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

陕政发 〔2011〕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2%,财政总收入增长1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4%和15%左右,万元GDP能耗下降3.5%,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就《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提出部门分工如下:

一、努力保持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的势头

(一)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比上年增长25%,安排省级重点项目430个,其中续建项目190个,新开工项目50个,前期项目190个,年度投资2300亿元。加快推进西成、大西客运专线和阳安复线等9个铁路建设项目,在建里程1500公里。开工建设西安北客站至咸阳机场、西安至临潼的轨道交通,开通西安到延安、榆林的动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新建续建榆林至绥德、安康至平利等15个高速公路项目,在建里程1500公里以上,建成400公里,新建改造干线公路600公里。(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三)建成西安咸阳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加快延安、汉中、安康新机场建设,积极开展府谷、定边、宝鸡等机场的前期工作。确保西安地铁建设顺利推进。(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四)加快骨干电源和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开工建设户县、旬阳等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开展1000千伏陕北特高压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步伐

(五)围绕建设国家大型煤炭示范基地,加快实施神华陶氏、延长煤油气综合利用、延安100万吨乙烯、陕煤蒲城煤制烯烃、彬长新民塬电厂、华能铜川电厂二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积极推进镇巴油气勘探开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六)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进程,大力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输变电设备、数控机床、大功率风电机组、石油冶金煤炭成套设备为主的先进制造业,抓好陕汽25万辆重卡及30万辆微型车、比亚迪70万辆轿车、法士特90万台重型变速器等重点项目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国土资源厅负责)

(七)支持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在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产业上率先突破,启动建设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太阳 1

能光伏产业销售收入达到300亿元。加快发展风电产业,建设陕北百万千瓦风电基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参与)

(八)抓好100个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的技改项目。与国家特大钢铁集团合作,重点发展板材加工项目,促进钢铁行业向国内先进水平转型。加快建设宝鸡钛、锆和渭南钼产业基地。支持有色产业向精深加工领域发展。增强建筑业的竞争力和带动力。大力发展新型建材业,水泥行业全面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打造食品知名品牌,扩大果品加工、乳品、地方特色食品的生产规模。推动纺织行业全面提升,争取国内先进技术装备的比重达到80%,服装生产比例提高到25%。(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参与)

(九)进一步壮大旅游业规模,提升服务质量、建设精品景区和加大促销力度,加快发展物流、金融、会展、服务外包、研发设计等产业,做大做强以出版、影视、动漫为主的文化产业。(省旅游局、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文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十)支持西安搞好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西安国际港务区、金融商务区,形成若干服务业聚集区,将我省打造成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区域性国际会展中心、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国家级物流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金融办、省旅游局、省文化厅负责)

(十一)支持西安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园区,加快宝鸡、渭南国家级高新区建设,积极争取榆林高新区、汉中开发区升格,继续支持其他园区、产业基地和县域工业集中区发展。(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搞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县域工业加快发展,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力争年内新增中小企业2万户。(省中小企业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参与)

三、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和现代农业建设

(十三)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和灌区改造步伐,主要抓好大型灌区和34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内恢复和新增灌溉面积30万亩,大力推进陕北坝地建设。(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参与)

(十四)搞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力争“引汉济渭”工程全面启动实施,加快咸阳亭口、延安南沟门、榆林王圪堵等水库建设进度,抓紧东庄水库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加快实施重点河流治理工程,对渭南南山支流、安康东坝和汉江汉中平川段进行治理,启动渭河流域全线治理工程,提高防洪减灾能力。(省水利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参与)

(十五)充分发挥杨凌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建设榆林沙丘地区、安康月河川道等5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5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启动实施新增2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粮食播种面积4700万亩,总产1150万吨。实施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加快产地冷藏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时令水果和干杂果。加快3个百万头生猪大县和154个万头生猪养殖村建设,推进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新增设施蔬菜面积25万亩。(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2

(十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省农业厅、省供销社负责)

四、全面启动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

(十七)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从今年起省级科技经费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推动重大项目产业化,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要确保销售收入的3%以上用于研发。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支持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形式与企业合作,鼓励各工研院将研发团队、资产和成果整体孵化为科技企业。(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负责)

(十八)建立科研攻关项目和科研成果转化投资招标机制,与中科院共建产业转化园区,促进应用研究和成果就地转化。加快建设省科技资源中心。(省科技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十九)全面落实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科技资源统筹创新工程。(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知识产权局负责)

(二十)继续实施军民融合“双百”工程,引导军工企业与地方建立股份制的民品企业、参与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或合作开发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的民品。全面落实国家鼓励地方单位参与军工企业改制和军品研发生产的各项政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负责)

