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

调 研 报 告

接到市局《关于认真开展第八届村委会选举调研工作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相关调研工作组,对我县开展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在调研中,我们深入相关部门、乡(镇)、村、组基层,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干部、群众和部分农村党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上届村委会选举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基本情况

1.共登记农村选民183637人,参加投票选举的选民161433人,参选率87.91。

2.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457人,每村平均3.49人。

3.连选连任的村委会成员283人,占村委会成员总数的61.92%。其中主任连选连任78人,占当选主任的60%;副主任连选连任1人,占当选副主任的14.29%;委员连选连任204人,占当选委员的63.75%。

4.村委会成员中,大学、大专以上学历的5人,占村委会成员的

1.1%;高中文化程度246人,占村委会成员的53.83%;初中文化程度204人,占村委会成员的44.64%;小学文化程度的2人,占村委会成员的0.43%。

5.村委会主任中中共党员116人,占89.2%。

6.妇女成员41人,占当选村委会成员总数的9%。

7.村党组织和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213人,占46.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62人,占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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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没有大学生“村官”当选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二)存在问题

我县上一届村级换届选举工作总体上良好,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存在选民重复登记现象,由于村民流动大,在登记选民时造成村与村或村与居的重复登记。二是部分村存在不正当的争票、拉票现象,个别村的宗派宗族势力干扰影响选举。三是部分村海选提名过半难。因为农村外出打工人员多,导致选举中不少的村提名候选人票难过半。四是严格按法定选举程序操作仍有差距,在上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大多数乡镇都能严格依法办事,但仍有少数村出现不按法定要求推选村民代表;为确保“海选”提名过半,仍有少数村采取委托投票;在正式选举前,没有认真履行委托投票的手续,在正式选举时,按户发选票的错误做法。五是正式选举时,有的选民一人填写多张选票。

二、农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选举工作呈现的新特点 在新的形势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想当村干部的人增多,能胜任的人减少。

1、相关村干部的人增多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村干部待遇相对提高,收入更加稳定。农村税费改革后,如20xx年与20xx年相比,村“两委”干部年均工资由3360元增加到4800元,并且增加了享受社保待遇,解决了养老问题。二是工作量减少,随着农村税费的取消,计划生育的管理规范,农村干部从过去繁杂事务中解脱,年有效工作日大幅度减少,由原来的220天左右减少到150天左右。三是村干部在农村的地位逐渐提高。村干部由过去的受群众嘲讽“三要干部”变成为群众“解五难”、给补贴等深受群众欢迎的人,使得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说话权大大提高,岗位的吸引力大大增加。一批在职干部想 2

继续留任,一批落选人员想重新回到干部岗位,一批没有当过干部的人想通过民主选举走上干部岗位。

2、农村能胜任村干部的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村干部职数减少,选拔标准更加规范统一。根据村干部从事农村工作的实际工作要求,选拔干部的标准开始从年龄、思想、文化、能力等方面提出的要求更高,合符条件的人选更少。二是培养力度不够。近几年来对农村后备干部培训、培养力度不够,能选拔到村班子岗位上的人很少;一些在职干部因为“抢季节抓种田,市场经济少钻研”,素质跟不上;三是人才流失严重。一些年纪轻、有本事的“土专家”、“田秀才”或者离村外出打工,或者本土兴办实体,或者“离岗”下海淘金,干起了自己的事情,因自身利益因素不愿回村参与村干部选举。这使得一些村出现了“想当干部的当不了,能当干部的不愿当”的现象。所以要选出一批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群众拥护、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带头创业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能力强的干部难度大。

(二)群众民主意识增强,集体和组织观念淡化。

随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加强,特别是通过前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群众的民主意识大大增强,懂得了“民选官、官为民”的道理,非常看重手中的民主权利,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小农”意识仍然浓厚,集体和组织观念不强。目前群众对今年村级换届选举的心态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负责型。希望通过新一届选举,选出心目中的能人,来为大家服务,改变山村落后的面貌。二是无关型。认为“选与不选无所谓,选好选坏一个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宗派型。以小团体利益、姓氏利益、姓观念为重,组织和参与一些拉帮结派、宗族派系、拉票贿选等非组织行为,或选关系密切的“亲人”,或选贿 3

