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农村养老保险的调查报告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人,全国老龄办20xx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城市老年人“空巢家庭”比例已达49.7%。

以上数据表明,养老已成为一件关乎国计民生的重大事情。

在经济发展落后的农业时代,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形式很好的适合了时代的要求。然而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危机。农村户口的老人面临养老问题压力急剧增加,农村老人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现如今我国政府提出了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法律制度的新思路,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以下我将根据自己的调查,列出我国农村现存的主要养老模式以及所存在的问题,村民对于新农保的认识、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落实情况,当然还有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最后是面对这些困难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对于我村村民养老模式的调研

通过我与我村村民的交流以及我对我村情况了解,知道我国农村主要三种养老方式: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而在我们四川这样的以农业为主要产业的大省,主要还是依靠家庭进行养老,即一般是依靠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而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人是儿子,这也是为什么农村人重男轻女。虽然这种思想在逐渐的改变,但仍然需要时间磨合。在对于父母赡养上,一般存在两种形式,一种是子女较少的父母,在父母年老无法进行劳动,没有了经济来源时,父母的赡养完全依靠儿女;另一种是子女较多的父母,在父母老年时,子女在父母的吃穿住行以及生病医疗上的花费进行分摊。在我国现行农村主要是以第二种情况较多。再加之这里农村生产力较为低下,农民经济收入少,单个子女很难承担赡养父母的重任,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更为凸显。

现行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问题

中国农村老人没有退休金,而且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较少。当他们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生活只能完全依靠子女。在我国农村主要以多子女赡养父母的情况下,往往在分摊父母花费时存在着诸多问题。同时由于农村老人经济来源少,缺乏生活保障,大量青壮年进城务工致使照料老人较难,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年老者的养老存在不稳定性。 有关养老衍生的部分问题以及解决方案

问题一:“依靠儿子养老”的思想直接导致的男女比例失调;

问题二:“多要儿女有人养”的思想,使得后代受教育的程度一般都不高,孩子的成才率低; 问题三:农村孩子受教育程度不高,退学较早,一般都早婚早育,进一步降低了所生育的孩 子的优质程度,同时又加重了家庭负担。

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对养老的过分担忧以及思想上的认识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我

国政府应当制定适合我国农村现况的养老制度和法律,消除农民后顾之忧;再者就是增加对农村教育资金的投入,真正地减少农村家庭教育上的花费负担,使农村孩子有条件考入大学,接受良好的教育。

我村村民对于新农保的认识以及我对新农保的介绍

在与我交流的大爷大娘中,大部分都知道有新农保这项政策,但是他们对于新农保的具体措施基本上都不是太清楚,只知道要先给政府交钱,等到自己的年龄达到60岁时就可以领钱。但从他们的语气中,我明显地感觉到了茫然与无奈。通过上网查资料,我了解到,新农保的任务目标是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xx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xx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当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 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新农保的实施情况以及具体的落实情况

我村以前的参保情况是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据跟我介绍的村民说,去年新农保刚实施到我们当地,年龄达到60岁的已经开始领到钱了,但年龄未达到60应当参保的人员愿意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并不是太多。比如,根据资料显示我们城市截至2010 年7月中旬参保人数14.4万人,其中老年参保人数5.4万人,占老年应参保人数的90%;中青年参保人数9万人,占中青年应参保人数的41%,中青年参保比例不到老年人的一半。而我们村村长也介绍称我村中青年只有20%参加了“新农保” 。总的看来新农保的实施和落实总体上还是令人较为满意的。

新农保实施过程出现中的问题和困难

国务院规定,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但在调查中,发现了以下问题:

一:由于村级集体经济普遍实力薄弱,村级集体补助几乎没有,新农保参保人员年龄结构明 显失衡。

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积极性很高,而16 - 59岁的中青年则显得较为消极。 三:户籍和银行信息错误导致部分农民参保困难。

四:“新农保”经办机构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对推进新农保面临的困难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和建议

一、应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地位,加快完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立法,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各项措施都有法可依,便于操作并提高制度的稳定性。同时,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以更好的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

二、应增加公共财政对农民养老保障的投入,提高农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把符合条件的老人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加快农村社区建设,为留守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实现家庭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

三、各级财政应给予补贴。缺少政府扶持是农民缺乏投保热情的根本原因,各级政府应给予补贴。这样做的目的是为参保人个人账户上的基金收益明显高于储蓄收益,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

四、健全农村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保障新农保的实施。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运转灵活的新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农村老龄公益事业的投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规范农村“五保”制度,加强对受灾户、特困贫困户、残疾人、军烈属、留守老人等应急救助。大力发展社会捐赠事业,积极培育民间慈善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五、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应重视基层农保机构建设。基层农保机构建设与农保业务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关联性,基层农保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强硬,经办经费充足,农保业务的开展就相对要顺畅一些,反之亦反。而长期以来政府部门和学术界将关注的焦点都放在了制度创新和实施机制的完善上,对基层农保机构的建设关注度稍显不足,这将无疑成为制约新型农保试点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六、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制度和相关的配套措施。根据我国国情和现实条件的约束,新农保制度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不能马上解决,但是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应该使新农保制度符合时代的步伐,与现实同步发展。

结尾语

家庭作为家庭成员生存的一个稳固载体,并作为农村养老的主体,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农村传统的思想观念决定的。家庭养老模式早已作为一种传承深入人心,这主要是受传统的孝道思想观念、文化观念对农村老年人生活习惯的感染和影响,“子孙满堂”的天伦之乐仍是老年人所渴求的、向往的。家庭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了充足的物质资料,还提供了完善的生活照顾和精神慰藉。因此,必须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加强年轻人孝道文化熏陶,提高群众家庭养老意识,巩固农村家庭养老模式。因此,我相信家庭养老模式仍将是养老模式存在的主要形式,就如我们所了解的那样老人不仅仅需要物质生活上的照顾,

更需要家的温暖和精神上慰藉。

班级:XXXXXX班

姓名:XX

XXX年XXX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