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一、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 3 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 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 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 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 2.1.3涉河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 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 2.2.2 河道概况。

? 2.2.3 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 2.2.4 河道边界条件。

? 2.2.5 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 2.2.6 现有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潮位)。

? 2.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情况

? 2. 3. 1 现有水利工程情况包括河道、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水利(防洪)工程的位置、规模、

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 2. 3. 2 其它设施情况包括桥梁、码头、港口、取水、排水、航道整治等设施的位置、规模、设计标

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 2.4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

?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内容及实施安排,包括以下方面:

? 2.4.1 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等;

? 2.4.2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具体规划要求;

? 2.4.3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规划实施情况;

? 2.4.4 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形势、标准等变化情况。

? 2.5河道演变

? 河道演变主要介绍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分析其近期河床的冲淤特性和河势变

化情况,明确河床演变的主要特点、规律和原因,对河道的演变趋势进行预估。

?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 历史演变过程应利用已有分析成果,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特点。

?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应根据有关实测资料,分析河段内深泓、洲滩、汊道、岸线等平面变化、断面变

化及河床冲淤特性等。

? 3.3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应根据历史、近期河道演变情况,结合水利规划实施安排,对河道将来的演变趋

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包括河道的平面变化、断面变化、河床冲淤变化等。

? 4.防洪评价计算

? 4.1 一般要求

?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应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现状防洪、排涝标准或规划标准,建设 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以及历史上最大洪水。

? 4.2 水文分析计算

? 对没有防洪、排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应进行有关水文分析计算。水文分析计算主要内容:

应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查与分析,如资料不满足计算要求,应对资料进行插补和延长;明确采用的

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对不同频率设计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进行成

果的合理性分析。

? 如所在河流已有规划或设计防洪标准,则可以直接引用或内插计算。一般建设项目自身的防洪标

准要求高于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评价单位应根据有关资料对防洪标准进行复核计算。

? 4.3 壅水分析计算

? 对占用河道断面,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建筑物,应进行壅水计算。

? 对跨河桥梁和建筑物局部壅水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公路桥位

勘测设计规范》及《公路桥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J30-2002),均有推荐公式可参照选用;

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对河段的防洪影响较大的开展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

? 4.4 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 对河道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

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冲刷和淤积分析计算;冲刷计算是河道演变冲刷、一般冲

刷和局部冲刷的叠加。但一般情况下河道演变冲刷常不单独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冲刷

河滩和主河槽应根据流量分配情况分别计算,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分

析计算;冲刷计算的计算工况至少包括前述四种工况;公式计算可参照第三章3.5.3选用。

? 冲刷计算中,参数的选取对计算结果影响很大,应说明参数选取的依据,并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复

核。冲刷计算成果应给出冲刷线高程,以便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复核各种桩基础的稳定。 ? 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还应开展动床数学模型计算或动床物理模型试验研

究。

? 4.5 河势影响分析计算

? 建设项目工程规模较大的或对河势稳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

工程的建设项目,除需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对项目实施后河势及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外,还应进行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研究进行分析。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计算工况标准条件一般应不少于四种。其内容除需满足数学模型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包括:

? ① 对主要汊道分流比的影响值,若为动床数学模型或动床物理模型,还应统计各汊道分沙比的变

化;

? ② 工程建设前后,工程影响范围内代表性断面(平面、垂面)流速分布的变化情况;

? ③ 各不同水位标准情况下,主流线、深槽、洲滩、岸滩断面等的变化情况;

? ④ 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洪工程及其它设施附近流速、流向的变化;

? ⑤ 代表性垂线流速、流向的变化;

? 当项目规模较小,受资料等限制无法进行模型分析计算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并给出明确的结论。 ? 在选用数学模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条件下,选用一维、二维数学模型

的各自优点,或者联合运用。在进行壅水分析计算时,考虑河道实际情况,可选用一维数学模型用于分析计算。关于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对于长系列条件下的预测分析计算,建议用一维数学模型,二维数学模型可用于局部、典型场次洪水条件。

? 4.6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 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附近有重要排涝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

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 4.7安全稳定复核计算

? 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稳定的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结构安全、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

? 4.8其它有关计算

? 涉及河口及感潮河段,因潮汐动力的改变对防洪、排涝及河道(口)稳定均有影响,应同时进行潮汐动力分析。

? 5.防洪综合评价

? 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防洪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 5.1.1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 5.1.2 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 5.1.3 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

