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宜宾市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

宜宾市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 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 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 , 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共建企业发展。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企业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生产活动的职权,引导职工积极参与本企业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共谋企业发展.

第四条 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代表:

第一条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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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 连任.

第三条 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组织:

职代会作出决议,决定必须有应到会职工代表过半数同意才有效. 召开职代会由企业工会委员会组织和筹备.

职权:

第一条 听取企业关于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职工培训计划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条 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劳动安全卫生协议,并听取履行情况的报告;.

第三条 审议讨论企业奖惩办法,劳动保护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等问题.

第一部分:职工代表大会的能力和义务

(1)职工代表大会不是一个咨询机构或议事机构,而是一个“行使权力”的机构,即法律赋予它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决定问题的权力,而不只是空架子,权利是法律规定的,即依照法律享有利益的自由。而权力意味着具有强制力和支配作用。即职代会通过的决议,董事长、总经理也要执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职代会行使的权力,不是国家权力或行政权力,而是民主管理的权力,主要表现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 (3)职代会行使的民主管理的权力,不 2

是少数人或个人的权力,而是多数人的权力,是群体权力,是代表全体职工行使权力。这就要求职代会在行使权力时,要充分实行民主原则、多数人原则。

职权: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 (1)知情建议权:听取和了解企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情况的报告,包括企业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生产销售、重大技术改造、技术设备引进、基本建设和职工培训方案等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协商共决权:对涉及企业集体合同、工资协议草案,职工奖惩办法、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重大决策,企业要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进行协商谈判,共同决策。 (3)监督评议权:监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的情况,接受委托评议、监督企业行政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4)选举罢免权:对参加平等协商和工资集体协商的职工方代表,对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有选举和罢免的权利。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中职工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通过民主选举,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在企业内部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一种制度。它是中国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共谋发展。 公司权力机构的性质 公司的权力机关是股东会,是股东投资者的投资集合体,股东行使投资权力的机构就是股东会,它决定公司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的事宜,决定公司董事会成员,决定公司的章程和其他重 3

大的事项以及其他对公司利益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权力机构的构成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各股东根据自己的出资额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出资额越多,其表决权也越多,也就越能在股东会上表达和通过自己的提议,在投资额决定表决票数的情况下,公司作为一种财产的集合体充分表现出资本民主的作用。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司刚刚成立时,参加股东大会的是发起人和私募股份的股东,在此之后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参加股东会。

工会:

工会,或称总工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工会法》,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工会的“四项”职能,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关制度

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 4

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管理方案。 ⑶财务工作情况。 ⑷物资采购工作。 ⑸安全生产技措费用的使用。 ⑹集体协议履行情况。 ⑺工程项目投资建设。 2、干部考核、使用情况。 3、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⑴劳动用工制度。 ⑵职称评定工作。 ⑶年度考核兑现。 ⑷先进模范人物的评比。 4、职工切身利益方面: ⑴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⑵职工困难补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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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形式 公开的形式要可行、实用、便捷、灵活有效、因事制宜。

1、建立公开栏。公开栏主要用于那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群众比较关注,须让群众监督的公开内容。 2、召开职代会(职代会闭会期间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酝酿;会上,让职工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会后,做好宣传,团结职工齐心协力执行决议。 3、厂情发布会。主要适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些动态的,需及时公开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事项。

五、公开时间 公开的时间因内容而定。根据厂务处理的先后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六、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 6

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2)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4、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并予以监督、指导。 (3)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4)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4、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2)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3)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行公开。 (5)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 7

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信息的反馈交流。

八、工作要求

1、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2、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贵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就是要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实、抓典型、持之以恒。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制度。规范化就是逐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职工更加满意。

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认真抓落实,力求取得更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第二部分: 女工工作制度规定

一、加强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女工组织,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

二、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女工委员培训班。

三、认真总结女职工工作,每年“三八”期间召开女职工总结表彰会。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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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文化体育工作制度规定

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身体素质,为生产建设服务。 二、每年组织三次处以上规模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每年为基层配备一次文体用品,定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

第四部分:劳动争议工作制度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建立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向职工宣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 四、参与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定及对生产厂家的资质检查和质量监督。 五、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工档案,每年安排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进行健康疗养。

第五部分:工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会委员会及工会经审会会议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 (2)、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3)、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预决算报告;审批立功集体及个人;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原绐记录。 2、办公室会议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办公室成员。

(2)、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情况临时组织召开。 (3)、会议内 9

容:各岗汇报分析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协调全处工会工作;及时总结发现工会工作先进典型,检查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各岗做到情况互通,重点工作相互配合。利用办公例会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总结汇报制度 1、工会工作半年总结一次。 2、各个岗位工作做到半年一小结,全年工作有总结有安排。 3、做好重大工作项目及活动有专项总结,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第六部分:工会委员

一、工会管理制度

1、围绕 “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协同党支部、行政部门开展员工思想教育,道德建设,员工素质等活动,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公司形象。

2、与党支部一起做好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教育和法制教育,搞好群众性自我教育活动。

3、依法维护员工的民主权利,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大会),健全民主制,加强民主监督,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公司管理。

4、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办好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开展同事间互助互济活动;为困难员工排忧解难。

5、开展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勤俭节约、讲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充实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

6、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10

7、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8、加强工会干部自身建设,坚持工会工作群众化和民主化。搞好工会小组活动,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

二、工会专(兼)职干部管理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工会法》,积极贯彻党的政策,认真完成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

2、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明确分工负责制,积极开展工作。

3、热爱工会工作,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维护群众利益。

4、密切同群众的关系,努力工作甘当勤务员,做职工之友。

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

三、会议制度

1、每一年召开一次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工会委员。

2、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和经费收支情况,听取意见,做好总结。

3、由工会主席主持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总结、部署工作、讨论工作计划及工会建设等重大问题。

4、根据上级工会的临时工作部署,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落实。

5、每年末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议,对本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布置下年度的工作计划。

四、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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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上级工会和党委讨论研究有关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积极配合党委开展工作。

2、日常工作和经费支出,要按照公司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

3、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互相支持,紧密配合,杜绝依赖现象发生。

4、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及时表扬、奖励。

5、做好工会经费预算、决算,严格掌握开支,认真执行审核制度。

五、学习制度

1、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工会委员参加,学习《工会法》,工会业务知识等。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2、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学习和交流等活动,促进工会工作的开展。

六、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做好工会的经费使用,严格财务和财产管理,要置于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

2、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精神,做到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3、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统一的收、支标准。

4、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月认真收缴会费。

七、工会财产管理使用制度 工会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的使用与管理;

1、认真管理,进出有手续,保管有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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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减有记录,年终有清查。

3、物品报损要查明原因,帐、物要相符。

八、专访制度

坚持七必访,(职工结婚、生育、生病住院、死亡、家庭纠纷、长期出差、遭受灾害时),要及时慰问,做好记录。

工会会计制度

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9]7号

中华全国总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工会经费拨缴方式、业务活动内容等方面的变化,进一步规范工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我部对中华全国总工会19xx年颁布的《工会会计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制定了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并相应制定了《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3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 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第十二条 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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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 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 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 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 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 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 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二条 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 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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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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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 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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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 18

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六条 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 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 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19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 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 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 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 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 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 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 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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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 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七条 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 21

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 支 出

第三十九条 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 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 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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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 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 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 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 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九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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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从20xx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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