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论文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目录

摘要...................................................................... 2

Abstract.................................................................. 2

一、前言.................................................................. 3

二、 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分析....................................... 4

(一)青少年犯罪的界定及特点 .......................................... 5

(二) 家庭的概念及功能 ................................................ 6

1.家庭............................................................ 6

2.家庭功能........................................................ 6

(三)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 ...................................... 7

三、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8

(一)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 9

1. 环境的变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9

2. 不良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9

(二) 家庭结构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 10

1. 结构的变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0

2. 不良的家庭结构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0

(三) 家庭功能对犯罪青少年的影响 ...................................... 11

1. 家庭经济功能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1

2. 家庭情感陪伴功能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1

3. 初级社会化功能(家庭教育功能)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2

四.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对策............................................ 12

(一) 增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观念,提高对家庭预防重要性的认识 ............. 12

(二) 改善家庭环境 .................................................... 12

1. 提高家长的素质................................................. 12

2. 提高青少年的素质............................................... 13

(三) 优化家庭结构 .................................................... 15

1. 提高家庭婚姻的质量............................................. 15

2. 改变自身的家庭、婚姻、道德、伦理等观念......................... 15

(四) 强化家庭功能 ................................................... 15

1. 改善家庭经济功能............................................... 15

2. 健全家庭精神功能............................................... 15

3. 加强家庭教育功能............................................... 16

(五) 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 16

结语..................................................................... 16

参考文献................................................................. 17 课题任务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献综述.................................................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题报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学 生:郑 银

指导老师:邹 强

教学单位:湖北科技学院教育学院

【摘要】:

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关系着孩子的前途与未来,也关系着国家的强盛与民族的兴衰。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本文将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各种类型家庭教育的缺陷来分析家庭因素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提出对策,从而为家长与学校在交流与合作方面提供平台,为共同完成培养高素质的一代新人的任务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家庭教育;家庭因素;青少年犯罪

Analysis of family factors in juvenile delinquency

【Abstract】 The good home educa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factors for all the success of educati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hild's future, but also the rise and fall of a country and a nation's prosperity The absence of family education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causing juvenile delinquency. His article from the importance of family education,family education, various types of defects in the p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young people themselves to analyze the deficiency of family education impact on juvenile delinquency, juvenile delinquency,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so as to improve the parents and school communication platform in the school education and family education, in order to provide certain reference to complete training high quality a new generation task..

【Key words】 family education;family factory;juvenile crime

一、前言

教育涵盖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发展,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越来越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家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这本身就包含了家庭教育在内的教育,可以说家庭教育在一个人的终身教育中是处于起点位置的。家庭教育已经成为影响个体发展因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家庭肩负教育子女的重要责任。从这个角度看,孩子不应该是仅属于家庭的,同时也应该看作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马卡连柯说:“现今的父母教育子女,就是缔造国家未来的历史,因而也是缔造世界的历史。家庭教育已经成为全世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并纳入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整体规划之中,其意义就在于都认识到了未来社会的竞争必然是科学技术的竞争,而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于是人才竞争;人才来自于教育,家庭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就我国目前情况来看,有的家庭对孩子的教育非常重视,也有的对家庭教育的重视还不够。

家庭教育是促进孩子全面发展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孩子是未来社会的建设者,作为未来社会的建设者,仅仅有智力和学习好还是很不够的。家庭教育除开发孩子智力外,还要注意孩子的非智力因素的开发和培养。孩子生活在家庭,父母的无意识教育,从各个方面都对孩子有很大的影响。有的教育专家研究认为,儿童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和非智力因素的积极特征都是在婴幼儿时期起步的。父母担负着育人的特殊职能,要孩子全面发展,家长必须树立全面发展的思想,才能进行全面教育。实践证明,人的成长和教育是从家庭开始,家庭教育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孩子的一生。

家庭教育的好坏直接影响家庭教育的结果,其中,青少年犯罪是家庭教育失败的重要体现。尽管诸多研究者从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社会、学校、家庭环境等诸方面对青少年犯罪进行了全方位的分析,但这分析虽然全面,却不够深入。我认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庭作为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对青少年人格的形成,行为模式的养成有着不可替代的影响。我们知道所谓犯罪人人格是指个体因所处社会和自然环境影响而形成的反社会行动心理和行为倾向。个体在形成了这种不健康的人格之后,在一定条件具备的时候,极易实施不良行为乃至犯罪,青少年也不例外。健全的人格从小在家庭中得到培养,因而研究家庭因素就成为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关键。笔者主张,在一个家庭因素发挥正常的家庭,其子女的各种

正常需要能得到基本的满足,社会规则和行为模式的内化过程能遵循社会的主导方向,从而为走向未来的社会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其健全的人格也相应形成;反之,当家庭因素未能正常发挥时,生活于这种家庭中的子女其身心的健康发展就会出现各种不同程度的障碍,正常的社会化过程就可能难以完成,其不健全或扭曲的人格也因此而形成。