赂自己的“恩人”。

(三)村级组织职能已转变,与之配套的机制尚未健全。

现在农村实现农民零负担、产业化经营落实自主经营权后,村、支两委的工作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方法已经发生变化,过去那种“你说我干,你管我听,你要我给”的管理群众的手段模式不断弱化,已对农民没有任何约束力,迫切需要村干部的工作方式尽快创新转变,积极主动地上门帮助群众学技术、解难题、办实事等服务行动。而目前全县全程为民服务代理机制和载体尚在探索实践之中,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四)村级经济发展滞后,村级班子自治能力有限。

由于当前农村大部分村级没有集体经济支撑,村级经济薄弱,收入来源只能靠上级财政补助,导致农村基层政权运转遇到了难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谋发展的能力受限,班子任期目标难实现,群众对干部也是持“不信任”态度,从而影响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

这些问题的出现,也使农村基层选举工作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选好配强干部难。一是农村党员素质偏低,年龄老化。二是“打工经济”使优秀人才外流严重。当前农村素质较高、有一定能力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经商。留在家中的都是些老的、小的、女的、弱的和穷的。而目前现任的村干部中,存在各搞各的,几年来没有为群众办多少实事,在群众中威信不高,现临近换届,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地村民和党委、政府都为没有合适人选而担忧。

2、任期太短操作难。换届周期脱离实际。引发一年选,二年看,三年等交班的现象,村干部工作不敢大胆,上届和下届村务规划不能有效衔接,影响村干部任期工作成绩和村级事业发展,使在任村干部在群众中威信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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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举大会组织难。受市场经济大潮影响,一些选民对村内活动参与热情不高,有的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过去要记义务工,现在要给误工费。一位老支书这样讲:“以前开会随便捎个口信就来,现在腿跑断都不来”。现在召开选举大会比召开党员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更难,由于村民居住分散,大多数群众不愿参加村里的活动,都怀有“国家政策我知道,该得的好处不得少,谁当干部无所谓,开不开会不重要”的思想,导致选民大会的组织非常困难。

4、非组织行为处理难。当前,想当村干部的人多了,贿选拉票、扰乱会场、抵制移交等非组织行为都难以处理。由于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使得这些非组织行为难以处理。

三、为保证村委会选举工作顺利完成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业务培训,提高选民和选举指导人员的素质。

一是认识必须到位。要站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建设的高度,站在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的高度充分认识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目标要求和重大意义,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关注度,把社会各界的目光吸引到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上来,从而达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共识,形成人人关心选举、上下支持选举、积极参与选举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搞好干部群众对选举法规程序环节的培训工作。通过召开各级动员会,分阶段办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和《村委会选举办法》,对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基本原则、选举程序、方法步骤、法律责任等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使乡镇指导干部转变观念,自觉履行职责,依法行事,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使群众自觉提高思想认识,民主参与,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保证换届选举 5

顺利进行。

(二)明确标准,拓宽视野,让优秀人才担当建设领头雁。

在换届选举中,要明确标准,坚持能人战略,把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选、育、管”新机制,强化培养,在加大力度上做文章,加强管理,在制度建设上花力气,真正用制度规范村“两委”行为,真正把能带领群众致富,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大局意识的农村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要严格坚持年龄和文化标准,建立老中青相结合的年龄结构,以老带新的人才结构,充分发挥班子结构效能作用。同时要放宽眼光,加强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后备干部培养,采取多种手段,积极创造条件,请致富能手、外出打工的优秀经商人员、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的军人,让这些优秀人才主动回村走上村干部岗位。

(三)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选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群众普遍关注的难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力量,形成党委领导牵头、人大监督、政府主抓、相关职能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在此基础上,务必发挥好“四大员”的作用:一是发挥县、乡领导巡视员的作用。县、乡领导真正把换届选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深入所挂乡镇进行巡视指导,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存在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二是发挥乡镇干部指导员的作用。从乡镇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组,驻村全程参与换届选举,指导村、支两委制定实施方案,组织选举工作,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指导协调处理。三是发挥职能部门协调员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在细化分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解决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为换届选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四是发挥工作队观察员的作用。工作队要在联系村换届选举进入到关键程序和重要环节的时候,进村观察,强化监督,抓好指导, 6

