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总论

一 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

国家司法机关以及非讼机关、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进行诉讼或非诉讼的法律活动中,依照法定程序和适用法律、法规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文书、公文的总称。

二 结构

(一)首部

★呼告语、开庭前准备工作、中心观点、法律依据等,为下边的意见阐述奠定基础,从而促使法官接受其意见,完成法律赋予的使命(辩护词、代理词、公诉意见书等法庭演说词)

(二)正文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理由阐述有说服力(据实论理、以法为据)

3、处理结果(文字简短,用语肯定、明确)

(三)尾部

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项

三 叙述的方式方法(记标题即可)

(1)基本叙事方法—顺叙

(2)刑事案件的主要叙述方法

①突出主罪法

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多起不同性质的犯罪、罪行轻重区别较大的案件。以罪行的轻重来决定叙述的主次,重罪在前轻罪在后,且重罪详述轻罪略述。

②突出主犯法

适用于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涉案人员较多的案件,目的在于突显主犯地位,准确区分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所处的地位。

③标题罪名法(分叙)

倘若一名或者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实施了两种以上不同种类的犯罪行为,而且这些犯罪行为之间并不存在明显的轻重之分,则可采取列项标明罪名的方法在各项下分别叙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该犯罪行为的案件事实,在每一案件事实叙述完毕之后,紧接着解说证明该项犯罪事实的证据,这样既可以非常清楚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所有犯罪行为分别予以叙述,并且也能够从总体上充分体现出行为人罪行的严重程度、社会危害性程度等。

如:一、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记录在卷……

二、合同诈骗

……

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记录在卷……

④综合归纳法(不单独使用)

(3)非刑事案件的叙述方法(民事、行政、仲裁等)

——纵横交错法

1

公安类文书

一 制作范围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 2002

年12月18日颁布 20xx年5月1日实施)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

2、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监管的过程

二 特定性

一是只能对它所反映的具体案件、具体犯罪嫌疑人或监管的具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罪犯具有法律效力。

二是每种文书只能在特定的环节上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 常规栏目制作要求(课件+书)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注意填写来源和填写要求)

1、犯罪嫌疑人姓名(★外国人、少数民族、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一条) 合法身份证件,没有—户籍登记,无法查明—自报的姓名

叙述性文书:呈请类文书、提请批准逮捕书、起诉意见书——写明曾用名、别名、绰号

2、犯罪嫌疑人年龄

★(1)几个重要的年龄段

(2)确定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以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为准,确定是否享有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以诉讼时的年龄为准。 ....(3)骨龄测试

3、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小学、文盲

(识字但小学未毕业:小学X年级文化,未上学但达到一定程度文化水平的:相当于xx文化)

4、犯罪嫌疑人籍贯

★ (1)出生地、祖籍地

(2)犯罪嫌疑人出生地是某直辖市市区,就直接填写直辖市。如果犯罪嫌疑人是直辖市

市郊县或省辖市、县,应在出生地市、县前冠以省、市名,如:福建省武平县。

5、犯罪嫌疑人单位和职业:★单位名称需准确全称、临时性的职业要如实反映。

6、犯罪嫌疑人住址:经常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具体、准确)

7、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经历、简历:

★违法犯罪经历(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手段等)简历(时间先后、简明扼要、历史概貌)

★侦查终结前要获取犯罪嫌疑人所在户籍地的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户籍证明

2

8、政治面貌:是不是政协委员、人大代表

(二)其他项目及事项

1、发文字号:发文机关代字、具体业务部门的简称、文书名称简称、年份和发文顺序号

组成(骑缝发文字号) 字[ ]号

2、批准人与批准时间

3、办案单位与办案人

4、填发人与填发时间

5、法律条文的援引(★全称、具体、条款使用汉字、不能引用宪法、内部规定、政策性文件或一些会议文件的具体内容,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有关刑事法律的修改、补充决定可以引用)

