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内部制度目录

领导班子内部制度目录

1、党的建设制度…………………………………………………….1

2、党建工作责任制………………………………………………….3

3、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制度……………………………………….8

4、党组议事决策制度……………………………………………….9

5、党组议事规则……………………………………………………11

6、党风廉政制度……………………………………………………16

7、述职述廉制度……………………………………………………17

8、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19

9、党务政务公开制度………………………………………………21

10、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制度……………………………………….24

11、领导班子下基层制度………………………………………….25

12、为民办实事制度……………………………………………….26

13、民主生活会制度……………………………………………….27

14、党组织负责人列席重要行政会议制度……………………….29

15、干部岗位责任制度…………………………………………….31

16、干部职工业绩登记和评比制度……………………………….32

17、党组中心学习组学习制度…………………………………….36

18、学习制度……………………………………………………….37 1

党 的 建 设 制 度

1、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单位,应当成立党支部,党的基层支部成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2、支部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党支部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3、注意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4、领导班子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每年召开一次党支部大会,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支部大会。

6、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7、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进行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8、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表彰优秀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或劝其退党, 2

党内除名等方式处臵。

9、教育党员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10、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组织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及其它公益活动。

11、严格党的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违纪党员要及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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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建 工 作 责 任 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业务、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机关周四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制度,实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 4

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充分发挥班子整体作用。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1至2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月听取1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其他行业党组织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组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5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1至2个党建调研专题。

其他党组成员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对分管单位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臵、同检查、同落实。

2、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负责了解、检查、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的落实情况。每个季度至少深入联系点1至2次,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基层党支部

——党支部集体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健全好的党建制定,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凝心聚力,务求实效。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工作,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求真务实、优质高效地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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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标管理,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成员

党支部成员在支部成员会集体领导下,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我修养,严守纪律,发挥表率作用。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和保障。

三、责任考核

1、局党组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目标责任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处分、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局党组成员、支部书记和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4、局人事科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四、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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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1、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不负责任,致使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中发生重大问题的,给予直接负责人以党纪处分;

2、党员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党员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报或隐瞒、敷衍,视情节给予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人以党纪处分;

3、职能部门人员在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中,有重大失误和错误导向的,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4、在年度党建工作中,单位党组织业绩不突出且有党员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受到党纪处分的,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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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织 建 设 考 核 评 价 制 度

1、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是促进党建工作不断出成果、上水平的有效措施,是激发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强大动力。

2、按照局党组的目标要求和考核标准,重点考评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3、局党组对各党支部进行定期检查,年底进行考评。

4、采取党支部自评、群众测评、组织鉴定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价。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

5、将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每年按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党内外群众评测,形成重群众评价、重业务水平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6、坚持定期检查考核与经常性督促指导相结合,党支部聘请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党务干部担任督导员,按要求对党建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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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议 事 决 策 制 度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要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党性锻炼,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优势,使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服务型、发展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的“六型”领导班子。

2、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召集主持。党组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3、党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党组会的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书记或上级组织确定,书记或办公室在开会的前一天将会议议程、开会时间及地点通知到各成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

4、会议主持人提出并通过会议议题,议题的主要提出人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成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到会成员进行表决,主持人根据讨论和表决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决策意见。

5、按照民主集中制,明确书记与成员的关系。党组书记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其他成员都有发表个人意见、参与集体决策的权利,积极维护集体领导。

6、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以应到成员的过半数赞成通过。遇到重大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除紧急情况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或报请上级裁决,以免重大决策失误。凡同时涉及几 10

个方面重要问题的事项,必须逐项表决。

7、党组对重大问题讨论通过后,在未公布之前(需公示的事项除外),不得透露,由党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避免工作失误。

8、根据议题的不同内容,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记名投票、举手、口头表态等方式进行,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9、党组会议作出决定后,成员们要坚决贯彻执行。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决不允许在执行过程中打折扣。对执行情况,书记要跟踪了解。

10、根据决策的内容和需要,可通过会议纪要、文件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和下级党组织传达。凡不涉及党秘密事项,而且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经会议批准,可以通过宣传渠道及时公布;未经会议批准传达或公布的问题,不准向会外人员泄露,违者追究责任。

11、党组会可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和上级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其内容和方式要经书记、副书记批准后方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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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委 议 事 规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有效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根据《中国共 产 党章程》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党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区委的领导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得到贯彻落实;对党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决议;指导办单位机关党组、总支、支部工作;团结和带领本单位同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 议事原则

(一)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指示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

(四)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维护党组的团结,维护领导集体的权威,树立班子的整体形象,发挥整体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均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酝 12

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处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得搞个人专断。

