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自查报告

岚食药监发?2012?号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报送《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的自查

报 告

县人大办: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行政诉讼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接到通知后,我局组织对《行政诉讼法》在我局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涉及本部门事务的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 1

开,接受监督。制定公示了我局所有行政执法目录,设立了药监行政服务大厅和政务公开专栏,制定各项办理事项的条件标准,制作了各项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示意图、行政事项法律依据目录、服务承诺、干部管理五项制度,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成立了《岚皋县药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使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几年来,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法律法规和药械、食品专业法规,在思想观念上实现了三个转变:由管理型机关向责任型机关转变;由注重实体,向实体与程序并重,实现依法行政转变;由缺少监督,向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转变。 三是实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去行政审批事项由各股室分头办理,通过改革设立了行政服务大厅,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归口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制定了药监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将过去的60、30、15个工作日,分别缩短为15、7、3个工作日,缩短办事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信访处理必须7个工作日办理完结。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和备案制度

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我局对不符合上级要求,本局制定的“办法”、“制度”“收费”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了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程序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文件质量。对所有需要政府出 2

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提交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主要审查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符合,是否符合文件制定技术要求,文件涉及几个部门执行的,各部门之间是否达成一致意见,新旧规范性文件是否矛盾等等。对已经实行的规范性文件,由于法律规定、实际情况等的变化,需要修改或废止的,定期进行清理,我局提出意见,县政府审定,并将修改或废止决定向社会公布。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及时将我局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建立了《岚皋县药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对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把法律、法规赋予我局的职责逐项分解公布,落实到股室(队)。按层次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明确了分管副局长、股、队长执法人员的职责,界定了主办与协办、主管与协管的责任范围,从制度上保证了各岗位执法人员把权力和义务相统一、管理与服务相统一、个体与整体相统一,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为进一步强化了我局内部行政执法监督,专门出台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制度》,实行了层级监督机制,由局法制监督股具体负责监督,严格责任考核,凡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股室、队本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先进;执法人员不得普升为优秀,在平对执法人员进行随 3

机抽查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引导,使全体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为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透明,我局实行了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还聘请了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餐饮服务单位、医院、药品经营企业和社会知名人士为药监系统行风监督员,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

四、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呼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一项重要工作,为使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食品和安全用药。近几年来,我局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中国旅游目地为契机,依法履行职责,突出食品药品整治两个重点。一是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每年集中组织开展四次食品专项检查、组织两次药械拉网式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几年来共查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案件77起,涉案金额16.65万元,结案率达100%,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26家,有效遏制了违法行为,药品监督抽验合格率从20xx年的47%上升到20xx年的95%,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质量。二是大力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全面实施GSP认证。我县20xx年底以前只有一家药品批发企业,通过几年的努力,新办药品零售企业14家,全部通过GSP认 4

证。新开办便民药店32家。通过大力开办药品零售店,规范药品购销渠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平抑药品虚高定价,给患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空间。药品价格与20xx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5%左右,使广大患者得到了实惠。三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加强药品“两网”食品“三网”建设。从县、镇办、村建立起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网络,从而构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监管职能“关口前移”。四是全县医疗机构药房进一步规范。全县所有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药房标准,有效规范终端用药质量。五是加强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工作稳步推进。岚皋县药监局紧紧围绕“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三项职能,给政府当好“抓手”,每年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四次专项检查。几年来共查处有违法行为的企业470余家,没收有毒有害食品8340公斤,涉案货值40万余元,取缔无证经营户98家。六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我局现有食品药品执法人员14人,全部通过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省政府统一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近几年来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药监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

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监督机关监督

我局非常重视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工作,经常向县 5

人大、政协积极主动汇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展情况,每年都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药监工作进行视察,以争取县人大、政协对药监工作的支持。在连年开展的“整治食品药品专项行动”活动中,县人大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给我局解决了一些职能不清、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我局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八、加强执法队伍教育培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