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当前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较多, 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超过24%,14~25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70%以上,自19xx年以来的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65%左右。青少年犯罪心理与许多因素有关,而不当家庭教育尤其突出,是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首要因素。说明青少年犯罪率大幅上升的同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对于以上的问题,前苏联学者A.H.多尔戈娃在长期对个性进行犯罪学研究的结果表明,家庭对少年犯将来的命运有决定性的影响。在《少年犯罪社会心理学》一书中指出:“少年丧失家庭的积极影响,在学校里学习成绩不佳,接近不良的伙伴等因素可能是相互作用的,但几乎在所有这种场合下都能见到这几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家庭、学校和同伴是所有儿童和少年共有的自然环境,对他们的个性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力。其中家庭有特殊的作用,因为它不同于其他的教育机构。一般地说,它能在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对人的一生产生影响。

1.缺陷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缺陷家庭是指长期不和、分居、离婚,或者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父母双亡、父母缺一、父母患有精神病,以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而造成关系紧张,实体破裂,无法履行各种义务的家庭。缺陷家庭不仅表现为家庭实体或家庭关系的缺陷,而且也表现为对青少年教育上的缺陷。

2.不和睦的家庭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不和睦的家庭是指家庭中的主要成员之间不能友好相处的家庭。在以相互仇视、冷漠或不关心、缺乏内聚力的未破裂家庭中,少年违法的可能性,比具有内聚力、互相钟爱、互相支持的破裂家庭(通常只有母亲)还要高。

3.父母的行为不端与青少年犯罪的关系。父母行为不端,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本身有劣迹,或道德观念低下、生活作风不正派、严重酗酒、赌博、严重以权谋私等。作为父母,未必有意识地把自己扭曲的道德观念与行为暗示给子女,但在客观上对子女潜移默化的作用却不可避免。

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固然很多,但作为一个人成长的摇篮,家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家庭教育,尤其是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个体思想道德的形成、素质的提升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家庭教育具有其他教育形式所无法取代的优越性。

二、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分析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最重要的场所,而犯罪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反社会的行为。导致青少年犯罪行为发生的因素固然很多,诸如个体的智力因素、人格因素、环境因素、同伴因素和学校因素等,但家庭因素无疑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那么,家庭因素是如何影响对青

少年行为的呢?家庭因素与青少年犯罪行为有何相关性?下面,就两者的内涵及相互关系作简要分析。

(一)青少年犯罪的界定及特点

通常认为,青少年犯罪在中国大陆尚不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青少年犯罪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所实施的犯罪,即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年龄段(一般指进入青春期及青春期结束)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中国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已满14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规定处罚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18-25周岁的青年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成年,需负完全刑事责任,具备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但与成年人相比,他们与未成年人更为接近,具有更为相近的行为习惯,更为相似的心理、生理特征,即均处于不同程度的“不成熟”状态。他们虽然在法律上已经成年,但身心尚未完全成熟,也需要社会的特别关心和照顾。在现实生活中,许多青年与其他成年人一样,面临着就学、就业、婚姻、生儿育女等方面的压力,如果其自身不能妥善解决好面临的问题,又得不到社会的帮助,极易走向违法犯罪。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并出现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种类相对集中、青少年违法犯罪主体呈多样化、青少年违法犯罪偶发因素多、违法犯罪团伙化趋势、犯罪后重新犯罪率增加等新特点,青少年犯罪已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牵动着千家万户,成为当今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而家庭又是青少年性格、人格教育发展的重要场所,并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着重大影响。不良的家庭环境,受家庭结构失调、夫妻感情破裂、家长不良言行的污染和教育方法不当等往往都可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1.违法犯罪团伙化趋势。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团伙或结帮作案较多。他们在一个自由结合的群体中,想法和行动会更多的得到认同和实现。这类纠合起来的群体一旦被不法分子操纵,极易形成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形式、分工明确的团伙,成为一种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2.智能化趋势更加明显。高智能犯罪是指犯罪分子把自己学到或掌握的科学知识运用到其犯罪活动中的一种犯罪。这种犯罪与一般犯罪相比,其手法更隐蔽、更快捷、更狡猾,不大受时间、地点等条件的限制,一旦得逞,影响更恶劣,后果更可怕,罪恶更深重。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青少年掌握的高科技手段也随之发展,由于他们的智商相对较高,各学科的知识较为全面,因此,在他们的犯罪中,高智能犯罪比率就比较高。

3.青少年在犯罪年龄上呈现低龄化趋势。青少年犯罪年龄的提前,向低龄化发展是一个显著的特点。目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年龄比五六十年代提前了2—3岁,一般是10—12 岁开始有劣迹,13—25 岁是违法的高峰年龄期,15—18 岁是犯罪的高峰年龄期。过了这个年龄期,就有所平缓。

4.因心理异常而犯罪的案件仍占一定比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

深化,我国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在这场大变革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贫富差距拉大、家庭贫困、独生子女的家庭背景以及竞争激烈、就业压力增大等等使有的青少年不能正确认识客观存在的这些问题,容易在心理上产生失衡,对他人对社会产生一定的不满情绪,这种心理失衡达到一定程度,便很容易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5.因网络而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计算机已成为人们工作、学习的普遍工具和助手。但网络是一把典型的“双刃剑”,它在给青少年带来的诸多积极影响的同时,也给他们的健康成长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关青少年受不良信息、网络游戏的影响而犯罪的报道。由网络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已呈逐年上升趋势,网络已成为现代毒害未成年人的新武器,是危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毒瘤。

