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互联网金融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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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

从发展历程上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和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技术的突破和运用,是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表1:互联网金融发展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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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到20xx年年底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

表2:截止14年底不同业务模式的市场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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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互联网金融模式分析

互联网金融包括目前比较常见的P2P、众筹等网络投融资平台,也包括互联网银行、金融网销、供应链金融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等。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也不尽相同,互联网银行和供应链金融仍在摸索阶段,众筹、P2P和金融网销处于快速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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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P2P网络借贷

P2P(peer to peer)是互联网上的小额信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商业模式。自20xx年拍拍贷诞生之后,我国P2P平台过去五年出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网贷之家统计,20xx年底我国网贷平台1575家,累计成交2528亿元,贷款余额1036亿元;20xx年平均综合利率为17.86%,平均贷款期限为6.12个月。而同样在过去5年,尤其是20xx年,P2P问题平台数量急剧上升,问题平台数量达到275家。

P2P企业的前提是其资金的获取来自线上,根据P2P的价值环节来看,可以将P2P平台公司分为纯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结合的O2O模式。目前国内的征信基础设施尚不规范,金融环境与国外相比尚不成熟,因此纯线上获取资金和贷款模式的P2P平台公司发展较慢,而O2O模式通过线上引入大量资金,线下与各类合作伙伴合作引入各类优质贷款,并通过合作伙伴审核及自身风控模型把关双管齐下,是目前主流的P2P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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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是指通过网络平台连接起发起人与投资人,在一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发起者预先设定的募资金额目标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融资主要的回报是产品本身,但对于金额大的参与还有其他奖励计划,例如更高的股权回报率。

目前,众筹主要有四种发展模式:股权众筹、债券众筹、奖励众筹和公益众筹。在我国,股权众筹模式的典型平台有天使汇、原始会、大家投等;债券众筹模式,根据借款人即发起人的性质可分为自然人借贷(P2P)和企业借贷(P2B),目前我国尚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债券众筹平台;奖励众筹模式是我国众筹行业最主要的发展模式,典型平台有京东众筹、众筹网、淘宝众筹等;公益众筹模式尚未形成代表性平台,主要以公益项目的形式分布在综合性权益类众筹平台中。

20xx年中国奖励类众筹市场共发生5997起融资事件,募集资金3.49亿元人民币。20xx年在9家奖励类众筹网站中,京东众筹、众筹网、淘宝众筹等各项数据均领先于其他平台。20xx年中国股权众筹融资事件3091起,募集金额10.31亿元,从投资阶段来讲,种子期和初创期企业占比较高。

(三)金融网销

金融网销即金融产品网络销售,主要是指目前国内比较热门的金融产品,包括公募基金、债券、私募基金、信托、资管计划、保险等,通过网络模式进行的销售。

按照销售平台的不同,金融网销可以分为通过自建平台销售的产品和通过第三方渠道销售的产品。通过自建平台来销售产品,实质上是借助互联网的平台来销售自身理财产品,其盈利模式主要是通过产品利差来获利。通过第三方销售平台销售的产品包括在电商平台上销售的理财产品、与知名互联网公司合作的理财产品、通过基金超市销售的产品和金融超市,以及借助社交网络销售的产品。金融网销涉及了银行、基金、证券、保险、互联网公司、第三方平台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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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部分,其目的是为了使整个供应链系统成本达到最小,而为产业链环节中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提供基于真实交易的融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盘活非现金流动资产,提高整个产业链的运行效率、供应链金融服务于产业链中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在真实交易中产生的流动资产融资需求。

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要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的多流合一。而互联网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式。互联网供应链金融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并将过去围绕核心大企业的“1+N”模式,拓展为“N+1+1”模式,即多个产品供应链+1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N个下游中小企业。

从行业格局角度看,供应链金融仍是等待挖掘的一片蓝海,以供应链金融三种主流业务模式可以简单测算该领域市场空间在万亿以上的规模。据中国社科院测算,截止20xx年底,我国非金融企业贷款总额达44万亿,预付账款总额达到6.9万亿,应付账款总额也达到6.6万亿,加总计算,非金融企业供应链金融的融资资产总量达到68万亿。假设其中有20%具备融资需求,那么供应链融资潜在的业务规模就高达14万亿。