我局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局领导带头学宪法、行政法规和本部门法律法规,并采取各种形式组织本单位的学法活动;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制订学习与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普法教育和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能力考试,凡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通过学习和考核,把思想逐步统一到依法行政上来,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忠实履行法定职责。

九、存在的问题

在自查中,我局认真查找了在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认识不到位,法治意识淡薄,少数同志 6

官本位思想仍较严重。有的不愿当被告,在他们看来,当被告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有的不愿出庭应诉。对于行政诉讼,还存在“怕、躲”的思想。二是部分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即使受到行政侵权,存在着不愿告和不敢告的思想,担心官官相护,怕打不赢官司,甚至害怕打击报复。

十、建议

根据自查情况,我局对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诉讼法》的宣传力度。要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该法适用的范围、时效、程序及实体判决的各种情形和结果,当其作为行政相对人时,能知法、守法,当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愿意、敢于诉诸于法律去解决;通过宣传使各级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意识,做到合法、合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监督权,尽量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特别是出现诉讼后,要积极出庭应诉,积极举证,对于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要加强与法院的配合,不能一推了之。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岚皋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xx年7月12日印发 共印 15 份 7

 

第二篇:20xx年行政诉讼法实施报告

20##年行政诉讼法实施报告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行政审判修法与司法解释工作

    拟定《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若干重要问题的建议》以及《行政诉讼法(人民法院建议稿)》,很多建议被一读修正案草案采纳。

    (二)案例指导工作

唐慧案、任建宇案

编辑出版《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6辑,《中国行政审判案例》2期

    (三)行政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2.1万件。妥善审理社会关注的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既依法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又支持地方改善环境、发展经济。加强行政案件协调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等工作,促进化解行政纠纷。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各级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045件,决定赔偿金额8735.2万元。[1]

随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行政相对人通过诉讼维护权益的需求不断增长,20##年北京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0264件,同比上升9.3%。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占12.1%。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36.2%。[2]浙江省受理一审行政案件3611件,审结3626件,同比分别上升1.1%和下降2.6%,九成半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3]

    (四)非诉执行工作

20##年安徽省依法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20件;加大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案件4938件,办案数量与行政诉讼案件基本持平。[4]

保障重点工程和整治环境污染等工作依法推进。依法稳妥处理涉重点工程的土地及房屋征收等行政案件,兼顾重点工程、城市化建设等公共利益需求与被征收人合法利益保护。共审结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案件4876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3461件,不准予636件,撤回226件,作其它处理553件,无一起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发生。依法支持环保部门处罚违法排污等行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2287件。[5]

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各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98.9万件,执结271.8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4%和10.2%,其中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2.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56亿元。[6]

     福建省各级法院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案件12103件,是其审结的行政案件(3977件)的四倍。[7]

      甘肃省在依法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41件的同时,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128件,裁定准予执行1047件。[8]

(五)司法与行政互动工作

结合行政机关败诉案例,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推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发挥行政审判的服务保障作用。市高级法院制定《关于为首都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时化解房屋征收、违章建筑拆除中的矛盾纠纷,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保障我市重点工作开展。[9](北京)

福建省编发行政审判白皮书,提出司法建议700条,促进依法治理。省政府与省法院首次召开联席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推动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机制不断深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10]

甘肃省高院坚持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与省政府联合召开第五次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局面进一步形成。[11]

浙江省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89.3%。落实高中级法院院长与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共商破解执法难点热点问题。省高院连续六年向省政府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全省已有63家法院跟进,及时反映政府年度执法的成效和不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积极为地方性法规与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提出建议,省法院为省人大的7项立法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改善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推动多个地级市政府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考评体系,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连年递增。继续加大司法建议力度,着重提升司法建议质量,共发出司法建议3300份,被采纳率为40.11%,同比提高10.12个百分点,帮助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12]