(二) 家庭的概念及功能

1.家庭

家庭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家庭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一夫一妻制构成的单元;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利益集团即家族。从社会设置来说,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设置之一,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种制度和群体形式。从功能来说,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经济合作,普遍意义上人类亲密关系的基本单位。从关系来说,家庭是由具有婚姻、血缘和收养关系的人们长期居住的共同群体。在家庭中包括家庭环境、家庭功能、家庭结构等因素。

2.家庭功能

家庭的经济功能:包括生产功能和消费功能,是家庭所具有的最基本的功能。生产是消费的保障,而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没有保障的消费是不现实的,没有目的的生产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家庭的存在必须有一定的生产,为子女的衣、食、住、行等消费行为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从而保证子女健康成长,促进子女正常的生长发育。家庭的生产是为了家庭的消费行为,特别是子女的消费,如抚养、教育等行为。

家庭的情感陪伴功能:包括家庭的情感交流、娱乐等,是家庭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子女的健康成长不仅需要物质的需求还需要精神的需求。子女在家庭里得到精神需求,一般是通过父母与子女的情感交流、家庭娱乐等方式。青少年正处于成熟与未成熟的心理发展阶段,情绪很不稳定,要度过这个阶段,最需要得到父母及亲人的交流、理解、疏导和支持,这样才能形成健康的心理和人格,否则容易形成孤僻的性格、悲观的个性等不良心理和行为。除学校外,家庭就是子女娱乐的重要场所,家庭娱乐能够丰富家庭生活的内容,增加家庭生活的乐趣,提高家庭成员的智力和家庭的凝聚力。

家庭的初级社会化功能:人从一出生就生活在家庭中,就接受着家庭的教育。家庭教育具有潜移默化、言传身教的特点。父母是孩子的一面镜子,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以身示范。而孩子的模仿性强,可塑性强,父母的行为每时每刻都在影响孩子。父母的行为端庄正派,有助于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品德;父母的行为或言语朝三暮四无常性或作风不正、

行为不轨等,都会直接导致孩子不良品德和坏习惯的养成。因而家庭教育对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也是至关重要的。

一般认为,家长的教育方式与未成年犯罪有直接的联系。容易促使未成年犯罪的管教态度有过严,如期望值过高、支配、敌对、溺爱、放任、保护过多等。国外有学者把家长的教育方式划分为民主型、拒绝型、专制型、纵容或溺爱型。司法实践中大量的案例证明,溺爱纵容型和专制型的教育方式与未成年犯罪的关系极为密切。家长对孩子的娇生惯养,凡事迁就,有缺点不批评教育,纵容放任,往往使孩子意志消沉,不求上进,逐步形成好逸恶劳、自私任性、放荡不羁、蛮横霸道的性格。这些不良的性格特征往往是青少年犯罪的前奏。有的家长对孩子期望值过高,实施高压政策,动不动就付诸于暴力,往往使孩子产生逆反的心理和憎恨的情绪。

(三)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

青少年犯罪这一社会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青少年身体、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客观原因。其中,家庭的负面影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导致青少年犯罪的直接和重要原因。因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学校,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家风家教对子女的心理和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家庭是人的思想情操和个性品格形成的摇篮。特别是青少年时期,是人的社会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一时期其精神和物质的获得,主要依赖家庭,所以家庭的教育和影响,对青少年的社会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的教育和影响,与青少年的犯罪有直接的、重要的影响。

( 一) 父母冲突与青少年犯罪

生活在充满矛盾、父母关系紧张的家庭中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环境影响,形成犯罪人格,走上犯罪道路。西方古典学派论者指出:凡是在父母不以身作则,经常斗殴,不告诫孩子违法犯罪会造成恶果的环境中成长的青少年,都有很大的犯罪倾向。犯罪生理学理论认为:犯罪会受环境影响或受生理因素影响遗传给孩子们,父母本身好斗的,其孩子也会被赋予争强好胜的特点而且有较大的犯罪可能性。犯罪心理学理论认为: 家庭关系会决定孩子的犯罪人格、智力状况以及犯罪有关知识的获取。社会结构论者认为:孩子生活的地区与环境是由其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决定的,低层家庭由于较差的经济状况导致父母经常发生冲突,在这种家庭出生的青少年犯罪率最高。社会化过程理论认为: 孩子对家庭的依附会使之和父母的言行保持一致,孩子会从其父母处习得失范行为和犯罪模式。社会冲突理论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社会经济条件控制了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交往实践,这些又影响了孩子的行为模式。即使生活在犯罪高发区的孩子,只要其受到了严格的管束、细心的关照以及父母榜样的作用,也会抵制犯罪的诱惑。犯罪学者尹文雷尔在对少年犯的家庭进行研究后指出:父母双方的冲突是比破碎家庭更为明显的青少年犯罪的一个更为有意义的因素娜妮西格尔在其论著青少年犯罪中指出:在一个有病态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由于他们目睹了暴力和冲突、感情上的不和谐、以及社会冲突等,其犯罪的驱力比其他青少年要大得多。父母冲突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已被人们所认识和普遍接受。