(五)互联网银行

互联网银行的业务逻辑与传统银行类似:导流——(大)数据——征信并授信,只不过传统银行是在线下进行,而互联网银行则是在线上进行,海量、迅捷,并能覆盖长尾市场。互联网银行,核心是大数据收集与处理过程的“互联网化”,而不是日常业务办理的互联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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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3月19日,浙江网商银行的创立大会和首次股东大会召开。微众银行是国内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上线运营的互联网银行。受第三方支付、P2P等互联网金融行业普遍存在的风险问题,目前国内对互联网银行的牌照发放还较为慎重且缓慢。预计未来一两年内,银监会不会大批、快节奏的发放互联网银行牌照,国内互联网银行企业暂时不会出现大规模上线的情形。

(六)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机构(又称非金融支付机构)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结构提供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预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它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作为央行电子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资金流信息化的重要途径,能够有效提升资金流动的效率并降低资金流动的成本。

数据显示,20xx年中国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80767亿元,同比增长50.3%,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环境的不断优越,支付场景的不断丰富,以及金融创新的活跃,使网上支付业务取得快速增长,而第三方支付机构发展的互联网支付业务也取得了较快增长。据数据显示,支付宝、财付通在第三方支付市场占有率居前,两者市场占有率接近70%。

三、互联网金融的趋势前瞻

(一)互联网金融助力社会形成多层级的金融服务体系

无论传统金融机构是否承认,作为原有金融体系的补充,互联网金融的多样化和灵活化,既有效的将金融服务下沉至原本无法服务的客户中去,又展开了原本没有涉猎的业务,极大的提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活性和服务广度,甚至股份回购退市都有相应的金融机构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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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抽象逻辑组合不同金融业务

余额宝的成功对于我国金融行业具有多方面的意义,但是在众多社会意义的背后,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来说,其最大的借鉴意义是如何拓展增值服务,因此相关分析认为,未来互联网金融需按照抽象逻辑开展服务。

(三)提高财富的使用价值将有效拓展平台发展空间

金融的核心是资金的融通,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可以掌握部分用户的财富,但如果财富用途过于单一,那么用户对于金融机构的认知会逐渐局限固化,这样不但会降低金融机构的账户价值,也会压缩机构未来的发展空间,这一点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来说尤其重要,特别是基金和证券行业。

当用户停留咋机构中的财富可以与其日常生活结合互动时,那么财富的使用价值就得到了最大化的提升,从目前成功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内部改革是财富使用价值提升的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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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纵向战略-综合平台未覆盖的市场

从P2P正式进入中国算起,我国互联网金融已有了8年历史,通过8年的发展,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具备垄断优势的综合型金融平台,因此对于新竞争者来说,找到竞争对手未覆盖的领域,集中全部力量,迅速切入市场,并根据五维关联模型或其他方式方法开展衍生业务,这样对于新竞争者来说是成本最小的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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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横向战略-同质化整合是降维竞争的核心

除了“以点扩面”的纵向发展战略以外,新生互联网金融机构还可以进行横向的发展战略,这种战略发展的核心要素是发现所有同质化非常严重的行业,因为行业的同质化意味着业务高度相似,支付分布于不同的机构间,这恰恰符合了互联网对标准化、规模化的要求。不仅如此。同质化竞争的行业还导致用户在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对于任何一家机构都未形成依赖,而且将服务分散到同行业中不同机构间,还使用户增加了一道自我整合的过程,极大的影响了用户对便捷性的要求。

因此,如果新竞争者以行业服务平台的姿态进入一个同质化竞争非常激烈的行业,很容易解决用户自我整合金融服务的问题,优秀的用户体验,加上互联网规模化、标准化的高效率,会使用户在短时间内倒向服务平台,进而使初创企业掌握市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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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20xx年互联网金融的四个预测

关于20xx年互联网金融的四个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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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又到了迎接新的一年,回眸即将过去的20xx年,最为活跃的话题当属互联网金融,无论你觉得它是一场冒险家制造的泡沫还是新常态经济下改革发展的机遇,毫无疑问,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已经渗透到整个金融业,甚至其他实体产业链中,从支付体系的升级,到金融消费场景的构建,再到一系列传统金融产品的创新,可谓是日新月异,在笔者看来这一年在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带动下,将金融创新的潜力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即将到来的20xx年不仅是互联网金融本身的机遇,同时也是其他行业转型发展,转变思维发展方式的一个有利契机,虽然前方依然艰辛坎坷,机遇与挑战并行,但在互联网思维的带动下,各行各业都会汇集起来,突破行业、专业的壁垒的限制,传统的增长方式、运营体系都将发送根本性的变化。