6、印章使用:★单位印章、个人名章、骑缝章

7、数字和计量单位的使用。在引用法律条款、文章题目、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

顺序【一、(一)、1、(1)、①】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不定指数字、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

8、选择性项目的填写

9、空白处的处理

四 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

I、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

(一)首部——文书名称、填报单位(公章)、文书编号。

(二)正文。正文由眉栏、腹栏和尾栏三部分组成。

1、眉栏填写报案人基本情况和移送单位情况。(★报案人、案件来源、单位移送)

2、腹栏填写报案内容。(★案件来源、简要案情、涉案人的基本情况、受害情况、损失物品

情况、证据和现场情况) 第三人称

★不应将现场勘查情况、现场访问情况和讯问犯罪嫌疑人(自首除外)情况写入。

3、尾栏填写批示与处理。

(三)尾部。尾部由接警单位和接警人员基本情况栏组成。

II、使用说明

(一)“报案内容”要客观、简明,以第三人称角度填写。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备查,一份随案移送有关单位。(检察院)

(二)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在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同时附送报案笔录。

(三)办案人员根据基层科、所、队长的批示意见做好相应处理工作:

“呈请立案侦查” →《呈请立案报告书》;

“呈请不予立案侦查” → 《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

“呈请移送XX处理” → 《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

“立为治安案件处理” →交有关部门处理。制作的《呈请立案报告书》、 《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 、《呈请移送案件报告书》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再由办案人员将批准结果填写在处理结果一栏

(四)根据《公安部关于刑事案件如实立案的通知》的要求,受案部门在制作该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填写《接受刑事案件回执单》一式四份,一份由受案单位存入诉讼卷,一份报主管部门,一份交给案件主办部门,一份交报案人收执。

3

五 呈请 报告书(概念,适用,结构,使用)

I、概念

《呈请 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拟进行的有关诉讼行为呈报领导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II、适用条件

(一)办案程序:立案、不予立案、移送、破案、销案、结案等

(二)采取或变更、解除强制措施

(三)采取或解除侦查措施

III、呈请 报告书的结构内容 P50

IV、呈请 报告书的使用说明 (内部审批性文件)

(一)有关部门审批,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领导批示。

(二)根据领导批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开展有关侦查活动。

(三)存侦查卷。

六 呈请破案报告书

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多个犯罪嫌疑人)

2、呈请批示事项。该部分独立成段,表述为“呈请对 XX案予以破案,理由如下:”其中留白处填写案件名称。

3、事实依据

(1)案情概况。简述案件来源、受理处置、现场勘查和调查访问中获取的主要事实情况。

(注意与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区别)

(2)案情分析。由此确定侦查的方向范围和需要采取的侦查措施。

(注意与呈请立案报告书的区别)

(3)破案经过。(制作重点)

①破案的分工和方法、步骤

②开展哪些侦查活动、采取哪些侦查措施抓获犯罪嫌疑人、获取证据

③犯罪嫌疑人供述情况。

4、法律依据(处理意见)

5、结语、落款

七 呈请结案报告书与起诉意见书的关系

结案报告书是起诉意见书的文字依据

4

八 提请批捕书

I、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一)首部。包括标题、发文字号。

(二)正文。包括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件办理情况、犯罪事实、证据、理由和法律依据五部分构成。

(三)尾部。包括致送机关、成文日期并加盖公安局长印和公安局印章。附项要写明移送案卷的卷数、页数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羁押处所。

II、使用说明

★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依次)

☆违法犯罪经历(选择项,何时何原因被何机关处以何种处罚。*判刑、劳动教养)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具体表述为:何时、何原因被何机关采取何种强制措施、羁押处所。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要说明对犯罪嫌疑人的控制情况。犯罪嫌疑人已逃跑的,说明需要追捕、通缉的情况。)

☆注意:共同犯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排列顺序。

★犯罪事实的叙述:

①必须是已经查证的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事实。(只要一个符合就好,不要求全部罪行,而起诉意见书要写全部查证属实)