(二) 破碎家庭与青少年犯罪

破碎家庭是指因死亡或者父母感情破裂导致离异、分居、遗弃等原因使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存在, 从而使原来的家庭的完整性、稳定性遭到了破坏的一种家庭状况。破碎家庭历来被认为是促使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之一,故一向是研究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内容。犯罪学者詹穆斯·布雷和雷克·布雷德对破碎家庭的孩子进行了大量的临床研究后指出:大量的临床实验表明,破碎家庭中生活过的孩子们比在正常家庭中生活的孩子更容易表现出行为失范问题,出现不恰当的行为。家庭破裂常常又和不和谐、冲突、敌意以及攻击性行为联系在一起,这一切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的起点,因为父母离异、分居、死亡而导致家庭破裂,使儿童过早失去父母之爱、家庭之乐,感情上受到创伤,经济上缺乏保障,造成了内心痛苦、精神忧郁之恶果,由于长期的心理失衡,渐渐地产生了心理偏差,有的甚至形成了变态人格,产生对社会、集体、他人的不信任感,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私心理,这些内心因素一旦遇到不良外因的引诱,便会产生犯罪意识, 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三) 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与青少年犯罪

良好的家庭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家庭教育具有任何其他教育无法取代的优越性。家庭教育是父母对子女在道德品质、人格陶冶等方面所进行的教育和培养。教育方法又是实现家庭教育的主要手段和途径。现代社会中,家庭教育方法仍被社会所重视,科学的教育方法对青少年成长十分有益,不良的乃至粗暴的教育方法是有害的,它是导致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又一大诱因。在深圳市妇联对深圳市违法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进行了抽样调查中,对14-18岁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家庭不当的教育方式进行了统计:其中家长放任自流,养而不教或失去管教能力, 放弃教育的占15%;对子女溺爱、娇宠、纵容的占20%;发现子女有问题, 采取吊打、捆绑、禁闭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的占17%;对子女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包庇、赞许的占7%。在另一项调查中,子女因做错事惧怕父母打骂而经常不回家的有30%;偶尔不回家的占54%。这些数据说明, 违法犯罪的青少年都是与他们在儿童时代的恶劣家庭环境和不良的家庭教育有直接关系的。不良的家庭教育方法, 无论是溺爱还是虐待,都是导致青少年产生心理偏差和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正确认识到这一点, 对于家庭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都有重要意义。

(四) 家庭影响与青少年犯罪

家庭影响, 即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发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形成所产生的良好影响, 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的形成所产生的影响。家长的不良行为是诱发子女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美国犯罪学家萨瑟兰认为:家庭成员中有犯罪行为或者有明显违法表现, 是影响子女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所谓不道德的家庭才是主要的问题。

三、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分析

家庭是一个人生活和成长的主要场所,家庭在青少年生活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正如美国犯罪社会学家戈夫指出:“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

1目和最经常重复的发现。”针对青少年犯罪与家庭因素的关系,一些学者针对现代社会家

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进而从家庭环境、家庭结构、家庭功能上进行分析,并认为这些家庭因素都与其成员的不良行为有关。本文认为影响青少年行为的有如下几个最重要的家庭因素。

(一)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 环境的变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方面,我国家庭的教养方式由介于权威型和专制型之间( 倾向于专制型) 逐渐转变为介于专制型与宽容型之间( 倾向于宽容型)。随着我国民主化的不断发展,等级制度动摇,平等意识加强,教育水平得到提高,家长对待子女变得更加理性、宽容;子女获取知识的渠道增多,父母在子女眼中不再是无所不能、无所不知了,家长权威大大削弱了;物质条件的改善,物质资料的丰富,使负担一个孩子的责任感觉较轻。这些现象使家长对子女的要求倾向于放任,有求必应。但现代社会的激烈竞争使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对子女仍保留了专制的一面。另一方面,核心家庭的独生子女将没有兄弟姐妹,家庭的情感支持系统作用减弱了。在多子女家庭,孩子问题可以与父母或兄弟姐妹或祖辈、叔辈来解决;子女能从父母那里得到爱,还能从兄弟姐妹处得到爱,还能给予兄弟姐妹关爱,这样就做到了爱与被爱的统一。而独生子女必须较早年龄学会精神独立。

家庭环境的这些变化,必然会给青少年犯罪带来影响,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方面: (1)物质需求减弱,近期的升学、就业和远期的独自承担赡养父母的压力增强;(2)个人主义观念突出;(3)孤独感加重,自闭倾向加重。这些容易使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向着不良、畸形的方向发展,逐渐形成违法犯罪心理。