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保证工作程序的到位,保证选民权利的实现。

(四)完善法规,严肃纪律,有效防范换届选举中的非组织行为。 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坚决防止非法组织活动和家族势力染指基层政权。建议尽快出台和增加查处贿选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法规,避免和减少违法选举的现象,保证选举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转变职能,创新机制,为当选干部为民服务搭建新平台。 选拔干部是手段,让选出来的干部为民办事才是目的,要改变那种重视换届选举、忽视后续管理,重视选人用人、忽视建章立制的认识和做法,切实把加强村级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干部的执政能力,作为换届选举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地实际,探索创新为民服务新机制,力争把麻烦留给干部,把方便让给群众,建立起了便民利民的绿色通道。

四、其它有关具体问题

1.关于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肩挑”问题。在这此调研中,大部分乡镇及村组对第八届村委会选举中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问题认为不要作硬性规定。推行村支两委“一肩挑”模式时,要有的放矢不能搞“一刀切”。要认真分析村情,摸清所属村的基本情况,从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实际状况出发,党支部党员队伍中有合适人选的,可以实行支书、主任两职一肩挑;党员队伍中很难推选出合适人选的,就不实行一肩挑;对于有条件的,就要通过积极教育引导,使组织意图尽量变成群众的意愿。

2.关于“自荐直选”的问题。当前,村委会选举“自荐直选”选举面临的问题有:(1)机制不完善,操作上无章可循,建议先行试点;(2)容易出现宗族派别争斗;(3)容易出现贿选;(4)、自荐人的能力素质、道德品质要求更高。所以,我们建议可以选择部分基础好的村先 7

行试点,积累一定的经验,每个县选择5个左右村进行试点为好。

3.选民资格问题。选举中选民资格争议最大的人员有三种:一是没有户籍的本村人口,选民资格难确认。对于这类选民资格界定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证明依据予以确认。二是大中专毕业生、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户籍与居居住地不一致的人员选民资格确认存争议。对于这类人员可以予以登记,但进行选民登记,必须函告原户籍地,不得重复登记。且需经本人申请,乡镇政府推荐,选举委员会同意,才可以进行选民登记。对情况复杂或者争议较大的,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三是大学生村官的选举资格。对任职不满一年的大学生“村官”,如果其本人提出要求参加本村选举,经组织审核批准,应进行选民登记。

4.妇女干部当选问题。一是做好调查摸底,鼓励优秀女性积极参与竞选。二是提高参选率,认真细致地向村民们解释选举方法。三是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实行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第一次选举如没有妇女当选的,另行选举仍实行专职专选,确保每村都有一名妇女干部。

5.委托投票问题。对选举当日不能投票的选民,为保证其实现委托投票,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选举前通知到位。要将选举的时间,地点提前通知到各选民,好让当日不能投票的选民作好委托安排。对当日没有投票又没有实行委托的选民选举委员会应通过电话或其亲属再次通知委托投票,保障其选举权利。(2)对实行委托投票的选票要监督好,规范执行好,以保障其委托意愿。

6.贿选处理问题。

建议完善国家法律法规,应该将贿选行为定为违法行为,并出台相关细则给以处罚。为防止贿选在农村泛滥,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打击贿选当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一项重点来抓,采取重拳出击的手段,一抓到底,以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走上法制化、正常化的轨道。 8

7.关于完善选举监督机制的问题。在积极发挥县乡党委、人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的同时,应发挥民间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村委会选举工作的监督作用,主要做法是:(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产生后,由选举委员会组织候选人,从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中推荐产生由3—5人组成的选举监督委员会,对选举过程全程监督。(2)乡(镇)选举指导组在选举前组织监督委员会进行选举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监督能力。(3)各级选举指导组应公开举报电话,并及时查处干扰破坏选举的有关人和事。