②写清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和危害结果等。

③围绕犯罪要件构成。

④概括叙述。

⑤对共同犯罪的既要写清共同犯罪的事实又要体现各自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 ⑥以时间或主次或共同→个人的叙写顺序。

★列举证据名称规范、相互印证。

★概述罪状(犯罪性质、行为特征、危害程度)

★法律依据(实体法→程序法、六十条第一款、六十六条、全面准确)

★一式三份,一份留办案部门,其余两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检察院收存,作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依据。其中一份由人民检察院连同《批准逮捕决定书》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书》以及案卷、证据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该份《提请批准逮捕书》存诉讼卷。

5

九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

I、结构内容和制作方法(注意与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比较)

(一)首部

(二)正文

1、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拘留和逮捕)

★单位犯罪(具体表述如:XX省XX市XX公司,地址XX市XX路XX号,法定代表人周XX,男,经理。另起一行再写明直接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终结情况)

3、★犯罪事实 ①查证属实的全部犯罪事实。

②写清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和危害结果等。

③围绕犯罪要件构成。(﹡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④概括叙述。

⑤共同犯罪的既要写清共同犯罪的事实,又要体现各自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 ⑥叙述顺序

A、时间顺序法

B、突出主罪法

C、综合归纳法

D、标题罪名法

E、共同→单独

4、★证据

根据不同性质的案件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列举主要证据、名称规范具体、相互印证。(﹡顺序、《刑诉法》第四十二条)

5、★对事实证据的总结

6、★犯罪嫌疑人有关的从重、从轻、减轻的事实情节。

(选择项,先叙写相关情节→引用法律规定,也有的会放在综述里写)

7、法律依据。

(三)尾部

附项中1、2项为必备项,3、4两项为选择项。

6

十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地位:起诉书是刑事案件有起诉阶段进入审判阶段的重要标志,是起诉与审判的纽带

首部:人民检察院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除最高检外,各级地方人民检察院的名称前应当写明所在的省、市、自治区的名称。 文书编号:院名简称,办案部门简称,文书性质简称、年度、顺序号

例:X检X刑诉[ X ] X号

X检X刑抗[ X ] X号

X检X民行立[ X ] X号(民事行政检察立案决定书)

X检X不捕[ X ] X号

注意事项

1、被告人基本情况

﹡聋哑人或盲人,应当在被告人姓名之后写明(法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但是只聋不哑或只哑不聋的,不必写入。(《刑法》第十九条)

﹡对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注明。(如:未办理身份证)

﹡对于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的被告人(一般在起诉前已经被罢免),应当写明“原×××市(区、县等)第×××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行政处罚(定罪量刑)、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叙写内容

﹡一案数名被告人(顺序)

﹡辩护人基本情况(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如果系公民担任辩护人,则要依次说明辩护人的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性别、年龄、工作

单位、职业、住址等。

2、案由和案件审查情况

3、案件事实(检察机关经过审查认定—罪与非罪、此罪彼罪)

(1)叙写方式的选择

(2)事实要素的构成

★时间、地点——具体、确切

★动机——推动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查明并具体表述)

★目的——构成某些犯罪的必备的主观要件

★手段——反映被告人主观恶性的大小

★情节——阶段性、连贯性、系统性

★结果——造成危害后果的基本状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造成严重后果、使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等)

(3)犯罪要件构成

(4)不能局限于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中所列的不构成犯罪的事实,应予

剔除;遗漏的犯罪事实应当补写。

7

(5)掌握分寸,正确妥善处理特殊问题的叙述。(如机密、隐私等)

(6)避免繁琐和苟简两个极端。

(7)共同犯罪中同案犯在逃的,写明“另案处理”

(8)量刑的情节(★)

综述:

本院认为:起诉的理由、根据以及决定事项

(1)对行为性质、程度、情节轻重的概述

(2)引用法律条文

准确、完整、有序(先实体后程序、先定罪后量刑、与之前各种犯罪顺序一致)

