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协议书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项目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91号令】》、《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资产价值评估项目,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评估目的:

二、评估对象和范围:

(一)

(二)评估范围内的苗木种类、树龄、规格、数量、价值。

三、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四、评估报告受益者:

本评估报告,乙方仅供甲方受益,以及主管部门审查使用。

五、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及提交方式: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并提供乙方评估所需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权属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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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后 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作,并向甲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乙方提交报告的时间可以顺延。

乙方应指派至少2名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认证资格的资产评估师和1名助理人员,承办该项评估业务,以确保评估工作按期完成和取得实效;甲方对乙方指派的评估人员中涉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

六、评估报酬(评估费)及支付方式:

1、根据国家规定的评估收费标准和此次特定目的及本项目工作的繁简程度,甲、乙双方协商本次评估收费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支付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收费额的50%,提交评估报告书时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额。

自评估报告完成之日起,半年内,甲方未付款领取的,首付的50%评估费由乙方处理。

3、如本协议因甲方原因在现场作业开始后终止,乙方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50%评估费(自然灾害除外)。

七、甲方责任与义务:

1、及时提供乙方评估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包括清查评估申报表、经济行为的批文、财务账簿凭证、产权证明文件、经济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对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作为评估程序的一部分,甲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甲方的上述责任。 2

2、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需资料:

2.1、森林资源资料:(二类调查的森林资源档案即可。)

2.1.1、资源资产清单

(以小班一览表或调查薄形式按小班提供。)

2.1.2、图面资料:

2.1.3、林相图;

2.2、产权资料:

2.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2.2.2、税务登记证

2.2.3、开户许可证

2.2.4、林木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

2.2.5、土地使用证、宗地图

2.3、森林经营资料:

2.3.1、概况资料、苗圃经营的历史账本及财务资料;

2.3.2、苗木种类及价格〔树种、类型及不同规格的价格说明〕;

2.3.3、营林生产成本〔营林工价,苗木及肥料,各工序生产难度,定额,平均生产成本,护林防火成本〕;

3、密切配合乙方进行的评估工作,特别是在乙方进行现场勘察、市场调查、往来帐款函证及其他资产抽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专业人员配合。

4、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相关的其他各有关中介机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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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为乙方评估人员提供适当的食宿、交通、办公、通讯条件。

八、乙方责任与义务:

1、在评估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出具的报告书,要具有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程序的一部分,乙方应提供一份承诺函,以明确乙方对报告书的责任。

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结果,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提供他人和丢失。

3、有义务指导甲方人员进行财产清查、编制资产清查评估申报表、搜集有关资料,并作好与其他中介机构的协调工作。

4、负责本项目评估成果的司法解释。

5、负责评估人员的自身安全和保险工作。

九、报告使用范围:

评估报告仅供甲方和协议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受益者使用。乙方对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未征得对方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十、协议书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协议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自动失效。

十一、协议书中止履行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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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过程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协议;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解除协议。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本协议中止或解除,根据乙方完成工作情况,若乙方已进驻现场开始评估工作,收取评估报酬的50%;对于已完成现场工作,则收取80%评估费用。若由于乙方原因不能完成评估业务,则乙方只收取实际发生的差旅费。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如发生争议,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则交由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审理。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三、附则:

本协议书一式肆份,与委托书同时使用,委托书编号: ,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各贰份。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协议可补充其它附加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同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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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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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操作与案例

第一节 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

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的测算是十分复杂的。木材不是一种标准的产品,它以各种各样的大小、形态和等级出售。在现实森林中,没有两个林地质量、地利等级完全相等的林分。因此,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前,必须考虑评估中的一些基本问题。正确地了解影响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各种因素,对于做好评估测算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评估的目的

资产评估的目的决定了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不同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其评估的思路、评估依据、作价的标准均不相同,其评估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评估中价值类型可分为市场价值类型和非市场价值类型,非市场价值类型有投资价值类型、清算市场价值类型等。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和其他任何资产评估一样,它的结果取决于评估的目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目的可以是森林资源资产的拍卖、转让、联营或股份经营,也可以是以森林资源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或者是企业的清算。不同的评估目的,选用的评估方法、精度要求和评估结果是不相同的。

出售、转让成熟龄的林木资产,购买者收购这些林木并立即采伐的这类评估中。评估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类型。这类评估主要考虑市场的交易价格,按现行市价法和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而且要求较高的精度,通常要求进行作业设计调查,作出伐区的工艺设计,并按设计书的结果,按市场价倒算法进行评估。

对于林木资产进行抵押、担保一类评估。这类评估是属于清算价格类型。这类评估结束时并未发生直接的现金交易。抵押资产的接受者主要考虑该林木资产的价值是否能抵上他所放贷出去的资金,在快速变现时能否将其收回,要求较高的保险系数,评估的结果一般比实际价偏低。

但现实评估中,银行一般要求评估出市场价值类型,然后自行打折。这时评估出的市场价格经常比正常价格稍高。

对于联营或股份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这类评估属于投资价值类型。它直接关系到林木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利益,要求有一定的精度。但是这一类的评估,通常涉及面积大,而且有相当部分幼龄林和中龄林,其变现能力还有待将来的经营。这类评估进行高精度的“三类调查”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因为,大面积的高精度的调查费用极高,特别是在幼、中龄林,费用高而价值低,资产所有者难以承受。再说,中幼林的变现能力要到将来才能表现出来,现在调查评估的变幅是较大的,加上这类评估之后,资产并未变现,而是作股份或联营分成的比例。评估的误差在今后的经营中仍可消化一部分。因此,这类评估对精度要求的关心一般要低于成熟林木出售的评估。通常是采用二类调查的方法进行清查,但对成熟林部分通常加大调查的力度,以求得较高的精度。

对于企业清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它属于清算价格类型,要考虑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评估的价格一般较市场价稍低。由于一个林业企业涉及的面积较大,各种类型的林分都有,而且这类企业通常中幼林的比例大。因此,调查一般也是采用二类调查的方法。但现实的评估中,法院等委托单位经常要求测算出资产的市场价值,由他们再据此确定拍卖价。

二、销售的条件

对于成熟的林木来讲,一旦签订了出售立木的合同,买主就可以采伐林木所有者的林木。采伐就是一种破坏性作业,对土地、植被及周围的环境都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林木的所有者—森林的经营者除了对采伐的林木想要高价外,常还需要控制采伐活动以满足其他的目的。森林的经营者通常对采伐的地点、采伐的林木、采伐的时间,采伐的方式,集运材的方式及伐区清理方式做出许多限制条件和要求,以保护林地、林木,防止侵蚀,便于森林的更新,使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

例如,在异龄林的采伐中,伐倒的成熟的大径林木要压坏许多附近的中、小径木,集材的过程也对周围的植被有很大的破坏,甚至可能造成地表的侵蚀。因而,在林木出售时,森林的经营者通常要指定采伐的和必须保留的林木,采伐时倒木的方向必须避开这些指定的保留木,并在集材上采取一些防护措施,这将增加采伐成本。

在皆伐作业中,为了保证天然更新的成功,森林的经营者经常提出采伐中保护幼苗、幼树的要求。为了便于人工更新,而对伐区剩余物的处理提出一定的要求,如火烧、堆集或截短等方法处理。对于这些在林木出售时提出的限制条件,买主都必须执行,这些限制所增加的生产成本在估价时就必须将其考虑在内。

三、产品售价

立木价(这时特指成熟林的价格)是木材的产品价值与生产这些产品的成本、一定的利润及税收的差额。因此,木材产品的售价是估算立木价的起点, 产品的售价越高,立木的价格越高,林地的超额利润越多,林地的价格也越高。产品的售价必须以在该地区能够实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为基础。对于一般的木材经营者来说,他购买林木,出售的是原木和非规格材,他交货的地点在当地的木材采购站、贮木场、木材的加工厂家或者就在伐区附近的公路边。这些地点就是他的林木处理的终止点,也是他所关注的始点。如果原木和非规格材市场价格已确定(包括对实际供材点必要的运输成本调整),则这个市场价格就是立木估价的基础。但原木和非规格材的价格随着原木和非规格材的口径和长度而变化,用出材率表测算原木和非规格材的木材数量是可行的,但要测算各个口径的木材的数量则很困难。因此,必须根据历史资料确定该地区原木的平均规格和非规格材的平均规格,进而确定其综合价格,根据综合的价格作为评定的基础。

木材产品的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而确定的,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一供需关系的变化是由许多木材生产者无法控制的因素所控制,而且经常发生变化。在立木价格的确定中必须收集评估基准日的木材产品市价,来计算其综合价格,进而确定立木的价格。

四、生产成本的确定

生产成本直接影响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在销售价格已定的条件下,生产成本越低,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越高,因此,生产成本的确定是立木价确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工作。生产成本是指与产品的生产直接相关并且是产品生产的必不可少的一切成本都应进行估算,对用材林来说主要包括采伐的成本、集材成本、运输成本、仓贮等销售费用、木材加工成本、立木销售及产品销售中的税费。但它不含培育立木的成本和投资的利息。生产成本的投资利息在确定适当的利润和风险率时考虑。

精确计算生产成本是困难的。在现实森林中,不存在两片完全相同的林子。不同地块的林分,林木的大小、林分的质量、采运的难易程度、地利等级等因素都可能有很大的差异。另外,木材生产者所用的机械设备的不同,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的高低也会使生产时的成本发生很大的差异。在测算木材加工成本时也会遇到类似的问题。成本的测定是以特定的生产者为标准,还是以最高效率的生产者为标准或者是以平均效率的生产者为标准,测算出的结果是不相同的。从林木所有者的角度出发,最好以生产率最高的生产者为标准进行成本的测算,以获得最高的立木价,但在立木资产的评估中,一般应以当地平均效率的生产者为标准进行评估。这样有利于生产者通过更新设备、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来提高效率得到合理的回报。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准确地测算木材生产的成本是很困难的,评估人员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进行较为详细的调查。通常可利用当地林业生产的定额指标(各类的平均生产水平),结合评估基准日的基本工价,再根据山场的具体条件进行修正、测算。在大面积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也可通过财务和生产管理部门的档案分析确定经营单位的生产成本。