第四条 议事范围

(一)传达学习中央、省、荆州市、荆州区委的重要文件、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根据区委的部署,研究确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报告和重要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在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事项。

(四)讨论研究本单位干部的选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确定拟请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人事任免事项、奖励、惩戒、辞职、辞退。

(五)讨论决定本单位工作人员考核。

(六)分析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研究部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七)讨论决定本单位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

(八)讨论决定涉及全局性的管理制度。

(九)讨论决定办公、装备、干部职工福利等重大经费开支。

(十)其他应由党组讨论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党组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周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六条 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的,委托一名党组成员主持。

第七条 党组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 13

须于会前向党组书记请假。

第八条 党组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研究干部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的党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的,如有必要,应征求其对决定事项的意见。

第九条 党组举行会议的时候,机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对会议讨论的事项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十条 党组会议研究问题应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少数人的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上级党组织或本单位党组未改变决定前,个人必须无条件地服务和执行。会议如对需要决定的重大问题有重大分歧,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党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组会议的决定必须经过党组过半数应到会成员通过。讨论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撤消或改变党组的决定,也必须经党组过半数应到会成员通过。

第十二条 会议议题的提出和决定

(一)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

(二)党组会议的议题,除临时召开的以外,一般应提前通知党组成员。

(三)凡提交党组会议讨论的议题,可以指定有关部门进入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讨论。重大议题的调查研究,党组有关成员要亲自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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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党组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前指定专人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会后将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和民主生活会反映的主要问题如实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五条 会议讨论文件的准备和报送

(一)会议讨论的文件,由相关部门准备。

(二)准备的文件应主题明确,内容准确,所提意见和建议要具体可行,表明呈报部门的倾向性意见。

(三)经审阅同意的重大问题的讨论文件应当在党组会议召开前三日前送达,有关干部任免、奖惩等问题的讨论文件应提前两日送达。

第十六条 决定事项通知的制发

(一)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后,由相关部门拟制有关文件。

(二)以党组名义发文,须经分工负责的党组成员审核,由党组书记签发。

第十七条 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由具体负责的党组成员贯彻执行或由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第十八条 党组根据需要可召开扩大会议,扩大会议的参加人员视情况决定。

第十九条 党组会议由工作人员制作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证明党组成员和列席人员的观点、意见以及表决情况和 15

决议,并按日期前后装订成册,归入档案,永久保存。

第二十条 党组会议记录一般不得查阅、摘抄。确实因工作需要查阅、摘抄的,必须经党组书记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党组会议的内容,除应当公开的外,与会人员(包括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均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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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风 廉 政 制 度

1、不准搞行业不正之风,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加重其他团体、个人和企业负担。

2、不准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活动。

3、不准用公款违规钓鱼。

4、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进行高消费。

5、不准违反财经纪律、行贿受贿、私设小金库,建立帐外帐。

6、不准借考察之名公费旅游。

7、不准违纪购房、装修住房和建私房。

8、不准违规购买汽车和公车私用。

9、不准违规购买通讯工具和报销话费。

10、不准违规为亲属、子女经商提供优惠条件。

11、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谋取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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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 职 述 廉 制 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 产 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订本制定。

1、述职述廉的对象

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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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机关工委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评测,优秀、称职率必须达到组织人事部门的比率要求,如果低于上级要求的比率的,建议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不称职票超过一定的比列的,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建议上级组织部门严肃处理。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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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本制度。

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内容

(1)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房屋和参加集资建房、购买车辆的情况;

(2)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3)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

(4)工资及其它经济收入情况以及收受礼金、礼品等事宜;

(5)本人及配偶、子女用公费接受学历教育的情况;

(6)配偶、子女在本地经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情况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

(7)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出国(境)留学、定居情况,本人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8)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9)其它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重大事项。

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形式

(1)报告可采取事前报告和时候报告、口头报告和书面报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事前报告为主。

(2)报告的形式,一般应书面报送,按规定应该事前报告的必 20

须事前报告,时候报告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3)党政一把手的报告在报本级党组织的同时,要上报上级党组织,其他副职领导干部的报告上报本级党组织。

(4)党员领导干部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负责受理报告的组织在查明情况后,应视情节轻重,责令其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公开形式

可采取在党政班子会、党组织成员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党员大会以及公开栏内公布等形式。纪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报告”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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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务 政 务 公 开 制 度

一、为了充分保障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行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必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书记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党务政务公开内容: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2、提拔任用、干部交流、考核、奖惩情况。3、人事变动(调进调出)、发展党员、评比先进情况。4、思想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情况。5、工作进度、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6、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城市管理、装饰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依法行政情况、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拨付和完成情况。7、工资调整、评定职称、技能考核情况。8、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9、机关内部财务收支(包括工会会费、招待费、差旅费、小车费、通讯费、门面出租费)等情况。