(3)定罪名

(4)有关量刑轻重的倾向性意见

肯定、明确,情节+意见

(5)决定事项

必要性、目的性;法律依据;提起公诉的决定

尾部:

1. 起诉书主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应该是受理该公诉案件的法院全称。分两行写“此致”(单

独成行或居中)及人民法院的名称(顶格)

2. 法律职务,即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代理检察员(在起诉书中助理检察员应写“代

理检察员”)。写完职务后,接着写检察人员姓名,两者之间没有标点符号。

3. 日期:应写检察长签发起诉书的具体日期,写在检察人员法律职务及姓名下一行对应的

位置,并加盖院印。

4. 附注事项:被告人现在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涉案款物的情况,

被害人或者被害单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8

司法文书

一 裁判文书

(一)概念

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审判案件,对案件的诉讼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处理决定。

(二)种类

1、审判程序—一审、二审、再审

2、结案方式—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3、诉讼性质—刑事、民事、行政

4、制作方法—叙议式、填充式

(三)功用(﹡司法、社会价值)

记录诉讼程序、认证案件事实、宣示裁判理由、告示裁判结果、示范行为准则、体现立

法精神

(四)裁判文书的改革及现状

改革—审判公开、繁简分流、结构要素创新 ﹡法官后语

附注在判决书尾部之后的一段对当事人有教育意义的话。目的是对当事人进行道德教育,它包括法官的道德评价、道德情感、道德理想等具体内容。 ﹡法律条文

评价:当事人方便明了地了解法官裁判的依据,使裁判文书的法律教化功能得以直观体现;增强司法公信力;服判息诉,提升裁判的社会效果 ﹡公开合议庭不同意见

在判决书的正文中载明合议庭不同意见,并阐明按照合议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根据多数意见作出判决。

(不同意见的类型—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因对法律关系认识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意见;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因根据证据规则做出判断而产生的不同意见;在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情况下因解释与裁量的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意见;因对纯粹事实判断不同而产生的不同意见。 不同意见的表述方式—一是按“多数意见”、“少数意见”分别表述;(如:就某某问题,合议庭出现了两种意见。第一种…第二种…在两种意见中,第二种意见为多数意见。因此,本院决定) 二是直接表述为具体法官的意见(审判员某某、某某认为…审判员某某认为…)。 ﹡附录相关图片

现状——结构要素、语言规范、证据认证、事实认定、论证说理

9

二 刑事裁判书(实体与程序问题),格式,首部尾部

1、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或自诉人提起的自诉案件审理终结后,依据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对刑事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一)总体构架和特点—“三三”组合

(1)、总体构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

(2)、首部、正文、尾部各个部分内部,又都有三项内容组成,完整而概要地反映案件的由来、控辩双方平等对抗、法院居中审查的裁判的刑事诉讼过程。

(二)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结构

首部

(1)审判主体及相关情况(2)控辩双方及相关诉讼参与人情况(3)审判过程情况

标题:在文书的上部正中写“XXX人民法院”和“刑事判决书”

刑事判决书写在法院下一行正中,前面不加审级或表明判决结果的词语

案件编号:( )X刑初字第X号

一案一号,写在标题“刑事判决书”的右下方,最末一字与正文右看齐,案号上下各

空一行。

公诉机关:直接写“公诉机关xxx人民检察院”其间不加标点,空格

★注意事项

1、被告人身份事项

易性人——应当有实施易性手术的医院的记录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健康状况——是否是聋哑人、是否有精神病或其他足以影响判断力的疾病,关系到量刑的。 强制措施——如有变更强制措施,应写明,以便折抵刑期。

同案被告人为两人以上——按判决结果所确定的主、从关系的顺序或判处刑罚的重轻列项书写

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写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后,另起一段续写其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的姓名、与被告人的关系以及工作单位和职务及住址。被告人项下书写的各种情况之间,一般可用逗号隔开;如果某项内容较多,可视行文需要,另行采用分号、句号。