五、林木出材率的确定

林木出材率是计算立木价格的一个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出材率主要由林木的直径、树高、干形和缺陷所决定。林木出材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出材量,影响了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在我国,立木出材率表的编制和应用一直未能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出材率的误差是一直严重影响我国伐区作业设计中出材量计算精度的因素。通常由数表直接查出的出材率要比实际的偏高,因为编表的材料一般较为规范,病、腐、结疤、分叉等缺陷较少,而实际生产时,病、腐、结疤、分叉这类木材的缺陷严重影响了木材的出材率。比如根兜附近长1m的心腐,就使原木少了最粗最好的1m长的一段,原木的出材率大约要下降百分之十左右。因此,在确定出材率时,通常先按相应的出材率表查出林分的出材率,然后再根据林分生长的状况、病腐情况等,确定一定比例的折扣。

由于木材不是标准化的产品,它有原木、非规格材,在原木和非规格材中还有大小、长短之分,各种规格的木材价格不同。因此,在测算出材率时,还必须分别种类及大小确定其出材率。实际上,要准确地确定各径级各长度的出材率来计算其出材量是不可能的,但必须把它们按价格的水平分为几类,最简单的是把其分为原木和非规格材两大类,或更细一点分大中小三类。计算出各类的出材量,再根据过去采伐类似林分的资料,计算各类材种的平均规格,以作为确定平均综合价格费用的基础。

六、投资收益率的确定

投资收益率又称为基准折现率、目标收益率或最低期望收益率,由于森林经营的周期较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投资收益率是极为关键的技术经济指标,对收益法和成本法评估的结果有重大影响。在采用成本法时如所用的投资收益率偏高则评估测算的评估值偏高,森林资源资产的购买者无法承受;如所用的投资收益率偏低,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偏低,资产的所有者将蒙受损失。在采用收益法时则正好相反,用偏高的投资收益率,则评估出的价值偏低,甚至出现负值,资产的所有者无法接受,如采用的投资收益率偏低,则评估值偏高,资产的购买者无法接受。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投资收益率的确定必须根据该森林资源资产的实际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依据持续经营假设,测算其社会平均的投资及生产成本、社会平均的收益水平,进行动态经济分析,来确定其投资收益率。

七、利润率的确定

木材生产需要成本,这些成本需要投资,投资者要有收入即利息,木材的生产者也要有收入即利润,再加上采伐、加工、销售中的商业风险金——显然也是一项收入。这三项收入之和占成本的百分数称利润率。利润率是林木分析估价中的一个关键数字,它的结果对立木价格的有一定的影响。

利润率一般按社会平均利润率确定,因此它可由经济统计资料算出。通常各地都有一个大致的数字。如福建省1993年在森林转让参考价格中建议森工生产利润率定为20%,营林生产为16%,这在当时是合理的(1993年的通货膨胀率是13%),如通货膨胀利率较低的话还可降到15%或更低。利润率确定后还有一个测算利润的基数问题。利润=生产成本×利润率。这个生产成本的基数,包括还是不包括立木的价格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林木的出售者在林木采伐前仅收部分订金,整个结算在木材出售后进行,则这个生产总成本不包括立木价,而仅直接按木材生产的成本加定金,而林木出售者在合同订立后,即收取全部林木款,则立木价应包括在木材生产总成本中。木材销售时收交的税费原则上不应包括在生产成本中,但我国有的地方执行伐前交税费,即在办理采伐证时,就按伐区设计的材料收缴税费。有的按90%预收,有的按60%预收,这时预收的税费则也应列入木材生产的总成本,因为木材的生产者在取得收入前已付出了这些投资。

在实际评估中利润率仅在木材生产中考虑,营林生产的投资用的是投资收益率。木材生产的利润率与营林生产的投资收益率是不同的,木材生产的风险较营林生产高,其利润率也高于营林生产的投资收益率。

八、树种的价值差异

在许多情况下,待销售的立木是由若干不同树种组成的,不同的树种价值相差极大。同样规格的木材(大径材),马尾松大约是一般阔叶材价格的2倍,杉木又是马尾松价格的2倍,而一些珍贵树种如楠木、红豆杉等则又是杉木的2~5倍。一般的阔叶树与珍贵树种价值可相差8~20倍。如何处理多树种价值差异是经常出现的问题。不同的树种加工成不同的产品,有些作为纸浆材,有些作为锯材原木,当这些产品分别加工处理时,其采伐成本可以分开。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们的采伐运输是同时进行的,采运成本是归在一起的,尽管树种间价值存在很大差异。按树种分别计算成本是困难的,但售价却很容易分开。

当估价表明某些树种的立木价很低或为负值时,而卖主又想采伐掉这些树种,这就给估价带来了困难。如果某树种的价值能够补偿所有的采伐和加工的可变成本,且与售价相比其收益为正时,它将对固定成本产生影响,买主也从中获利。如果不是这样,这个树种只有在必须满足某人要求的情况下进行采伐,要由卖主部分补贴采伐作业费用。因为通常卖主将林木整体出售,而不是仅仅出售其中价值高的树种,通过这种形式伐去一钱不值的树种。

九、林地的林学质量

    林学质量通常也称为立地质量,它是指狭义的立地质量,主要从林木生长的角度来反映其经济价值,林地的林学质量越高,林地的价格也越高。林学质量一般受下列因子所决定:

    1、土层厚度

    土层是林木根系生长的场所,深厚的土层是林木正常生长的必要条件。

    2、腐殖质层厚度

    腐殖质是土壤肥力的重要指标。腐殖质层厚,土壤的肥力高,林木的生长好。

    3、土壤质地

    土壤质地反映了土壤的物理性质,疏松、通气的土壤,根系生长发育好,地上部分的林木也长得好。

    4、海拔高度

    海拔高度对积温有很大的影响,积温直接影响了林木的生长,大多数树种都有一个适宜的海拔范围。

    5、坡位

    坡位对土壤的发育、水肥条件影响较大,因而对林木的生长发育的影响也很大。通常上坡的(特别是山脊)土层薄,林木生长较差,而下坡的林地土层厚,水肥条件好,林木生长好。

    6、坡向

    坡向影响了日照的时数、强度,并对林木的生长产生影响。通常阴坡或半阴坡的林木材积生长较好,而阳坡的果树果实产量较高。在沿海迎风面坡向的林木生长差,而背风面的林木生长较好。

    7、坡形

    坡形也对土壤的形成产生影响。通常洼部的林木生长较好,立地生产潜力较大。

    8、地势

    地势分为开阔、较不开阔和隐蔽三种,它对局部的小气候有一定的影响。对于大多数林木来说,隐蔽的地形材积生长好。

    由于影响林学质量的因素较多,且这些因素多有交叉的配置,因此在调查中经常简单地把立地质量分为四个立地条件类型:  I肥沃类型;Ⅱ较肥沃类型;Ⅲ中等肥沃类型;Ⅳ瘠薄类型。一个类型对应于一些地形、地势和土壤因子,但若干类土壤、地形因子的配置多种多样,四个类型等级很难包罗,因此,在评定时,时常要根据调查人员的经验进行判断,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人为主观因素。

林学质量是从生长的角度来反映林地的生产力。通过研究发现,树木的高生长对林地生长潜力的反映最为敏感,因此在调查中也常用以林分平均高和平均年龄关系编制的地位级表,或者以林分优势高和年龄关系编制的地位指数表进行评定。用这种方法确定立地质量时,先要测定林分平均高或优势高及林分的年龄,尔后再查相应的地位级表或地位指数表。这种方法虽然排除了主观因素对评定立地质量的影响,但只能评定同龄林的立地质量,而对异龄林及天然林却无法应用。在幼龄阶段,由于树高生长尚未稳定,用这种方法也可能产生较大的误差。

    为了克服以上方法的缺点,一些学者分析了影响立地质量的各因子与树高生长间的关系,利用数量化理论将各环境因子数量化,编制了数量化立地指数表。但是该法的编表工作量大,且一个表适用的范围又较小,从而使得该方法的应用受到了一定限制。林学质量确定后,即立地条件类型、地位级或地位指数确定后,就可据其进行林木生长的预测,确定其未来的生长收获,作为林地资产评估的基础。

十、林地的经济质量

    经济质量主要是指林地的经济位置,它通常以林地交通运输条件作为主要指标。如以近期内道路是否能达到小班,将小班分为即可及小班一一道路已达到该小班内或小班附近,小班内采伐的木材,不要修建道路即可运出;将可及小班一一近期内道路可延伸至小班或小班附近,小班安排采伐仅需修建少量的道路(木材生产成本可承受得了的投资)即可运出;不可及小班一一近期内道路无法延伸到小班附近,采伐木无法运出。

    可及度是最粗放的地利级划分,它从道路修筑的投资出发直接决定了森林资源是否能成为资产及资产价格的高低。不可及林的资源由于近期内无法开发利用,无法体现出其经济价值,因此,不可及林的资源在近期内暂时还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而只能作为潜在性的资产。将可及林的资源由于其开发利用需要一定数量的道路修筑投资,该投资必须加到木材生产成本中,使木材生产的成本加大、生产的经济效益下降,其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也大大降低。即可及林资源,它已具备了采集运输条件,其开发利用基本不需要道路的投资,木材生产的成本低、经济效益高,其资源性资产的价格也高。

