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团代会策划书

共青团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员代表大会

 二〇##年三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团代会策划书

一、会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团章》精神,配合学校团代会工作的开展,加强我院团组织建设,团内民主建设,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在团学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当好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在校团委的号召下,院团委决定筹备召开共青团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委员会团员代表大会,这是我院全体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我院团委发扬民主、扎实工作的切实表现。

二、会议目的及意义

团代会是按照团章规定从团中央到各级行政区域的各级地方团委、各具体基层单位团委团总支委、每年定期或者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召开的共青团团员代表大会。团代会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是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培养团员青年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水平。通过对老一届学生干部工作报告的审议总结得失,选举产生新一届团学干部,为我院团委增加新的活力。

三、会议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团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践行“十二五”规划,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和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坚持“重基层、求创新、推精品、抓服务”的工作宗旨,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营造我院优良的团风、学风,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流的人文社科研究型大学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会议时间

1.3月24日至27日,筹备院团代会,确定我院代表名额,确定我院团代会具体方案,并上报校团委;

2.3月28日至4月1日,推选院团代会代表,由各班团支部推选两名代表,上报院团委,院团委完成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并选取产生团代会主席团;

3.4月7日,举行金融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听取、讨论并审查通过团委书记工作报告,选取产生新一届的院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推选产生我院校团代会代表。

4.4月9日,上午10点前向校团委报送我院参加校团代会代表名单;

五、会议地点

文泉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任务

1、学习并讨论党中央和团中央的文件精神;

2、听取、讨论并审查通过院团委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我院团委委员、书记、副书记和校团代会代表。

七、前期准备

(一)成立金融学院共青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主任:梁艳艳

主任委员:朱诚蕾

委员:

研究生:马培等

本科生:曹阳、陈丹妮

(二)成立金融学院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参加团代会的正式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并做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备审议。

主任:梁艳艳

主任委员:曹阳

委员:王明、张款慧、刘畅、邹宇曦、谭瑶;

(三)成立金融学院团代会团委工作报告委员会

主任:朱诚蕾

主任委员:陈丹妮

委员:曹林浩、金晶、郑楚蓉、陈涛、范兆怡;

八、会议议程

(一)分团委会议暨筹备委员会会议

1、讨论大会议事日程与议事规则 ;

2、讨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代表名单 ;

3、讨论大会主席团名单;

4、讨论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5、讨论大会监选组名单。

(二)预备会议(团代会正式举行前,由上届团委会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

1、召开地点:文泉三楼会议室

2、会议内容及流程:

(1)听取筹备院团委工作报告;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通过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主席团由院团委各部门负责人、团代会筹备机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团代会代表。)

(4)通过大会议程。

(三)正式会议(由团代会主席团主持)

1、召开地点:文泉三楼会议室

2、会议内容及流程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领导致词;

(3)院团委书记作工作报告;

(4)代表讨论并审查通过院团委工作报告;

(5)主席团向大会推荐新一届团委委员初步候选人;

(6)投票选举新一届团委委员;

(7)公布选举结果,进行委员分工;

(8)通过工作报告决议;

(9)致闭幕词;

(10)宣布大会闭幕,奏《团歌》。

3、团代会选举程序

(1)大会执行主席报告出席会议的代表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

(4)宣布经酝酿确定的新一届团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出席校团代会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检验票箱;

(6)分发选票;

(7)代表投票;

(8)投票完毕,由监选组工作人员开箱验票;

(9)计票;

(10)宣布计票结果;

(11)宣布选举结果。

九、会议预算

共青团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委员会

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金融学与投资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院2010级辅修双学位招生简章

金融学专业-国家级重点学科

投资学专业-湖北省品牌专业

一、招生对象

凡我校2010级普通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辅修双学位专业: 1、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上或平绩平均分达75分以均学分绩点在2.6以上;3、主修专业因成绩不合格而重修课程不超过一门(若有一门则需主修专业已修课程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4、学有余力;5、金融学、投资学专业只招收非经济门类专业的学生。

二、开设专业

我院对2010级学生开设金融学、投资学2个辅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见下面第4至7页。这两个专业均为湖北省品牌专业,且依托于金融学国家级重点学科,拥有国家级“金融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国家级精品课程《货币金融学》和《投资学》,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国际金融》和《金融工程》及省级精品课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祥见校园网下栏精品课程介绍)等优质教学资源。