2、翻译人员(☆,姓名、性别、工作单位)

3、被害人(☆)

4、对于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又提起公诉的,原判决不予撤销,法院在制作判决书时应在案件审理经过段“×××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一句前,增写“被告人×××曾于×年×月×日被×××人民检察院以×××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无罪”一段文字。

5、对于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重审以后,在制作判决书时,在“开庭审

10

理了本案”一句之后,增写部分

正文

(1)公诉机关的指控和辩方应对指控的抗辩(归纳、概括)XX人民检察院指控: ①指控的事实(A、犯罪和量刑事实B、事实和犯罪要件要素)

②指控的证据 (A、主要以公诉机关起诉时附有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为限B、一般仅表明证据的名称或证据概要而不展开证据的具体内容 )

③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所举证据已经证实被告人实施了所指控的危害行为→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哪一条法条,构成该法条确定的罪名 →被告人还具备哪些量刑的情节,依法应当如何对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如何对被告人定罪处罚→提请法院支持其指控,依法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被告人的辩解①被告人的供述与公诉机关指控一致②被告人辩称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有针对性且将分歧作为叙述的重点)

(2)法院的审理

①审查认定的事实(围绕事实要素和犯罪要件构成叙述犯罪事实和量刑事实;叙写方式的 选择;完整、详略得当、突出重点)

②经过法庭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的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具体明确;叙写形式:来源→证实的内容→分析论证→结论)

③对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所持意见的回应和评判

(3)法院的裁判

①裁判说理—对案件的定性和情节论证、对适用法律的论证、对控辩双方就案件性质、情节以及处理等相关意见的表态

②裁判表态(﹡法律条款援引)

条理顺序:

A、罪名和刑罚幅度的条款

B、犯罪行为本身的刑幅及条款(盗窃金融机构、入户抢劫等

C、犯罪行为本身的量刑情节(包括犯罪形态)条款:预备、未遂、中止、防卫过当、避险

过当

D、共同犯罪的不同罪责条款:主从、首要分子、教唆犯、胁从犯

E、特殊主体及减、免责条款:单位犯罪或未成年人、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等 F、罪前表现条款:累犯

G、罪后表现条款:自首、立功

H、数罪并罚条款

I、缓刑条款

J、附加刑条款

K、追缴、退赔条款

L、赔偿损失条款

M、相关的刑事法律解释

N、司法解释(﹡)一要注意司法解释的有效性;二要注意引用的司法解释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已经公开发布三要注意司法解释的主体,刑事裁判文书引用的司法解释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或者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作出

11

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作出的司法解释不能引用。

③判决主文

判决理由,“本院认为。。。。。。”

1. 确定罪名

2. 影响量刑的情节

3. 评判控辩双方的意见

4. 判决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即定罪量刑应适用的具体法律条文

准确完整具体,有一定的条理和次序;应先引适用主刑的条文,后引适用附加刑的条文; 先引用法律规定,再引用相应的法律解释;一律全称,不得简称。

判决结果

(1)定罪判刑:被告人xxx犯xxx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

(2)定罪免刑:被告人xxx犯xxx罪,免予刑事处分

(3)宣告无罪:被告人xxx无罪

尾部

交代上诉权、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在主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

书记员署名:年月日下方署名,位置不要和审判人员并列

判决书原本上不写“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而应该盖戳记。

三 笔录类文书分类

1.按性质:

记载诉讼活动的诉讼笔录(含刑事诉讼笔录、民事诉讼笔录和行政诉讼笔录)和非诉讼笔录

2.按制作主体:

公安机关笔录,检察机关笔录,审判机关笔录,监狱等执法机关笔录以及公证、律师和仲裁等组织的笔录

3.按笔录内容:

受理案件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搜查笔录,侦察实验笔录,调查,讯问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宣判笔录,执行死刑笔录