在此笔者简单地为新一年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做一下预测

一、P2P平台成立和跑路数量依然会大幅增长

如果之前几年很多人依然对它朦朦胧胧,似懂非懂,这似乎是一种常态,不过即将过去的14年,情况有了很大的不同,有太多的人开始关注它,了解它,而更多的传统金融领域的人们更将目光转向了p2P行业,笔者将现阶段P2p形容为委托贷款网络化似乎并不为过,毕竟借贷这一自古有之的金融行为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之物,更算不上什么金融创新,而它这么吸引人的一个焦点除了高风险、高收益之外就在于金融媒介的开放性,它打破了过去银行或者金融机构作为融资媒介的主体,将愿意并且能够提供媒介服务的任何社会主体都能自由地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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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才是当前发展初期P2P行业的一个创新之处。市场上一直有这么一种声音,未来90%以上的平台都会消失,可能有100家左右存活下,我觉得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悖论,当倒闭100家平台的时候,很快又会有新的100家成立,因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看懂了它的运作规律和特征之时,平台数量上的激增依然是15年的常态,不过这个数量上的增加和14年相比有一个不同,不同就在于,过去的野蛮生长环境下大量非金融、非互联网领域的民间资本涌入这个行业,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而未来的趋势是大量金融资本、产业资本主动进入这一领域,他们或许在某个区域或者某一产业链中形成一个金融生态链。正所谓无形胜有型,这些对行业自身发展都将无形中形成隐性的门槛,一个看似无门槛的行业,其实质依然是要依靠大量的资本和技术的投入才能汇集一定的市场,未来新成立并能有效生存下来的平台一定是那些有管理能力和有资源配置实力的企业。

但凡备受关注的事务都不会显得一番太平,根据网贷之家的数据,截至12月24日,已出现问题平台62家。可对比的是20xx年的数据,全年的问题平台数也仅为76家,可见12月的问题平台数量接近13年全年问题平台数量。新成立的平台数量越来越多,行业没有显性门槛,势必导致不少不合格平台充斥其中,加上违约欺诈风险较低,不少平台一遇到问题就选择的跑路失联的现在屡见不鲜。在此预计到了15年,行业跑路现在依然会成为常态,更多不合格平台会逐渐暴露,此种非市场化退出形式虽然一定程度上不断加速行业洗牌,排除了不良平台的数量,但也属于无奈,在相对适度宽松的监管,鼓励创新的形势下,确实也会夹杂不少不和谐的事物。不过笔者始终认为,跑路、失联等现象虽然会在未来几年中持续下去,但并不会从根本上改变整个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形势和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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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追求稳健合规的经营方式还是这个行业的发展主流。

二、无需过度解读政府监管的作用

实际上,从今年的年初监管部门就已经在不同场合表达了相关监管方向和思路,即对新生事物鼓励创新,适度监管的前提下,有两个底线是不能碰的,一是不能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非法集资,二是不能有资金池。央行、银监会不断召开调研会议讨论相关监管问题,许多P2P行业的代表的也纷纷参会标的各自述。另据相关媒体和业内人士表示,从顶层设计层面,监管的基本框架已经制定完毕,等待合适的时间即可公布。此后就有不少媒体和平台在不少场合宣称,监管规则的出台一定会使得大部分平台倒闭,笔者认为这些想法是很不负责任的,更是不符合时实际情况的。

我个人认为监管意见在短期内还很难出台,整个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新生业务和模式不断推陈出新,对监管层来说还需要一个认识和观察的过程,在当前2000对家P2P平台,问题平台不断被爆出,监管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盲目出台监管意见可能会面临执法成本高、监管难、取证难的尴尬境地。甚至会有不少平台会借此机会加速恶意跑路,最终留下很多遗漏问题等待解决,

