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的比例≥100%。

二、对工作中发现的高血压高危人群进行生活方式指导,每年至少测量2次血压。

三、按规范要求为高血压患者建立健康管理档案,提高高血压患者发现率,健康管理率达到50%以上。

四、按规范要求,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随访包括询问病情、体格检查及提供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每半年对高血压患者进行合并症发生与发展监测,并将随访管理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规范化管理率≥80%。高血压患者的血压控制率不低于50%。

五、按规范要求每年对确诊的高血压患者进行1次较为全面的健康体检。及时将随访和体检信息更新至信息系统,高血压患者体检率≥90%。

生祠防保所

 

第二篇:林口县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林口县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有效控制高血压发病率的快速增长趋势,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的基本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普及社区人群高血压的防治知识,提高人群的健康意识,纠正居民不良生活行为,逐步降低行为危险因素,控制高血压的发病。

(二)对目标人群实施健康管理和疾病管理,提高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和有效控制率,减少及延缓并发症的发生。

(三)加强基层医疗单位慢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及公共卫生管理人员慢病综合防治的能力,并熟练掌握慢病管理服务的适宜技术。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原发性高血压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筛查

1、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

2、对第一次发现收缩压 ≥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居民在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因素后预约其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高于正常,可初步诊断为高血压。如必要,建议转诊到上级医院确诊,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对可疑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及时转诊。

3、建议高危人群每半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

(二)随访评估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面对面的随访。

(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收缩压≥180mmHg和(或)舒张压≥ 110mmHg;意识改变、剧烈头痛或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眼痛、心悸、胸闷、喘憋不能平卧及处于妊娠或哺乳期同时血压高于正常等危急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2)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心率、计算体质指数(BMI=体重/身高?)。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吸烟、饮酒、运动、摄盐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三)分类干预

(1)对血压控制满意(收缩压 ≤140且舒张压≤ 90mmHg)、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进行下一次随访时间。

(2)对第一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即收缩压>140mmHg和(舒张压>

90mmHg),或出现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性,必要时增加现用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压药物,2周内进行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血压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四)健康体检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进行了1次较全面的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内容包括体温、脉博、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进行粗测判断。具体内容参照《城乡居民健康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

四、工作要求

(一)高血压患者的健康管理由医生负责,应与门诊服务相结合,对未能按照管理要求接受随访的患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联系,保证管理的连续性。

(二)随访包括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可通过本地社区卫生诊断和门诊服务等途径筛查和发现高血压患者。有条件的地区,对人员进行了规范培训后,可参考《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对高血压患者进

行健康管理。

(四)发挥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提高生活质量、防治并发症中的特色和作用,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开展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患者和居民愿意接受服务。

(六)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患者的健康档案。

五、组织与管理

(一)组织与管理

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卫生局全面负责高血压病人的规范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各部门的合作,将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工作纳入相关单位考核内容。

(二)相关单位职责

1、县疾病控制中心:在卫生局的组织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的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工作,并进行质量控制、督导、考核、评估;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卫生院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收集、整理、分析全县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县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根据工作结果提出改进策略。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具体实施辖区居民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的病人登记、发现、常规治疗、随访管理和转诊;制定和落实本辖区居民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工作计划;对高血压患者实施分级分层随访管理,并为患者开具健康处方;指导病人采取规律服药及合理膳食、运动等治疗措施,密切注意病人病情发展和药物治疗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病人预警,督促病人到医院进一步治疗;对辖区病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

3、综合医院:承担高血压病确诊工作,并为确诊的患者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接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急症或疑难重症高血压患者的诊断和救治,并将已确诊且病情平稳的患者转回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规范管理;承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技术指导与培训任务;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调开展工作。

六、督导与考核

1、县卫生局要定期不定期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承担高血压规范管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督导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绩效考核指标,做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依据。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年初制定的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求和考核要点,考核方案,并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的高血压病人规范管理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和考核,每年不少于2次,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次督导和考核后应完成督导和考核报告,并上报县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督导和考核意见及时反馈到接受督导和考核单位,以便及时改进工作。

4、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及村卫生所(室)的高血压患者管理工作的督导考核及人员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5、考核合格后拨付“工作完成量经费”,经费要与完成工作任务和质量挂钩,工作任务量和质量以及发放补助要有详细记录。

七、考核指标

(一)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70%。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年内已管

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者总人数×100%。(年内辖区内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总人数估算=常住人口数×10%)。

(二)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80%。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

(三)管理人数血压控制率应≥ 60%。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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