四、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五、党务政务公开形式采取内外两种形式。对外公开采取党务政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本单位网站、领导接待日、公开电话等载 22

体进行公开,对内公开采取召开党员干部职工会、情况通报会等形式。

六、党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

七、党务政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每月公开,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

八、党务政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

九、有关事项公开前,先由党支部进行收集,再由党组研究确定,然后召开党员或机关干部代表会征求意见,最后确定公开形式。

十、监督保障:1、要把办事结果公开与事前、事中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把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2、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公开。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要实行预先公开,应当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将方案公布,在听取群众意见并进行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4、要实行定期审计,对财务收支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并将审计结果公开。5、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把党务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十一、责任追究:1、要把党务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2、对在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中工作不力 23

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调整其工作岗位或免去职务。3、对拒不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或在党务政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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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班 子 目 标 管 理 制 度

1、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全年工作目标。

2、工作目标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既要独立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又要发扬团队协作精神,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4、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做文章,为基层单位积极争取领导重视,争取资金、要政策、上项目,尽快使企事业单位走出困境。

5、班子成员人人出主意,个个想办法,为建设系统的发展献良策,为建设项目招商引资,加强村镇建筑工程管理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6、把工作落到实处,每周一召开班子碰头会,汇报上周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要求。每月召开一次班子办公会,交流工作动态,研究分析情况,提出工作意见。每年年中、年末组织两次工作检查,搞好工作评比,做到奖罚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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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导 班 子 下 基 层 制 度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帮助基层单位,困难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2、班子成员每周下基层不少于一次,各分管领导对其分管单位的现状要做到了如指掌,对信访苗头要变上访为下访,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3、对在基层了解到的重大问题,要随时动议召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防止问题的扩散和蔓延,及时妥善地解决问题。

4、每名班子成员要有下基层专用笔记本,党组一月召开一次基层调研党组会,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分管领导要及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5、年末领导班子要将下基层调研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并纳入其年度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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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民 办 实 事 制 度

1、局党组要把为民办实事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年初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住建局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

2、要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作为办实事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

3、要积极争取资金,每年为群众办2——3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好事。

4、为民办实事要保证工程质量,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5、把为民办实事纳入住建局的实绩管理和年度考核范围,并与创先评优、提拔任用等事项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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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依据《中国共 产 党章程》、《中国共 产 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原则上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要按照“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逐人进行自我剖析和评议,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真正触及思想实际;相互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2)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的情况;(3)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情况;(4)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群众办实事、正确行使权力等情况。每次民主生活会应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

四、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民主生活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议题。党组成员要针对自己思想和工 28

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前写出发言材料,在会上进行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上应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党内外群众对党组和党组成员的意见。党组书记要带头发言、查找思想、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员。

七、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可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党组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八、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并备专门记录簿。民主生活会会后十五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有关情况,听取党内外群众对民主生活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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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负责人列席重要行政会议制度

行政会议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实现优化决策的重要途径。

(一)行政会议的参加对象

会议由局长主持,副局长、总工程师、局机关支部书记参加。必要时,局党组织负责人列席参加。

(二)行政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2、研究决定发展规划、中心任务、工作计划和安排;

3、研究决定机构设臵调整、岗位分工、人员调配、职工调动等工作;

4、研究决定财务预决算、绩效分配、项目建设、设备添臵等重要工作;

5、研究决定党组织提出的重要问题;

6、研究决定制订的重大奖惩事宜;

7、协调各职能科室间和二级单位的工作,听取重要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意见。

(三)行政会议的安排组织

1、凡需要提交行政会议讨论的问题,必须由有关方面做好准备,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办法,并经过分管局长同意后,在开会前一天送交局长室。经过汇总梳理后,局长确定主要议题,提前通知相关人 30

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2、与会人员不迟到、不早退,集中精力研究工作,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不办于会议无关的事。

3、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四)行政会议的议事规则

1、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研究问题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要经过调查研究、科学论证,提出意见或方案,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当意见分歧时,少数服从多数,也可推后,再次复议。

2、在认真听取与会同志意见并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长对讨论的议题作出决策。会议研究决定的事宜,由局长责成有关副局长或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对一些重大问题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各科室或所属二级单位贯彻执行。

3、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泄漏会议讨论和会议决定的机密事项。

4、把握好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说短话、开短会、不在会上闲聊、不拖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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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岗 位 责 任 制 度

1、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创先争优,做好本职工作。

2、勤政为民,求真务实,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

3、公道正派,做好表率,遵章守纪,讲党性重品性。

4、严守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5、转变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6、开会学习,外出办事,下乡驻村,事先报告登记。