四 阅卷笔录(证据摘录,顺序,言辞)

I、阅卷方法

(一)先供后证阅卷法

(二)先证后供阅卷法

(三)先简后繁阅卷法

(四)对照阅卷法

(五)边阅边问法

II、阅卷笔录的制作原则

(一)简洁、清晰

(二)深刻(归纳、分析)

(三)选择恰当的方法

III、结构

12

(1)主体结构

①以事为主线(一人一罪多起作案事实)

按作案时间先后顺序排列;按社会危害性大小顺序排列。

②以人为主线(多人一罪多起作案事实)

先按主犯在前,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顺序排列再按作案先后列举事实和证据

③以罪为主线(多人多罪多起作案事实)

先按重罪在前,轻罪在后,标注上罪名分列若干罪名单元;在同一罪名下按主犯在前,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顺序排列;然后再按作案先后或社会危害性大小列举事实和证据。

(2)辅助结构(犯罪构成、适用法律、财产关系)

①主观故意体系

②主体资格体系

③财产所有权体系

IV、方法

①文字型阅卷笔录(证据摘录)

A、按顺序(先言词,后其他证据)

B、抓关键点和重点

C、注码法、编号法

②表格式(按序列表、分类列表、按主体身份列表、综合列表)

③图形式(反映犯罪嫌疑人作案现场情况或流窜作案路线等)

五 现场勘验笔录

I、结构内容与制作方法

(一)首部:包括文书名称、发文字号、接报情况、勘查起止时间、现场地点、天气情况、勘查前现场的条件,勘查利用的光线以及勘查指挥者等内容。

接报情况要求填写接报时间、接报单位、报告或指派的人或单位以及接报内容;

现场地点要求写明现场地点的行政区域、街区巷组、楼所编号、勘验场所等详细地点; 天气情况,现场的条件与勘验利用的光线等项目中除温度、相对湿度、风向据实填写外,只需对带“□”的内容做出选择,打“√” 或涂成实心即可。

(二)正文:勘查的过程及结果,是现场勘查笔录的核心部分。具体包括外围现场情况、中心现场情况、现场勘验检查提取痕迹物证登记表、现场勘验检查制图、照相、录像、录音等内容。

1、现场勘验检查情况(定向-定位-定点)

(1)外围现场情况

(2)中心现场情况

2、现场勘查结果

(三)尾部

中心现场情况

中心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主要场所,也是留有痕迹物证最多的地方。记清勘查情况有利于分析判断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动机、手段等情况,为侦破案件创造条件。因此这部分是记录的核心,要详细具体,

记录的重点是现场的内部状况以及变动情况、反常现象。

13

记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门、窗的方位;

2、门锁、窗户插销、玻璃有无损坏情况,附近有无攀附、蹬踏痕迹;

3、室内有无翻动的痕迹;

4、家具有无移动破坏情况;

5、作案人遗留在现场的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衣物、纸屑、毛发、血迹、指纹、手印、

脚印等;

6、是否伪造现场,有何迹象;

7、被害人的情况,写明死者的性别、年龄、尸体倒卧的位置、姿势、头脚朝向、表情、衣着情况、伤害的具体部位、伤口特征,所致手段,凶器等物品,周围地面和墙壁有无血迹、血迹分布、喷溅的形状,以及现场遗留拖拉痕迹,运尸工具痕迹以及尸表检查情况等。

1、沿着犯罪嫌疑人来去行径的路线进行勘查和记录。适用于犯罪痕迹清楚,能把犯罪嫌疑人来去行径路线辨别出来的现场,或者经过访问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来去路线的现场;

2、从中心向外围进行勘查和记录。适用于现场范围不大,中心明确的现场;

3、从外围向中心进行勘查和记录。适用于现场范围较大,痕迹分散,中心不明确的现场;

4、分片分段进行勘查和记录。适用于现场范围大,或现场呈狭长地带,或现场有移尸处,或有微小的物证(如弹头、弹壳)需要寻找的现场;