(二十一)启动人才规划重点工程,按照“百人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抓好陕西“科技新星”青年人才的培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负责)

(二十二)规范政府部门专业技术类领导职位设置,改革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和职业资格评定办法。积极推行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分配,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成果期权制。鼓励和选派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兼职指导,实行中小企业首席工程师制度。建立省政府科技专家组,设立首席科学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省金融办、省中小企业局、陕西银监局负责)

五、切实加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力度

(二十三)综合运用工程节能、技术节能、合同能源管理三大措施,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继续抓好200家耗能大户和100个节能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统计局参与)

(二十四)实施新一轮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6月底前将全省煤矿企业从522家减少到120家。(省安监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参与)

(二十五)城镇新建筑全面实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行城镇住宅和大型公共建筑供热分户计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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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完善节水激励政策,加快电力、冶金等高耗水行业的技术改造,推广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在城市道路绿化等重点行业强制使用再生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二十七)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开发未利用土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和农村土地整治力度,搞好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二十八)切实抓好治污减排工作,年内所有县城的污水处理厂都要建成投运,全面实施燃煤火电机组脱硫提升和脱硝改造工程。加强陕北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继续实施汉丹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试点,在商洛建设全国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实施县镇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完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运用市场手段推进环境保护。(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参与)

(二十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长江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等生态重点工程建设,进一步保护大秦岭,建设国家山水休闲度假旅游胜地,打造公路、铁路千里绿色长廊。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造林绿化420万亩。(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牵头,省水利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旅游局参与)

(三十)加快实施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支持铜川搞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抓好汉中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商丹循环经济工业园、铜川董家河煤电铝产业园等项目建设,支持建设以低碳和循环经济为特征的产业园区。推进资源再生和大宗工业废旧产品再制造产业发展,扶持1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大力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加快发展新型环保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农业厅参与)

六、全力推动城镇化加速发展

(三十一)加快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加大省市共建力度,推进西安、咸阳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和网络化,构建主城区和卫星城相协调的组团式空间布局。高起点规划建设沣渭、泾渭新区,加快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渭河生态景观带,打造体现国际大都市形象的新地标。(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西咸新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十二)支持宝鸡建设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次核心城市,促进渭南、榆林、汉中建设百万人口的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鼓励铜川、安康、商洛等市增强承载能力和辐射功能,推进杨凌建设城乡一体的农业科技创新型城市。(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厅、西咸新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三十三)推动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大幅提高城镇化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先行先试。(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负责)

(三十四)支持县城和30个重点镇建设,为农村居民进城创业和提高生活质量搭建平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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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鼓励和支持村庄合并,优化居民点布局,发展新型社区,建设农民幸福家园。启动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进一步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全年实现60万人脱贫。(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扶贫办负责)

(三十六)全面落实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各项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地税局负责)

(三十七)按照“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农业和避灾扶贫搬迁”三位一体的思路,实施秦巴山区、白于山区和黄河沿岸土石山区整体搬迁工程,促进扶贫工作重心由县向乡村转变。(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负责)

七、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

(三十八)逐步提高财政支出用于促进消费的比重,重点用于增加城镇低收入群体和农民的补贴,做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并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十九)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深入实施农民增收工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统计局负责)

(四十)建立以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主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初次分配改革,提高纺织、食品、森工等行业的职工工资,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以绩效工资为重点,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重点向上世纪五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和科技人员倾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负责)

(四十一)继续增加农村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群众的补助,积极创造条件解决特殊群体的收入问题。(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扶贫办负责)

(四十二)办好世园会、西洽会、农高会等展会和各种节会,促进会展、旅游、文化消费联动发展。(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旅游局、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四十三)积极开发休闲、体育、保健等新型消费业态,稳步扩大住房、汽车等消费,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消费结构升级。搞好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健全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体系。重点建设乡镇超市和20个县级农贸市场,加快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900亿元,增长19%以上。(省商务厅牵头,省供销社、省体育局参与)

(四十四)管理好通胀预期,提高价格监测预警水平,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好生活必需品供给,确保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合理区间。(省物价局牵头,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粮食局参与)

八、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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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今年新增财力的80%主要用于民生。(省财政厅牵头)

(四十六)将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扩大到70个,加快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人均分别提高80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实现市级统筹,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60%,门诊统筹扩大到90个县。实行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制度,实现农村低保与扶贫济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规范临时救助制度,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负责)

