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报告

李明均施工队违规作业损坏绿化的处罚通报

20xx年7月17日下午17:15左右,李明均施工队操作人员在废品仓库东边拆除报废冷凝器时,一、没有开动火作业证,二、没有将所有保温材料全部拆除后作业,三、现场没有灭火器和监护人员的情况下擅自动火,至使保温材料起火燃烧,大火使周围3棵樟树、20棵栀子花严重受损。

李明均施工队严重违反动火操作规程,对周围财产、绿化造成严重威胁。对于该施工队的违规作业,作出如下处罚:

1. 对施工队责任人李明均全公司通报批评

2. 损坏绿化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

3. 违规作业处罚人民币500.00元

4. 赔偿两台HRC型干粉灭火器68*2*130%=177.00元

合计:1177.00元

希望其他施工队引以为戒,汲取教训,杜绝违规作业。 特此通报!

二部企管办

20xx年7月18日

 

第二篇:关于 同志旷工处罚报告

关于 同志旷工处罚报告

公司领导:

兹有我厂职工 ,性别 ,现年 ,系 车间 工段 工种。

该同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连续旷工 日,厂办多次通知拒不到厂报到,其行为违反了我公司规章制度,属于严重的违纪行为,为严肃厂纪,从限日起给予 同志 处分。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 同志的行为已视为旷工,旷工 日按自动离职处理,因此,视 同志 年 月 日起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报告

陕西海燕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分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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