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定期汇报制度

工作落实定期汇报制度

一、坚持党委决策、政府实施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二、属政府和经济方面重大事项,以及行政事务性工作,要按照分级把关的原则,逐级反映和汇报,最后按镇长的意见抓落实。属党群口的工作,最后以书记的意见为准。需提交班子会讨论研究的,要特别强调做好问题的前期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三、抓工作落实时,属分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诿。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研究和请求需即刻处理的重大事项,应本着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利于工作的态度,果断大胆处理。事后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四、有关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许因个人意见不同而任意改变或不予执行,不许因执行中有困难有矛盾而不抓落实,不许因涉及个人利益而放弃党的原则。

五、干部、职工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每月向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1—2次以上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要做到定期汇报、及时汇报,汇报要求做到不虚报、不瞒报,

实事求是。

 

第二篇:关于执行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执行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的通知

江苏大委[2005]47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组织工作水平和质量,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研究制定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工作制度,基层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主要包括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对于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二、执行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为:党员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关问题,其他党员和党外群众中的先进事迹或不良倾向,群众的情绪和要求。

汇报请示的方法有: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在会上进行汇报请示,一般每两个月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也可以个别向党支部书记、委员或党小组长口头汇报。党员外出,应当以适当方式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应随时向党组织汇报请示。

要提高党员坚持汇报请示制度的自觉性,启发引导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党支部要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要带头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为普通党员树立榜样。党支部或党小组要以认真的态度听取党员汇报,要科学分析、正确对待党员汇报的情况,对党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及时给予热情的指点和帮助。

三、执行党小组向党支部汇报请示制度。

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说明、解释的问题;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汇报请示的方法:党小组长代表党小组每季度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请示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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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执行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制度。

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的主要内容除了按规定报告工作情况外。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前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每年年初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计划、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年末也要以书面形式汇报当年的工作总结、发展党员小结、民主评议党员小结;学院党组织要向校党委汇报党政共同负责制的执行情况;上级党组织要求汇报请示的有关情况。

基层党组织对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和超越本级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基层党组织遇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基层党组织应定期(每学期一至两次)和不定期地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请示。

二00五年六月九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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