    对经济质量的评定仅用以道路修筑的投资费用考虑的可及度是不够的。从木材生产成本费用的开支的分析中可知,在各项木材生产成本中运输费用的开支变幅极大。同样是可及林,但木材运往销区的运距,可能是十几公里(造纸厂附近的松木林),到几百公里,以至数千公里(国外进口木材),运输的成本相差几倍至几十倍。这变幅极大的成本差异构成了极差地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评定林地的经济质量,除考虑可及度外,还必须根据木材运输的成本来划分地利等级。

十一、森林经营的方式及强度

    林地的价值主要靠生长在其上面的林木生产的木材和其他副产品来实现的。一切特定的林地,可以让其自生自灭,而不采用任何经营利用措施,使其资产的价值最低,也可以采用集约经营,利用各种技术措施,如良种壮苗、抚育施肥、适时间伐、病虫害防治、及时主伐利用等使它的生产量达到或接近土地生产能力的最大值,从而提高了林地的经济效益,并提高了林地的价值。当然,在这一评估中必须考虑采用集约经营措施的成本费用问题和经营实践的成功与否。林地资产的价值是以扣除了生产经营成本后的纯收益为评估基础的。

    从经营方式看,经营不同的林种如经营用材林或经济林,其经营的目的不同,经营的经济效益也有很大的差别,一块林地,特别是裸露地,必须根据当地的林业发展规划来确定它的最佳林种。从经营的树种看,同样经营用材林,一块地上可造杉木林,也可营造马尾松林,或者珍贵的阔叶林,以至一般的阔叶林。经营不同的树种,经济价值相差较大,其林地的资产价格也将发生变化。因此在确定了林种后,还必须根据当地的技术水平、经济能力以及外部环境的要求,选择最适宜的目的树种,并在这个基础上确定经营的强度,以此为基础进行财政分析来评估林地的价格。

十二、生产经营周期

林木的生长需要时间。就商业经营的规律范畴看,时间通常同生产工序的时间长度紧密相关。在林业生产中生产的周期很长,短则数年,多则数十年、上百年,因此,在测定林地价时必须考虑生产周期的影响。通常短周期的经营效益好,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高;而长周期的效益较低,森林资源资产的价格也较低。

在评估林地价时需要把在数十年这样一个长期内各个不同时间发生的各种支出和收入归结到同一个时点上,以便进行比较、分析和计算,这样就产生了应采用什么样的折现率的问题。由于森林经营的生长周期长,在复利计算中,折现率高低对评估的结果将发生极大的影响。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经营周期在同龄林的经营中通常是指轮伐期,在异龄林的经营中这个时间期限通常是指择伐周期。

    轮伐期的确定通常是以林木的工艺成熟龄或经济成熟龄作为确定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当地需材材种的要求以及经营单位的经济和经营类型的龄级结构来综合考虑确定的。

    择伐周期在理论上是以林木的生长率、择伐的强度,通过公式计算的。但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轮伐期,还是择伐周期,在评估前均已确定。

十三、森林的经营有无法律法规限制

森林资源资产具有效益的多样性,社会对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比较关注,经常通过法律法规对某个区域或某种类型的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进行限制,如禁止在主要道路附近的森林进行皆伐,这些限制都将增加生产的成本,降低森林资源资产的价值。

十四、有林地还是无林地

林地的价值与经营的方式、种类、强度有关。在有林地上,生产周期内的经营树种、经营方式和强度均已确定。在经营期间的林地收益必须根据现有状态确定,经营的种类与方式只有在下一轮伐期才能改变。而无林地从评估时就可以为其确定较适合的经营树种、经营方式和强度。此外,对有林地的更新,其成本一般要低于无林地的造林,这些因子都使有林地与无林地的价值产生差别。

十五、评估时间与交易案例时间的差异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使用现行市价法时,经常无法寻找到近期的交易案例,这样使用的案例交易时间与评估时间有较长的时间间隔,不同的时期市场的物价水平不同,也许是涨了(通货膨胀),也许是跌了(通货紧缩)即使是各方面情况都相同的林地,在不同时期其价值是有所不同的,利用不同时期的交易案例,必须根据市场的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第二节 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林木资源资产也称为立木资源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活跃的部分,也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最主要的内容。用材林是森林资源中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部分,在森林资源中面积最大、蓄积量最多。用材林根据其内部结构与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同龄林与异龄林两大类,其林木资源资产也分为同龄林林木资源资产和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林木资产评估测算的方法主要有:市价法,包括市场法(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成本法(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又叫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林木资源资产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生产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税、费等)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5-1)

式中:E——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段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常用方法。该法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较易获得,各工序的生产成本可依据现行的生产定额标准进行测算,木材价格、利润、税费等标准都较易收集。立木的蓄积、胸径和树高在资产核查中已确定 ,无须进行生长预测,财务的分析也不涉及到投资收益率和折现率等问题。该方法计算简单,测算结果最贴近市场,最易为林木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购买者所接受。

该法测算时关键的问题有:

1、合理确定木材的平均价格

在木材市场上,木材的交易价格是按口径、长度确定的,是规格化的产品价格。而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这种规格化的产品价格必须转化成某种材种或某类材种的平均价格。由于不同的林分所产出的同一材种的规格不同,其同一材种的平均售价将发生很大变化。在单片的成熟龄林分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胸径、树高、形数、材质,以单独确定材种的平均价格,而不能直接采用当地的材种平均价格。在大面积的评估中应根据近年来的交易价格和未来森林资源总体状况确定其材种的平均价格。

2、准确确定待评估林分各材种的出材率

构成立木资产的林木蓄积不是规格化的产品,不同林分的立木由于胸径、树高、形数和材质的不同,其不同材种的出材率有很大的差别。材种出材率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木材的总售价,税费的测算,使评估结果发生较大变化。

3、合理计算税费

在木材的交易中,虽然税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的计税基价规定可能不同。税费收取的项目、幅度都可能不一样,有些企业可能还有政策性优惠。因此,其税费的数量必须依照当地调查的实际资料确定,而不能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进行。

4、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木材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作业准备成本(伐区设计费、道路维修费等)、采伐成本(场地清理、采伐、打枝、造材、铲皮等费用)、集运成本(集材、短途运输费用)、销售费用(检尺、仓贮)、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这些成本的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不同的山场成本不同,在单块小班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小班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成本,在大面积的评估中要以待评估资产的整体平均水平确定其成本。

5、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利润:它包括采运段利润和销售段利润两部分。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收集,综合确定每立方米林木的合理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主要用于成、过熟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但在一般的收益现值法、土地期望价法、收获现值法中,其林分主伐的预期收获的计算均是采用该法进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基本的方法。

例: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成、过熟林林木是可立即采伐或在近期内可采伐的林木,一般采用市场价倒算法或现行市价法。在林木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发育不充分、买卖交易不活跃及资金交易价格透明度低的地区,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

例5-1:20##年某个体户拟转让10 hm2杉木林分,该林分经营类型为一杉中,年龄为28年,林分平均胸径为16cm,平均高为15m,蓄积为150m3/hm2,请评估该小班价值。

据调查相关技术经济指标为:

1、木材销价:杉原木900元/m3,杉综合750元/m3

2、税费计征价:杉木原木600元/m3,杉木综合材300元/m3

3、木材经营成本

(1)伐区设计费:按蓄积7元/m3

(2)检尺费:8元/ m3

(3)直接采伐成本:90元/m3

(4)道路维护费;5元/m3

(5)短途运输成本:15元/m3

(6)销售费用:销售价的1%

(7)管理费:销售价的3%

(8)不可预见费:销售价的2%

4、税费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征收。

(2)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征收。

(3)森林植物检疫费:按调运木材统一计征价的0.2%征收。

(4)增值税:按不含税价的6%征收。

(5)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征收。

(6)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额的3%征收。

(7)所得税:按不含税价的2%征收。

5、经营利润率:直接木材生产成本的15%计算

6、投资收益率:6%

7、出材率:按待评估山场成熟林林木的平均胸径以及当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杉木出材率70%(其中原木25%;综用材45%)

8、林地使用费:按新林价(杉原木160元)的30%计,综用材为原木林价的70%。

9、平均主伐年龄:杉木中径材平均主伐年龄为26年,

解:根据上述指标计算:

1、每立方米杉原木纯收入为:900-7÷0.7-8-90-5-15-900×(1%+3%+2%)-600×(12%+8%+0.2%)-900÷1.06×(6%×1.08+2%)-90×15%-160×30%=463.3元

2、每立方米杉综用材纯收入为:750-7÷0.7-8-90-5-15-750×(1%+3%+2%)-300×(12%+8%+0.2%)-750÷1.06×(6%×1.08+2%)-90×15%-160×30%×70%=409.3元

3、据此可计算该林分评估值为:10×150×(25%×463.3+45%×409.3)=450015元

为此,该林分评估值为450015元

二、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它是将相同或类似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目前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5-2)

式中:E一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一物价调整系数,可以用评估基准日工价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工价之比或评估基准日时某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同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之比;

G一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可按面积或按蓄积)。

现行市价法是一般资产评估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理论上它可以用于任何年龄阶段、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资产。该法的评估结果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计算容易,但主要取决于收集到的参照案例的成交价的可靠程度。采用该法的必备条件是要求存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公开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可以找到各种类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照案例。

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关键的问题是:

1、合理选择评估的参照案例

现行市价法评估时,其评估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所收集的参照案例的评估价格的合理程度,因此,选定几个合适的评估案例是使用该方法的关键所在。案例的林分状况应尽量与待评估林分相近,其交易时间应尽可能接近评估基准日。

2、正确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与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由于森林资源资产不是规格产品,故其林分的质量差异极大,各参照案例的林分不可能与待评估林分完全一致,必须根据林分的蓄积、平均直径、地利等级等因子进行调整。此外,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市场发育不充分,要找多个近期的评估案例十分困难,而利用过去不同时期的评估案例必须根据当时的物价指数以及评估基准日的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3、合理综合确定评估值