5、从现场入口处开始勘查和记录。门窗被桥坏的室内现场,常常是从该门窗开始,顺着物体陈列的顺序,沿着一定的方向,进行勘查和记录;

6、沿着地形地物界进行勘查和记录。适用于露天现场,可以沿着道路、河沟、院墙等地形地物界进行勘查和记录;

7、从现场容易受到破坏的地方开始勘查和记录。适用于痕迹、物证容易受到自然条件(如刮风、下雨、下雪、日晒等)或来往行人、车辆破坏的现场;

六 讯问笔录

(一)讯问笔录的特点:

1、成文的一次性 2、内容的客观性3、布局的被动性

(二)讯问笔录的作用:

1、证据材料 2、鉴别、核实、证明3、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4、分析案情、总结经验、检查办案质量

讯问笔录记写的内容分为:

(一)程序性内容:(法律程序体现)

1、讯问笔录首部需要填写的内容(讯问的次数、时间、地点、侦查人员和记录员姓名、单位、犯罪嫌疑人的姓名。)

2、表明讯问主体的执法身份

★ 3、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传唤或强制措施类型或告知犯罪嫌疑人因什么原因被传唤,或因什么原因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及相关审批决定机关、羁押时限、羁押处所等情况。

问:我们是XXX的民警(出示证件),现依法对你宣布执行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进行传唤),

14

这是经XXX审批,将羁押于XXX,期限为3日(传唤时限为12小时)。你先在《拘留证》(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

答:嗯。(XXX在《拘留证》或《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时间约3分钟)

问:现在我们依法对你进行讯问,你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 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们通知了你的法定代理人你爸爸XX到场,你有什么意见?

答:我没有意见。(XXX基本情况介绍。应我单位通知准时到场,侦查人员对XXX宣布了有关纪律并说明了注意事项)

4、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

要求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第一次讯问时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将该文书交其阅读。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要向他宣读。然后侦查人员要先问犯罪嫌疑人是否看清或者听清告知书的内容,以及有何要求。最后将这一过程如实记录。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上姓名、日期,并捺印。

5、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记写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含乳名、绰号、别名、化名等)、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身份证号码、籍贯、户籍所在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现住址、联系方式、是否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主要简历部分:记写何时在何地求学、工作,以及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罚,包括刑事处罚和治安处罚、劳动教养。

(3)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记写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和主要社会交往的人员。应注意记清这些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以后各次的讯问笔录,以上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部分可不问不记。

6、开始提问的记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权利。(指供、诱供、引供)

(2)具体问话方式

7、讯问结束履行法律手续

(1)讯问结束语:“你以上所说是否是事实?”“还有什么需要补充吗?

(2)讯问笔录交犯罪嫌疑人核对:“你把笔录仔细看一下,看记得和/与你讲的是否相符?”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犯罪嫌疑人在笔录末尾写上:“以上笔录我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与我说的相符。”如犯罪嫌疑人提出有不相符或修改的内容,需补充记写或修改,并在相应的文字上捺印。

(3)相关人员签名、捺印、写明时间:

①犯罪嫌疑人( A、拒绝签名、捺印的应当在笔录注明B、除最后一页以外的每页末尾右下角也应签名捺印、写明时间;各页右侧边沿捺印)

②侦查人员

③其他人员

(二)实体性内容:(与案件有关的问答内容,讯问笔录的主体部分)

1、明确讯问的目的

15

2、了解讯问笔录基本的章法结构(范式)

整体记述→要素结构(重点发问)

3、把握记写重点

(1)犯罪事实的组成要素(围绕犯罪要件构成—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

(2)证明犯罪事实组成要素的证据:如作案工具(来源、特征、下落等);赃款赃物 (特征、数额、存放位置与环境、销赃或转移赃款赃物情况等)

(3)供述中的矛盾点

①不一致的地方②转变的过程

(4)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和更正

(5)犯罪嫌疑人供述中涉及的线索

九要素

① 时间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主)