? 5.1.4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 5.1.5 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

? 5.1.6 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 5.1.7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 5.1.8 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 6.防治与补救措施

? 6.1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

?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含运行期与施工期)应包括:

? 6.1.1 对水利规划的实施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布置、方案、建设规模、有关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2 对河道防洪水位、行洪能力、行洪安全、引排能力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

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 6.1.3 对现有堤防、护岸工程安全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 6.1.4 对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施工组织、工期安排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5 对河势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施工方案及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6 对其它水利工程及运用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7 其它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补救措施等。

? 6.2 防治补救措施的工程量

? 对防洪工程的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采取防治与补救措施,并对工程量进行初步估算。 ? 7.结论与建议

? 总结归纳防洪评价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 7.1 河道演变规律、发展趋势及河势稳定性的分析结论;

? 7.2 建设项目对各方面影响的评价结论;

? 7.3 须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 7.4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有关建议。

二、防洪评价报告资料准备及要求

?

1. 编制存在问题

? 1. 1基本资料收集不全

? 1. 2评价深度及范围随意性大,难以满足要求

? 1. 3对建设项目防洪标准复核评价较少或

? 1. 4图纸不规范,补充困难。

? 1. 5评审有一定随意性。

? 1. 6编制资质问题

2.报告编制资料准备及要求

规划资料、现状水工程、建筑物情况、河势演变资料:水文资料、项目设计资料等。

2.1规划资料:流域综合规划、岸线利用规划、防洪规划(具体内容、建筑物基本尺寸)、采砂管理规划、河湖利用规划、保护区规划。堤防高程、断面、边坡、迎、背水面、上下游左右岸情况等。

2.2现状防洪工程、建筑物资料:上、下游,左、右岸控制性建筑物调度控制、运用情况,历史洪水调度控制情况;取水口、排污口、跨河建筑物、管道、缆线、港口、码头等布置、运用情况。 拟建工程与现状建筑物相对关系。

边界工程协议及执行情况。

2.3河势演变资料:历史演变资料;近期演变资料:历史、近期治理情况,规划及实施情况对河势影响。历年河道断面观测资料及分析,(历史洪水后,断面变化情况)。

2.4水文资料:水文资料差补延长、审查;泥沙淤积情况等,历史洪水资料。

2.5项目设计资料:总体设计、平面布置、纵剖面图、地质图、与河道、堤防之间连接关系、与其他工程相对位置图。

2.5.1跨河建筑物:跨度、支墩及布置,承台、与两岸堤防联接、净空,上下游联接等。

2.5.2港口、码头:陆域、水域高程、占地情况、与河道、堤防之间联接,堤顶道路等。

2.5.3穿堤、穿河建筑物工程:穿堤、穿河高程、尺寸。

2.5.4拟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施工围堰、工程度汛情况。

2.5.5地质资料

3.附:图纸参考目录:

3.1建设项目所处流域地理位置示意图

3.2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位置图,所在河段的河势图(比例大小要求不同,一般应注明工程所在位置处河道、堤防桩号);

3.3现有防洪工程、河道整治工程及其它水利设施等工程位置图,防洪工程近远期规划图(虚线表示);

3.4涉河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图、纵剖面图(注明不同防洪标准水位:如1%、2%等 )、主要结构图及局部放大图、涉河建筑物与两岸河道及堤防联接图(局部施工);

3.5涉河建筑物所占河道行洪断面图;

3.6河道演变分析所取断面位置图、各种平面变化和断面变化套绘图;

3.7 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范围图、测站(含试验范围、测流断面和垂线)位置图、计算分析和试验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

3.8数学模型和物理模型率定与验证取样点(含取样断面)位置图、率定与验证成果图;

3.9工程前后水位影响变化等值线图;工程前后流速影响变化等值线图;断面流速分布影响变化图;不同标准洪水主流线影响变化图、工程前后流场变化图;

3.10冲淤变化图;

3.11补救措施工程设计图;

3.12其它必须的图纸。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有关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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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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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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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内容具体要求

?  

