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解决生活困难的报告

关于申请解决高额医疗费的报告

尊敬的经开区民政局:

我叫王怀青,男,39岁,现住经开区康王乡青云村李家组。全家5口人,三个小孩都未成年,两个小的(双胞胎)才6岁正上幼儿园。

我们一家生活在偏僻的山村,本人没有什么劳动技艺,难挣到钱。妻子患先天性心脏病,长年生病,无劳动能力。成家以后,就靠我一人做短工来维持生活。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今年8月15日做工时,不慎被铁钉刺伤了左眼,经岳阳市二医院检查确诊:左眼球外伤性穿孔、视网膜脱落。第一次手术7天后病情恶化,立即转长沙湘雅二医院。经专家多次会诊,两次手术后,病情得以缓和。但左眼失明,须全休三个月,再做第三次手术。一个多月来,共花去医疗费叁万陆仟余元!对于本已债台高筑的我无疑是雪上加霜!眼看一家大小无依无靠,难以生存,三个月后的高昂的手术费更无着落!今特具报告,求助于政府,望救民于水火之中,解决三次手术费(约肆万贰仟元)为盼,不胜感激!

报告人 王怀青

20xx年9月20日

 

第二篇:关于请求解决生活困难的报告

关于请求解决生活困难的报告

三拱桥乡人民政府:

我系三拱桥乡茶山村第三组村民龙妹,全家4口人,劳力2个,由于丈夫原来当海军,是一个参战人员,回来后白手起家,丈夫于19xx年不幸病逝,我本人于19xx年重病在身直到现在全身瘫痪。造成我全家生活特别困难,在没有什么办法的情况下,现向乡人民政府申请给予解决当前的生活困难,望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为谢。

报告人:龙妹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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