其他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时间(次)

(如:产生犯罪动机的时间、预谋策划的时间、购买犯罪工具的时间、销赃的时间等) ② 地点

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主)

其他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场所(次)

③当事人

犯罪嫌疑人、受害人(主)

其他与案件相关的人(次)

(如:证人、知情人、关系人、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等)

④动机

动机是导致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内心起因,属于违法犯罪的主观方面。

(有无动机→何动机→如何产生)(重点)

⑤目的

目的是犯罪嫌疑人在主观上希望达到的外部结果,也属于违法犯罪的主观方面。(重点) ⑥手段

手段是犯罪嫌疑人为达到其目的而采取的具体违法犯罪方法。(重点)

⑦经过

包括预备、实施(未遂、终止)、逃跑、抓获的整个过程。

⑧结果

包括社会危害程度、财物损失、人员伤亡等

⑨其他要素

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有无自首、立功情节或表现、认罪态度如何、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民事责任年龄等

四、如何记写

一、熟悉案情,了解讯问计划,与侦查人员密切协作,把握记录的要点和重点。

二、不失原意,全面、准确、完整记写。

(一)记录侦查人员的问

1、尽量不要把需要犯罪嫌疑人回答的内容写在侦查人员的问话里。(避免指供)

2、根据侦查人员问话的具体语气,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16

3、侦查人员使用证据内容的记录:何种情况下?出示何种证据?犯罪嫌疑人有何反应?(表

情变化、动作等)如何承认或否认?

4、侦查人员的讯问策略、技巧以及说服教育内容的记录

(二)记录犯罪嫌疑人的答(语言特点、个人风格)

1、语言转换

(1)繁杂生活口语向精练书面语的转换

(2)歧义语言、病语病句向准确、规范语言的转换

(3)方言向书面语转换

①对一些与犯罪事实无关的基本词汇,记录时可以直接转换为规范词。

②对涉及犯罪动机、手段等关键词语,保留原词汇,并用括号加以注释。

③方言中带有地方特点又不难理解的词汇可以直接记录。

④特殊方言语法在记录时需转换为规范语法。

(4)犯罪隐语向书面语转换

①将犯罪隐语直接转换为规范的现代汉语(犯罪隐语只是一般意义的表情达意)

②记录犯罪隐语的原始状态并进行注释(犯罪隐语反映了案件的某些关键性情节、作案方法、手段等)

(5)体态语向书面语转换

①有助于鉴别笔录内容真伪的保留,反之舍去。例:当被讯问人处于恐惧心理时,可能会出现“脸色苍白”、“目瞪口呆”、“口干舌燥”等生理反应,如果是这种心理的话,可能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叙述失真。

当犯罪嫌疑人有所顾忌时,可能会表现出“皱眉”、“沉默”、“苦笑”、“低头”等体态,这种心理可能使其陈述中有搪塞、违心。对于这些应当要记写。

②有助于考察被讯问人态度的保留,反之舍去。(沉默、爱理不理、闭口不言等) ③有助于提供线索制定讯问策略的保留,反之舍去。

④体态语的转换方法:

A、直接表述法

B、加注法:在括号内把体态语记录下来,

一是用简练的语言描摹体态语的主要特征

二是直接指出体态语所表达的心理,这种方法揭示了其蕴涵的内在心理状态。

2、调整删节、归纳概括

舍:(1)根据记录人对案件的了解情况,明确肯定是与案件无关或没有价值的内容。

(2)在上次讯问和本次讯问中已经清楚记录下来的内容。(除系统笔录外)

(3)填补停顿的思考性的内容。

(4)补充说明性的内容。

(5)不良语言习惯造成的内容。(口头禅、啰嗦重复或唠叨的话)

取:照录——适用于记录答话中关键性的语言。

归纳概括——一是用记录人自己的话去概括。

二是压缩删除文字,使语言尽可能简练(合并法)

17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