?  防洪评价报告应在建设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批准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编制单位进行编制。

? 评价报告内容应能满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查内容的要求,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1  概述

? 2  基本情况

? 3 河道演变

? 4   防洪评价计算

? 5    防洪综合评价

? 6 防治与补救措施

?  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水文资料要经相关水文部门认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缺乏基础资料时,建设单位应根据防洪评价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水文等部门进行基础资料的测量和收集。

?  在编制防洪评价报告时,应根据流域或所在地区的河道特点和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手段和技术路线。对防洪可能有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应进行专题研究(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或其它试验等)。

? 在防洪评价工作中除执行本导则外涉及其它专业时,还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 1 概述

? 概述一般应包括项目背景、评价依据、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1.1  项目背景

? 项目背景应阐明建设项目所在地理位置、总体建设规模、项目前期工作概况及防洪评价编制单位受委托后进行防洪评价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 1.1评价依据

? 评价依据应列出以下内容:

? 1.1 .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1.1 .2 有关规划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综合规划及防洪规划、治导线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等水利规划。

? 1.1 .3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 1.1 .4 有关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文件等。

1.3  技术路线及工作内容

? 阐明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包括所采用的基本资料、分析、计算及试验手段等,简述防洪评价的工作内容。

? 2.1  建设项目概况

? 建设项目概况应介绍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涉河建筑物的基本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 2.1 .1 涉河建筑物的名称、地点和建设目的。

? 2.1 .2 涉河建筑物的建设规模、特性、防洪标准(校核、设计标准相应洪峰流量、水位,施工期防洪标准及相应洪峰流量、水位)。

? 2.1.3涉河建筑物的设计方案,包括总体布置、结构型式、与河道堤防的连接方式、与其它水利工程交叉或连接方式、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及建筑设施情况等。

? 2.1 .4 涉河建筑物的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施工布置、施工交通组织、主要施工方法、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施工工期安排、施工期度汛方案和防凌措施等,对于涉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和弃土的工程,还应包括施工取土和弃土方案。

? 2.2 河道基本情况

?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河道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 2.2.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河流水系、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和工程状况。

? 2.2.2  河道概况。

? 2.2.3 水文、泥沙、气象特征。

? 2.2.4 河道边界条件。

? 2.2.5 地形、地貌、河道地质情况。

? 2.2.6 现有防洪(排涝)标准及相应的洪峰流量、洪峰水位(潮位)。

? 2.3 现有水利工程及其它设施情况

? 2. 3. 1 现有水利工程情况包括河道、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水利(防洪)工程的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 2. 3. 2 其它设施情况包括桥梁、码头、港口、取水、排水、航道整治等设施的位置、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水位、功能、特点及运用要求等基本情况。

? 2.4水利规划及实施安排

? 应简述与防洪评价有关的水利规划内容及实施安排,包括以下方面:

? 2.4.1 综合利用规划、防洪规划、岸线规划、河道(口)整治规划等;

? 2.4.2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具体规划要求;

? 2.4.3 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规划实施情况;

? 2.4.4 建设项目运用期内因规划实施引起的防洪形势、标准等变化情况。

? 2.5河道演变

? 河道演变主要介绍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与特点,分析其近期河床的冲淤特性和河势变化情况,明确河床演变的主要特点、规律和原因,对河道的演变趋势进行预估。

? 3.1  河道历史演变概况

? 历史演变过程应利用已有分析成果,简述建设项目所在河段的历史演变过程和特点。

? 3.2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

? 河道近期演变分析应根据有关实测资料,分析河段内深泓、洲滩、汊道、岸线等平面变化、断面变化及河床冲淤特性等。

? 3.3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

? 河道演变趋势分析应根据历史、近期河道演变情况,结合水利规划实施安排,对河道将来的演变趋势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包括河道的平面变化、断面变化、河床冲淤变化等。

? 4.防洪评价计算

? 4.1 一般要求

?    建设项目防洪影响的计算条件一般应分别采用所在河段的现状防洪、排涝标准或规划标准,建设             项目本身的设计(校核)标准以及历史上最大洪水。

? 4.2 水文分析计算

? 对没有防洪、排涝标准和防洪规划的河段,应进行有关水文分析计算。水文分析计算主要内容:应首先对资料进行审查与分析,如资料不满足计算要求,应对资料进行插补和延长;明确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有关参数的选取及其依据;对不同频率设计流量及设计水位的计算成果进行成果的合理性分析。

? 如所在河流已有规划或设计防洪标准,则可以直接引用或内插计算。一般建设项目自身的防洪标准要求高于所在河段的防洪标准,评价单位应根据有关资料对防洪标准进行复核计算。

