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社区居委会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

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

理的事项推拖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且变更另一个岗位也无法胜任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与其谈话 (涉及社区一把手由社区工作科与组织科共同与其谈话),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

2、凡本人拒绝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负责人与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再次听取本人的申辩及理由;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全年无故累计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

(5)应予劝退,且本人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却坚持不退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罢免”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或由街道办事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罢免建议。

2、居委会依据《选举规程》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罢免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罢免会议有困难时,可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代行主持召开会议。

3、在居民会议表决时,应书面说明罢免理由。被罢免人有权出席会议申诉意见。居民代表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在居委会存档。街道办事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无假日办公制

作息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至5:00; 晚上5:00—6:00。季节变化根据街道办事处通知,调整作息时间。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5:00—6:00和节假日实行一至二人轮流值班。

(二)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请病假以病假条为依据;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会负责人批

准。超过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报社区工作科审批。居委会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由社区工作科分管领导审批。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年终列入考核。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上班后又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奖惩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补贴扣除办法 。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计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当月全部政府补贴。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病假4个月以后,政府补贴将不再计发。

2、为严肃考勤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扣除当事人和一把手的当月政府补贴。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过三天的(没有旷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物质或精神奖励。

4、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全年病事假不超过一周的人员(没有旷工),组织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有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

及时向居委会负责人说明迟到早退原因,没有汇报说明的视为旷工。

3、晚上5:00—6:00和周六、周日、节日放假期间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居委会制定的值班表安排,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处理紧急事项,遇到重大事情,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因个人不负责任影响工作,出现问题,追究个人责任。有关科室不定期组织抽查,如一连三次未接电话,经调查确属擅离职守的,扣除值班人员10元生活补贴。

4、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组织义务奉献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经街办事处有关科室负责人批准,擅自不能参加活动者扣发政府补贴10元,参加奉献活动情况列入年底考核范围。

5、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应保持联系。

6、每月5日将考勤表报社区工作科。考勤从上月1日开始到本月月底止。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有效。

四、会议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居委会办公会议,交流情况,安排工作,解决问题,总结、部署近期工作。

(二)社区居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要求做简单记录,做为工作考评依据。

(三)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

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四)社区协商议事会议每季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议事委员会主任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反映,收集整理后提出,委员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为社区工作出谋划策。同时,动员驻社区单位,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实现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居委会要做好记录。

(五)各种会议均要做会议记录。

五、联系群众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关心群众疾苦,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社区居委会要密切联系社区单位,动员社区单位向社会开放内部服务资源,为居民提供服务,实现共驻、共建、共享,增强社区凝聚力和社区成员对社区的归属感、认同感。

(三)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密切联系责任区域的社区成员代表及居民组长,掌握社区居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四)社区居委会要经常听取居民对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信息,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焦点、难点问题。

六、文明办公制度

(一)接待居民要有礼有节,做到“五声”:来有迎声、进有请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支持配合有谢声。

(二)禁“四难”: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三)建立首问责任制。凡来办事(或电话联系)的人第一个被问的人员必须热情明确地回答问话人,能及时办的事不拖,能协助办的事不推,尽量做到有求必应,有难必帮,方便群众,尽心服务。

(四)全体成员在上班时间内衣着要整洁,禁止穿吊带装、穿拖鞋。做到行动庄重、举止大方、语言文明。不高声喧哗,尽量不影响他人办公。

(五)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玩电脑游戏、下棋,上街购物、嗑瓜子等不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对熟人、朋友来访要接待有度,电话交谈不得闲聊。

(六)对工作中出现渎职行为或违纪行为,视情况扣发一定期间内的政府补贴;情节严重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获得街、区、市级优秀,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居委会干部要认真做好社区居民的稳定工作,发现问题和思想倾向要及时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进行汇报,通过组织程序妥善处理,不得擅自以居委会或居委会干部个人名义参加集会和上访活动。

(八)居委会成员内部之间要团结,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居委会班子的和谐与稳定,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处处以大局为重,齐心合力做好工作。

七、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制度

(一)热情接待来访,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好记录。

(二)根据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积极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三)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适时向承办部门询问处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四)对重大疑难问题,要及时上报街主要领导,根据一个时期群众集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供领导参考。

