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委托检验协议

食品委托检验协议书

委托方:

受委托方:高密市农产品检测中心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

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 产品 ,委托方每半年一次送检。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一年,检验费为 元/年,委托方按一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3、依法使用检验合格标识,不得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上使用合格标识;

4、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交纳检验费用;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3、按约定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进行检验,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委托方提交书面检验报告,并保证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 (公章) 受委托方: (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 受委托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检验协议1

委托检验协议书

按照企业的要求,为保证我公司产品做到检验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我公司委托威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所对我公司的产品进行委托检验。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生产的 制品全部检验项目进行检验。

甲、 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为:

1、甲方应如实提供样品,样品应符合要求的数量。

2、乙方应在接到样品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以检验报告形式提供检验结果。

3、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交纳检验费用。

4、协议有效期自年月年

5、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6、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 (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 (章)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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