即使15年监管指导意见出台,其落地的实效也有待观察,没有一个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是完全指望一纸行政命令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仅仅是对这个行业的发展的初步规划,并不能直接干涉到平台的具体运营的,是否有非法吸收过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资金池的判断标准,在当前的法律实务操作中还是已事后监督为主,即当出现了挤兑风险、跑路风险的时候,公安机关才会认定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另外由于平台理论上是处于持续经营的状态,大量未到期等待兑付的债务始终是长期存在的,如果以所谓倒闭的思路来解释政府监管的目的是及其简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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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的,大部分投资人面临平台倒闭风险是没有任何预期和预防能力的,这不仅是对投资人的权利不负责也是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不负责。因此所谓大部分平台会倒闭的想法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站得住的。

未来整个P2P行业的无监管环境或许依然会持有一段时间,我个人认为只有等待行业充分自律,投资人风险意识逐步完善,不良平台问题事件在未来的充分释放,此时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才能发挥到极致,这获取是一个漫长和煎熬的过程,但确实我们必须经历的过程,市场的规则始终是残酷的。

三、众筹或许是15年的热点话题

无独有偶,当笔者在撰写这篇展望文章之时,证券业协会就在12月18日公布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虽然该意见稿在社会上不少争论的焦点,我也在随后及时发表了关于此次意见稿的评论文章,但不可否认的事,意见稿的出台标志着互联网金融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众筹模式进一步得到顶层设计的认可和规范始终是一大进步。据零壹财经数据统计,截止到今年12月,全国共有众筹服务平台121家,从分布地域上来看,大部分在北上广深,以及东南沿海地域。一方面,随着股权众筹的意见稿的出台,对于股权众筹问题的关注也会随之上升,预计20xx年股权众筹的平台数量依然会逐步增加,在合适的时间点,部分股权众筹项目会逐步推向市场,接受市场化的考验。不过从关注度上来讲,并不会出现类似P2P行业这样的火热场面,毕竟股权众筹的专业度高,投资周期较长,风险和收益也相对较高等因素都会制约整个行业不会太过快速爆发式增长。另一方面,笔者认为传统的风投机构已经到了转型时期,为了适应互联网众筹模式的投融资方式所带来的竞争,更多的中小风投机构会逐步成为众筹模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PE、VC为领头人的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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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以广大中小投资人为主的LP,即形成GP+LP的众筹模式会逐步被市场所认可,传统机构业务形式从投资前端逐步向投后管理所转变。最后,还是要指出,核心的问题还是项目本身是否成功,毕竟无论是传统的PE、VC还是现在的众筹,衡量其模式的有效的标准依然无外乎是投资收益或者额外的增值的收益。我还是那句,新的模式出现具备可持续性,还是要比照与传统方式相比能否有效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形成良性的金融产业生态链,最终还是要更好的服务到实体经济。

四、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推进

从平安的橙子银行的构建,再到前海微众银行等民营银行的逐步开业,无论是传统金融机构谋求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突破还是电商逐步构建生态产业链的深度布局。毫无疑问,综合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已经出具端倪,从过去工业化思维体系下,产业分工,模块分割,按事业部划分下的职能单一等弊端已经逐步显现,最明显的就是金融服务产品的单一,服务内容的条块分割使得长尾市场的潜在需求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因此从单一的交易模式向综合化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过渡,逐步形成普惠金融概念大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运营商是大势所趋。可以预计,在20xx年或许还会有不少大型金融机构逐步向综合化金融服务概念迈进,综合化的根本目的是要降低交易成本,拓宽投资融渠道,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形成有效的客户粘性,并最终做到普惠金融的概念可以辐射全社会。类似于一个账户、多种产品、一站式服务的综合化深度体验会逐渐成型。不过要真正做到综合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以目前平安“用户的一账通”为例,让传统金融机构主动来平台对接显然过于理想化,金融账户的价值不言而喻,连互联网公司都对内部数据严防死守,更何况是有着清晰用户身份、资产量化信息的金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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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平安系的用户数量占了大多数,在打通账户的过程中,很难撬动非平安系客户的那块市场。因此现阶段平安有能力整合自己集团内部的资源,但未来能否引入更多外部用户对接数据和流量,对此也有待观察。

总而言之,机遇和挑战始终是我们未来所要面临的两个重要问题,当我们为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欣喜若狂之时不妨冷静思考一下,金融的本质又是什么,而当我们未来面临挫折和无法预料的风险而变得胆怯彷徨之时,也不妨反问一下自己,我们真正需要的服务又是什么。最后,笔者在此祝贺大家新年愉快,感谢您耐心地读完整篇文章和整个一年来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

来源:零壹财经 作者:施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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