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城市发展离不开征地拆迁,随着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城区南进西扩战略的实施,我县城市扩项目建设的速度也随之越来越快,各种征地拆迁矛盾同时也逐渐增多,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延缓各个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影响我县发展步伐。因此,正确处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化解因征地拆迁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本人在国土资源局从事征地拆迁工作多年,现就我县的征地拆迁现实情况调查研究和分析,有如下拙见,以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湖南省东南部、郴州市北陲,东邻资兴,南连苏仙,西靠桂阳,北接安(安仁)耒(耒阳),辖8镇17乡,总人口63.85万人,是郴州市人口第二大县,系黄克诚大将的故乡。地域狭长貌似蚕形,东西长90公里,南北宽56公里。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79.4平方公里,占湖南省土地总面积的0.93%,东部多山,西部以丘陵为主,中部丘岗平原间布,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G107、S212纵横境内,耒水上游的便江四季通航。近2年我县城区周边征地2400余亩,拆迁房屋约1.3万平方米,发放安置补偿款约1.2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些年的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完成了任务,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和社会效果,但不是说无可挑剔、尽善尽美,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也是其他地方存在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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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违法搭建和抢栽抢种仍有发生。特别是在县城周边的几个乡镇列入建设规划内后 ,县相关部门对建设政策做了深入细致的宣传,绝大多数群众遵纪守法,一直渴望开发,但也存在少部分群众受其他地方赔偿方式的影响和利益驱使,违背政策,想方设法,悄悄进行违法建设(搭建)和抢栽抢种。比如,去年西水路征地红线范围内个别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为多得到补偿款而违法搭建窝棚和抢栽抢种。

(二)征地拆迁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绝大多数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非常熟悉,但不少村干部由于自身素质的关系,对征地拆迁相关政策了解得不够全面、深入,更无法对群众彻底解释清楚,出现过个别干部因政策解释有误而导致群众工作难做的情况。

(三)补偿政策不具备操作性。早期征地和现阶段征地实施时,上级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不统一,也未征求基层意见,致使出台的文件补偿标准各自为阵,如:我县的冰糖甜橙已形成规模和产业链,产品畅销国内外,为果农创造的价值较高,而上级文件却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和分类,只是一个笼统的、较低的补偿价格规定,类似这种情况在征地工作中时有发生,使从事征地拆迁的各级干部十分被动,人为造成群众矛盾。

(四)各部门协同作战不够。征地拆迁公告发布后,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所得安置地、社会保障等农民该享受的待遇不能同步进行。比如,农民房屋已被拆迁,但安置地还没有着落,甚至没有规划地块或选好安置区域。特别是尤为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问题,甚至出现过农民被征地后几年才得到证的情况,导致群众怨声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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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别干部和领导不敢接触矛盾。征地拆迁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宣传到位后,难免会有个别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征地拆迁整个工作机构和全体成员到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从各个层面开展工作。然而在关键时刻,仍有个别干部和领导瞻前顾后,不敢深入一线接触矛盾、化解矛盾,不敢勇于承担责任,不敢接受挑战。

(六)村、组集体资产难分配。按照现在村级集体征地补偿费分配方式,是大多数群众的意见为主,可那些新结婚迁入人口和土地承包后出生的人口大多是有户无地,虽然这类人所占比例较低,但分配方案往往对其有失公平,导致这部分人情绪较大而直接影响征地拆迁工作。

(七)“4050后”失地农民就业艰难。 随着经济建设不断征用土地,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一些村组农民已无地可耕,而目前农民多数属于低文化、无资金、无技能的弱势群体,特别是“4050后”农民,适应不了现代企业的管理和技术的要求,尽管有的人可以到企业中做一些非技术性的体力劳动,但随着年高体弱,会逐渐丧失劳动能力而论为无业人员。虽然说,随着开发后企业的引进,能带动周边第三产业的发展,将为失地农民提供很好的就业机会,但并非所有失地农民都能够参与到这一产业中去,还有相当部分的农民因缺资金或不懂经营等因素制约而长期失业。

三、建议及措施

基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征地拆迁工作在今后一段时间仍是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既要使征地拆迁工作积极服务于各类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又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解决好农民的长远生计,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本人认为可从以下6个方面来 3

应对前面所列问题:

(一)严防违法建设,提前消除隐患。在控制非法搭建、统一拆除违法建筑和控制抢栽抢种方面,我们要吸取以往的经验:一要建立民情信息库。以户为基本单位,对即将要征地拆迁地区和每家每户的房屋及其它附属设施拍照建档,全面掌握城乡建设现状,为鉴别、处置违法建设提供有力依据。二要建立健全违法建设防控机制。采取聘请违法建设监督员,严格执行巡查制度,发布禁违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防控违法建设和抢栽抢种的积极性,可建立“日巡查、日报告”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三要建立果断处置违法搭建和抢栽制度。做到“两个一律”,即在开发征地时对违法搭建一律予以清理,一律不予补偿,从而打消少数群众的利益幻想,给遵纪守法群众以公平。

(二)健全组织机构,深入宣传政策。高度重视重点项目,把涉及这些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不懈、一抓到底。一要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主管领导统一领导协调各相关部门及镇街的工作机构,下设政策宣传、征地拆迁、信访维稳、社会保障等若干职能组,形成即分工明确、职能清晰,又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二要深入宣传政策,敢于直面矛盾。在宣传发动、政策解释,安置补偿、信访稳定、统一拆迁等各个工作环节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直接面对群众、直接接触矛盾,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零距离发现问题、零距离研究问题、零距离解决问题,这样才能争取最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与配合,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尤其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上,一定要一贯到底,绝不能藏着掖着,将全部给群众的优惠 4

政策从一开始就交待清楚,不能像“挤牙膏”一样,挤点出来一点,这是极不利于工作和造成不必要群众矛盾的最重要根源。还应注意:在大规模统一拆除过程中,要在充分分析情况的基础上,形成预案、细致分工,领导要靠前指挥、果断决策,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避免矛盾激化,才能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有序推进。

(三)提高干部素质,提升执政水平。干好事情关键在人,干部是率领人干事的组织者和核心力量,所以提高各级干部的素质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最重要因素。一要提高政策水平。所有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都要吃透征地拆迁政策。把相关政策广泛收集汇编成简单、实用、易携带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宣传资料》“口袋书”;同时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实例模拟演练等形式,让这些干部都成为“内行”甚至“专家”。二要提高村干部能力。当前部分村干部文化水平偏低,年龄偏大,加强村干部的学习培训力度,特别在对村干部的培训中要开设提高征地拆迁工作水平和解决群众矛盾能力的课程和内容。三要严格执行政策。在全面掌握征地政策的基础上,各级干部要严把政策关口、严守纪律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认真开展政策解释、青苗清点、房屋丈量、资料公示、资金发放、信访处理等各项工作,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有力保障村组集体和群众利益,确保整个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四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权力和责任统一,谁承办的工作谁承担责任机制;对于那些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随意开口,不按统一政策办事的工作人员一查到底,谁的责任追究谁,绝不姑息迁就。

(四)坚持以人为本,力促和谐开发。征地拆迁工作涉及被征范围家 5

家户户的切身利益,在不违背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的前提下审视周边市县,坚持以人为本,实时修订征地拆迁政策,要在坚持依法的基础上,将工作置于阳光下,最大限度地求得群众的支持,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利益,力促和谐开发。一要建立每年补偿标准随物价变化的补偿机制。目前的补偿标准已经是两年前制定,与现在的物价和消费水平相比明显偏低,补偿增幅与房价增幅不匹配,导致群众难以接受。二要实行预留地安置的方式。采用按批准面积的10%左右土地作为安置人员的“预留地”,用以发展二、三产业,鼓励农民在“预留地”上办经济实体,不仅解决了部分农民就业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三要建立被征占地农民培训机制。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使其充分自主就业。四要建立实物和货币共同安置模式。目前我县采取的是实物和货币安置任选一种的方式,这样有些农民选了实物安置就没钱发展其它生产,选了货币安置又卖不起(房价比补偿价格高得多)所需房子,同时采取结合两种方法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五要建立有效的集体资产分配指导制度。由相关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合法、合理、合情的社集体资产分配指导方案,在分配前充分与村、社和群众代表沟通,在意见一致的初步方案基础上,再组织召开社员大会通过,避免集体资产久拖不决、村民间矛盾不断的情况发生。

(五)工作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征地拆迁工作干的是占人土地、拆人房屋、甚至挖人祖坟的事,既然存在利益的冲突,就必然引起情绪上的对立,所以要做到各部门步调一致,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最大限度争取被征地拆迁对象的理解和支持。一要注意工作方法,稳中求进,不能出 6

事。不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采取强制拆除。二要做到“三个”时间统一。征地拆迁张榜时间、榜的落款时间和榜的生效时间要明确、统一,这样就可以避免个别群众钻空子、找麻烦。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征地拆迁一开始各个部门就应各司其职,按要求推进,充分准备好资金、安置地、房以及社会保障的办理等,可以大大减少群众抵抗情绪。

