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团代会组织策划安排

附件1         广东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名单

大会筹备委员会

顾  问:凌征海  汝炳荣

指  导:朱海钧

主  任:邓惠

副主任:阮霖  余可君

委  员:吴炳辉   蔡  滢   夏耀辉   陈嘉煊   杜光维  黄瑞祥  李开前

        廖蕴青   刘旺森   罗志聪   郑  琛   张戈亮  周  宁  王哲文

职  责:负责起草大会文件和通知;统筹筹备委员会各项工作;协调与各系(部)分团委的筹备工作,商讨大会代表的产生办法;召开预备会议、正式会议时组织各代表团有序入场,并向大会报告筹备工作的情况。

秘书组

组  长:严家炜

组  员:(待定)

职  责:大会各种文件的校稿、印刷、装袋、等文档类工作;

下发、回收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有关表格;派发大会有关证件、会议资料。

代表资格审查组

组  长:陈婉媚

组  员:(待定)

职责:负责审查代表、委员候选人资料是否符合程序;整理代表、委员候选人材料;合格代表名单的汇总、代表分组、分组团长的确定;起草资格审查报告。

宣传组

组  长:李迪斯  麦书朗

组  员:(待定)

职责:设计大会所需各类证件;负责代表大会的专题宣传;整理委员候选人资料并进行公示;提供大会摄影、录像等相关技术支持;大会筹备和召开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

会务组

组  长:古煜东  陈驰

组  员:(待定)

职责:负责会议的签到审查,人员召集,代表团到会情况人数统计与报告;监督大会选举的公平、公开、公正,严肃处理舞弊行为。

计票组

组  长:卢学鹏  杨  菁  张馨元

组  员:(待定)

职  责:负责大会选举监督、计票工作。

纪检组

组  长:何泳欣

组  员:(待定)

职  责:负责筹备期期到正式会议期间的纪检工作及主要人员日常规范,监督大会选举前的舞弊行为,维持大会会场秩序,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外联流程组

组  长:徐云姬  陈雯雯  王佳菲

组  员:待定

职  责:负责领导、来宾的邀请及接待;安排大会代表的座次;落实会场环境布置(横幅、会标、主席台、鲜花等)及会议相关服务专案。

附件2     广东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位:人

附件3       广东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工作日程安排

一、自发文当日起,各选举单位须按发文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班委会酝酿讨论,确定该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团支部进行审核和汇总,经该单位分团委、党总支(支部)审批后上交。

二、5月7日下午16:30-18:00,各选举单位上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酝酿情况报告(附件1)和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附件2)至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02)。

三、4月26日下午16:30-18:00,各分团委上交委员候选人名单至院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02)。

四、4月28日- 30日,团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核各选举单位上交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及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五、5月5日,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团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同意后,内部举行团代会代表选举,选举办法须严格按照发文要求执行。

六、5月6日16:30-18:00,各选举单位将本单位代表选举情况报告(附件7)和团代会代表名单(附件8)上交至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602)。

七、5月7日,各选举单位召集本单位所有正式代表,讨论并对《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任期制试行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4        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办法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积极推进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的民主建设,充分尊重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团代会”)代表的主体地位,有效发挥代表作用,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是指按团代会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的团代会正式代表(以下简称“代表”),任期一般为一年,在任期内除按有关规定终止代表资格的,其代表资格一直有效,并通过一定形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制度。

第二章  代表的条件和产生

第三条 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我院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团员学生;

(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上,爱祖国、爱集体、爱学校;

(三)热心社会工作,密切联系团员,并能及时反映团员的建议、要求,能代表大多数团员的利益和意见,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团员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四)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五)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现象。

第四条  代表产生的程序:

(一)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1.各选举单位组织基层团支部酝酿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广大同学的意见,保证团员参与的数量和比例,由团支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2名。

2.各选举单位对团支部推荐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审核和汇总,按照多于应选名额 20%的比例确定本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3.各选举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本单位分团委、党总支(支部)审批后报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并形成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酝酿情况报告(见附件1)和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2)。

