳新增城镇人口4000多万,城镇总人口约占全国城镇总25%;哈长、闽东南等18个城市群和城市化地区吸纳新增城镇人口7000多万,占全国城镇人口比重约为36%;都市圈、城市群覆盖地区以外的1千余个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纳新增城镇人口3000多万,占全国城镇总人口比重约为39%。

《报告》提出了促进人口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议。一是强化人口发展规划在城镇化发展中的基础地位,建立重大专项规划衔接机制、重大工程项目人口评估机制和人口预警机制。二是完善人口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信息管理,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机制,推进全员人口信息和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应用。三是构建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合理分布的体制机制,以产业发展促进城镇就业,统筹推进户籍、社会保障、土地等相关制度改革,制定差别化的人口迁移管理政策,构建有利于人口聚集的财税管理体制。四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五是完善城镇化进程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同时建议加强城镇化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和监督评估,加快构建流动迁移人口动态监测体系,实施流动人口市民化工程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工程。

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专题

《报告》系统总结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与各地实践探索,明确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提出了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总体构想。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通过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向流动人口提供与城市户籍人口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逐步消除流动人口在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政治权利、精神文化等方面与流入地居民之间的差异,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 近年来,人口计生系统更新观念、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方法和措施。江苏省建立了服务内容公平化、服务机构网络化、服务标准优质化、人员队伍职业化、服务管理无缝化、财政保障制度化、评价体系科学化、权利保障市民化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江苏模式”。成都市立足城乡统筹,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平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区域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专题

《报告》深入分析了人口流动迁移与区域协调发展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十二五”时期促进人口流动迁移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建议。随着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实施,我国经济增长多极驱动的格局初步形成。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进程明显加快,人口流动迁移方向开始趋于多元化。人口在东部、中部、西部和西北地区四大区域板块之间双向流动增多,中西部的一些省(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始回流。20xx年,山西、河

南、湖北、陕西、宁夏、青海、广西等省(区)跨省流出人口都较上年有所下降,其中,河南跨省流出人口较上年减少了278.5万人。 目前人口流动迁移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仍面临如下问题:一是流动人口继续向东部聚集,资源保证程度和生态支持能力亟待加强;二是流动人口落户意愿很低,难以适应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三是产业转移仍面临障碍和矛盾,无法吸引流动人口就近就业;四是流动人口文化素质不高,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五是基本公共服务区域统筹不足,难以适应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为促进人口流动迁移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应积极引导人口有序迁移,依靠流动人口素质提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引导人口有序迁移的体制机制,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按照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促进人口空间合理分布,减小人口流动迁移对区域资源环境的负面影响;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

此外,《报告》附录部分整理收录了近1年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重要讲话和主要活动等大事,公布了20xx年全国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情况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情况等最新的数据信息,摘编了《世界移民报告2010》的部分内容。 希望《报告》的发布,能够成为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人士认识流动人口问题的一个窗口,为加快流动人口社会融合,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