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征地拆迁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框架不断拉大,给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农民生活和经济条件带来了新变化、新提高。但是在征地开发中,由于征用农地、拆建农房制度上和工作中的缺陷,各种矛盾日益显现,影响了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对数次征地工作进行调研,总结如下看法和建议。

一、现状与问题

调查发现农村征地拆迁与安置补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且造成目前征地拆迁难,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策制度上的,也有工作方法上的。

1、政府担当双重角色,造成“仲裁人”缺位,协调机制缺失。从北台、下园、孔庄子、谢庄子、邢庄子、张各庄等村的征地情况看,由于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直接担当“拆迁人”,因此当房屋拆迁补偿出现矛盾,农民新村建造出现质量问题时,政府无法居间调和。

2、农村补偿分配问题,诱发农民抵触情绪。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二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以户口分类,存在农业人口,村居民组人口、征地上迁入人口,出嫁未迁出、嫁入未迁入人口的矛盾;以土地承包对象分类,存在有承包地但户口已外迁人口,因出生迟未分到承包地的农业人口,死亡人员的矛盾。二是确定分配方法难。土地征用时,对一

个行政村往往只是局部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差异,存在以村还是以组为单位进行分配的矛盾,各自围绕自我设定分配方法,只要不顺他心就产生抵触情绪,拒绝配合、拒绝签字、拒绝拆迁。

3、处理违法建筑难,影响整体拆迁进程。有关部门职责不清,农村宅基地管理弱化,造成违法建筑现象严重。由于受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影响,部分村民为争村主任拉选票,借机私下许愿,乱批乱放宅基地。农房住宅建设出现未批先建和不审批等现象。在原宅基地上扩建有之;在承包土地上新建有之;将承包地换给他人建房有之;给已出嫁女儿建房有之;给户口已迁到城镇就业(非征地、买户口对象)者建房有之。违法建筑面广量大,且各有历史原因和现实问题,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4、农房拆迁自建补偿标准偏低。现行农村房屋完全重置价,价格组成是否合理,建筑材料价格弹性如何体现值得商榷。近年来,各种建材价格起伏幅度大,建筑人工费翻了一翻,据测算,建房成本每平方米相差幅度超过二百元,拆一处根本建不了同样一处。

5、“钉子户”思想工作问题。欲望无度,贪心不止,个别拆迁户百般阻挠,尤其是一些有社会背景的人,目无政策、目无法律,把集体土地当作私有财产,漫天要价,百般阻饶征地拆迁。

二、思考和建议

1、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对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城建规划及拆迁法的宣传,教育农民必须服从规划,服从国家拆迁条例,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政府应按规划严格实施建设,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防止有人多处批地,多头建房,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擅自在承包地上建房,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依法收回承包权。坚持规划先行,着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新村建设。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履行政府职责。根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政府及其部门必须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必须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拆迁人应是项目业主或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区、乡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代表辖区农民的合法利益,不能越俎代疱,充当拆迁人。

3、逐步完善市场化的拆迁赔偿机制。农房拆迁价格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确定价格应举行由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农民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价格构成应有一定的材料成本指数弹性。总价格应适当向失地农民倾斜。赔偿政策应适当细化,要考虑合法建筑与违章建筑的区别,严格界定合法与违法,科学制定赔补办法,保护赔足合法的,削减少赔违章的。

4、创新补偿安置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

低,老有所养。补偿安置要结合实际,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以下方法安置被征地农民。①强化保险安置:经被征地村同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被安置人员将部分安置补助费作为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险用费,向市社会保险主管部门交纳,按有关规定领取保障金。②鼓励用地单位就业安置,用地单位应优先安置被征地村的失地农民。③慎重使用一次性货币安置。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调地安置:通过村内机动地、交回的承包地、流转地及土地开发整理新增加的耕地等,使失地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⑤预留土地安置:城区内人均耕地在0.3亩以下的被征地村,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按被征地数量的10%,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但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开发。预留的土地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以确保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长期稳定的收益。具体操作中五种方式可以多选,也可以单选,但单选货币安置要慎重,应结合保险安置进行,防止个别农民老无所养,生活水平下降,成为政府的济困户。

4、规范征地拆迁行为,集约节约用地。政府在审批项目征地拆迁时,应严格征地拆迁程序和手续,严格用途管制,严格规划管理。一方面,严肃查处征地手续不全,补偿安置不到位,利用黑恶势力强拆、恶拆等行为,限定开发时间,超时未开发的,一定要依法收回,防止开发商圈地,牟取暴利,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另一方面,严肃查处违反拆迁法律法规,

恶意抗法等行为,保护合法征地拆迁。

5、加强调研,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建议市委、市政府指定一个部门牵头,邀集相关部门参加,进行一次农村征地拆迁课题工作调研,深入农村,从土地承包、农村人口、分配安置、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解剖分析,完善政策制度,推动工作开展,保持农村稳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

 

第二篇:关于征地拆迁中问题和对策的思考

关于征地拆迁中问题和对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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