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必须选用三个以上的评估参照案例。应用不同评估案例测算的结果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因此,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实际情况,以及它与各个参照案例的林分的差异综合确定一个合理的评估值。

三、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收益法的一种,它通过估算被评估的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预期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并累计求和得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5-3)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t——第t年的年收益;

Ct——第t年的年成本支出;

u——经济寿命期;

i——折现率;

n——林分的年龄。

收益净现值法通常用于有经常性收益同时具有经济寿命的林木资产,如经济林林木资产。这些资产每年都有一定的收益,每年也要支出相应的成本,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寿命期。收益净现值法的测算需要预测经营期内未来各年度的经济收入和成本支出,其预测较为麻烦,在无法使用其他方法进行评估时才采用的方法。

选用该方法时必须注意:

1、各年度的收益和支出预测

各年度收益和支出的预测是年净收益现值法的基础,它们决定了评估的成败。因此,必须尽可能选用科学、可行的预测方法来进行预测,以满足评估的要求。预测的收益和成本都应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

2、折现率的确定

收益现值法中折现率的大小对评估的结果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一般来说,折现率中不应含通货膨胀因素,一则因为通货膨胀率变化不定,确定困难;二则在未来收益的预测中直接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较为方便,预测未来的价格较预测实物量更为困难。所以在收益现值法中采用的收益和成本都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它们之间不存在通货膨胀率。但如果在未来各年的收益和成本的预测中已包括通货膨胀因素,则其折现率也应包括通货膨胀率。在确定折现率时要注意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四、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求出资产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5-4)

式中:E——评估值;

A——年平均纯收益额;

i——投资收益率。

该方法公式简单,要测定的因素少,计算方便,但它的使用有两个严格的前提条件:

l、待评估资产的年收入必须十分稳定;

2、待评估资产的经营期是无限的,它可以无限久地永续经营下去。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用于评估年纯收益稳定的森林资源资产,如花年毛竹林资源资产、均匀龄级结构的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该测算公式稍作改变也可以用来测算大小年明显的毛竹林资源资产价值和异龄林资源资产价值。

该方法的合理应用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年平均纯收益测算的准确性,要认真测算各项收益、成本及成本的利润,将收益总额减去成本和成本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才是其纯收益;二是投资收益率必须是不含通货膨胀率的当地该类资产的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五、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根据同龄林生长特点提出的专门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资产的评估测算方法。该方法利用收获表预测的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评估后第二年开始支出的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5-5)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u——参照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和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分),即主伐时的林木资产价值;

DaDb——参照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nabDaDb=0);

i——投资收益率;

Ct——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主要是森林的管护成本);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收获现值法是评估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经常选用的方法。收获现值法的公式较复杂,需要预测和确定的项目多,计算也较为麻烦。但该方法是针对中龄林和近熟林造林年代已久,用重置成本易产生偏差,而离主伐又尚早,不能直接采用市场价倒算法的特点而提出的。该方法的提出解决了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评估的难点,将重置成本法评估的幼龄林资产与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的成熟林资产的价格连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立木价格体系。该法的使用必须注意:

1、标准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预测

主伐时纯收入的预测值是收获现值法的关键数据,其测算通常先按收获表、生长模型或其他方法预测其主伐时的立木蓄积量,然后再按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出主伐时的纯收入(立木价值)。其采用的木材价格、生产定额、工价等技术经济指标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标准。

2、投资收益率的确定

由于收益和成本测算中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标准测算,因此,其投资收益率必须是扣除通货膨胀因子的该森林经营类型当地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收益率。

3、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

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一般的生产实践中间伐的成本在间伐纯收入计算时已扣除了,因此这一阶段的营林成本主要是按面积分摊的年森林管护成本(V),这一成本相对比较稳定。这样可用有限期年金的现值进行测算,

                            (5-6)

为便于计算可将(5-5)式简化为:

    (5-7)

4、主伐时间u的确定

主伐时间u通常取该林分所属森林经营类型的主伐年龄的龄级下限。即主伐年龄为v级,龄级年限为5年时,u=21年。

5、间伐时间及间伐纯收入的确定

林分的间伐时间通常按该林分所属经营类型或经营类型措施设计表所规定的间伐时间设定,其间伐的数量按当地该类型a年或b年生林分间伐的平均水平,根据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但必须注意①同一规格的间伐材的价格要低于主伐材;②间伐的单位生产成本要高于主伐时的单位生产成本。

6、调整系数K的确定

在收获现值法中,调整系数K主要是对主间伐的收益值进行调整,依据待评估林分的现实的蓄积和平均胸径与参照林分在同一年龄时的蓄积和平均胸径(通常是收获表、生长过程表或生长模型上的值)的差异来综合确定。

收获现值法应用于中龄林和近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操作实务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林分主伐时的蓄积量和小班树种组成比中非优势树种调整也是影响林木资源资产价值的不容忽视因素,现说明如下:

①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在中、近熟林林分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以单位面积蓄积量和平均胸径两项指标确定调整系数K1K2,最后综合确定总的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即K=K1×K2

                         (5-17)

                             (5-18)

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操作实务中,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的关键是寻找适合评估地区的林分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目前此类数表没有颁布统一的国家或省级标准,而林业科技工作者对一些主要树种的林分生长过程表的研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对评估操作有借鉴意义,要注意收集。但因研究工作的局域性和数表的权威性影响了数表的应用。为此,评估地区所收集到林分生长过程表,须进行数表的适用性检验,经检验适用,方可作为参照林分的生长过程。此外,也可收集评估地区近期主要用材树种各龄组或各龄段主要测树因子的数据资料,或者分别森林经营类型收集用材树种各龄组或各龄段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结合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中的技术指标资料,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林分生长过程模型,以此作为参照林分的生长过程。

②林分主伐时蓄积量预测

林分主伐蓄积量的预测的关键是主伐年龄和林分生长模型的确定。主伐年龄在评估实务中一般已有明确规定。可根据评估目的的需要采用其中值、上限或下限。生长模型一般采用适合评估地区的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的模型,也可利用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林分生长过程模型。

③小班中非优势树种调整

树种组成比也是一个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在木材交易市场中,不同的树种、不同的材种的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基础数据中,除三类调查外,在二类调查数据库中所提供的数据是优势树种的各测树因子的平均数据即优势树种的胸径、树高和蓄积量等。由于组成比中各树种的测树因子的实际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在计算林分调整系数时也常常以优势树种的各测树因子生长过程代替小班整体,从而导致以优势树种的生长代替非优势树种的生长,使评估结果在树种组成中非优势树种占比重比较大时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在按小班进行资产评估时,可对这一因素予以调整。其步骤为:

首先,对应小班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寻找与之对应的非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如以杉木为主的集约杉木高指数大径材对应于集约马尾松高指数大径材,依此类推。而阔叶树仅有四种经营类型,则以大、中径材对应经营类型。

其次,以对应的非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计算小班现实林龄的标准林分平均直径()、平均树高()和单位面积蓄积量()以及该小班森林经营类型主伐年龄的标准林分平均直径()、平均树高()、单位面积蓄积量()。

再次,计算小班非优势树种的现实林龄林分平均直径()、平均树高()、平均蓄积量()予以调整如下:

                                                                   (5-19)

                                              (5-20)

                                (5-21)

式中:mdh——现实小班单位面积蓄积量、胸径、树高;

MDH——现实林龄时优势树种标准林分蓄积量生长曲线对应的单位面积蓄积量、胸径、树高。

最后,预估主伐年龄的非优势树种的直径、树高、蓄积量。

                   (5-22)

依此类推得:

                               (5-23)

                                               (5-24)

例5-3:现有某国有林场拟转让一块面积为10hm2的杉木中龄林,年龄为14年,蓄积量为135m3/hm2,经营类型为一般指数中径材(其主伐年龄为26年),假设每年的营林管护成本为90元/hm2,由该地区一般指数杉木中径材的标准参照林分的蓄积生长方程预测其主伐时平均蓄积量为300m3/ hm2,现实林龄(即14年生)标准参照林分的平均蓄积量为150m3/ hm2,该林分已经过间伐不再要求间伐,请计算该林分的林木资产评估值。

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均为虚构假设指标)

(1)营林生产成本:从造林第五年起每年的管护费用为90元/ hm2

(2)木材销售价格(参照成过熟林而得):杉原木900元/ m3;杉综合材:750元/ m3

(3)两费统一计征价:杉原木600元/ m3;杉综合:300元/m3

(4)增值税计征价:杉原木750元/ m3 ;杉综合:550元/ m3

(5)木材生产经营成本(含短运、设计、检尺等):140元/m3

(6)地租:新林价的30%得杉原木48元/m3;杉综合33.6元/m3

(7)木材生产经营利润:杉原木15元/ m3;杉综合12元/ m3

(8)林业投资收益率:6%

(9)出材率:杉原木出材率为25%;杉综合出材率为45%

(10)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计

(11)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计

(12)木材检疫费:按统一计征价的0.2%计

(13)销售费用:10元/ m3

(14)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5%计

(15)不可预见费:杉原木18元/ m3,杉综合15元/ m3

(16)增值税:以起征价的6%计

(17)城建税、教育附加合计:以增值税的8%计

解:预测主伐时蓄积量M=mn×Mu/Mn=135×300/150=270 m3

主伐时杉原木纯收入A1=W-C-F-D=900-140-600×20.2%-48-15-10-900×5%-18-750×6%×

(1+0.08) =454.2元/m3

主伐时杉综合材纯收入A2=W-C-F-D=750-140-300×20.2%-33.6-12-10-750×5%-15-550×6%×

(1+0.08) =405.7元/m3

现在至主伐期间的营林管护成本合计

=755元/hm2

由此可计算其总评估值为

E=S×M×(f1×A1+f2×A2)/1.06(26-14) -S×T=10×270×(0.25×454.2+0.45×405.7)/1.06(26-14) -10×755=389821元