4.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上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二)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本单位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三)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后,向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上报本单位代表选举情况报告(见附件3)和经本单位分团委、党总支(支部)审批过的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见附件4),即获得代表资格(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院学生团委办公室,团代会闭会期间,由院学生团委办公室负责代表资格审查)。

第三章  代表资格终止

第五条 代表在任期内出现下列情况时,其代表资格终止:

(一)由于学习结束、出国深造、辍学、被强制退学等原因不继续在广东培正学院学习的;

(二)学籍转出广东培正学院的;

(三)辞去团员代表职务的;

(四)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团员代表职务的情况。

代表资格的终止由选举单位提出,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审定。

第四章 团代会召开期间代表的职责

第六条 在团代会召开期间,听取、审议学院团委工作报告、提案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他报告。

第七条 选举产生新一届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

第八条 讨论、决定应由团员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 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第五章 团代会闭会期间代表的职责

第十条听取工作报告。每学期列席一次团员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扩大)会议,听取、讨论有关报告等。

第十一条参加组织活动。

(一)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关于团员代表的各类活动。

(二)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各代表团组织的活动,包括:

1、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领会团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了解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讨论全校师生共同关注的议题;

2、参加培训交流,在校内外开展调研考察,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3、督促检查学院团委各级组织贯彻团代会精神,落实团代会的各项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学院团委各级学生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联系服务同学。建立团员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委员联系各学院代表团负责人,各代表团负责人联系本代表团代表,代表联系本选举单位的广大团员的“三联系”制度。深入了解广大团员的思想、困难和需求,为全院团员的成长成才提供服务,向全院团员宣传学校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工作,宣扬学院团委的各项工作和团代会等会议的精神,使团员代表成为学院服务、联系、凝聚全院团员的桥梁和纽带。

第十三条提出工作建议。经过充分的调研等方式,通过书面提议、代表邮箱、学院团委书记团接待日等途径,反映广大团员的建议和需求,对学院团委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四条参与学校民主建设。通过听证会、座谈会、调研会等途径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建设,发挥团员的主人翁精神,主动投入学院的发展与建设工作中。

第六章 保障机制

第十五条组织保障。成立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代表联络服务办公室,负责代表联络、代表服务、和优秀团组活动、先进代表表彰等代表工作;常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采取与代表选举单位长效沟通、基层抽查调研等方法,实现对代表资格的审查、认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团代会闭会期间对常委会负责。

第十六条经费保障。团代会代表任期制相关经费列入团代会专项工作经费。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广东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通过后试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团员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委员会负责解释,并适时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全院各系(部。中心)(选举单位)团员代表大会可参照本办法的原则要求,结合本系(部、中心)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5:

           (选举单位)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酝酿情况报告

团代会筹备组: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规定,本选举单位于            日至        日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了第五次团代会代表的推荐酝酿工作,共推荐提名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名(实际分配名额   名),现将推荐提名情况报告如下:

1、本单位共有在籍团员     名;其中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女学生    名。

2、代表中,有男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女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

3、代表中,有中共党员    名,占代表总数的   %,群众   名,占代表总数的   %。

4、代表中,有少数民族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

5、大学期间曾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的     人,占代表总数的   %,获院级荣誉称号的     人,占代表总数的   %。

负责人签字:                         选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广东培正学院第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选举单位(盖章):                      选举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件7:

           (选举单位)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

团代会筹备组: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规定,本选举单位于            日至        日组织召开了第    五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出席共青团广东培正学院委员会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现将选举情况报告如下:

1、本单位共有在籍团员     名;其中本科生     名,专科生      名,女学生    名。

2、代表中,有男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女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

3、代表中,有共青团员    名,占代表总数的   %,群众   名,占代表总数的   %。

4、代表中,有少数民族代表     名,占代表总数的    %。

5、大学期间曾获得省市级荣誉称号的     人,占代表总数的   %,获院级荣誉称号的     人,占代表总数的   %。

 根据筹委会分配的代表名额,我们共选出正式代表     名,代表名册另附。

负责人签字:                          选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广东培正学院第五次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选举单位(盖章):                      选举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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