8.探索建立选举观察员制度问题。举观察员制度可与选举监督机制相融合,发挥其作用。对难点村、重点村、有争议村由“五老”人员组成选举观察小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记录,确保村级选举风清气正,但“五老”人员必须肩负起职责,做到公平公正,对选举工作作出有价值的仲裁。

9.对做好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建议。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定程序规定严、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任务重,有利条件和困难因素并存,目前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必须更加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为此建议如下:

(一)要更加重视“重点村”、“问题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对于 “重点村”、“问题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思想认识上要更加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扎实做好各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强化分类指导,严格依法选举。责任落实要更加到位,工作措施部署要更加严密,程序要更加严格,切实把好选民登记、候选人资格审查、委托投票办理和选举现场组织等关键环节,做细做实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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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更加重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村级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的起点,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一要加强任职培训,帮新当选的干部“扶上马、送一程”,指导帮助新班子立足本村实际,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好发展规划,促进农村发展。二要做好离任、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支持新班子的工作,确保村级工作的连续性。三要加大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违法乱纪,侵占村集体资产等案件要依法处理。

(三)建议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基层的建议和呼声,一是建议延长村委会的任期,改三年一届任期为五年一届,与乡镇人大代表任期配套一致,降低选举成本,提高工作效益。二是建议明确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设置,出台具体、可操作性的硬性规定,以减少基层的矛盾面。三是建议将“选民登记”改为“登记选民”,取消委托投票,以户籍地为基础,使村民通过自愿登记成为选民,当选结果按登记的选民数计算,既能保障村民民主权利,又避免因人口流动过频影响正常选举及委托投票作弊等问题。

石城县民政局

20xx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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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

关于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

工 作 安 排

马景龙

(20xx年10月3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定于20xx年10月下旬至20xx年1月举行。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安排,我仅就换届选举方案中的工作安排作一简要介绍。换届选举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分若干环节,共十二个环节。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20日)

这一阶段要抓好五个环节:

(一)调查摸底

要通过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区域村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于城郊村、城中村、矿产资源村以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重点村、难点村,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选举预案和分类指导方案。

(二)建立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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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乡三级都要成立本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部门指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三)制定工作方案

市、县、乡、村四级都要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市一级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今天上午张宝顺书记、任泽民部长的讲话精神,对全市的换届选举工作作出统一规定,明确时间要求、工作步骤和各项保障措施。县、乡两级要认真总结以往特别是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经验,在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本区域村委会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方案和分类指导方案。村级的方案要更细一些,把可能出现的情况、问题考虑周全,事先要有预案和明确的处臵办法。

(四)广泛宣传政策

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法规政策。县、乡两级要组织广大乡、村干部群众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 2

通知》(组通字【2008】33号)和中纪委、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组通字

【2006】30号)等政策规定,让广大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各个环节和投票方法、要求,切实按照真实意愿投票,珍惜和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参选者,自觉执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严肃选举纪律、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秩序的通知》(晋民字【2008】107号)规定的“六个做到、六个不准”,即:一要做到依法选举,不准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伪造选票、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非法手段破坏和阻挠选举;二要做到有组织选举,不准竞选人策划与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非组织活动;三要做到有秩序竞选,不准在选举期间以任何形式发放钱物(包括以集体福利为名或指使非竞选人私下向选民发放钱物、架设锅灶宴请选民等);四要做到与其他竞选人公平竞争,不准用诬告、造谣、诽谤等手段对其他竞选人进行恶意中伤;五要做到遵守村务民主管理规定,不准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六要做到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不准以任何理由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移交村务。这“六个做到、六个不准”要以通告形式张贴到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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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选举骨干

选举工作人员培训由各级换届选举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省级负责对各市、县选举指导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市级负责培训县、乡两级领导和县重点工作人员。县级负责培训乡、村两级主要领导。乡(镇)一级重点培训村选举工作人员。通过层层培训,使每个市、县、乡、村都有熟悉选举法律政策的“明白人”,使各级选举领导组成员和选举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工作能力都能胜任选举工作的需要。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山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以及我省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文件。各级培训一定要注重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务求培训取得实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1月21日至1月10日)

