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策划书

安全管理策划书

为保障北京奥林匹克公园国家会议中心(B区)赛后精装修1标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顺利交公。项目部特编制项目安全管理策划书。

一、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1安全领导小组

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从组织上保证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落实。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安全专职机构:由项目部安全员和各劳务队安全员组成。

施工现场成立安全小组,加强巡视,及时传递信息,保证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使安全管理工作更有力度。

职 能:

●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负责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指导和督促班组搞好安全生产;

●发现隐患应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被查者停工整改。

3资金及物资保证

资金及物资为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项目经理部必须对安全工作给以绝对的重视。

●施工生产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保证发放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并专款专用;

●采购相应足够的劳保用品且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现场所需安全设施材料要纳入材料计划,及时供应。

二、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权、利”相统一,明确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责任。

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在工程开工前要与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与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等。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和总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体系,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措施,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合理使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合法使用劳务队伍,按规定办理劳务用工手续,不得使用零散工。施工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论证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查审批手续,经总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防护、模板工程、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临电设施、中小型机械设备等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本工程定期(项目部周检)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按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记录”书面向上级报告。

7、贯彻落实当地政府与行业部门及总公司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标准与规定。落实与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的相关责任。

8、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必须做到立即抢救伤员与保护现场和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不得瞒报、慌报、漏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对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负安全技术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和总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体系,根据现场情况与工程特点、规模、危险性较大的项目编制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措施。

3、负责编制:(1)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3)专项施工方案(①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②土方开挖(含深度超过1.5米的沟槽)工程;③模板工程;④脚手架、卸料平台水平安全网搭设与拆除施工工程;⑤塔吊作业或群塔作业;⑥起重吊装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项目,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给分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与报总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审批,经总公司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4、在编制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主持本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5、本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及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各类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负责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等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禁止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与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3)工长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定,对本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贯彻落实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体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劳务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3、经常检查劳务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劳务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发现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项目部。

(4)安全员安全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当地政府与行业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措施。

2. 认真贯彻执行逐级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定,对施工现场搭设的各种架子与防护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各类机械与机具设备等及其安全防护装置,与有关人员逐项验收,办理验收签字手续。

3. 检查或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做好作业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4、对本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施日检,填写北京北国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日检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5、认真贯彻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体系,做好文明施工与环保工作。

6、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安全员有权监督其是否符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发现问题立即责成改正。

7、督促班组长按规定及时领取和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重大隐患,有权暂停施工,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9、必须把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关、施组与专项方案审批关、安全技术措施关、安全技术交底关、安全防护设施验收关、文明施工关、日检与周检关,安全资料关。

10、按总公司“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资料统一标准范本”编制收集与整理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资料。

11、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和保护现场与及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并协助调查处理。

(5)质检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工程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监督沟槽与基础土方开挖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监督模板工程与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审批手续和实施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等,发现有违规与事故隐患及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

4、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5、发现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

(6)劳务分包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等,执行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作业,对本队作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落实“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劳务分包防火协议”、“劳务分包治安协议”中的相关责任。

2、按当地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劳务用工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与办理相关保险,严禁非法用工。负责本队所有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定期与不定期对本队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学习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播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及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问答卷等,填写“施工队安全教育记录”。监督检查本队人员要遵守劳动与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部申报,对新来人员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根据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向本队各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二次交底”,要求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履行签字手续后交项目部安全员。针对当天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监督检查班组长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有重大隐患应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及时整改。

6、按“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中相关规定配备施工队的专职安全员并持证上岗(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进入施工现场前要同总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并履行相关责任。

8、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与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项目部有关领导。

(7)劳务队施工员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规定,对本专业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贯彻落实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认证体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根据项目部的“安全技术交底”,负责向本队的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二次交底”,要求所有接受交底人员履行签字(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表)手续后交项目部安全员。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本队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与特殊部位的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与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上级部门或项目部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与事故隐患。

5、发现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报项目部。

(8)班组长安全责任制

1、认真执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组织本班组所有人员认真学习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负责本班组所有作业人员履行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签字手续,并报给项目部安全员。每天做好班前安全讲话与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并履行签字手续,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班组长是兼职安全员),发现一般问题要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如发现有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项目部主管领导,待隐患排除经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

5、认真做好新入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工作,未经考核合格人员不准上岗。

6、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立即抢救伤者和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9)操作工人安全责任制

1、同所属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上岗作业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的操作证书上岗。

3、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总包单位的规章制度与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接受“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与冒险作业,严禁酒后上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与打架斗殴等。