(六)司法改革工作

1.推进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近年来,党中央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法院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行的改革与探索。部分地方人民法院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配合下,以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通过提级管辖、指定管辖、交叉管辖和相对集中管辖等方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实现了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使行政审判制度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功能得以正常发挥。这些探索和实践,有利于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有利于回应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有利于改善行政审判司法环境、统一司法标准、促进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20##年下发了《于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的通知》,在部分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开展了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11月份,最高院组织召开了全国部分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片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讨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跨区试点的有:浙江

2.推进行政审判司法公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国各级法院着手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推进司法公开,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将20##年度办结案件能公开的302个案件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了公开,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广西等13个省、市、自治区已经实现了辖区内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13],其他地方三级法院的也在各自的网站上实现了一定范围案件裁判文书的公开。

推行省高院联手浙江大学研发的国内首创 “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选取最能直接反映司法公开实际水平的36个评估指数,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对我省103家法院进行客观监测和量化评估。根据该院测评反映的问题,倒逼全省法院有针对性地抓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审务公开中薄弱环节的改进,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予以推广。中国社会科学院、最高法院在京联合召开了“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受到国内外司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14]

福建省福州市区基层法院探索设立“城市管理巡回法庭”,宁德法院试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着力改进行政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15]

甘肃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探索解决行政案件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1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被告的败诉率明显偏低。

“全国法院的排头兵”广东省各级法院依法履行行政和国家赔偿审判职责。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43万件,审结1.30万件。其中,一审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履行法定职责、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891件,经协调和解促成原告撤诉的2090件,使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性化解。努力破解行政审判工作易受干扰的难题,实行行政案件提级管辖,将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提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被告败诉率达12.80%。依法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258件,其中对26件案件的当事人决定予以国家赔偿。[17]

三、相关建议



[1] 2014“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03/11/content_1849918_2.htm

[2] 参见“20##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载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2/id/1217491.shtml(20##-3-12)。

[3] 参见20##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20##-01-24, http://www.zj.gov.cn/art/2014/1/24/art_12371_1090498.html

[4] 参见201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中安在线,20##年02月22日 03:34,http://news.ifeng.com/gundong/detail_2014_02/22/34069514_0.shtml

[5]参见20##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20##-01-24, http://www.zj.gov.cn/art/2014/1/24/art_12371_1090498.html

[6]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03/11/content_1849918_2.htm

[7] 参见20##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14/1/24 10:14:00,http://www.fjcourt.gov.cn/Page/Court/News/ArticleTradition.aspx?nrid=38775615-6bed-4a0a-820a-873e56c71d25

[8] 参见20##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20##-02-02 03:21,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02/014880625.shtml;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02/014880625_01.shtml

[9] 参见“20##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载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4/02/id/1217491.shtml(20##-3-12)。

[10]参见20##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14/1/24 10:14:00,http://www.fjcourt.gov.cn/Page/Court/News/ArticleTradition.aspx?nrid=38775615-6bed-4a0a-820a-873e56c71d25

[11] 参见20##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20##-02-02 03:21,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02/014880625.shtml;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02/014880625_01.shtml

[12]参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年工作报告,南方网,20##-01-17 16:22:00,http://newscenter.southcn.com/n/20##-01/17/content_90419307.htm

[13] 详见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zgcpwsw/。

[14]参见20##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浙江省人民政府网, 20##-01-24, http://www.zj.gov.cn/art/2014/1/24/art_12371_1090498.html

[15]参见20##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 2014/1/24 10:14:00,http://www.fjcourt.gov.cn/Page/Court/News/ArticleTradition.aspx?nrid=38775615-6bed-4a0a-820a-873e56c71d25

[16]参见20##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每日甘肃网-甘肃日报  20##-02-02 03:21,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02/014880625.shtml;http://gsrb.gansudaily.com.cn/system/2014/02/02/014880625_01.shtml

[17] 参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年工作报告,南方网,20##-01-17 16:22:00,http://newscenter.southcn.com/n/20##-01/17/content_904193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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