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责任汇报

裴社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情 况 汇 报

今年以来,裴社乡纪委紧紧围绕落实监督责任这条主线,厘清责任,精准定位,回归主业,集中精力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一、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督到位

全面落实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结合我乡实际,年初制定了《裴社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与各村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充分做到落实“两个责任”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1月12日,组织村“两委”主干在我乡开展了案例警示教育活动。3月26日,裴社乡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分两批次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被水冲垮的防线》,告诫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二、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

乡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把纪委该管的工作真正管好,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乡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社会事务办等具体

业务部门,乡监察室主任也没有兼任站办所负责人。在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期间,严把纪律关,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乡纪委对“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做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随时为村干部绷紧廉政弦。 在过程中若发现村有违规违纪行为,乡纪委绝不姑息迁就,坚决一查到底。

三、狠刹大操大办歪风,营造勤俭节约社会风尚

按照县纪委工作要求,制定了《裴社乡规范农村办理红白事宜的实施意见》并转发了《运城市制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召开农村两委主干会议进一步传达精神,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领会,坚决执行。在3月28日召开的裴社乡第十届第三次党代会上,发放《关于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大操大办的倡议书》,切实在全社会营造“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建立红白事宜周报制,每周一各村向乡纪委报告本村是否有婚丧喜庆事宜;截止目前,我乡共接到五起国家公职人员的申报手续。通过不定期检查,发现各村都能严格遵照有关规定,不违规、不铺张,未发现党员干部存在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行为。

四、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乡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主要职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畅通信访举 2

报渠道,重点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通过约谈、提醒等方式,及时纠正一般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今年共受理信访投诉6起,其中已化解矛盾2起。办理初核手续3起,立案1起,这4起案件中有2起为巡视组转办案件,其中裴南村反映马瑞私卖土地、虚报冒领国家多项补贴一案在巡视组转办之前,乡纪委已办理了初核手续,截止目前,共处理2人,都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在今后的工作中,乡纪委将按照“三转”要求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纪律监督,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进一步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加强对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犯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查早查小,处早处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绝不“养痈遗患”,把小案养成大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20xx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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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古城镇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近年来,古城镇纪委立足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三转”,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一、深化三转,围绕中心,聚焦主业

针对以往纪委干部专岗不专职的问题,镇纪委经过认真反思梳理,通过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回归主业,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做到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事项。同时牢固树立“不抓反腐倡廉就是失职,抓不好反腐倡廉就是渎职”的思想,把履行好监督职责放在工作首位,明确目标责任,理清工作思路,做到有的放矢。

二、强化监督检查执纪,确保党纪政令畅通

镇纪委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对党员干部执行政策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了党纪政令的严肃性。

一是加强了党员干部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党员干部中大操大办、公款吃喝等现象,镇纪委不仅出台了有关文件加以约束,同时通过设立投诉电话等措施,多方收集有关信息,加大监督力度。二是加强了对机关纪律作风整顿的监督检查。镇纪委定期不定期对镇机关及各基层站所人员工作纪律及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切实整治行业部门中间存在的“慵、懒、散”等不良现象,通过纪律约束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三是加强了城乡清洁工作的监督检查。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农村是实现富民强省目标的重要一环。为此,镇纪委牵头成立镇城乡清洁工作督查组,每月两次对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开展监督。针对个别村庄清洁卫生不力的问题,发放督办卡18张,并对5名村支部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四是加强了农村“三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农村“三务”公开关系到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关系农村社会的稳定。为了促进农村“三务”真正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镇纪委每季度对全镇各村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甚至不公开的问题,建立督查台帐,责令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五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加大责任追究,严肃查处有关违纪案件。2014年镇纪委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重点,镇党委书记对案件工作亲自过问部署,在县纪委的指导下,共查办党员干部失职案件5件,妨害生产经营秩序案件1件,分别对6名农村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处分。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落实监督责任

镇纪委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机制,为加强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了村级重大事项纪委审核备案制度。二是建立了监委会主任每月一次例会工作制度。三是建立了村干部职务消费和公务消费公示制度。四是建立了监督检查通报工作制度。五是建立了述职述廉测评制度。

四、以推进农村“131廉政防控机制”为抓手,强化监督职能

为强化镇纪委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职能,我镇深入推进“131廉政防控机制”,主要是以“村民代表大会”为主要抓手,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以农村集体三资、小型工程项目招投标和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等为重点环节,构建规范管理机制;以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要力量,构建公开监督机制,加强权利运行制约。镇纪委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来督促各村的落实情况,发现相关问题,及时整改。通过认真落实“131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了镇纪委的监督职能。

五、坚持率先垂范,加强自身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形势下,对纪检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镇纪委一班人秉持正人先正己的思想,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带头做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坚决杜绝“灯下黑”,以铁的纪律、铁的作风保证了纪委监督职责的履行。

下一步,镇纪委将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为契机,坚持惩治腐败常抓不懈,反腐倡廉警钟常鸣,进一步加大纠正“四风”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发挥应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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