故该杉木中龄林评估值为389821元

六、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5-8)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Ct——第t年的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的生产成本(年初投入);

i——投资收益率;

n——林分的年龄;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在用材林经营过程中,造林成本的投入在短期内得不到回报,营林成本的不断投入,所营造的林分在不断生长,林分的蓄积在积累增加,资产的价值在升高。用材林的经营中,在其主伐以前长达一二十年以至数十年的时间内,森林经营仅有少量的间伐收入,其收入远低于投入,直到主伐时才一次性得到回报。

根据用材林的经营特点,其重置成本法与一般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有三大区别:

1、森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成本法必须按投资收益率计算复利

在用材林经营中其资产的建造期长达数十年,在这期间经营基本上没有收益(或仅有少量收益),只有不断地支出。资金占用的时间很长,资金的占用必然要求支付资金的占用费——利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长期的资金占用必须计算复利。

2、用材林资产的重置成本法不存在成新率的问题

用材林的经营过程中,资产的使用仅形成资本的累积,使用过程中没有收益或很少收益,资产的价值一直增加,要到主伐时才一次性收回。因此,在用材林的重置成本法中一般不存在着用材林资产的折旧问题,也就不存在成新率。

3、用材林资产重置成本法中的调整系数

用材林的林分的质量差异较大,其重置成本是指社会平均劳动的平均重置值。其林分的质量是以当地平均的生产水平为标准。但各块林分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与平均水平的林分存在差异,因此,各块林分的价值必须用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在森林经营中经济林经营的状况又与用材林不同,经济林在营造成林进入盛产期后,其每年均有一定的产出,而且存在着经济寿命期。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又与用材林资产评估,以及一般资产评估不同。其主要区别是:

1、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必须扣除年度的收益

经济林进入始产期后,开始少量产出其经济林产品并逐年增加,其当年的投入成本已不完全是投资成本,而包含了部分经营成本。经营成本形成了经济林产品,产生了经济收益。在重置成本中扣除经营成本,即将当年的收益(Au)作为经营成本扣除。其公式

                                     (5-9)

2、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必须确定重置期限(营造的年限)

经济林进入盛产期后,开始大量产出其经济林产品,其年度的收入大大超出年度的成本投入,但在这个阶段前,成本投入很多,收益很少,甚至没有收益。因此这一阶段前可以认为是该项资产的营造期(即重置期)。其重置成本的计算最多仅能计算至营造期末,达到重置成本的最高值作为重置全价,年龄继续增加,公式重置成本将下降。由于经济林营造期也长达数年,因此,其重置成本的计算也要计算复利。

3、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存在着成新率问题

由于在盛产期中经济林有较高的产出,过了盛产期其产量就明显下降,以至收不抵支。它存在着经营寿命问题。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存在着各种类似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可以也应当测算其成新率,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l-已收获的年限÷盛产期的年限                           (5-10)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幼龄林阶段资产的评估。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的关键是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和功能性贬值调整系数。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通常由株数调整系数、树高调整系数和蓄积量调整系数综合构成。

①株数调整系数K1

株数保存率是衡量林分造林质量的重要指标:

株数保存率(r)=林地实有保存株数/造林设计株数                           (5-12)

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在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幼树)的评估中,当r≥85%,K1=1;当r<85%,K1=r

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如果保留株数少于40%,一般认为造林失败,必须重造,而且重造的成本并不比初次造林成本低,因此,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当r≤40%时,K1=0。

在幼龄林阶段中后期,林分一般已郁闭,如果株数少于40%,但林木的分布均匀,有成林希望,这时K1不能等于零,可以等于r,也可以根据最终的保留株数和现实株数的比值综合确定。

②树高调整系数K2

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

                   (5-13)

确定树高调整系数的关键在于寻找合适的参照林分的平均树高。通用的做法是选择适合评估地区的各树种幼龄树高平均生长过程表,拟合树高平均生长方程,测算评估年度的平均树高作为参照林分的标准平均树高。若无法得到合适的生长过程,可采用各地进行造林验收时使用的各年龄参照林分的标准平均树高,也可采用评估资产所在地区或近邻地区的世界银行项目的速生丰产林各年龄平均树高的测定值拟合的方程来预测评估年度的平均树高(但重置成本应以世界银行项目的速生丰产林的投资标准)。评估实际操作中,由于林分质量参差不齐,也由于人工抚育措施的不同,例如以壮苗或挖大穴施肥等导致在幼龄时的树高大于标准平均树高,这时应用平均造林成本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其成本就要大大高于重置造林成本,则其调整系数应该大大高于1,而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成果表明,这种幼龄林因经营措施造成的超高状况,并不会对将来的蓄积量收获产生等比例的促进作用。因而,不能简单地将hr作为K2的取值,为此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当树高低于标准平均树高则K2=hr

③蓄积量调整系数K3

对于已郁闭成林的幼龄林,尤其是对年龄较大或处于幼龄末期的幼龄林林分,其调查中已有一定的蓄积量,对于将来而言,其影响因素已由考虑其是否郁闭成林逐渐向具有多少的蓄积量转变。同时由于林分质量、木材市场价格及市场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影响,还要考虑幼龄林评估价值与中龄林的评估价值平稳过渡。故对于处于幼龄林末期的林分引进蓄积量调整系数予以调整,其调整系数为:

                (5-14)

应当注意的是造成中幼林评估值过渡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林分质量,当排除林分质量不正常因素后,其中幼龄林的评估值仍可能存在的差异部分应归因于评估方法上的差异,中龄林评估立足于收益角度采用收获现值法,并以蓄积量调整与胸径调整为主。而幼龄林评估则立足于成本角度,为了便于中幼林评估值之间的可比性,这时使用蓄积量调整系数而不再采用株数及树高调整系数,即K=K3,反之,K=K1×K2

功能性贬值调整系数:应用重置成本法对幼龄林进行评估,由于用材林经营周期很长,常达数十年之久,幼龄林阶段也常在十年以上,故其投资幼龄林阶段,短期内无法获取回报,因此,林分的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较难计算,而事实上在林分质量调整中已考虑了林分的实体性贬值。在森林经营中由于存在着技术进步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成熟期长达数十年以上的林木资源资产,在其生长过程中可能就存在技术进步,从而形成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故在评估中须考虑其功能性的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测算功能性贬值是根据资产的效用、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确定相应的贬值。在林木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着技术进步,故存在着相对而言的技术落后。以福建省造林标准为例,过去,福建省各地造林均按旧的造林标准执行(挖大穴,密植),随着造林技术研究的深入,新的造林标准在挖穴规格、造林密度上均比原来小。这种培育制度的改变会降低营林成本,但不影响最终的产量。传统营林技术及其他主客观的影响,目前各地在执行造林标准时仍有不少是采用旧的造林标准,包括世行贷款造林标准亦是如此,这种由于新技术的产生而导致旧造林标准的额外造林成本就构成了功能性贬值。

在用材林幼龄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各营林工序的成本,而发生功能性贬值的林分往往是在前几年以旧的营林技术所营造的林分,在现实评估中由于营林技术的提高产生功能性贬值,故根据资产评估学功能性贬值的计算。

功能性贬值额=∑(待评估资产年净超额营林成本×折现系数)             (5-15)

对于一般性资产评估其折现系数的计算关键在于被评估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的估计。而对幼龄林评估则是在现时对照过去所营造的林分进行评估,故其评估时的使用年限为各营造林工序与幼龄林龄组上限的距离。故式(5-15)可改写为:

                            (5-16)

式中:q——功能性贬值率;

——现时经营各树种幼龄林龄组上限;

——旧营造林标准各年单位面积投资额;

——新营造林标准各年单位面积投资额。

例5-2:某小班面积为10hm2,林分年龄为4年,平均高2.7m,株数2400株/hm2,要求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其价值。

据调查,在评估基准日时,该地区第一年造林投资(含林地清理、挖穴和幼林抚育)为5250元/hm2,第二和第三年投资为1800元/hm2,第四年投资为900元/hm2,投资收益率为6%。按当地平均水平,造林株数为2550株/hm2,成活率要求为85%,4年林分的平均高为3m。

解:已知n=4,C1=5250元/hm2C2=1800元/hm2C3=1800元/hm2C4=900元/hm2i=6%

∵该小班林木成活率=2400株/hm2÷2550株/hm2=0.94(即94%)>85%

K1=1

K2=2.7 m÷3 m =0.9

七、序列需工数法

序列需工数法是以现行工价(含料、工、费)和森林经营中各工序的需工数估算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5-11)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Nt——第t年需工数;

t——投资序列年份;

B——评估时的日工价(含管理费及材料损耗费用);

i——投资收益率;

R——年林地使用费;

K——调整系数。

序列需工数法是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特殊的重置成本方法。因为林木培育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林木培育投入主要是劳动力的投入。将少量的物质材料费和合理费用计入工价中,直接用工数来求算除地租外的重置成本,这较一般的重置成本法计算更为简单、方便。

在部分地区,林地的地租不是每年交纳,而是在主伐时根据林地上所生产的木材和数量按照规定的林价比例交纳,这时采用重置成本法无须考虑地租成本(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未付出地租,待主伐时一次付清)。这种采用序列需工数法计算重置成本更为简单。

采用序列需工数法的关键问题:一是确定各个工序的工数,二是确定工价。在确定工价时必须包括各种物质的耗费、管理费和人工费,而不是单纯的工人日工资,而这些费用都是按评估基准日时的物价水平确定的,费用的收集和测算都较为麻烦,在评估中很少使用该方法。