2. 不良的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第一,家庭关系矛盾性的影响。家庭关系的矛盾性主要发生在父母离婚前或父母脾气暴躁、文化程度较低的家庭。暴力家庭中丈夫殴打妻子;经常充斥着吵骂、指责、揭短、厮打,使子女没有欢乐,得不到父爱、母爱和家庭的温馨,有的只是恐惧、忧虑和失望。这样的家庭极易使子女性格内向、孤僻自卑或向攻击敌视方向发展,为逃避不祥和的家庭气氛,子女极易离家出走,流落街头,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就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第二,家长行为失范的影响。家长行为失范的主要表现是道德水准低下,行为不检点、不文明或有不良嗜好,甚至有违法犯罪记录。如有的自私自利,见利忘义,一切向钱看;有的独断专行,心胸狭窄,为钱不择手段;有的不思进取,饱食终日;有的贪婪、欺诈、嫉妒,行为卑鄙;有的有赌博、婚外情、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父母的这些不良行为常常会诱发子女产生不良行为,形成利己主义、自私狭隘、生活无目标等不健康的心理,而且年龄越小,其个性受父母影响越大,更易实施犯罪行为。 1 Gove.w.The Family and Delinquency[J].The Sociological Quarterly,1982,(23):301-319.

(二) 家庭结构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1. 结构的变化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现代的家庭、婚姻、道德、伦理观念受到我国传统的婚姻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人们偏重于相对独立的核心小家庭形式,联合大家庭逐渐被核心家庭所取代;由多子多孙的四世同堂式的家庭结构向二加一、四二一的家庭结构发展;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再婚家庭、单身家庭、分居家庭、丁克家庭、空巢家庭等另类家庭,逐渐被人们所接纳和认同;因父母出外打工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被抛弃而不得不与(外)祖父(母)居住的隔代户增多。从这些变化来看,我国家庭结构的稳定性减弱,由此出现了不少问题家庭,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我国青少年的违法犯罪。

2. 不良的家庭结构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第一,单亲家庭的影响。离婚的单亲家庭父或母,有的觉得对不起子女,就会把全部希望和亲情倾注于子女而过分溺爱,处于懵懂中的青少年,在畸形的物质刺激下,以企盼过上高消费生活为需求的中心,极易产生无止境的欲望,在家庭经济条件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就会演变为侵犯、掠夺等犯罪心理和行为;有的想从子女身上寻求补偿,要求子女过严,给子女提出过高的要求,施加过大的压力,使其难以承受,为逃避而离家出走,过早踏入社会,误入歧途而犯罪;有的视子女为建立新幸福家庭的包袱,再婚的障碍物,或者热衷于个人享乐及忙于赚钱等,对子女放任自流、遗弃,使子女从小在外流浪,衣食无靠,变得冷漠、怨恨,漠视社会法律与道德规范,一旦遇到挫折就自暴自弃,心里的消极内容就会强化,最后形成犯罪心理,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有的视子女为争夺对象或出气筒或倾诉对象,使子女缺乏母爱或父爱,形成强烈的自卑、孤僻的性格而远离好孩子,从差孩子群中寻找自尊,慢慢染上各种各样的恶习,演变为犯罪心理,在外界诱因的作用下而实施犯罪;有的争得子女的一方因由两人共同抚养变为独自抚养而陷入经济窘迫状况,变得对社会现实不满,使子女在耳濡目染中也耿耿于怀,或离异后家庭优势消失,子女受到外人的歧视和压制,尤其是目睹社会上贫富不均、不良风气、腐败现象后,对给予家庭冲击的人或事物萌生不平,怀有敌意,导致性格和心理变态或扭曲,进而迁怒于他人或社会,转为反社会行为而实施犯罪行为。 第二,再婚家庭的影响。一般来说,离异再婚家庭子女对继父(母) 很敏感,不能较快适应继父(母) ,父(母)子(女)关系变得不协调,对新家庭满意程度低。这种家庭的子女得不到安慰和教育,甚至受到继父(母)的虐待、遗弃,极易导致精神疾患,形成孤僻、冷漠、暴戾的性格,最后发展为违法犯罪心理。因此他们离家出走,浪迹社会,以行乞、偷摸、打工等方式维持生活,到社会寻求安慰,加上他们不成熟的心理特征,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拉拢、教唆和胁迫,盲目实施犯罪,以致违法犯罪愈演愈烈,最后走上犯罪的不归路。 第三,由婚外情、分居、半分居、配偶一方出走或父母双亡问题形成的隐性残缺家庭的影响。由婚外情、复婚、插足、非法同居、包二奶等引发的婚内遗弃问题,是家庭稳定及影响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一方长期不回家,使对方在情感上、精神上备受折磨;不给家庭

生活费和子女的教育费,断绝家庭的经济来源,使子女得不到正常的教育。这样给对方和子女造成了巨大痛苦,形成事实上的遗弃。此外,在支离型家庭中,由于历史原因或其他原因,丈夫跟妻子和孩子异地而居。在外忙于赚钱,无暇顾及家人,而老人的文化水平不高,对孩子只知宠爱,不懂教育,子女往往由无人管束发展到不受管束而形成不健康的性格和心理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 家庭功能对犯罪青少年的影响

