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自查报告

党发【2011】41号

俄体镇旗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自查报告

旗文明办:

根据俄体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结合我镇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实际,我镇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旗级文明单位标兵2个、旗级文明单位7个。通过自查发现大多数文明单位在保持荣誉,创新发展上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例如俄体中学在档案材料和环境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领导班子团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健全,经常性开展一些富有成效的群众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社会治安良好。

但是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有些单位存在问题与不足。不注重档案材料的规整,制度不够健全。我们将通过重点管理和培养的方式提高该类单位的建设管理水平。

二、查摆原因

各单位创建意识普遍提高,但受经济制约,实现创建水平的目标存在困难。由于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导致各单位创建热情高,但受经济制约,很多硬性指标心有余而力不足,鉴于上述情况,镇党委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决定对现有创建单位及积极创建的单位进行重点培养,待条件成熟后进行申报。

从总体看,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但也存在着精神文明创建经济投入少,、思想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进行了重点研究制定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的进行改进,把我镇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中共俄体镇委员会

20xx年4月20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