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及参数的选定

根据异龄林资源资产特点,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测算只能用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不能用各类成本法和市场价倒算法,因为现有异龄林多数为天然异龄林,其投资成本难以确定,就是人工营造的异龄林,因其营造年限很长,在营造过程中,营林成本、木材生产成本难以分清,更增加了其成本测算的难度,使各重置成本法难以应用。在异龄林中可以采伐的仅部分林木,而大部分是充满生机的中、小径的中龄、幼龄林木,这部分林木是不能应用市场价倒算法进行测算的。

1、收益现值法

异龄林资源资产的特点,决定了林地和林木的价值无法单独测算。异龄林资源资产中包含有两种永久性的生产资本:一个是林地,就是生长着异龄林的土地及其环境,它是林木生长的基础;另一个是林地上保留的立木蓄积量。异龄林林木根据择伐周期的长短定期产生收获和收入。由于收入是定期取得的,因此,异龄林可按一连续系列的择伐周期的择伐收入计算其资产价值,即一系列择伐收入的净现值。

(1)刚择伐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对刚择伐后的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的收益现值,计算公式为:

                                (5-25)

式中:E——异龄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含林地资源资产价值);

Aw——择伐周期末择伐的纯收入;

w——择伐周期;

i——投资收益率;

V——年管护费用。

在求得异龄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后,按照当地的习惯、经验和林地的状况确定的林木和林地各占份额度来确定比例系数。将评估值乘上林木的比例系数,就得到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公式为:

                         (5-26)

式中:K——林木资源资产所占的份额系数。(2)择伐n年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在异龄林中,择伐后随着林分逐渐接近下一次择伐,林分的蓄积量在增长,林分的价值在增加,假设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每个择伐期末的择伐纯收入相同,此时择伐n年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可用下次择伐时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的折现值加上择伐时的纯收入的折现值扣除评估时到下次择伐前间隔期内所付出的成本前价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5-27)

式中:En——择伐n年后的异龄林林分的林木评估值。

例5-4:某一异龄林小班面积为10hm2,择伐周期为10年,择伐强度为20%,择伐时小班的平均蓄积为300m3/hm2,出材率为70%,其中出材的50%是大径材原木,30%为中径原木,20%为小径和非规格材,由于口径较大,平均每m3木材均可获纯收入450元,每年分摊的管护费为90元/hm2,投资收益率为6%。根据当地经营林价中山价(地租)所占的份额、小班林地的立地条件和地利等级,确定其林木在总价值中所占的份额为70%,即K=0.7。分别求刚择伐后和已择伐6年后林木资源资产的评估值。

解:(1)刚择伐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15679元/hm2

该小班刚择伐后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为156790元。

(2)择伐6年后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元/hm2

该小班刚择伐后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为226800元。

三、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在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由于异龄林结构与经营特殊性,必须注意下列若干问题:

1、择伐周期的确定

在异龄林经营中,采伐符合一定尺寸的林木后,林分通过其保留木的继续生长,其蓄积量恢复到择伐前的水平可再次择伐利用的经营期称为择伐周期。择伐周期不同于轮伐期,它的时间一般较短,多在10~20年,少的只有6~7年、它的长短主要与择伐的强度和择伐后林木的平均生长率有关。确定林分的蓄积量平均生长率较为困难,因为择伐后林分各年的蓄积量平均生长率是不同的,择伐后头一两年最大,尔后逐年下降。其平均生长率仅能利用调查的材料,求出一个大致的平均数,用来求算择伐周期。

2、择伐强度的确定

择伐强度是异龄林经营中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它直接影响了择伐周期的长短和每次择伐的木材产量、质量及生产成本,直接影响了其评估值,择伐强度是有法规限定其最高值的。在我国择伐的强度不允许超过40%,一般以20~30%为佳。在经营集约的地方,一般择伐强度较小,择伐周期短,生产成本稍高,择伐出的大径木比例大。在经营粗放的地方择伐强度大,择伐周期长,木材生产成本稍低,择伐出的中小径木比例大。

在生产中一般先确定其保留木蓄积,再根据林分的状态确定其择伐强度,它允许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在评估时择伐强度一般要根据法规的要求,林分生长的实际状态,当地的经营习惯和经营水平综合确定。必须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择伐时主伐的林木必须含损伤部分中小径木,这部分林木也必须进行采伐。因此,择伐强度计算中,择伐的对象不仅仅是合符采伐尺寸的林木,它还包括被损伤或其他原因而必须被采伐的小中径林木。

3、采伐量及出材量的确定

择伐的采伐量等于择伐时林分的蓄积量乘上择伐强度。因此,在确定了强度之后,择伐蓄积量的预测关键是预测其林分在主伐时的蓄积量。在异龄林经营中目前尚无异龄林的生长过程表、收获表编制的报道。其预测相对比较困难,能够根据当地进行择伐的异龄林的平均水平,再参照林分现实的生长状况,综合进行确定。

4、主伐木纯收益的确定

异龄林的择伐中由于所择伐的林木年龄、径级一般较大,而且年轮均匀,木材的质地较好,因而木材价格较高,在评估时必须引起重视。

在异龄林的经营中采伐、集材必然要损伤一些中幼木,其采伐的设计和施工都较同龄林复杂,在采伐设计中既要确定主择伐木,又要确定重点的保留木。在采伐施工中既要伐除主择伐木,又要保证重点保留木在采伐时不受伤害,要求在采伐时严格控制倒木的方向,以保护重点保留木。另外,在采伐中一般分两次进行,先进行主伐,伐去主择伐木(大径木),然后再进行间伐,伐去受损伤的中小径木和其他必须被采伐的中小径木。异龄林择伐设计和施工要求较高,其木材经营的成本相对也较高,这将影响其立木的价值,在评估时必须测算择伐的生产成本,测算其主伐木的纯收益。

第三节 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

经济林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林的经营是林业生产的重要内容之一。许多经济林树木的果实、种子、花、叶、皮、根、树脂、树液等可加工提炼成油料、淀粉、香料、漆料、配料、树脂、单宁、药物等物质。这些物质都是社会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所不可缺少的。

经济林是经济效益较高的林种。根据原林业部《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经济林林种还可分为四个二级林种:

1、油料林:以生产油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如生产食用油的油茶、油橄榄、油棕等,生产工业用油的油桐、乌桕及山苍子等。

2、特种经济林:以生产工业原料、药材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如生产工业原料的橡胶林、黑荆林等栲胶原料林,黄檀等紫胶寄主林,漆树林,生产药材的杜仲林、厚朴林、银杏林、黄柏林等。

3、果树林: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目的的林木,如生产鲜果的柑、柿、桔、苹果、梨、荔枝、龙眼、桃、李等,生产干果的板栗、锥栗、核桃等。

4、其他经济林:以生产其他副特产品的林木,如茶树林、桑树林。

经济林经营的经济效益见效快、受益的时间长、经济效果好,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经济林资源资产是农村村民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资产。这些资产应如何界定?如何进行评估?这也是当前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从经济林经营的特点出发,分析其资产的性质,从而确定经济林资源资产界定和资产评估的方法。

一、经济林资源资产的经营特点

(一)种类繁多、资源丰富

我国有经济价值的经济林树种约1000余种,仅木本油料作物就有200多种,木本粮食树种近百种,木本鞣料植物200余种,木本药材树种近百种,果树近百种,资源非常丰富,一些种类已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各个种类的树种特性、经营要求、栽培技术、加工利用技术均不相同。

(二)栽培的历史悠久、生产经验丰富

经济林的栽培历史是和农业发展历史同时开始的,如栗、枣、柿、油茶、核桃等都有数千年的栽培历史。在长期栽培经济林的生产实践中,劳动人民创造积累了丰富的栽培管理经验,在三千年前就创造了嫁接的方法,积累了一系列林农间作、以农养林、以耕代抚、筑埂修台、开沟引水等栽培措施,培育出许多有栽培经济价值的优良品种。

(三)产品利用的形式多样、培育技术复杂

用材林利用的主要是树干的木材,而经济林产品利用的形式多样,有的是花,有的是果、有的是树叶、有的是树皮、有的是枝条、树根、有的是树脂、树液、有的甚至是寄生昆虫的分泌物。提高经济林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是经济林栽培的主要目的。针对不同的经济林产品,就有不同的技术措施,针对多种多样的经济林产品就产生了复杂的培育技术。

(四)经济林经营见效快、收益时间长

经济林树种大多数培育三到五年就可获得收益,而且获得收益的时间很长,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上百年。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每年都可以相对稳定地收获经济林的产品,经济效益十分可观。

(五)经济林的经营需要较高的投入

经济林的经营是属于高投入高产出的作业方式。许多果树造林时开带挖穴、施肥喷药、每公顷的投资都在万元以上,产果以后每年的施肥、修剪、疏果、防病、治虫每公顷的成本也要数千元,甚至上万元。但其经济效益可观,每年每公顷的收益都在万元以上,高的可达数万元。如果降低经济投入,其产量将明显下降,甚至出现负效益。如我国南方,相当部分的油茶林管理粗放,每年仅除一次草,其产油量仅30~40kg/hm2,收益仅够供采集和加工的费用。

(六)经济林的成熟期不明显,且差异大

经济林的生长阶段通常分为四个阶段,即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林木至衰产期就已达成熟,必须进行更新换代。经济林的衰产期差异很大,不同树种衰产期不同,相同树种,不同品种间差异也很大,就是品种相同但经营措施不同,其变化都很大。象龙眼树一般衰产期为60~80年,但经营得好,一些上百年的古树还是硕果累累,不见衰败。又如油茶衰产期为60~70年,但不少百年油茶林,仍高产稳产。

