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计划

麻城市龟山风景区下山循环路改建工程监理计划

    湖北科成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经投标、中标,承担本项目监理任务,对施工阶段中的土建工程施工以及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施工安全实施监理。根据龟山风景区下山循环路土建工程的状况及特点,以及监理人员的配置情况,项目监理部对所承担施工监理的工程任务和内容进行了仔细的分析和研究,并依据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编制了《监理计划》。

第一章  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概述

麻城市龟山风景区下山改建工程全长6.312公里,起于麻城市龟山风景区索道,桩号为K0+000,经过茶园冲,复兴寺等等,止于麻城市龟山茶厂与胜麻线接口,桩号为K6+184,K0+215.933处长链135.933m,K3+732.821处短链7.179m,路线全长6.312km。该改建项目原老路路面为4米宽水泥混凝土路面,已不适应现在旅游交通发展的需要,为提高本路段的交通通行能力,应市领导要求对该路段进行改建。

2. 自然地理概况

龟山风景区下山循环路沿线位于龟山以西,地形起伏较大,大致呈东高西低,地面标高为400~1000米之间。道路沿线大多为山沟。

3. 技术标准

全线路基宽8.0m,设计速度30km/h,双车道旅游公路标准,其余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值,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如下表:

主 要 技 术 标 准

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为20##年7月1日计划开工, 20##年1月31日路基工程全部完工,20##年4月1日工程全面竣工。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两年(自全线土建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第二章   监理目标、依据、范围和内容

1. 监理服务范围

工程范围:龟山下山循环路设计道路全长6.312公里。

工作范围:a.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b.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实施监督管理;

          c.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d.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2. 监理服务目标:确保工期,节省投资,争优,创优。

项目监理部工作的主要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合同管理目标、信息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环境保护目标、廉政建设目标等。

2.1质量监理目标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按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规范、设计文件、验收标准等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从而形成承包人自检、项目监理部抽检的二级质量保证体系,尤其是监督承包人强化自检质保体系的管理和运转,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和考核办法,认真执行三检(自检、互检、交叉检)制度。工作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大力整治质量通病,确保全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满足本项目监理部创优规划要求。

2.2施工安全建立目标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总负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切合所监合同段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事故预案,并细化职责落实责任,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驻地监理部自身安全管理和预防工作,并督促所监标段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目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和地方政府有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制度,为了在施工建设中搞好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并有利于项目建设,做到建设一方,建好一方,保护一方,树立甘肃赛潽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做好工程其他管理的同时,把环境保护监理也作为我们监理工作中一项任务来抓。

(1)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全员环保意识
    ① 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交通部及地方政府对环保的有关规定。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认识,形成施工过程注重环保局面,同时与地方环保部门签订环保协议,并认真执行。严禁全体参建人员乱砍、乱伐、乱捕、乱猎,做好动植物保护工作。
    ② 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认识到搞好环保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环保是关系到企业信誉和子孙后代的大事,努力使项目参建工作者做到人人明白,个个心中有数。
    ③ 在职工生活区域,做好板报宣传;在工程生产区域,做好大型标语、横幅宣传工作;时时提醒和督促职工爱护环境,保护环境。

(2)强化施工组织设计中环境保护意识

① 在施工前期做好施工现场的调查工作,充分了解水文及地址情况,在场地布置中依据调查资料结合设计图纸、文件对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布置。
    ② 对于临时便道修设,尽可能利用原有道路,对其进行加宽整平,使其路面宽敞、顺通,并结合具体情况修设路边排水设施,做到雨天路面不积水,同时道路排水通畅,不致冲入农田。
    ③ 对于混凝土拌合站、水泥库房等生产场地的布置,要求远离居民区和职工生活营区,避免或减少视觉和噪音及粉尘的污染,同时对场地进行合理的规划,使得工业废物、工业污水的堆放、处理不致影响农田的耕作及污染河道、水源。
    ④ 在职工生活区域,设立垃圾集中堆放点,并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厕所的选址力求远离生活区,减少其对空气的污染。
    ⑤ 在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方案与环保问题同时考虑,对易污染环境的施工项目如取土场、弃土场、路基施工清表,以及施工垃圾、扬尘、施工噪音等制定具体可行的工程技术措施。

(3)加强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和管理

① 搞好环保调查,了解当地环保内容与要求,严格执行建设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建立环保检查制度,把环保措施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② 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对混合料拌合、构件预制等设施尽量远离居民区,以减少视觉和噪音污染。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学校时应减速慢行,不鸣喇叭。

③生产及生活垃圾定点存放,经集中收集后运至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掩埋。及时清理并保持生产、生活区环境卫生,严格禁止随意倾倒垃圾,同时认真搞好周围环境的绿化工作。

④ 清洗骨料的水、清洗水泥混凝土拌和机和运料车的水,采取集中收集,经过滤、沉淀进行再次利用,或结合实际采用其他方法处理。需要排放的,经检验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严禁向河道及附近沟渠、农田直接排放。

⑤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便道经常洒水、湿润,防止扬尘,并对施工便道边坡进行植被绿化。