1. 家庭经济功能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第一,生产功能过分强化的影响。当前我国政治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家庭的生产功能逐渐得到强化。这样,由于家长们把心思都放在赚钱上,子女就变得没有人管,一旦受社会上的不良因素的影响极易违法犯罪;许多本应坐在教室里接受教育的子女却由于家庭的经济原因而过早地外出打工赚钱或跟随父母做工经商而得不到好的教育,过早地承受生活之重,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步履艰难,为了生存和适应社会,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第二,家庭消费功能异化的影响。社会转型以后,家庭的物质生活水平大大提高, 家庭消费能力也大有提高。但受中国传统消费观和西方消费观的影响,许多家庭超越适度消费原则,在物质生活上铺张浪费,或无休止地满足孩子超常的物质需求,或不顾自身的经济条件,与人攀比,或自己节衣缩食地满足子女和自己的虚荣心。这样子女也变得铺张浪费,与人攀比,贪图享受,不知节俭,好逸恶劳,当自己经济条件不允许时就往往采取非常的手段来达到目的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2. 家庭情感陪伴功能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第一,家庭娱乐功能扭曲的影响。社会转型以后,人们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物质条件也大大得到改善,家庭娱乐工具丰富多样。但有些家长置子女于不顾,自己外出娱乐,或外出忙于与酒肉朋友聚会;有的不顾孩子需要安静的学习环境,让邻居和朋友到家里来恣意玩乐,甚至带领子女参加一些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使子女逐渐无心学习,染上各种不良生活习惯,增加了违法犯罪的危险性。

第二,家庭情感交流功能淡化的影响。一些家庭的情感氛围处于淡化状态,有的父母为了追求金钱和个人的事业而长期在外打工经商,与家人难得团聚,只以书信或电子媒体的方式来代替面对面的交流,以金钱代替感情,以为金钱能够满足家人的一切需求,忽视了与家人共享温馨的时间与空间;有的父母不会进行情感交流的方式,无法了解家人,特别是子女的心理状态,或简单粗暴,动辄对子女进行呵斥与打骂,或不闻不问,干脆有家不归,沉湎于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在外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处于成熟与未成熟的心理发展时期、情绪情感不稳定状态的青少年子女最需要得到父母的沟通、疏导和支持,又缺乏自我的调节能力,很容易形成认知障碍、孤僻性格、悲观个性、狂暴情绪、偏执人格、占有欲望强等不良心理,进一步发展会演变为违法犯罪心理和行为。

3. 初级社会化功能(家庭教育功能)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第一,自由放任型的影响。家长由于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受拜金主义影响, 只注意子女的物质需要和学业成绩而忽视思想教育,或把教育责任推给学校和社会,或干脆让子女弃学经商。父母不能履行好监护职责和教育子女的义务,缺乏与子女的沟通, 不了解子女的真正需求,家庭关系冷漠、疏远、互不关心,若不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子女就极易变得内向、怪僻、冷酷、自私,形成扭曲的心态,逐渐形成富于攻击、冷酷、自我显示,甚至放荡的不良品质,一旦受到外界刺激就会违法犯罪。

第二,娇纵溺爱型的影响。过分溺爱子女的父母往往视子女为太上皇,子女在家庭中处于优越地位,被视作掌上明珠,在物质、精神、生活上有求必应,只想为子女提供无所不到的帮助和保护,造成亲情过剩。久而久之会造成盲目、无原则的溺爱,往往养成子女骄横、任性、自私、放肆、易发脾气、贪图享乐、惟我至上和占有欲望极强的不良性格,一旦恶性膨胀,变得专横自私、胡作非为,遇到外界不良的诱因,就容易违法犯罪。

第三,粗暴生硬型的影响。许多家长认为子女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子女是自己的权利,加之受传统的棍棒下出孝子教子观念和对子女抱有过高期望的影响及本身又缺乏科学、正确的教育方法,对管教子女就缺乏耐心,变说服教育为打服教育,把打骂子女作为管教的惟一有效方法。子女一旦犯错则棍棒相加,既不冷静分析子女犯错的原因,也不听子女的解释;子女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和期望时,往往恨铁不成钢,采用粗暴方法对待,深信不打不成才。实际上,棍棒教育的粗暴方式不仅教不出孝子、才子,反而会使子女身心遭到创伤,产生恐惧和抵触心理,增大与父母的隔阂,使性格变得孤僻、自卑、冷漠、暴躁,一旦受到社会不良影响就会违法犯罪。

四.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对策

(一) 增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观念,提高对家庭预防重要性的认识

第一,用某些家庭不抓家庭预防而致使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家长, 使其认识到不抓家庭预防的危害性。第二,从家庭应负的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的角度, 提高家长对家庭预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第三,从孩子是国家未来的栋梁和主人的思想高度抓家庭预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四,使家长充分认识到,不抓家庭预防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既危害国家、人民的利益又损害自己的家庭。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抓家庭预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切实有效地做好青少年犯罪的家庭预防工作,使青少年得到健康的成长。

(二) 改善家庭环境

1. 提高家长的素质

第一,增强家长的法律素质和观念。应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基本法律及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规定的社会各部门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责,尤其是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和家庭预防职责,以及不履行职责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勤读多看有关青少年法律的报刊杂志,社会开展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或法律进万家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律素质和观念。