(五)接待外地,外单位来访要认真听取调查要求,做好接待工作。

八、居务公开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要将工作职责、成员分工、办公时间、便民热线电话、服务项目、服务地点、办事程序、重大事项等,通过橱窗、图板、宣传栏、社区居民会议等形式向居民公开,便于为居民服务并接受监督。

(二)建立社区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凡是社区的重大事项须组织居民代表进行听证,并将决定事项进行公示。

(三)建立向居民承诺拟办实事制度,每年年初将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拟办事项,向社区居民进行公示。

九、财物管理制度

(一)居委会办公经费和有关单位、个人支持经费收支两条线。明确居委会正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管帐,委员一人管钱,一把手一支笔签字报销负总责。每季度要向居委会成员公布帐目,并定期接受街主管科长、纪检委和办公室的检查。

(二)对办公经费和捐款等财物不得私分和结留。每位成员均有监督权,向有关科室进行反映。经查情况属实的追究当事人和一把手的责任。

(三)严格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盖章应登记,办公桌、凳、橱等居委公用物品应登记造册,爱惜使用,不得拖散遗失,工作变动时应及时移交清楚。

(四)对电脑、打印机、电视机、音响等贵重设备要专人管理。

(五)征订的各类书报杂志要归放整齐,便于阅览、学习。

(六)节约水、电,下班时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源等。

(七)节约使用办公电话,原则上不得拨打长途,严禁使用办公电话聊天。

十、保洁制度

(一)办公室卫生应每天打扫一次,一般应在每天上午上班前打扫,做到文件、书刊摆放有序,桌面整洁,玻璃明亮,地面干净。

(二)会议室、活动室有专人负责保洁。物品归放整齐,墙上图表等规划有序。

(三)室外无杂乱赃物。

十一、安全制度

(一)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防火、防电、防盗、防煤气中毒。

(二)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社区工作科批准,并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三)下班时关好门窗、电源、水源、气源。

十二、学习制度

(一)各社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学习制度,坚持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

点问题学习和讨论,做好学习记录。

(二)居委会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居民学习,保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群众会,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政机关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应坚持不懈做好记录。

十三、廉政制度

(一)遵纪守法,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路线、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发扬无私奉献精神。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尽职尽责,密切联系居民,关心解决居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多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故意刁难群众。

(三)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好与居民、社会单位的关系,不向居民和社会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四)廉洁自律,不得接受与工作有关的馈赠及宴请,正常工作时间不得饮酒,不贿赂他人,不私分、挪用、截留各种资金。

十四、居委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做好档案材料基础性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移交保管工作。

(三)根据档案分类要求,编号造册,案卷排列条理系统,便于查找利用。

(四)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及时登记按期归还,避免丢失。

(五)档案的保管要做到整齐、美观,并有“七防”措施。

十五、考核制度

(一)建立以社区居民民主评议和办事处各职能科室、社区单位参与相结合,年终综合考核和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二)对全体社区工作者实行全年考核,年底进行述职。全年考核坚持两结合原则,即:居委会班子成员的考核与居民代表民主测评相结合,办事处职能科室反馈意见与平时实际工作相结合。

(三)考核采取抽查20户居民进行满意度评议、职能科室评仪、居民代表民主测评三种形式。比例分别为:居民进行满意度评议占50%、居民代表民主测评占30%、职能科室评仪占20%。

(四)依据年终考核情况,确定居委会达标等级,达标等级与一次性奖励挂钩,取得全国、全市荣誉称号适当给与奖励。年终考核综合满意率在60%以下的社区工作者,扣除年终一次性奖励。

 

第二篇:双林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双林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社区居委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理财水平,结合社区居委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社区居委会实行“钱帐分离,日清月结,逐笔审批,定期审计”的财务管理制度,必须遵守有关财务法规、行政法规。

二、严格执行资金支出的审批权法,居委会的各项开支必须坚持“一支笔”审批制,由居委会主任一人负责签字审批。

三、财务人员严格收支手续,做到收有凭,支有据,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建立健全有关帐簿。

四、实行民主理财,定期审计,协商议事委员会每月定期对财务帐目进行清理审查,并将结果张榜公布,同时督促居委会自行纠正违纪、违规项目。

五、居委会干部离任时,应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并向继任者办理财务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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