⑥ 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生产、生活锅炉及沥青加热均配备除尘设施,使烟尘及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达标排放。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维修保养,防止跑冒滴漏,降低运行噪音。

⑦ 经常征求当地环保部门及群众对施工范围内环保工作意见及时整改,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⑧ 工点完工后,及时进行现场整理。

2.4费用监理目标

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现金流量计划,以工程量清单(含修正清单)作为总控合同依据,对照合同文件,认真核实现场已实施工程数量并准确计量。及时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严格审查工程变更、额外工程及价格调整,认真仔细地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当承包人提出补偿索赔要求时,做好各种证据、资料的记录、整理,为业主把好费用关,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

2.5进度监理目标

    根据合同要求监督承包人编制工程总进度、年度、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和月报表,审查并督促其实施;以专项会议、现场协调等多种方式,适时进行关键线路、关键项目的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动态分析和控制;出现偏差时及时责令承包人进行调整,并督促承包人及时投入已承诺的资金、设备、材料、人力等资源。按月向业主上报工程进度情况,以保证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竣工。

2.6合同管理目标

    依据监理服务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认真做好计划与进度的控制、计量与支付、分包的审查与管理、工程变更、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处理以及工地例会等工作,规范、约束合同各方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

2.7信息管理目标

    按照监理委托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及业主的规定,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方面信息实施动态控制,按期填报各种表格和报告,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理的各项记录工作,及时搞好各种表格的统计、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利用计算机进行各种资料的处理工作,确保交工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及时和准确提供。

2.8组织协调目标

    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协调好参加该项目的各承包人、承包商与业主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始终处于有条不紊的工作状态。

2.9廉政建设目标

    设立本合同段项目部廉政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廉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按合同办事,开展廉政教育,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设立廉政告示牌和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乱纪行为。

    项目监理部充分发挥健全的监理服务质量保证系统的优势,全面贯彻公司的质量体系文件,以“STCS:1111”(即:一流的人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业绩)作为质量方针,以“五个经得起”(即:内在质量经得起检,外观质量经得起看,几何尺寸经得起测,监理过程经得起问,监理资料经得起查)为监理工作目标,认真落实“三化、六控制’(“三化”,即:深化质量意识,强化责任体系,硬化管理制度;“六控制”,即:安全隐患控制,原材料控制,机械设备控制,施工前预控制,试验检测控制,信息动态控制)等措施,全方位地为业主提供优质的服务。

3. 监理服务内容

3.1 一般监理工作

(1)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

(2)掌握合同文件,熟悉施工现场;

(3)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

(4)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5)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2 工程质量监理

(1)参与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会同设计代表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

(2)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

(3)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4)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批准分项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必要时通知承包人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承包人整改合格后,签发复工令[停(复)工令,经业主审核同意后执行]。

(5)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

(6)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7)审批承包人拟定的工程施工方案及主要施工工艺;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审批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施工工艺。

(8)审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业主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交工证书及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参加业主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的工程接收工作。

(9)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与设计单位、承包人一起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法,出现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时,督促承包人采取有关措施以避免损失或破坏进一步扩大并监督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0)督促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3施工安全监理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3)审查是否制定了施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5)审查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力防火措施。

(6)审查施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7)审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审查施工单位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9)对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督促、监督和检查。

(10)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定期检查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记录情况。

3.4施工环境保护监理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订了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2)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中存在违反有关环保规定,未按合同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应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业主。

3.5 工程费用监理

(1)签发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

(2)按照《计量与支付》程序进行计量、签认,执行电子报表制度。

(3)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4)按合同规定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合同要求。

(5)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的其它事项价格的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在与承包人协商,并计算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后,报业主批准后予以签认。

3.6 工程进度监理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承包人根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3.7 合同管理

(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协调工地各承包人的有关联席会议。

(2)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工程施工程序做出变更的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经业主同意后下达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应就其中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规定程序审定延长工期或索赔的款项,经业主批准后发出通知。

(4)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监督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5)对承包人进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

(6)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临时资质;审核试验室人员资质。

(7)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主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8)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9)督促业主及时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法定承诺。

4. 监理服务的依据

(1)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

(2)国家和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章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第三章  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进退场计划

1. 监理方案

    根据招标文件和监理合同要求及本项目监理合同段所承担监理工程的规模、难易程度、工期和现场条件,项目监理部建立职责分工明确,指挥灵活统一,信息灵敏准确的监理机构,以责任制为中心的科学的、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严谨的监理服务体系。并按照业主招标文件和合同需要,配备满足工程不同阶段工作需要的监理人员,并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后勤服务人员。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配置监理人员6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3名,人员资质满足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规定。同时驻地办设立各施工合同段监理组,合理配置各级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监理该合同段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工作。

2. 监理机构

根据本项目监理合同的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工期和现场条件,其机构框图设置如下:

项目组织机构图

 


3. 监理人员配置

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项目监理部在工程施工中配备监理人员3名,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1名。驻地办监理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监理资质、工作岗位等详见下表:

4.1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承担工程现场监理的最终责任,在实施监理业务工作过程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业务工作;领导现场监理机构人员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组建现场监理机构,明确各监理岗位的人员和职责,并领导各施工合同段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

(3)主持编制监理计划,审定各监理组监理细则;

(4)在合同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报告,重大问题应及时报业主审查;

(5)解释合同文件中不明确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

(6)审查和处理有关报告、报表和函件,如重要或重大工程变更及重要技术措施与重要试验报告等,必要时按合同规定报业主;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研究和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主持完成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难题攻关;

(8)全面熟悉合同文件,纠正设计图纸中的明显错误;按项目管理办法或业主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变更的审批;

(9)组织召开重要的技术、质量专题会议;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提出意见,及时报业主;

(10)对发生的延期、索赔、重大变更、计量支付、工程延误和其它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业主报告;

(11)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单位和分部工程,审核签署已完工程量清单;

(12)签发由项目监理部办发出的文件、指令、证书及上报的报告、报表;

(13)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开工申请报告并转报业主,参与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14)定期不定期编制监理月报、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专题工作报告等;

(15)定期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决定;

(16)组织审查承包人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审查意见报业主;

(17)定期或不定期提交施工质量评价意见并提出改进意见;

(18)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充分理解业主对施工、监理的要求;

(19)检查监督施工合同文件的执行,调解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与纠纷;

(20)对监理人员进行协调和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理组的工作,审阅各监理组组长的监理日记。对监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能力、表现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和处理,表彰有功监理人员,处分违纪监理人员;

(21)安排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工作;

(22)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3)主持编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4.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在其授权的范围内,负责本监理组的监理工作,对其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对其项目监理部负责;

(2)全面熟悉本监理组范围内的合同文件,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问题;

(3)主持编制本施工合同段监理细则;

(4)审查本监理组范围内承包人的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含季、月、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并跟踪落实;当承包人实际进度与计划有较大偏差时,应向承包人发出采取措施的指令;

(5)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要求和技术规范(含补充技术规范,下同)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向承包人签发工作指示;

(6)审查工程变更,写出调查意见报驻地办;审查延期和索赔的原因,并组织收集相关资料,提出处理意见上报驻地办;

(7)初步审查中期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

(8)主持专题工作会议,参加工地例会;及时了解掌握本监理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和解决的方法;

(9)组织对所监理的承包人用于永久工程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组织进行混合料配合比、原材料物理性能、砼标号、砂浆标号等抽检试验;

(10)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监督检查承包人进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投标承诺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11)会同合同(计量)工程师对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施工机械设备原因影响工程进度、质量时,应当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限期更换或到场,在指令规定的期限内未按指令要求更换或到场的,有权停止支付,并对有关情况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提出整改要求;

(12)加强所属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好新开工程的岗前培训与学习,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13)组织审查承包人上报的试验路段方案、施工工艺和特殊技术处理的措施;

(14)完成项目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4.3监理员职责

(1)在监理组长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熟悉和掌握有关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试验检测规程,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

(2)熟悉所监工程工序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认真观察和检查承包人所用材料及其配合比、施工工具、操作程序、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施工进程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施工初期成品进行外观鉴定和必要的外观检查,并随时做好记录;

(3)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施工放样、质量抽样检测(包括承包人工地试验监督),认真做好跟踪旁站和事前服务工作。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要求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处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4)当旁站监理员发现承包人所施工的工程有异常情况,可随时向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提出,必要时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对明显违反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有质量和安全隐患的,有权要求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暂停施工,等候处理;

(5)认真做好工程进度、质量控制、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等情况的记录,做好监理日记工作,填写有关监理报表;

(6)一旦发生质量事故,旁站监理员必须立即整理有关检测资料,分析原因,上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以便及时处理;

(7)完成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4.4资料、文档管理员的职责

(1)在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的图纸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文书档案的管理,制订收发文件编号及存档办法;

(2)熟悉档案及文档的归档要求,熟悉工程交、竣工资料的编制办法;

(3)负责所有监理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阅登记、注销管理和归档管理;

(4)负责整理汇总监理信息,做好相关监理文件的收发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 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

    龟山风景区下山循环路20##年7月1日计划开工, 20##年1月31日路基工程全部完工,20##年4月30日工程全面竣工。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一年(自全线土建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

    为保证工程施工按计划进行,本项目监理人员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收到中标通知书7天以内进场,至工程实际交工验收后出场。在施工过程中,本监理部将根据业主和监理工作的实际要求,本着满足工程进展要求的需要来调整相应的监理人员。并在缺陷责任期合理配置监理人员,做好缺陷期服务工作,竭诚为项目服务,为业主负责。

第四章  监理程序

1. 监理程序

1.1施工阶段质量监理的内容和程序

1.2单位工程质量监理程序图

1.3路基工程监理程序图

            

1.4钢筋工程监理程序图

        

1.5水泥混凝土工程监理程序图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1.6涵洞(通道)监理程序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1.7工程计量支付程序图

1.8试验监理阶段控制程序

           监理程序                        施工程序

1.9试验监理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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