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管理制度

大庆市中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总则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二、 待遇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一、 卫生管理规定

二、 电话管理规定

三、 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四、 员工就餐制度

五、 食堂管理制度

六、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七、 值班员管理制度

第三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第四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六章 材料管理制度

一、 计划工作的分类

二、 材料计划的审批

三、 材料的采购

四、 材料的保管

五、 材料的发放与领取

六、 材料的使用

七、 退料、补料和换料

八、 补 料

九、 材料报废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一、 仓库日常管理

二、 入库管理

三、 出库管理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为维护本厂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厂管理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大庆市中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家具厂全体员工,全员都必须遵守。

本制度中的未尽事宜,应参照大庆市中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管理规章制度行使,如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中亦未尽事宜,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条款执行。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大庆市中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办所有。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员的雇佣、解雇、合同续签

第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一)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二)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三) 通缉在案,尚未撤消者;

(四) 吸食鸦片或其它毒品者;

(五)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六) 未满十六周岁者。

第二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向工厂办公室提出辞职报告,到公司总部

总经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

由总经理批准后到总经办办理辞退手续。

第四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部门签署意见,

由总经理批准,在员工办理好各项工作交接手续后,由总经办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五条 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总经办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在公司内部

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六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

予以解聘、辞退。

第七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应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

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总经办核实,经由

总经理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总经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总经办核实和由总

经理批准的,不得辞退。辞退员工,公司必须提前5天通知被辞退者。

第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总经办

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

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总经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与员工协议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将在员工原劳

动合同期满前10天向员工发出书面续签合同的通知,员工需在通知发出后及时到工

厂办公室办理合同续签手续;若员工以各种理由拖延至合同期满前一天,仍不提出

与工厂续签合同,则合同期满后视为该员工自愿放弃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将

为其办理合同期满后的离职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给予经济补

偿金。

第十三条 除管理层外的操作工人的雇佣与辞退等手续一律由厂办给予办理。

二、 待遇

第十四条 本厂员工之待遇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章各条办理。本厂员工工资按工作性质分

为:固定工资工资和计件工资。

第十五条 本厂员工工资的结算及发放按下列规定执行:

(1)员工的工资为月结算。员工工资每月1日,15日发放。

(2)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六条 假期类别:

(1)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基础工资

100%、假日按日基础工资5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2)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

(3) 婚假(本人结婚):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

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4) 产育假:

女23周岁或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

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期满后若有实际困难,经本人申请,总经理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

岁,哺乳期间发给50%的基础工资。

(5)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

给路程假。假期内基本工资照发。

(6) 病假:员工请病假,须持医院证明(指定的医疗保健单位,急诊除外),并

经主管上级核准。病假休假时间累计计算,两个半休算一天。员工病假期间

不发给基础工资,

(7) 员工申请事假,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发放:三天以

内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当月累计超过三天,扣发当天基础工资和考核工资的

5%;五天以上,扣当日基础工资和全部考核奖励工资。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1、 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

或碎屑。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第二条 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

特别保持清洁。

第三条 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

施以适当的消毒。

第四条 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

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第五条 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第六条 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第七条 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

子内,不得任意乱倒堆积。

第八条 公司应设置甲种急救药品设备并存放于小箱或小橱内,置于明显之处以防污染而

便利取用。每月必须检查一次,其内容物有缺时应随时补充。

2、 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不得打私人市话。

第二条 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并给予罚款处理。确

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邮电部门规定交长途电话费。

第三条 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挂发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3、 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员工识

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他身份之证明。

第二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

资识别。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他人。

第三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

本费向厂办申请补发。

4、 员工就餐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未到规定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提前就餐。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必须

排队打饭,不许插队,不许替他人打饭,不得拥挤。 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第二条 食堂内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扔饭菜,剩余饭菜、洗碗水倒入指定地方

不得四处随意泼洒。不准在食堂内追赶、打闹、嬉戏、高声喧哗,做到文明用餐

第三条 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不得随意搬挪、拆卸、破

坏公用设施,不得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第四条 就餐人员不准把食堂餐具带回办公室或宿舍占为已有。 就餐后,应将餐具放到

指定地点由专人负责清理。无故损坏各类设备、餐具者,要照价赔偿。

第五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罚款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情节严重、屡

教不改者,厂部将给予严肃处理。

5、 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证件齐全:健康证、上岗证等必备。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检查不合格者,不准在食堂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戴手套。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

第二条 食堂时刻保持清洁卫生,每餐后必须对食堂的桌椅、地板进行清洗。餐具清洗干

净后,统一消毒。平等待人,饭菜定量,食品足秤。

第三条 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

每月定期报公司总经办。

第四条 提前一天制定隔天的食谱,品种式样多,改善员工伙食,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