第二,提高家长的思想道德素质。首先,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学习和实践,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身的思想观念、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其次,培养高尚的品德,树立崇高的理想和积极的人生观;增强对国家、对人民、对事业的责任感;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作风正派,为人正直,是非分明,胸怀坦荡,大公无私,乐于助人。有了正确的人生观和高尚的道德品质,就会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就会按照正确的导向和社会的需求去教育、培养孩子。

第三,提高家长的文化素质。首先,尽量通过各种方式提高自己的学历和文化水平。我国终身教育制度的实施,为家长提高学历和文化水平提供了契机,家长们应好好抓住机会。当然,高素质不是苛求高学历,而是其人格素质的养成,家长不要走进不顾一切追求高学历的误区;其次,应重视科学文化知识,多读书阅报,培养广泛的学习兴趣,树立追求新知和探究真理的精神,不断地充实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使自己的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第四,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和改进家庭教育方法。首先,充分利用家教咨询中心、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座、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教育函授班、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和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的作用。家庭资源毕竟有限,相反,社会资源就充实得多,为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质量,家庭应多加强与学校和社会的合作,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的教育资源。这些活动有着共同目的即教导家长如何正确、适当地去影响、教育子女, 解答家长有关家教方面的疑难问题,减少家教方面的偏差和失误,提高家庭的教育水平。家长应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些资源来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其次,应挤出时间来学习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知识。如《中华家教》、《家庭教育》、《幼儿教育》等刊物是家长们的良师益友。这些刊物一般反映了家长及子女们的心声,是家长与子女心灵沟通的桥梁,是学习家教知识的捷径,家长可通过书上的家庭教育方法和经验,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水平。

2. 提高青少年的素质

第一,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这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要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家长应针对青少年法制观念薄弱的特点,加强法制教育,让子女学习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子女学习学校开设的法律课程,并有意识地结合电视、电影、报刊、杂志上的典型案例,把《民法通则》、《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相关条款讲解给子女听,还可以指导子女阅读一些适合中学生的普法读物,教育子女明辨是非,使子女自觉学法、知法、守法,将遵纪守

法的思想逐渐内化为自我心理控制,让子女能够更好地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和预防犯罪。

第二,加强青少年的道德素质和家庭文明素质。

首先,积极创建良好的家庭道德思想氛围和家庭道德文化氛围。使家庭的精神文明建设既弘扬优秀的传统美德,又体现出新的道德观念和时代精神,遵循新形势下家庭精神文明建设与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营造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风貌,为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其次,发挥父母自己的表率作用。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应以身作则努力提高思想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言谈举止文明,互敬互爱,积极对待和化解生活中的纠纷与矛盾,给子女良好的印象,受子女尊重和爱戴,以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的思想道德;最后,通过道德教育,让子女懂得善良与丑恶、高尚与卑鄙、光荣与耻辱、正义与非正义、诚实与虚伪、公正与偏私等的区别,反对欣赏、复制、传播、贩卖思想内容格调低下、败坏社会道德风气或有反动、淫秽内容的精神文化产品,培养子女高尚的道德情操、健康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家庭文明道德行为,培养子女良好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能力,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铜墙铁壁。

第三,增强青少年的心理素质。首先,让子女掌握一些基本的心理常识,包括个体和个性心理、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内容,知道爱与恨、宽容与理解、嫉妒与报复是什么,了解一些心理咨询、辅导方面的内容和一些专门的技巧和方法,能够自觉主动化解一些心理矛盾和心理危机,避免违法犯罪;其次,关心、帮助子女解决生活、思想、学习上的困难,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耐心地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排解子女的心理压力,积极引导和化解子女的各种心理矛盾。青少年时期是最容易出现心理问题的时期,家长要更加细心和具有耐心,缓解青少年的犯罪心理,久而久之就会形成健全、崇高的价值理想和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自然地就增强承受和缓解心理压力的能力;最后,加强对子女的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心理品质,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心理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到通过心理教育工作推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培养子女形成健康充实的精神世界、追求崇高的价值理想、塑造健全完美的人格,使子女形成良好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体系,社会的竞争能力就强,社会化的心理压力就会小,心理素质就自然增强。

第四,提高青少年的文化素质。首先,帮助子女培养学习兴趣,家长要细致观察子女的学习爱好,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文化学习。而子女的爱好会因时间和环境不同而不同,这要求家长根据子女的特点以及家庭的实际,有选择地引导子女的发展方向,如参加学校举办的兴趣班;其次,教子女端正学习态度。现在的子女往往觉得学习是为家长不为自己,不明白所学知识在今后起的作用。所以家长应通过介绍知名人士和子女熟悉的个人先进事迹,让子女明白他们的成功是因为学习作风严谨、学习态度端正、为将来贡献社会而学习,帮助子女走出误区;最后,对子女的学习要循序渐进,适度对比。期望子女在最短的时间学到很多知识是不可能的,应让子女学一项就要掌握一项,增加课外知识要结合学校的教学进度和孩子的接受能力,掌握适度对比的方法,进行适度对比,切忌采取强制态度,用分数的高低去