二、经济林资源资产的界定

经济林是人工培育的植被,是人工林。经济林的产出较高,且年年有产出,因而它的投入也高,年年都有投入。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经济林绝大多数为分户经营,或联户经营,或承包经营。其产权关系是所有林种中最为明确,实施控制也是十分有效的,根据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可以用货币进行度量,可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绝大多数的经济林资源都可作为经济林资源资产,仅有少量失管接近无效益的经济林(实际上这些林分已不再作为经济林进行经营,但因其林地上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林树种,它在森林调查中可能列入经济林资源)暂不能列入资产。

经济林资源资产是以经济林资源为内涵的财产,它包括所有以经济林要求进行经营的经济林资源。经济林资源资产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1、经济林的林地资源资产

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就是指承载着经济林林木的土地。这类土地的地利等级一般较高,多属于低山、矮山、近山,交通条件较方便,其地租一般要高于其他林种。地租的测算一般以其上面的经济林种类、经营方式、收益和成本为基础。

2、经济林的林木资源资产。

经济林的林木资源资产就是经济林的林木。它们具有生产经济林产品的能力,它们的价格与其生产能力有关。

3、经济林产品资源资产

经济林产品即经济林林木上生长着的经济林产品。它是半成品,长成采收之后,其林中经济林产品资源资产为零,尔后随着产品的形成,其价值又逐渐增加。

三、经济林资源资产清查和评估资料收集

在森林资源调查中,其调查的重点是林木的蓄积量和林地的面积,对于经济林资源的调查是十分粗放的。在森林资源的调查中通常对经济林仅提供树种、面积、年龄、株数、树高,有时甚至只提供树种和面积。在大多数的森林档案中也只能提供与森林调查同样的资料,这些资料对于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是永远不够的。因此,在进行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时必须组织一次较为详细的经济林资源资产的清查。

(一)经济林资源资产清查的主要项目和内容

为了使清查成果能满足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需要,在经济林资源资产清查时需查清下列项目:

1、经济林的树种和品种

经济林树种的调查是容易的,但在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仅有树种是不够的,相同树种不同品种间经济价值的差异是极大的。相同经营水平、相同年龄阶段的经济林树木,好的品种树木的价值可能是差的品种树木的数倍。因为好的品种不仅产品的产量高,而且质量好,市场的售价很高。因此,在清查中必须查清待评估的经济林林木是哪一个树种、品种。

2、经济林树种的年龄和生长阶段

调查经济林树种年龄的主要目的是要确定经济林树种所处的生长发育阶段。经济林树种的生长发育阶段分为产前期、始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

产前期:是指果树从栽植或嫁接开始到开始开花结果的时期,这时期主要是树木的营养生长阶段。

始产期:对于果树就称为始果期,是指果树开始进入开花结果的时期。这一期开始时树木的年龄较小,树冠也小,产量极低,在这以前树木处于营养生长阶段。到这一阶段后期,树冠基本形成,树木从营养生长逐渐过渡到生殖生长,其产品的产量逐渐增加。

盛产期:这是经济林林木大量生产经济林产品的时期。维持时间较长,一般在10~50年。对于以果实为产品的经济林林木来讲,这段时间大量的养分供给生殖生长,产量大而相对比较稳定。

衰产期:这一时期的林木开始老化,产量下降,继续经营已失去意义,必须考虑进行更新。

由于经济林的生长发育阶段因树种、品种和经营水平而异。在查得林木的年龄后,应对林木生长的状况、产品的产量进行分析,确定林木所在的生长发育阶段。

3、单位面积产量

单位面积产量是经济林评估的重要基础资料。单位面积产量在现地进行调查是较为困难的,通常是通过财产档案,以获得上一年的经济林产品的产量。

4、待评估资产的面积

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的面积也是评估的主要基础资料。必须调查清楚各个品种、各个年龄的面积,并分别进行统计与绘制待评估资产的基本图。

5、密度

密度可用郁闭度或单位面积株数来表示,郁闭度直接反映林木对土地利用的程度。株数也可间接反映林地利用状况。

6、直径与树高

直径和树高反映了林木的大小。对于以果实为目的的经济林树种,其产量与直径和树高关系不密切,但也能反映林木的生长状况,而以树皮、树脂、树液为产品的经济林,其产量与直径和树高紧密相关。

7、立木蓄积量

对于灌木状的经济林树种无需调查其蓄积量,对于一些高大乔木的经济林树种,立木蓄积量就有调查的必要。因为木材生产也可作为它的一个产品,特别是在接近衰产期的乔木树种。

8、立地质量

立地质量直接决定了林地的生产潜力,并影响着林地的价格。好的立地,投工投资少而产量高,差的立地要获得同样的产量则要额外增加许多投资。经济林的立地质量一般以环境因子法进行评定,标准和用材林不完全相同。用材林一般在地形隐蔽的阴坡、半阴坡生长较好,而许多经济林则在地势开阔的阳坡、半阳坡产量高。

9、地利等级

地利等级对用材林来讲,主要影响产品的采运成本,而对经济林来讲不仅和产品的采运成本有关,还和肥料的运输、上山劳力的工资等生产成本有关,其影响比用材林更为显著,经济林的地利等级主要以坡度和离销售点的远近距离为评定的主要依据。

10、权属

经济林资源资产的权属一般较清楚,尤其是林权。因此,调查时主要是搞清土地的权属,山林权都必须以县以上人民政府发的权属证书为依据。

(二)经济林资源资产核查方法

经济林资源资产核查的方法很多,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森林资源资产的核查方法主要有,抽样控制法、小班抽查法和全面核查法。评估机构可按照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种类、具体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委托方的要求选择使用。

1、抽样控制法

以评估对象为抽样总体,以95%的可靠性,布设一定数量的样地进行实地调查,要求总体蓄积量抽样精度达到90%以上。在经济林资源资产中可采用随机抽样或机械抽样的方法进行调查。在资产面积大又有一定的档案材料时,也可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用这种方法调查能有一定的精度保证。

2、小班抽查法

采用随机抽样或典型选样的方法分别不同的经济林品种、林龄等因子,抽出若干比例小班进行核查。核查的小班个数依据评估目的、林分结构等因素来确定。对于产量高、经营状态良好的、处于盛产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小班应重点进行核实。对抽中的小班进行实地调查,以每个小班中8O%的核查项目误差不超出允许值,视为合格。

核查小班合格率低于9O%,则该资产清单不能用作资产评估,应通知委托方另行提供。

3、全面核查法

对资产清单上的全部小班逐个进行核查。即对待评估的资产进行全面调查。这种方法费工,但能全面掌握经济林各小班的经营状况及生长发育阶段,在缺乏资源调查材料和档案资料时经常采用。

核查小班内各核查项目的允许误差按小班抽查法的规定执行、对经核查超过允许误差的小班,通知委托方另行提交资产清单或直接采用核查值。

核查时一般应由资产所有者提供经济林资产的簿册(资产清单)和图面材料,根据所提供的资料确定核查的方法,由资产所有者和评估人员共同组成核查小组,进行核查。

(三)评估有关资料的收集

在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除了需要有关经济林资源资产状况外,还需要收集有关经济林资源资产的一些基础资料。这些资料主要有:

1、待评估经济林品种的经济寿命

经济林品种的经济寿命就是经济林的经济成熟期,即在经济林经营中经济林产品的年平均收益开始下降的时间。在这个时间后产量明显下降继续经营下去的经济收益将明显下降,土地资源不能充分利用,通常应进行更新。经济林的经济寿命是测算经济林资源资产价值的重要时间指标,它决定了经济林的培育周期。每一个品种都有大致相同的经济寿命时间表,但在每个地方,各种经营水平下有较大变动。因此,必须收集待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所在地区或附近地区有关该品种栽培的资料,通过分析论证,确定其经济寿命期。

2、待评估经济林品种的生长发育阶段划分

经济林的生长发育阶段对经济林的评估方法选用、产品产量的测算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要正确确定待评估经济林所处的发育阶段,就必须掌握该地区该品种各个发育阶段的大致时间。该资料要在本地区范围内收集,如本地区没有则可将收集的范围扩大。根据我国经济林经营的情况,一些主要经济林树种生长发育阶段的划分如表6-1所示。

表6-1  中国主要经济林树种生长发育阶段时间一览表

3、待评估经济林品种的产量资料

经济林的产量是经济林资源资产价格测算的主要依据。经济林的产量不仅需要预测当年的产量,而且要求预测各个生长发育阶段的平均产量。这些资料在资源调查的材料中无法得到,它必须通过各个产区统计部门的统计资料或单位部门财务档案中查取,求出其平均产量,再根据本地区的经营水平进行适当修正以作为评估的基本资料。

4、经济林的经营成本

经济林的经营成本也是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的重要基础资料。经济林的经营成本随着其经济水平而变化。通常将经营水平分为一般和集约两个层次。分别层次确定其基本的经营措施投资、投工量。这些资料还需要在产区的财务档案中查出,进行分析、整理后使用。

5、经济林产品的销售价格

经济林产品季节性强,大多是一年一次出售的,即一年中仅在某一个季节有产品出售,而其他季节就没有这种产品。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经常得不到评估基准日的产品销售价格,评估所用的价格大多利用最近时期的产品销售价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价格变化较频繁。因此,在评估中是根据该产品的价格变化趋势,预测评估基准日时的产品销售价格,以这一销售价格为基础进行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为预测其销售价格的变化趋势就必须调查历年来该品种的市场平均价格。这一资料的收集可查阅评估地区统计部门的统计年鉴。

6、社会平均利润率

社会平均利润率是确定经济林经营利润率的重要参考数据。社会平均利润率必须通过大量的社会经济调查资料分析而得到。

四、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

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在总体上仍是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但由于经济林经营的特点,各种方法的计算又有其特点和使用范围。处于不同生长发育阶段的经济林资源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经营特点均不相同,选择的评估方法也不一样。以下分别对各个生长发育阶段进行讨论。