7、因事因病,必须请假,严格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8、严格考勤,上班签到,按月公布,年终结帐兑现。

9、领导干部,以身示范,不越红线,管好身边的人。、廉洁自律,不谋私利,一心为公,牢记党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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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部 职 工 业 绩 登 记 和 评 比 制 度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大力营造勤奋敬业、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法规,制定干部职工业绩登记和评比制度。

一、业绩登记的内容

业绩登记是对干部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参与中心工作、承担重要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如实记载。业绩登记内容一般要列入一周(月)主要工作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履行岗位职责所开展的工作或承办的具体工作任务和事项;

2、在参与中心工作、集体完成的工作任务中所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或事项;

3、承办科室交办的其他具体工作任务或事项;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或事项。

二、业绩的登记和评价

干部职工业绩登记与评比的基本方法和程序为:

1、个人每周登记业绩。每名干部职工每周对自己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承办的具体事项进行总结,及时填写在《工作业绩登记表》 33

中的“工作内容”、“工作任务(事项)完成情况”等栏目,注明登记的时间。有关工作如得到区委或上级有关部门及有关方面做出批示或好的评价及获奖的,由承办人将批示、评价意见或获奖情况的复印件附上。

2、科室每月点评业绩。每逢月底,各科室对本科室每名干部职工的《工作业绩登记表》进行认真审核,对本科室干部职工每月的工作业绩进行点评并作出初步评价意见。工作业绩评价主要是对干部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创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价,由科室负责人填写审核意见。

3、领导双月审核评价。各科室将《工作业绩登记表》于双月底一并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根据每月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创新等方面综合情况填写评价等次和工作建议。

4、报送办公室审核、记载。各科室将《工作业绩登记表》、于“双月”27日前报部办公室,办公室对各科室的双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并存入按科室建立的工作业绩登记档案。

三、全面工作业绩的评价及认定

1、科室评价。每年年底,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由各科室根据《工作业绩登记表》对每位干部职工全年的工作业绩进行总体评价,并推荐工作业绩优秀等次人选。

2、局长办公会认定。局办公室将各科室推荐的优秀等次人选及其《工作业绩登记表》进行公示。根据各科室推荐和公示情况,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优秀等次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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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优条件。被推荐评选优秀等次的人选,应是全年承担或负责审核把关的工作量在本科室排序靠前,工作任务(项目)被评价为“较好”以上等次在90%以上,且没有任何一项工作任务(项目)被评为“较差”等次。

四、工作业绩登记资料的建档与管理

局办公室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分别建立个人工作业绩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各科室报送的《工作业绩登记表》,并负责长期保存。

五、工作业绩评价结果的运用

1、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局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原则,对连续三年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有限提拔或重用。

2、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每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评定,原则上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中确定。

3、工作业绩评价结果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依据。局评选或推荐到上级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和“优秀共 产 党员”,原则上从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中确定。工作业绩评价结果还作为局机关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4、积极创造条件奖励先进。每年年底,对工作业绩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在局机关安排干部职工外出考察、培训时,根据情况可以优先考虑。

六、工作业绩登记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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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工作业绩登记要坚持科学分工、合理定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及时准确的原则,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业绩登记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工作业绩登记工作,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价。对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工作业绩登记和评价的,科室不得作为先进集体表彰,并责令其按照规定程序补充登记;个人不得作为各类评先表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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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组 中 心 学 习 组 学 习 制 度

1、中心学习组每月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2次,每年学习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理论学习考试不少于1次。

2、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学习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等方面的理论和外地发展的先进经验。

3、中心学习组要做到有学习方案、学习计划、学习辅导材料、学习记录、考勤登记、音像资料、录音整理和新闻报告。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以集中研讨、专题讲座、专题读书班(会)等为主要形式,利用学习讲坛、报告会、网络交流等形式组织集中学习。

4、中心组成员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不少于2篇。

5、中心学习组在集中学习时要进行考勤登记,考勤记载要实行签名制。区委每半年调阅一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学习笔记;年底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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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 制 度

1、每周四晚上,为机关干部学习日;党组中心学习小组每月集中学习一天或两次。

2、年初局人事科要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

3、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短期理论、业务学习培训。

4、要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积极参加学习,每个机关干部全年写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2篇,信息调研不少于1篇。

5、要遵守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不得无故旷课。

6、要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听课,做笔记,写心得体会,讨论时积极发言,领导干部在学习中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7、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着眼于运用,着眼于解决实际问题,着眼于世界观的改造,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8、要对系统的阶段性的集中学习进行测验或考试。

9、要一季度调阅一次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讲评和通报。

10、要把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党员评议内容、创优评优条件之一并且与年终资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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