(六)提供政策保障,大胆开展工作。征地拆迁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之近来舆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负面报道等因素,导致个别领导和党员干部瞻前顾后、畏首畏脚,怕影响自己的饭碗和前程,不敢大胆开展工作。对此,一要在建立群众情绪疏导机制之上坚持法治。对那些已经按政策补偿,还无理取闹的群众除加强情绪上的疏导之外,对涉及违法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决不能以“和谐”、“人本”而不敢法治,需知和谐和以人为本也应是法律的框架之内才能得以实现的。二要建立组织关爱机制。对冲锋在前,大胆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即使他们方法有些不妥,只要没造成严重后果,组织要出面予以保护和关爱。三要建立征地拆迁一线工作人员的奖励机制。对长期工作在一线的同志,在评先、评优、提拔方面要照顾、要优先考虑。

综上所述,由于征地拆迁,大量沉积多年的矛盾就会显露出来,我们要以理智的态度,善于洞察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分清通过工作能够支持配合与个别“钉子户”的界线,侧重点要放在关爱弱势群体上,充分体现党和国家的帮扶政策,把人性化服务贯穿征地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只有维护社会稳定才能为城市的快速化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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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安徽省合肥市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安徽省合肥市拆迁工作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大规模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快速推进,各级城市政府面临着日趋繁重的危改拆迁任务。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市统筹、区落实,统一规划、分年实施,公开公示、妥善安置,行政推动、政策扶持”的原则,共实施危旧房改造约70万平方米,新建小区69万平方米,约1.7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学习借鉴合肥市城市拆迁经验,20xx年6月15-17日,寻寰中副局长带领我局相关同志,对合肥市进行了考察。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合肥市拆迁工作的主要做法

合肥市的城市拆迁主要包括危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违章建筑拆除。在推进城市拆迁过程中,合肥市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坚持异地安置、先建后拆,重在改善居住条件

由于危旧小区居民普遍收入偏低、现住房面积较小,即使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货币补偿量小,拆迁户仍然买不起、买不到合适的住房,也就是说,单一的货币补偿解决不了拆迁安置问题。因此,合肥市采用了异地安置为主、货币化补偿为辅的方式,总体上实行了先建后拆的安置方法,即先建成一定规模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廉租房,加大新建小区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市政道路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注重做好小区绿化美化等环境建设,使居民真正看见、体会到居住条件的提高和生活环境的改善,然后再实行危改拆迁。在具体拆迁安置时,又采取了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购房与租赁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照顾了被拆迁户的不同住房需求和实际利益。

这种先建后拆的动迁方法,在很大程度上照顾了被拆迁户的利益,改善了居住环境,方便了生活,因此,对居民有很大的吸引力,得到了广大居民的认可,从而减轻了拆迁工作的阻力,为整体拆迁工作创造非常有利的环境。

(二)统筹规划,分年实施

合肥市对危改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供地、统一安置。由市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城市建设统一安排拆迁安置用地,并根据危旧小区的人口、改造规模、建设面积等一次到位,分年实施。同时,危旧小区改造的安置房实行年度计划安排,由市建委牵头,每年建设50-100万平方米,以65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同时建设30-49平方米的小户型廉租房供单身户和特别困难户选择租住。

各区政府根据安置房建设计划,采用异地安置和货币化相结合的安置方法,对危旧小区进行统一拆迁。其中,未享受过福利住房、未买卖过商品住房的居民,可根据家庭人口选择户型,并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实的市场价格购买。房改房和私有产权住宅按合法证照面积实行“拆一还一”,增购部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实的市场价格购买。

(三)立足自我循环、自我周转,财政适当补贴

合肥市成立了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统一筹措危旧小区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资金。设立了危改专户,并在各区财政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分区设帐,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并接受审计和监督。

危旧小区拆迁后的净地统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根据建设规划另行安排使用,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上

缴市财政后划入市土地储备中心危改专户;危改安置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安置房(包括廉租房)

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自收自支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减半收取;各区出售危改安置房的资金,统

一上缴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危改专户,用于新一轮改造;涉及的市政道路等公用设施由市相关部门列入

当年计划组织实施,需配套建设的教育、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由辖区政府进行资源整合、统筹解决。

(四)大力拆迁违章建筑

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由于重发展搞活,轻城市管理,合肥市出现了大量违章建筑,占据街

道,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扰乱了城市规划管理,社会各界反映强烈。为此,合肥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措

施,启动“大拆违”工作,共拆除违法建筑1380万平方米,创造了“零补偿”、“零事故”、“零冲突”

的奇迹。主要做法如下:

首先,上下联动,党政齐心,强力推进。成立了以市委分管纪检监察的副书记为组长,市四大班子分

管领导,以及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的查违领导小组,深入调查摸底、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听取

意见,并召开全市查处违法建筑动员大会,对违法建筑按自拆、助拆、强拆三个步骤,成片推进,逐一验

收。其次,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在拆违过程中,党政机关、党员干部首先向自己“开刀”,带头拆除自身的违法建筑,领导带头,体现了公平原则,平衡了群众的心态,消除了等待、观望、对抗的社会心理。第三,舆论先行,建立导向。以政策法规、领导机关带头拆违为材料,在新闻媒体上展开高频度、大篇幅的宣传报道,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自己动手、自我拆除的工作局面。第四,依法拆违,有情操作。一方面,拆除违法建筑,实行零补偿,对机关单位逾期不拆的,主要负责人先停职、后查处。另一方面,积极完善针对困难群众的社会保障和帮扶救助措施。

二、合肥市拆迁工作给我们的启示

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的历史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交织,各种经济利益激烈碰撞,城市危改拆迁工作,不可避免地承担了民生保障、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等过于沉重的内容,由此衍生成为政府执政能力和社会公平公正的现实考量,也成为万众瞩目的重大社会事件。通过考察合肥市的拆迁经验,我们体会到:

(一)领导重视,是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

合肥市的城市拆迁工作,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更是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合肥市成立了危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金龙亲自挂帅任组长,市长吴存荣任副组长,各区和市直属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孙金龙书记多次亲临危旧小区现场,深入住户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尤其是在“大拆违”工作中,从动议酝酿、方案制定,到操作环节、具体措施,孙金龙书记都是亲自抓。而且,在拆违关键时刻,省委书记郭金龙、省长王金山亲临考察,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领导重视,是动员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积极投入拆迁工作的重要前提,有助于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助于鼓舞拆迁工作人员的工作干劲和积极性,有助于打开局面、解决难题。合肥市拆迁工作一条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领导重视、一线操作、广泛动员、举市而为,起到了振奋精神、鼓舞士气的积极作用,为打赢拆迁这场硬仗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领导基础。

(二)政府主导,是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的根本途径

在合肥考察过程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合肥市政府主导了整个拆迁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可以说,如果没有各级政府的组织、参与和主导,拆迁工作将是寸步难行。

合肥市成立市危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审定改造工作的重大事项。各区政府作为辖区内危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危改拆迁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建委、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明确、积极互动,有效地避免了推诿扯皮的现象,形成全市一盘棋、各区互动、各职能部门互动的局面,从而保证了政令的畅通、决策的项目能得到迅速的落实,为危改及拆迁安置等工作的顺利展开奠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因此,我局组织的危改拆迁项目,也应该加强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更多地争取北京市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依靠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快中央国家机关危改拆迁项目的推进。

(三)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补偿政策,是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的制度保障

按照国务院20xx年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305号令),城市拆迁应以货币补偿为主。但是,合肥市针对一味货币补偿带来的诸多问题,对城市拆迁补偿问题进行了实事求是的研究,大胆采取“以产权置换为主,以货币补偿为辅”的政策。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合肥市的作法完全符合当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北京地区甚至全国的城市拆迁工作,都面临着拆迁补偿办法和标准难以适应市场情况的类似问题。尤其是我国正处在计划体制向市场化的转型期,现有的政策法规已经难以适应当今市场经济的需要,新的政策法规又尚在不断补充和完善之中。例如,我国的房地产制度设计是土地的国有化和地上物的私有化相结合的体制,相对于国外土地和房产完全私有化,现有的体制必然带来各种利益关系的复杂性。而《物权法》的出台,又将导致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必须进行修改和完善,这就给我们当前的拆迁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必须清醒地分析市场现实条件和被拆迁居民的实际诉求,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制定拆迁补偿办法,真正解决拆迁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坚持以人为本、拆迁与保障相结合,是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的现实动力

当前,居住在城市危旧小区和城中村的居民,大多是收入较低、居住条件较差的弱势群体。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刚刚建立,社会保障的内容、范围、力度和配套政策还远不完善,因此,在城市改造中对贫困户的拆迁政策直接涉及到社会保障制度的同步推进,并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房屋拆迁问题。