物,防止食物中毒。未烹调的食物要生熟分类收藏好,防止老鼠等害虫的入侵。

第五条 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非相

关人员不得进入厨房和保管室。

第六条 下班前,要关好食堂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做好防盗工作。

6、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员工宿舍楼内一切设施属公司所有,爱护宿舍内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未经寝室负责人及工厂管理责任人检查并许可,任何人不得把东西搬离宿舍楼。

第二条 不准随地吐谈、乱丢东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

齐有序,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第三条 员工所分配锁匙只准本人使用,不得私配或转借同宿舍员工以外的任何人,放假

员工要把自己的东西交托他人看管,以免丢失。严禁在宿舍楼赌博,嫖娼、酗酒、偷窃及有伤风化的其它行为。

第四条 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禁止使用电炉、

电饭锅,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宿舍严禁放高声喇叭,不准打麻将、打#9@k、酗酒及大声喧

哗,上下夜班的员工要保持安静。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 不准私自调换床位。员工自己财物自己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他人物品。室内不准张贴带违禁内容的画片、图像、放黄色录像带。

第七条 员工宿舍的水管、电灯坏了,必须及时报告宿舍责任人请人修理,如不报告出现

事故由该员工自行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 工厂厂长及寝室责任人可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宿舍卫生、水表、电表、电器线路,

发现违章线路立即拆除,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总经办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罚。

第九条 集体宿舍床位只限员工本人使用,不得带外人来宿舍住宿。

第十条 员工退出宿舍时,必须到厂办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由寝室负责人清点宿舍一切物

品,遗失、损坏则照价赔偿

7、值班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如遇重大事件,难以处理的,应及时报告单

位导领,并请求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二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

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三条 维护好室内秩序。做到整洁卫生。禁止在工作时间大声喧华。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

入值班室。

第四条 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核定。

第三章 工厂安全管理准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准则。本公司安全管理,除依

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准则办理。

第二条 工段长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准则,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

第三条 火灾防护: 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3、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挥发性易燃物,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4、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电线不得接用过大功率保险丝,用电后,应

确实关闭电源。

5、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炉灶、烟囱、煤气等易引起燃烧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第四条 窃盗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橱柜中,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执勤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公司内

巡逻。

2、办公室应于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上锁。

3、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单位侦察。

第五条 身体伤害的预防:

1、危险性工作应由熟练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发生伤害时,应急时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特种作业的监督人员应明了该项作业的特殊危险,

随时告知其属下工作人员。

2、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玻璃、洋钉或铁丝等不得任意抛弃。

3、不得穿着松弛衣裤操作机器或走近运转中的机器,女员工应将长发束起,以防卷入机器设备。

4、工具应放于工具箱中;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且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第四章 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

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二条 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办作出决定,并发书

面通知执行。

第三条 考勤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车间工人由各班组长负责考勤。考勤员必须对

考勤的正确性负责。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四条 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字后,在本月25号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依据。 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应出示指定医院的病假证明)。 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上述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对于责任不清的工伤处理,需经过公司法务人员核准。) 普通员工请假1天的向厂长请假,向总经办备案;普通员工请假2天、厂长及主管级员工请假1天的向副总经理请假;普通员工请假3天、厂长及主管级请假2天及以上的向副总经理请假,向总经理备案。所有请假需提前办理手续,提出书面申请,突发情况可电话请假,但上班后1日内需补办请假手续。生产工人请假,需向班生产主管请假,并向厂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

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的员工,工厂将予以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

4、 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

5、 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

6、 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 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

7、 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

8、 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9、 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10、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1、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惩戒,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

处理范围如下: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

2、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3、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4、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5、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

卫生的;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涂写墙壁、设备有碍观瞻者;

6、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以及旷工半天的;

8、工具、材料等,不按规定存放的;擅用他人工具及设备者;

9、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之物品者;

10、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

11、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1、旷工一天的;谎报考勤的;

2、在禁烟禁火区擅自明火的;

3、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

安全器材的;

4、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行为不检,有损工厂声誉者;

5、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6、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工厂发生损失者;

7、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

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8、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

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9、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无正当理由,延误公

事致工厂发生损失者;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10、非驾驶员或无证开汽车的;

11、半年内受警告二次者;

(对给工厂和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可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免职,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教育后仍不改的;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2、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3、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产生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并造成

严重经济损失的;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5、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6天;

6、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7、利用工厂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散播有损工厂之谣言,而防害工作秩

序者;

8、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9、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

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0、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11、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调岗后仍不能胜任者;

12、 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事故者;

13、 有煽动怠工或罢工之具体事实者;

14、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第六章 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合理利用材料,节省人、物力以及机械设备的耗费,加快生产进度和材料使用的周转速度,实现生产过程中人、财、物的良性循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计划工作的分类