这一阶段要抓好五个环节:

(一)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村选举办法(11月21日—11月30日)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村党组织成员可以经过法定程序,被推选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准不经法定程序指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包括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根据乡制定的实施 4

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村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报乡换届选举领导组审核后实施。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经大多数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可终止其职责,另行推选或按照上次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产生新的村民选举委员会。

(二)选民登记,张榜公布(12月1日—12月5日) 选民登记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全面、准确,不得错登、重登、漏登,保证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各地还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探索解决新问题。已经完成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可以探索按居民居住地进行选民登记;村民委员会虽然名称已改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但尚未进行村农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仍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干部,工作一年以上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进行选民登记。选民资格一经确认,即应张榜公布。公布无异议后应颁发选民证。

(三)一次直选或提名确定候选人(12月6日—12月15日)

这个环节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我们提倡采取“一次直选”的方式。二是采取提名候选人方式选举的,要坚持村委会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产生。三是要明确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把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热心为 5

群众服务、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等,作为村委会成员特别是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和任职条件的重要内容,并在候选人酝酿提名阶段公开发布。要引导党员和群众对照村委会候选人资格条件推荐提名候选人。要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选拔村干部,鼓励他们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积极支持和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利用他们文化科技知识丰富、改革创新意识强等优势,依法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四是要尽量统一规范选票样式和划票方法。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规范选票样式。选票要采用村委会主任票单设一张,副主任和委员票另设一张的形式,避免一些人通过在选票上做文章操纵选举,甚至贿选。对划票的办法和说明要尽可能符合农民实际,要便于选民理解、操作,避免或降低废票率。同时要严格禁止在选票上包括在另选他人栏做记号,一经发现经监票人交选举委员会认定后作无效票处理。

(四)正式投票选举(包括另行选举),公布选举结果(12月26日—12月31日)

组织投票选举中,一是要严格按照选举程序进行,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二是要严格规范委托投票和委托填写选票的条件。要加强对流动票箱使用的监管,尽量不使用流动票箱,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 6

布。三是要提供充足、规范的秘密写票处,引导选民依次到秘密划票间划票,保证选民完全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划票。四是要在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按照有关规定颁发当选证书。五是要加强对候选人或竞选人竞选承诺、治村演讲内容的审核,严禁违法违规承诺、人身攻击等违背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坚决制止候选人或竞选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利用钱物或其他利益买卖选票,收买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其他候选人的贿选行为。候选人或竞选人被确认有贿选行为的,应当依法依规取消其候选人资格或当选资格。六是要维护投票现场秩序,严禁任何人向选民展示钱物等扰乱选举现场秩序、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重点、难点村,要派驻工作指导组,派公安人员到场,维持正常的选举秩序;一般的村,都要派一名县或乡工作人员到场指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在选举中起哄、闹事、撕毁选票、毁坏票箱、打砸会场,或利用非法宗教、宗族、帮派势力干扰选举,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使选举无法正常进行的,可先将其带离选举现场,然后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理。

(五)推选村委会下属委员会、推选村民小组长、推选村民代表、完成村务交接、规范选举档案等项工作(20xx年1月1日—1月10日)

在此期间,要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选举后的移交工作。村委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按照组通字【2008】33号文件要求, 7

做好村委会新老班子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由乡(镇)政府主持,原村委会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对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和乡(镇)党委、政府要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经批评教育仍拒绝移交的要依法强制其移交。对移交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要及时向有关机关反映,依法依纪处理。二是建章立制工作。交接工作完成后,要指导帮助各村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制定完善新一届村“两委”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是村委会工作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11日至1月20日) 这个阶段要抓好两个环节:

(一)总结并上报有关资料

选举工作完成后,村、乡、县要自下而上对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及时向上一级换届选举领导组上报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并将换届选举的文件资料等整理成册,按规定存档。各市在认真总结汇总之后,要将情况报告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同时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

(二)组织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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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换届选举领导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验收,从市到村要自上而下逐级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中要注意倾听村民呼声,妥善解决村民提出的问题。省级村委会换届选举领导工作机构要对各市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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