合肥市委、市政府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把危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出台了一系列解决被拆迁户实际困难的政策措施。例如,对被拆迁户实行“拆一补一”政策,增加部分按市场价出售,如增购有困难的,实行部分产权;对低保户、特困户实施廉租住房政策,建设一批30-49平方米的小户型廉租房供其租住;针对部分被拆迁户相对贫困,住上楼房却支付不起物业费、水电费的实际情况,在新建小区中无偿提供部分商业用房,用商业用房的出租收益补助小区的物业管理费用。正是合肥市在具体拆迁工作中,并不是简单地就拆迁而谈拆迁,而是将拆迁工作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因此,既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又改变困难户的生活困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我局目前的拆迁工作也同样面临着既要“解危”,又要“解困”的尴尬局面,许多被拆迁户也是期盼着通过拆迁把所有实际困难都能解决掉。因此,我们当前实行的单一的货币补偿政策肯定不能完全解决老百姓的具体问题,必须在以货币补偿为主之外,增加相应的手段,通过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平房小院、廉租房等多种方式、方法,解决居民实际困难。同时,要加大与北京市和区政府的沟通力度,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责任,争取把符合条件的被拆迁户,切实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解决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

(五)群众工作和舆论宣传,是拆迁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法宝

合肥市把危改拆迁作为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来抓,在政府主导下,各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正面引导,及时总结、报道危改拆迁中好的做法、经验和成果,对重大项目采取媒体跟踪报道等形式,生动形象地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全面了解和正确认识有关政策。在拆迁过程中,省直、市直机关做表率,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居、村委会做动员,形成了立体的拆迁工作体系。同时,对于恶意拖延、拒不搬迁的,合肥市除了冻结户口外,还在网上、电视、报纸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相互观望、攀比。通过一系列综合性、系统化的工作,合肥市变被动为主动,创造了危改拆迁顺应民

意、改善民生、惠及百姓的舆论氛围,形成了政府、民众、建设单位的三个积极性,保障了拆迁工作的顺

利进行。

群众工作和舆论工作,历来是我党克敌制胜的法宝。合肥市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群众工作和舆论工作仍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仍然可以发挥巨大的政治效应和社会效应。我们在危改拆迁工作中,也应学习借鉴合肥经验,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和舆论宣传工作,这将有助于形成正确的引导方向,创造良好的氛围,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对策建议

合肥市在城市拆迁工作中做出了较大成绩,有很多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任何地方都有自身的特点,合肥市是一个发展中的中型的省会城市,城市范围相对较小,总体人口相对较少,建设用地压力不大,建设成本相对便宜,拆迁安置相对容易些。而北京市作为特大型城市,土地资源有限、房价上涨过快、拆迁成本畸高,再加上我局作为危改拆迁的具体实施部门,不掌握增量土地、资金压力过大、缺乏职能部门手段,因此,中央国家机关的危改拆迁工作困难更大,任务更艰巨。通过对合肥市的学习考察,我们认为,下一步应注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议北京市政府在拆迁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1、尽快组织有关部门修改北京市危改拆迁办法。

2、对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拒不搬迁的被拆迁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3、抓紧研究并尽快落实拆迁范围内困难户的社会保障制度,应由地方政府承担解决困难户实际困难的义务,不能将政府责任通过拆迁转嫁给拆迁实施单位。

4、北京市范围内的危改拆迁项目应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其中涉及到中央国家机关的,可由中央财政将拆迁费用专款划拨给北京市政府。

5、按年度统一规划建设中小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并把中央国家机关危改拆迁范围内的低保户、双困户全部纳入供应范围。

6、加大危改拆迁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导向,倡导依法拆迁、和谐拆迁,营造有利于拆迁工作的社会氛围。

7、在对全市危旧房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市政府制定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安置房建设计划,按年度统一组织实施;各区政府作为本辖区危旧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牵头组织危改建设工作;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危改工作应纳入市、区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

(二)我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在中央国家机关新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内,适当安排适合搬迁周转、异地安置的房屋,或请北京市有关部门购置部分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为被拆迁人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实现以新建带改建、新旧住房良性互动的政策效果。

2、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认真加强拆迁队伍建设,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大力推进和谐拆迁。拆迁改建政策的设计要尽可能地贴近住户的合理要求,各项改建工作要严格履行程序,依法合规进行。

3、坚持群众路线,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拆迁住户的思想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拆迁的舆论氛围。

4、针对西黄城根拆迁项目的具体情况,我们建议:

(1)从局里相关司、室抽调领导干部,一方面充实拆迁领导班子,提高科学决策和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加强一线拆迁力量(另有专题报告)

(2)增加拆迁补偿手段,由局里组织部分房源以实物形式补偿给被拆迁户(另有专题报告)

(3)请西城区政府在行政谈话、行政裁决、司法调解、限制拆迁区域内的商户和暂住人口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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