常用材料的计划工作的实施按以下安排分工:

1.木材类、板材类、薄片类、外包类、油漆类、包材类、胶水类:物控负责计划;

2.低值易耗类:仓库负责计划;

3.机修类材料:机修部负责计划;

4.后勤、办公类材料:行政部负责计划;

5.非常用材料(如临时申购的材料、设备紧急维修材料等):由各部门主管负责计划;

6. 辅材类:生产办负责计划。

二、材料计划的审批

第一条 材料计划审批的原则为:以各类用材标准为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材料的使用价

值,最合理地使用材料。

第二条 一般性材料计划由公司生产经理批准;各部门申购的后勤材料、办公材料由行政部经理审批;紧急特殊申购材料由各部门主管审批之后直接购买。

三、 材料的采购

1、材料采购的确定

所有的材料的采购须经理级干部确认之后方可购买,具体的材料采购确认规定如下:

A.与生产有关的所有材料(含场生产材料、外包材料、机修材料、生产辅助材料等):厂长批准。

B.采购后勤材料、办公用品时:厂办批准。

C.紧急特殊材料申请购买时:总经理批准。

紧急特殊材料是指急于使用但按一般采购程序不能及时购买回厂的材料,此类材料购买回厂后,购买人员凭#5@p到公司报销购买材料款。

四、 材料的保管

第一条 所有采购回厂的材料在发放之前,一律存入仓库保管,仓库管理员应切实做好仓

库的清理整顿工作,确保材料存放安全。

第二条 对于一些数量较少的材料和标签、说明书等材料,经现场负责人签字验收之后,

可以直接交给现场各班线收管。各班线应该保管好收管的材料,若因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欠缺或材料报废时,由现场责任班线负责补料。

第三条 所有从仓库借走的材料,还回仓库时应保证不出现损坏、欠数、变质等问题。否

则,因借用材料人保管不善,造成材料损坏、欠数、变质时,由借料人负责补料。

五、 材料的发放与领取

1、开 单

第一条 所有材料全部由仓库发放,领料时凭“领料单”发料。特殊情况下采购将小件材

料直接交给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运用紧急特殊材料申购程序自行申购材料后直接使用时,使用材料单位应及时补办好领料单交与仓库。

第二条 所有领料单由物控开具,领料单一旦开具,不得涂改、添加、删减。在开单过程

中要填写清楚批次号码、产品名称、材料编号、数量、单位、规格等。开领料单,领料单上的领用数量须用中文大写。开领料单时,应严格按如下规定进行:

(1)不同仓库的材料不能开在同一张单上,厂家不同的主体包材不能开在同一张单上,同

一仓库的不同材料也不能开在同一张单上。

(2)为便于核算成本,木材、板材、油漆、外包、外购、五金、主体包材及部分辅助包材

需分批量分单件开单,砂纸砂带及部分辅助包材需分批量但可不分单件开单,低值易耗类不分批量不分单件开单。

(3)对于新增的一些生产辅助材料,需经部门主管同意,物控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开单。对

于超标准的领用材料,物控有权予以拒绝。

(4)由现场或生管提供材料计划及需单时间时,物控需在要求的时间内开出单据。

(5)所有产样提前领用的材料,物控须记载,在批量生产开单中给予扣除。

(6)对于异常补料开单时,必须补料手续齐全方可开单,并在领料单上注明补料,根据补料性质分别注明人为和非人为。

(7)所有批量使用的材料,不允许重复开单。

(8)物控开木材领料单时,应按照油漆颜色、结构部件将材料分等级、按计划量开单。

2、发 料

第一条 仓库必须执行“见单发料”的原则,只有在收到设计开具的领料单之后,仓库方可

发料。

第二条 发料内容须与“领料单”内容一致,不能出现多发、少发、错发的现象。

第三条 仓库发木材时,应严格按照物控所开领料单的材种、级别和数量发料,不允许出现

级别混淆。

第四条 物控应了解现场材料使用情况,对现场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发现现场有库存

材料时,应及时收回并退给仓库作相应入库处理。

第五条 仓库选料时,仓库品管同时配合,进行验收鉴定。

六、 材料的使用

1、材料使用原则

第一条 材料的使用原则为:物尽其用。所有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应该发挥其最大用度,

要求使用到已不能再使用为止。

第二条 材料要使用得恰当,使用得合理,可用可不用的材料尽量不用,不该用的材料坚决

不用,用料时,不得用高成本材料代替低成本材料。

第三条 下料时,必须严格按照企划清单备料尺寸下料。

2、余料改用

每个批次所产生的余料及时改用到三天内(同材质)进度中的产品部件,若这种改用不能在三天进度中改用掉,可以在七天进度中使用或暂作库存待以后合理改用。

改出的正品料不能混杂摆放,尺寸长度不一、厚薄不一、材质不一的料,不能放在一起,改出的料须挂牌;