6、精心操作,严格执行施工工艺与操作规程,作业时严禁伤害他人与防止被他人伤害,

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8、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要注意观察与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9、正确操作、精心维护机械与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施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佩带各种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具。

10、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上岗作业时要首先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隐患要立即上报。

12、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立即抢救伤者与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三、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及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规定

●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架子工等特殊工人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重点对本工种、岗位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项目部实行管理层轮训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确保管理层对安全生产长抓不懈;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2)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对新入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本项目不得招用18岁以下未成年工人和年龄超过65岁的老龄人员。

1.工人分配工作前教育,内容:

●本工程现场的施工特点,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和当前安全生产情况;

●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对易发事故的预防教育。

2.工人分配工作后教育,内容:

●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所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3.班组教育内容:

●班组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三级教育结束后,对工人统一命题进行考试,必须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工作,新工人教育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

1.项目特殊工种作业范围

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架子工

2.殊工种基本要求

●工作认真负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北京市建委颁发的相关工种上岗证书;

●作业前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现场培训与考核

●对于进入现场的特殊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和相关工种安全知识再教育;

●教育及培训内容参照《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现场操作前必须按项目部规定进行相关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参加考试完毕由安全组登记,并建立档案。

(4)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项目部在作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管理层教育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与项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

1.主要内容

●宣传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克服工人麻痹思想;

●宣传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工人与家庭、社会的关系,使人人都懂得安全生产的必要性;

●宣传尊重科学,按客观规律办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使人人都重学习、重落实;

●使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

2.主要形式

●由安全组利用业余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讲座;

●施工现场入口处挂安全纪律牌,张贴安全标志牌、安全标语;

●施工现场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教育工人纠正,并向其讲解安全操作的必要性和后果。

3.适时教育

●冬雨季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夜间施工安全知识教育;

●抢工时安全知识教育。

四.建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在编写安全技术交底时,要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内容、部位、作业环境以及天气情况编写,不可照抄照搬书本中的内容;

2.每一个作业活动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细致、全面、有针对性,需要绘制示意图时,须由编制交底人依据规范和现场实际情况绘制;

3.交底程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作现场总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由主管生产副经理或各专业工长向劳务队交底。交底完成后,所有接交底人员必须在交底书上签字,签名处不够时,应签到交底书背面,并交由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存档;

4.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原则是谁交底谁负责监控交底的运行情况,做到及时跟踪检查;

7.安全技术交底须根据工程实际需要编写,由交底人填写齐全,并一式多份,其中交底人、接交底人、安全员必须人手一份。

五.建立项目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进场的中小型设备(电焊机、电锯、电刨、),由项目部安全员、电气工长、共同办理进场验收手续,共同安装,共同办理安装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2、对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专业电工检查,确认设备使用条件后方可投入使用。

3、项目部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继续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根据设备的操作规程建立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4、所有机械设备,严格遵守其检查维护规程。

5、项目部的机械设备实行半月检查一次,一月进行一次机械维修保养.对违反规程的随机人员进行罚款制裁.

六.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定

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2、于分包单位必须签订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相关责任。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协议规定,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对分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施工的监督管理。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不经允许,不得私自拉接和改动用电线路。

(2)临时用电线路和照明设施的管理

1、临时用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必须使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塑绞软线。电缆线路必须按规定沿附着物敷设或采用埋地方式,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2、各类施工活动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和监护措施。

3、一般场所采用220伏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使用行灯和低压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伏,行灯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绞线。行灯和低压灯的变压器应设在电箱内。

(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管理

1、配电系统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系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米。

2、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并在电箱正面内绘有接线图。

3、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必须切断电源,箱门上锁。固定式配电箱应设围栏,并有防雨防砸措施。

(4)用电安全保护管理

1、电工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穿戴齐全,持证上岗。

2、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3、采用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逐级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5)施工机具用电管理

1、施工机具电源入线必须压接牢固整齐,线路无乱拉、扯、压砸现象。

2、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状态、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必须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调换,维修和检查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

3、使用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必须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电焊机两侧接线必须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电焊机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电焊把线必须使用专用橡套多股软铜电缆线,线路应绝缘良好,无破损、裸露。

七.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现场工作环境及工作行为安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特制订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规定,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及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的内容,领导协调项目经理部的安全产检查、监督工作.

3、项目部每个星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整改,并保存检查、整改复查记录,存档备查

4、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5、班组长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对职工进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班组长在检查生产任务的同时,要检查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班组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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