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超重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代号:         检验日期:           检验流水号:                   资格许可证号:

重要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罚款。检验合格后请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有不合格建议维护项时请及时调修车辆。

1、计算公式:

一/二轴制动率=一/二轴最大制动力(左+右)÷轮重×100%

一/二轴不平衡率=一/二轴过程差最大差值点(大者-小者)÷一/二轴最大制动力中大者×100%

驻车制动率=驻车最大制动力(左+右)÷整车重(轮何(左+右))×100%

整车制动率=一/二轴最大制动力(左+右)之和÷整车重(轮何(左+右))×100%

2.例题:乘用车 近光,灯中心高度740mm,左灯:下偏为275mm/dam,左偏为165 mm/dam。

      计算:(740-275)/740=0.63

      ∵乘用车0.7H~0.9H,∴下偏不合格

      报告单显示格式为:275/0.37H

计算公式:1-(远或近光垂直偏移量)÷灯高

3制动性能参数计算方法

D.1 用滚筒反力式制动检验台检验时 

D.1.1 车轮阻滞力百分比为测得的该车轮阻滞力与该车轮所在轴(静态)轴荷之百分比。

D.1.2 轴制动率为测得的该轴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之和与该轴(静态)轴荷之百分比。

D.1.3 以同轴左、右轮任一车轮产生抱死滑移或左、右轮两个车轮均达到最大制动力时为取值终点,取制动力增长过程中测得的同时刻左右轮制动力差最大值为左右车轮制动力差的最大值,用该值除以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中的大值或(静态)轴荷,得到左右轮制动力差最大值百分比。

D.1.4 整车制动率为测得的各轮最大制动力之和与该车各轴(静态)轴荷之和之百分比。

D.1.5 驻车制动力百分比为测得的驻车制动力与该车各轴(静态)轴荷之和之百分比。

D.2 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验时

D2.1 轴制动率为测得的该轴左、右车轮最大制动力之和与该轴轴荷之百分比,对乘用车轴荷取左、右轮制动力最大时刻所分别对应的左、右轮荷之和,对其他机动车轴荷取该轴静态轴荷。

D2.2 左右轮制动力差最大值百分比、整车制动率、驻车制动力百分比等指标的计算见附录D.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方式和检验项目(四轮及四轮以上机动车)

1、行车制动性能标准

2、制动平衡力合格标准

3、制动协调时间合格标准

4、车轮阻滞力合格标准

各车轮的阻滞力/该轴轴荷≤5%

5、驻车制动力合格标准

 

第二篇:泰兴市公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泰兴市公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泰兴市公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2010101432X 代 号:××× 检验日期:××××××

泰兴市公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重要提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机动车并处以罚款。检验合格后请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有不合格建议维护项时请及时调修车辆。

说 明:

⑴ 报告中带“*”项为否决项,否决项不合格,车辆检验不合格。

⑵ 报告中项目判定栏及单项不合格指标后所用标记含义为:

O:合格;

◎:合格建议维护(前照灯检验时)

×:不合格;

—:未检或不判定;

※:车轮抱死。

⑶ 人工检验项目各栏中,标注为“无”则表示无不合格项。

-1 ⑷ 柴油车排放测试方式及单位由微机打入空格中(光吸收系数(m)或烟度(Rb))。

⑸ 路试制动性能中 按选择的如下路试检测项目打印项目名称(单位)、数据:

制动初速度,制动距离(m),制动稳定性;

2 制动初速度,MFDD(m/s),协调时间(s),制动稳定性。

⑹ 制动动态轮荷仅在使用平板制动检验台检测乘用车时需打印。

⑺ 单项次数栏打印本检验周期内单项检测的次数(含初复检)、以便明确该数据是第几次检测结果。 ⑻ 总检次数栏打印本检验周期内该车总上线检测的次数(含初复检)。

⑼ 本报告内“代号”为“XK苏2010050-01”的报告为10t检测设备级别,

“代号”为“XK苏2010050-02”的报告为 3t检测设备级别。

⑽ 本次检验引用标准:GB 21861-2008、GB 7258-2012、GB 18285-2005 (如果检验点燃式汽车排放性

能) 、GB3847-2005(如果检验压燃式汽车排放性能)、GB 18322-2002(如果检验低速汽车及三轮汽车排放性能)。

⑾ 检验报告评判结论为“合格(建议维护)”时,送检人应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上签字, 承诺及时调修不合格建议维修项目。

⑿ 本报告仅对所检车辆有效。

⒀ 未经本站书面许可,不得部分复制检验报告。

泰兴市公安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 地址:泰兴市济川北路22号

电话:0523-87691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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