无破裂、疤节、腐朽的料不能改短使用;

当班改不完的材料不能放入(废料)角木料中;

改料时,正品尺寸以疤节,破裂的腐朽部分为基础。

当本批次正品料交加工后,相应同批次不能使用的余料必须在同一时间内通过余改、拼板、指接等方式使之成为等利用大板料入库,以便及时改用于下一批次。

七、退料、补料和换料

1、退 料

第一条 依据退料原因,退料可分为以下几种:

1.外包退料:外包来料不良造成的退料;

2.内部不良来料类退料:公司内部因前工作段加工来料不良造成的退料;

3.数据错误类退料:计划材料过多、领料领多、交接数据出错等原因造成的退料;

4.余料类退料: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正常余料须退与仓库再利用的退料。

5.改良类退料:材料领用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进行各类改善活动导致材料节约,多余材料需退料。

第二条 退料程序

1外包退料:

退料单位填写退料单工段长→签字车间主任确认→厂长确认→仓库→退外包。

2前工作段加工来料不良退料:

木工退木工、油漆退油漆、油漆退木工:经车间主任鉴定后由退料部门直接退前一部门 木工退备料:退料单位填写退料单(注明退料原因、是否人为、责任人等等,由工段长签字→车间主任确认→厂长确认(依据退料原因依制度对责任人开具罚款单)→退备料。 3数据错误类退料:

退料单位填写退料单(由工段长签字) →生产主管确认→厂长确认(对责任人开具罚款单) →退备料。

4余料退料:

退料单位填写退料单(注明退料原因、是否人为、责任人等等,由工段长签字) →厂长确认→退备料

5、改良类退料:

退料单位填写退料单(由工段长签字) →生产主管确认→厂长确认→退备料。

第三条 退料时间规定

1.外包退料:

A一般性外包退料手续要求在2小时之内办好,材料要求在8小时之内退走;

B紧急退外包材料要求在2小时之内将货退走;

2.内部退料:

内部退料时间依据生产情况而定,一般地,以不影响生产进度为主。但余料退料时,本批次产品余料应在领用上一批次产品材料的时间之前退走。

八、补 料

第一条 补料时间规定

补料单送达之后,被补料单位或采购应立即处理。一般地,补外包料要求在半小时之内将订购工作做好(包括确定供货商、确定供货价格、确定材料回厂时间、下订单)等。内部补料要求在8小时之内处理完成。

第二条 补料的有关规定:

A.备料木材补料时,补料单上必须填写材质、规格和数量,并合计成方量,同时注明补料原因。

B.补料时,不允许不同产品相同材质的材料补在一起。

九、 材料报废

1、材料报废原则

生产材料因各类原因损坏到不能满足各单位的使用要求,存放这些材料浪费场地资源,我们可以对这些材料进行报废处理。报废的原则为:已经确认材料已遭受到彻底损坏,不能满足各单位的使用要求,存放过久会影响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材料报废程序

材料报废时,须先经部门主管确认材料已确实遭受到彻底损坏,然后对损坏原因进行调查,若调查结果为人为原因,则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之后方可进行报废

3、报废程序为:

A.现场材料报废:

相关单位填写申请单(工段长签字)→车间主任签字→厂长签字→设计处理(改用或直接当废品处理)

B.仓库材料报废:

仓管填写申请单(仓库主管签字)→车间主任签字→厂长签字→仓库(改用或直接当废品处理)

3、报废材料处理

所有已办理报废手续的材料,全部交给设计确认是否有改用价值,若设计确认有改用价值时,按如下程序处理:

设计填写改用计划表→生产厂长签字→现场确认改用单位→改用单位改料→改料后交工段长→工段长退仓库→仓库作入库处理

若设计确认无改用价值时,则交总经办处理(请示总经理卖给废品收购商或当垃圾处理)。

第七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工厂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工厂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 仓库日常管理

第一条 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

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

第二条 工厂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

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第三条 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

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第四条 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

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

第五条 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

存量。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厂办领导及工厂财务人员。工厂生产主管有权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 入库管理

第一条 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

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5@p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第二条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

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第三条 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5@p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

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5@p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5@p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

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5@p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第五条 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5@p单位一致,如属

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5@p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第六条 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家具,必须由相关人员填写“退回处理单”,办妥手续

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 出库管理

第一条 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

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

第二条 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

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其它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第三条 成品家具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

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 报表及其他管理

第一条 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

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0日前上报工厂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第二条 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

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

第三条 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

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四条 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在

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执行工厂仓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

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25号前将各类报表报送工厂财务部。

此制度的解释权归中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总经办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大庆市中拓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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