? 4.3 壅水分析计算

? 对占用河道断面,影响洪水下泄的阻水建筑物,应进行壅水计算。

? 对跨河桥梁和建筑物局部壅水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进行计算;《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及《公路桥工程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J30-2002),均有推荐公式可参照选用;壅水高度和壅水范围对河段的防洪影响较大的开展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

? 4.4 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

? 对河道的冲淤变化可能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一般情况下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冲刷和淤积分析计算;冲刷计算是河道演变冲刷、一般冲刷和局部冲刷的叠加。但一般情况下河道演变冲刷常不单独进行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冲刷河滩和主河槽应根据流量分配情况分别计算,可采用规范推荐的经验公式结合实测资料,进行分析计算;冲刷计算的计算工况至少包括前述四种工况;公式计算可参照第三章3.5.3选用。

? 冲刷计算中,参数的选取对计算结果影响很大,应说明参数选取的依据,并对计算结果应进行复核。冲刷计算成果应给出冲刷线高程,以便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复核各种桩基础的稳定。

? 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还应开展动床数学模型计算或动床物理模型试验研究。

? 4.5 河势影响分析计算

? 建设项目工程规模较大的或对河势稳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所在河段有重要防洪任务或重要防洪工程的建设项目,除需结合河道演变分析成果,对项目实施后河势及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定性分析外,还应进行数学模型计算或物理模型试验研究进行分析。数学模型计算、物理模型试验计算工况标准条件一般应不少于四种。其内容除需满足数学模型计算和物理模型试验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包括:

? ① 对主要汊道分流比的影响值,若为动床数学模型或动床物理模型,还应统计各汊道分沙比的变化;

? ② 工程建设前后,工程影响范围内代表性断面(平面、垂面)流速分布的变化情况;

? ③ 各不同水位标准情况下,主流线、深槽、洲滩、岸滩断面等的变化情况;

? ④ 工程影响范围内防洪工程及其它设施附近流速、流向的变化;

? ⑤ 代表性垂线流速、流向的变化;

? 当项目规模较小,受资料等限制无法进行模型分析计算时,应进行定性分析,并给出明确的结论。

?  在选用数学模型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工程实际的需要条件下,选用一维、二维数学模型的各自优点,或者联合运用。在进行壅水分析计算时,考虑河道实际情况,可选用一维数学模型用于分析计算。关于冲刷与淤积分析计算,对于长系列条件下的预测分析计算,建议用一维数学模型,二维数学模型可用于局部、典型场次洪水条件。

? 4.6 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 当建设项目建在排涝河道管理范围内或附近有重要排涝设施,且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现有排涝设施附近内、外水位较大变化时,应进行排涝影响分析计算。

? 4.7安全稳定复核计算

?    对可能影响现有防洪工程安全稳定的建设项目,还应进行工程施工期及运行期的渗透稳定、结构安全、抗滑稳定安全复核等计算。

?  4.8其它有关计算

? 涉及河口及感潮河段,因潮汐动力的改变对防洪、排涝及河道(口)稳定均有影响,应同时进行潮汐动力分析。

? 5.防洪综合评价

? 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以及河道演变分析成果、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进行综合评价。防洪综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

? 5.1.1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 5.1.2 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 5.1.3 项目建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

? 5.1.4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 5.1.5 项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

? 5.1.6 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 5.1.7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是否适当;

? 5.1.8 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 6.防治与补救措施

? 6.1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

?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含运行期与施工期)应包括:

? 6.1.1 对水利规划的实施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建设项目的总体布置、方案、建设规模、有关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2 对河道防洪水位、行洪能力、行洪安全、引排能力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 6.1.3 对现有堤防、护岸工程安全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 6.1.4 对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施工组织、工期安排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5 对河势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施工方案及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6 对其它水利工程及运用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 6.1.7 其它影响补救措施,包括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补救措施等。

? 6.2 防治补救措施的工程量

? 对防洪工程的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采取防治与补救措施,并对工程量进行初步估算。

? 7.结论与建议

? 总结归纳防洪评价的主要结论,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 7.1 河道演变规律、发展趋势及河势稳定性的分析结论;

? 7.2 建设项目对各方面影响的评价结论;

? 7.3 须采取的防治补救措施;

? 7.4 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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