衡量子女的用心不用心,以减小子女的学习压力。

(三) 优化家庭结构

1. 提高家庭婚姻的质量

第一,加强夫妻感情交流。孤独感是促成外遇或离婚的主要原因。为了提高婚姻质量,夫妻双方应加强交流,工作之余应多多关心配偶,及时调整夫妻间的感情,使之不断加深。这样,才能保证家庭的稳定和婚姻的幸福,减小家庭破裂的危险性。第二,正确处理夫妻矛盾。夫妻之间应学会互相尊重与忍让,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和矛盾,冷静地处理互相之间的矛盾,减少互相之间的争吵,夫妻关系就自然会好起来,对婚姻就更有信心,可以防止家庭破裂,增加家庭的稳定性。

2. 改变自身的家庭、婚姻、道德、伦理等观念

第一,充分认识女性的贡献并给予合理补偿;强调婚姻的男女平等性,抛弃婚姻的目的是生儿育女、男尊女卑等陈腐观念;家务劳动社会化,夫妻应该共同承担家务活。第二,强调婚姻的重要性,婚姻是人伦的最高层面,婚礼是礼之本;强调婚姻的严肃性,对于婚姻要谨慎考虑清楚,不因一时感情冲动而草率行事,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强调婚姻的稳定性,夫妻应白头偕老、相敬如宾;强调婚姻对子女的责任性,即对子女要负担抚养和教育责任。

(四) 强化家庭功能

1. 改善家庭经济功能

第一,调适家庭的生产功能。应切实加大管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让学龄儿童少年进入学校学习,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防止16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进入劳动力市场。对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和雇佣者都必须制止并予以处罚。同时,还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让每个家庭都拥有基本的生活资源,为发挥正常的家庭功能提供物质保障。

第二,调适家庭的消费功能。正确地处理生产与消费的关系,就是要坚持适度地消费原则,避免过度家庭消费带来的对家庭生产功能的影响;要改变落后、消极的家庭消费观念,如讲排场、讲面子以及不良的饮食文化习俗,树立健康、正确的消费观念,克服消费方式潮流化及对儿童社会化的影响。这里社会和政府起指导作用,主要依靠家庭。

2. 健全家庭精神功能

第一,大力倡导幸福的家庭观念,提倡全社会重视家庭、热爱家庭,提倡平等、民主、和睦、友爱的家庭关系,提倡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提倡爱情、亲情重于金钱物质,用鲜活的事例宣传父母的角色作用和角色职责,提倡节俭、进取的家风。人人懂得并体会到家庭的重要,家庭的精神功能就能发挥出来,为青少年犯罪预防贡献力量。

第二,警惕性解放思潮、色情文化及暴力文化对中国家庭的影响,给予离异、单亲、再

婚家庭的青少年以特别的关注、照料、援助和辅导,开展家庭伦理道德的研究,整合东方和西方、传统和现代的家庭伦理道德,使家庭成为充满爱和道德教化的场所,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自觉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和循循善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方法教育子女。

3. 加强家庭教育功能

第一,制定包括家庭规范、家庭教育的义务、内容、方法,监督和落实大纲的具体部门及对虐待、放纵孩子作恶、失职的家长予以处罚和约束等内容的教育大纲,使每个家庭都能按照教育大纲来搞好家庭教育,调节好家庭生活、家庭关系( 特别是心理关系) ,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这样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将会均衡地得到发展,将会切实有效地预防犯罪心理的形成。

第二,针对当前家庭教育的缺陷,加强对家庭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的研究和应用, 提出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根据青少年情感不稳定的特点,将青少年的各种活动与个体的积极情绪、体验相结合,培养青少年的高级情感,抓住机会和创造机会,及时引导青少年正确对待自己不良的情绪,提高青少年控制和协调情绪的能力;根据青少年心理相容性的特点,加强对良好群体的培养;根据青少年的个性特点,开展健康人格教育以及必要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咨询。

第三,倡导现代社会人才价值观。现实社会需要的是多层次、多种职业人才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因此应倡导一种内涵全面的现代社会人才价值观( 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是任何职业的出类拔萃者,即俗话说的七十二行,行行出状元,有利于父母根据社会需要,子女智力、体能和性格,因材施教,又有利于子女获得立足社会的真正本领,免除不切实际的期望与社会需要的矛盾所造成的心理挫折与适应不良。

(五) 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家庭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第一位老师,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堤坝,正如前文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时所谈到的,青少年越是年龄小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就越易于模枋,这时更需要家庭对孩子的正确引导与培养。学校是青少年启蒙教育的的地方,因此学校在教书的同时,更应该教给学生怎样做人。社会预防则是要求全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家庭、学校、社会三道防线有机结合,构成一个完整的预防的防控体系。

结语

总之,家庭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在评论一个人品德的时候,往往会和的家教联系在一起。不同的家庭要采用不同的家庭教育方式,即使在相同的家庭条件下,由于教育方式不一样,其效果也必定不一样。青少年是家庭的寄托,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因此,家庭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必须引起重视。要通过营造良好的

家庭环境,提高家长的自身素质,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等来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从而促进青

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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