三、报名程序

1、报名申请及招收计划

凡自愿参加辅修“金融学”“投资学”双学位学习的学生,请务必访问学校教务部辅修管理网站(http://202.114.224.15/znfxgl/),点击“辅修报名登记”,准确输入个人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成功,同时将辅修申请表(成绩单附后,用于计算平均成绩)于12月1--4日交到文泉楼南楼410金融学院教学办(报名表不贴照片,报名材料概不退还,12月3、4日为双休日,这两天交表的同学请将报名表塞入文泉楼南楼410室内),学院审核通过后,将在12月5日晚网上公布拟收录学生名单,未被录取者将被删除报名资料,以便学生改报其它专业。

2、缴费注册阶段

请拟录取的学生,于12月20—22日,到财务处收费科(中原楼一楼西厅财务处)缴纳辅修双学位

第一阶段学费2500元(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我校辅修双学位收费标准为: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00元。请学生缴费前慎重考虑,缴费后,一律不退学费),请已缴费的学生,持收据到文泉楼南楼410室金融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注册并领取听课证。

四、教学安排

辅修双学位教学时间一般为5个学期,教学计划见第4至7页,辅修双学位班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双休日或假期,开课时间为20xx年2月18日,课表于20xx年元月10日挂网,请在本校教务部网站点击右边的“辅修管理”,在辅修信息公告栏查看。分班表情况在“辅修信息查询”中查看,若已缴费,分班情况为0班者,请凭收据到文泉楼410找林老师分班。

五、关于我院“外校联合办学2010修双学位报名”的介绍

1、报名申请

外校参加我院辅修的学生,可自己在主修学校下载 “外校联合办学辅修双学位申请表”(也可在本文第三页上下载),填写申请表后交主修院校审核,同时访问七校、十校联合办学信息网站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准备第一阶段学费。同样开设2个辅修双学位专业:金融学、投资学。由各校自定录取方案。

网上报名信息按主修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届时网上无信息的学生不能缴费注册。

2、注册确认

辅修双学位费用分两次交清,第一阶段交2500元(即25学分费用),各院校审核合格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学生证(校园卡)在主修学校教务部办理缴费手续。对于已缴费的学生,凭缴费#5@p在主修学校教务处领取听课证。(下接校内、校外两类生的报名表)

金 融 学 院

20xx年11月24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金融学与投资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格后发辅修结业证;选“双学位”表示学习所有课程并撰写论文,交50学分费用,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发辅修学位证。

“外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申请表

金融学与投资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说明: 双学位指不同的学科门类

金融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金融学专业以金融理论、金融实务为研究对象,培养具有现代经济理论素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较强的金融业务操作和理论研究能力,从事金融企业经营管理、金融市场分析、金融政策理论研究和金融教学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本专业毕业生要求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宽的专业知识面,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数理基础和较强的外语能力,熟悉金融法规、方针与政策,熟练掌握现代金融理论与业务技能,适合在银行、证券、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政府、企业金融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亦可在有关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从事金融研究与教学工作。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大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四至第八学期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

学生取得修读双学士学位证书者,修满教学计划上规定的50学分,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必须修满25学分的专业课程。

(五)课程设置

本专业辅修双学位的主干课程有:货币金融学、金融市场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公司金融、证券投资、国际金融管理、国际结算、保险学、金融会计、中央银行学、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等。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5学分,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表

金融学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

金融学与投资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投资学专业

(一)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经济、管理、投资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熟悉国家的政策和法规,具备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等各类投资决策和运作管理能力,能胜任各类企业、金融机构、经济组织、政府部门的投资决策和管理工作,以及教学、科研机构教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融实物投资和金融投资于一体,微观与宏观相结合,国内和国际相交叉,经、管、法和理工知识相渗透,重点培养学生从事投资活动的决策和管理能力。

要求学生具有系统的投资学基础理论知识,较宽的专业知识面,掌握财经、法律、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具备熟练进行投资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以及能够熟练阅读外文文献的基本能力。

(二)培养对象

主修专业成绩良好、自学能力较强、学有余力的普通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教学管理体制与学习时间

辅修双学位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在大二年级第一学期报名,第四至第八学期参加学习。学习时间为五个学期。

(四)辅修专业与攻读双学位总学分要求

学生取得修读双学士学位证书者,修满教学计划上规定的50学分,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取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者,必须修满25学分的专业课程。

(五)课程设置

本辅修专业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投资学、创业投资、投资项目评估、证券投资学、投资学、投资基金管理、建筑工程造价、房地产金融与投资、房地产估价、国际投资、跨国公司投资管理与案例分析、投资信息处理与信息系统等。

(六)实践性教学安排与要求

实践性教学主要为学位论文5学分,安排在第七--八学期完成。

(七)教学计划安排

投资学辅修双学位全程计划表

金融学与投资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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