(四十七)省财政安排30亿元,积极争取发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政府债券,统筹用于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采煤沉陷区治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以及扶贫开发整体搬迁。新建廉租房5.5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3.1万套、棚户区改造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7万户,尤其要尽早使11.9万户群众告别土窑洞和地坑窑。支持县和重点镇建设经济适用房,解决基层公益性服务人员和进城落户农村居民的住房困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扶贫办、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四十八)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的综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小额贷款等多种服务,引导企业履行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完成市、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任务,继续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促进全民创业、家庭创业、自主创业,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进城落户农村居民、农村退伍军人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城镇就业3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20万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参与)

(四十九)积极推进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两年普及教育,力争三年内每个县城至少有两所、每个乡镇都有一所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布局,搞好校舍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加快农村学校取暖设施建设,坚决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下大力气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按小学400元、初中600元的标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分类管理和指导,重点支持国家985、211大学和省属研究型大学建设,省属高校生均经费今年达到9000元。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理顺职业教育体制,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今年省财政增加教育支出24.8亿元。(省教育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五十)进一步完善药品“三统一”制度并延伸到县级,合理调整补偿标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积极推进宝鸡的市级和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36个县医院、57个乡镇中心卫生院、49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省妇女儿童医院、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省肿瘤医院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和医德建设,动员城市医院支援农村,鼓励城市医务人员到基层工作。继续对65岁以上老人进行免费健康检查,搞好地方病、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开展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普查和治疗。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增加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搞好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和孕前筛查,在农村产妇免费住院分娩的基础上,三年内实现产前免费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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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启动汉长安城和秦都城大遗址保护、西安文艺路改造、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等项目,提升陕西文化影响力。加强文物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做好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申报建设工作,加强县镇文化馆、图书馆、农家书屋和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旅游局负责)

(五十二)深化平安陕西建设。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建设,实施监狱布局调整和搬迁改造工程,逐步增加警力,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应急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五十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搞好安全生产,加强道路交通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持工程治理和素质教育并举,切实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五十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省司法厅、省民委、省信访局、省公安厅、省安全厅负责)

(五十五)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民兵预备役基础设施建设,深入进行国防教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省民政厅、省人防办负责)

九、深入推进改革开放

(五十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

(五十七)全面落实我省贯彻国务院“新36条”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重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负责)

(五十八)积极培育和发展土地、资本、技术、信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利益向市、县倾斜。推进水价、供热价格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物价局负责)

(五十九)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发展地方中小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抓住我省被列入国家农业保险试点省的机遇,积极开展玉米、小麦、油菜等农作物的政策性保险。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加强对省级各类专项资金的统筹与整合。推进省直管县改革和重点镇改革试点,探索建立镇级财政。(省金融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省市文化单位改制后的股份制改造步伐。(省编办、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国资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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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一)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逐步实现林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省林业厅牵头)

(六十二)坚定不移地实施开放带动战略,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加强与江苏等兄弟省份、境内外知名企业和商协会的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和产业转移合作区,吸引一批大企业和大项目,全年引进外资23亿美元、内资28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六十三)扩大飞机、汽车、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文化、旅游产品及服务出口,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扶持外贸龙头企业率先发展,鼓励支持企业进口技术、设备和原材料,参与国际市场并购和战略性资源开发。完善外贸发展促进机制、“大通关”机制和辐射各市的口岸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增设海关和特殊监管区。办好欧亚经济论坛,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150亿美元。(省商务厅牵头,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参与)

十、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六十四)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提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能力,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严格管理机构和编制,严格落实“三定”方案。继续完善市县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快乡镇机构改革。(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十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健全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定期清理制度。继续清理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以及行政性收费,规范审批行为和收费项目。(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

(六十六)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善政府重大决策程序,加强调查研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六十七)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得不作为和乱作为,不得侵犯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负责)

(六十八)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今年在10个省级部门推行预算公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十九)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减少会议和文件,提高服务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各级政府都要建立与人大代表定期联系制度,更加重视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处理群众的各种诉求。(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七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对基层和群众提出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变上级督促处理为提前主动解决,对重大民生事项实行承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负责)

(七十一)强化行政问责制度,搞好效能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领导人的监督。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公务接待、公车和出国出境经费做到零增长。 8

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公共资金和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的管理,继续开展土地管理、工程建设、资源开发、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的专项治理,推进政府部门经营性资产分离改革,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找准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明确责任,周密部署。所有部门不能局限于对报告的分解而互相推诿,要加强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抓好落实。鉴于一些综合性工作省上设有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将其办公室所在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各市县政府要把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与当地实际结合起来,将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区目标考核,分解落实责任。省政府办公厅将对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要定期向省政府汇报任务完成情况。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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