(一)产前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

产前期即经济林从造林到刚开始有产品产出的时期,也是经济林的幼龄阶段,这一阶段林木的生长以营养生长为主。从经营上,这一阶段是投资投工最多的时期,要进行劈山除杂、开带挖穴、定植、施肥、防虫、防病、修剪等大量的工作,但没有产品产出,在这一阶段成本非常清楚。因此,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测算,现行市价法也可使用。

1、重置成本法

新造经济林的生产工序主要有劈山清杂、开带挖穴、施肥定植、防病治虫、修枝定形、除草、管理费用分摊、林地地租等。第一年的投入最多,以后各年较为一致。其计算公式为

                                                    (6-1)

式中:En——第n年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K——经济林林木质量调整系数;

Ct——第t年以现时工价及生产经营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各年度投入的工资、物质消耗和地租等;

——经济林年龄;

i——投资收益率。

在重置成本法中对成本的投入必须达到预期的效果,即一定的成活率、株数、高生长和树冠生长。有些经济林已投入足额的成本,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如除草、防病、治虫不适时等人为的原因,或由于干旱、冻寒等客观原因造成其经济林林分未能达到预定的效果,这些损失必须由经济林资源资产的原占有者承担。因为在测算的投资收益率中已包含了风险利率。此外,重置成本多以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测算的,而对于某块地,由于增加了一些成本,或者由于管理水平高,气候条件好,它的实际效果要优于平均水平,这样资产的价格就应比同年的经济林资源资产价格高,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就必须根据它的实际效果对原计算的结果进行修正。在实际评估工作中,经济林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是根据经济林林分的实际生长状况与预定平均效果的差异来确定的。常按现实林分平均高、冠幅、株数与同龄参照林分平均高、冠幅、株数的比值来确定。

                                          (6-2)

                                         (6-3)

                                                     (6-4)

                                               (6-5)

例6-1:大兴林果场拟以锥栗林进行抵押贷款(20##年),该锥栗林为20##年春天营造的幼林,面积为10hm2。目前锥栗林生长良好并已全部经过嫁接,平均每公顷420株,平均树高3.3m,冠幅3.0m,试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据调查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锥栗林营林生产成本

1、新造锥栗林

(1)劈草、炼山、修路:1500元/hm2

(2)挖穴整地:3000元/hm2

(3)施基肥:2100元/hm2

(4)锥栗苗费:600元/hm2

(5)栽植:450元/hm2

(6)第一年抚育(2次)、施肥:1800元/hm2

(7)第二年抚育、施肥:1800元/hm2

(8)第三年抚育、施肥 :1800元/hm2

(9)前三年每年病虫害防治费:900元/hm2

(10)嫁接、修剪(第三年):1350元/hm2

2、第四年起锥栗林正常营林生产成本

(1)抚育施肥:1500元/hm2

(2)病虫害防治费:900元/hm2

(3)修剪:300元/hm2

(二)投资收益率:8%

(三)林地地租:年地租600元/hm2

(四)参照林分平均生长指标:当地同年龄锥栗林平均树高3.5m,平均冠幅3.2m

解:锥栗林为新造5年生幼林,选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其资产价值。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锥栗林评估值为=10hm2×0.88×[(1500+3000+2100+600+450+1800+900+600)元/hm2×1.085

+(1800+900+600)元/hm2×1.084+(1800+900+1350+600)元/hm2×1.083

+(1500+900+300+600)元/hm2×1.082+(1500+900+300+600)元/hm2×1.08]=297876元

2、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的使用与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相同,要求有发育充分,制度健全的交易市场,且具有可选案例三个或三个以上方能实施。产前期经济林林木主要是营养生长,因此交易案例的调整系数除考虑待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与交易案例的时间差异外,主要考虑待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与交易案例中经济林资源资产在林分质量上的差异以及林木年龄的差异。在评估实践中,以物价调整系数修正待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与交易案例的时间差,以现实林分株数和冠幅的大小与参照林分的株数和冠幅的比值的乘积为林分质量调整系数,从而实现对经济林资源资产案例的修正。最后综合平均,确定待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6-6)

式中:En——第n年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Gj——第j个案例经济林资源资产单位面积交易价格;

Kj——物价调整系数;

Kj1——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S——待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面积。

(二)始产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

始产期是经济林开始有一定数量产品产出到产品产量稳定的盛产期之间的发育阶段。在这一阶段中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两者并重,树冠在逐渐增大,经济林产品的产量从小到大迅速增加。在经营上看,这一时期生产成本基本稳定,开始有了一定的纯收益,这个收益也在迅速增加。这一阶段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可用重置成本法或收益现值法或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

1、重置成本法

在始产期之前经济林林分只有投入,没有收益,它类似于工厂的建设期。始产期经济林林分每年都有一定的收入,而且收益迅速增加,与工厂的投产期十分类似。根据一般财务核算办法的规定,投资仅计算到试投产期,其后的投入作为经营的成本。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其重置成本的全价计算到经济林资源资产年收益值大于年经营投资的前一年,这时重置成本值达到最大值。始产期阶段,经济林林分的产品产量和创利能力迅速发展以至达到稳定,进入盛产期,其资产价值达到最高,因此在这阶段可以不考虑折耗,仅通过经济林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来修正重置成本值以确定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6-7)

式中:En——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K——经济林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Ct——第t年生产成本;

At——第t年经济林产品收入;

n——经济林资源资产年收益值大于年经营投资的前一年。

此时的经济林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除考虑经济林林分冠幅修正以外,还要考虑经济林产品的产量的修正。

2、收益现值法

在这一阶段采用收益现值法必须知道该品种的经济寿命,待评估经济林林分盛产期之前的平均产量,并分段计算。

                                 (6-8)

式中:En——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评估基准日至盛产期前各年的纯收益;

——盛产期的平均年纯收益;

u——经济寿命年数;

u-m——盛产期年数;

n——待评估林分的年龄;

m——盛产期的开始年;

k——经济林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可用现实林分的年产量与预测年产量的比值进行修正。

3、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的计算与产前期的一样,仅仅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是以产量为标准进行调整而不是以冠幅大小为标准来调整。

(三)盛产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

盛产期是经济林资源资产的产品产量最高、收益多而稳定的时期。这时期持续时间很长,其持续年数因树木的品种和经营管理水平而差异较大。持续时间长的可达70~80年,一般占其经济寿命的三分之二以上,经济林的经济收益绝大多数在这一时期产生。在这时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可用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和现行市价法。

1、收益现值法

盛产期是经济林资源资产获取收益的阶段,在这一阶段林木生长主要是生殖生长,经济林产品产量相对较为稳定,因而其资产的评估值可用下式表示:

                                               (6-9)

式中:——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盛产期内每年的纯收益值;

u——经济寿命期;

n——经济林林木年龄。

例6-2:太善林果场欲转让一片锥栗林30年的经营期,面积5hm2,年龄9年生,平均冠幅4m,平均树高3.5m,每公顷株数600株,已进入盛产期,相关技术经济指标附后,试评估该片锥栗林的转让价。

(1)锥栗价格

根据周边现有品种询价结果,结合当地收购情况,确定锥栗产地交货价为6元/kg。

(2)产量预测

咨询周边和当地多家种植户的产量情况,根据评估对象的亩株数、树冠、年龄情况,预测产量为2250kg/hm2

(3)经营成本

1)采果费:1.5元/kg

2)管理费(含销售费用):销售价的1.5%

3)化肥、农药:2700元/hm2

4)抚育工资:675元/hm2

5)施肥工资:600元/hm2

6)病虫防治工资:675元/hm2

7)修剪工资:375元/hm2

8)清园工资:450元/hm2

9)其它:150元/hm2

(4)经营利润:直接生产成本的15%

(5)投资收益率:10%

该锥栗林已进入盛产期,30年后还未退出盛产期,可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根据以上指标可计算出每年每公顷的净收益:

Au=2250×(6-1.5×1.15-0.09)-2700-675-600-675-375-450-150=3791.25元/hm2

该锥栗林的评估值:

En=5hm2×3791.25元/hm2×[(1+10%)30-1]/[10%×(1+10%)30]=178700元

2、重置成本法

在经济林林分盛产时期,林木年龄日趋逼近经济寿命,其经济价值渐渐开始下降,这就像正常生产中使用的机器设备,随着使用时间的增加,磨损逐渐加大,最后无法使用而申请报废一样。对其资产进行评估必须考虑其折耗系数和成新率。在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其重置全价计算到经济林资源资产年收益值大于年经营投资的前一年。因此,根据进入盛产期的年数计算其资产的折耗系数,从而确定其成新率,用成新率乘以重置全价得到经济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6-10)

式中:——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经济林资源资产成新率;

K、Ct、At、n——与始产期重置成本法中的符号含义相同。

其中成新率的计算式:                                         (6-11)

式中:n——林分年龄;

m——林分盛产期的开始年;

u——林分的经济寿命。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的计算式:                (6-12)

3、现行市价法

该阶段采用的现行市价法与始产期的相同。

(四)衰产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

衰产期经济林的产量明显下降,一年不如一年,继续经营将是高成本低收益,甚至出现亏损,因此必须及时采伐更新。在这个阶段的经济林资源资产可用剩余价值法进行评估。特别是乔木树种的经济林中,其剩余价值主要是木材的价值。

五、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经济林产量的预测

经济林产量预测是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极为重要的数据,也是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经济林资源资产的难点。因为经济林的年产量随经营水平、气候条件、品种均发生较大的变异,而且产量调查均有季节性,给调查和资料的统计分析带来了困难。因此,至今尚未见到一个较为完整的经济林收获表。但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又必须要用该表进行各年度产品的产量预测。没有经济林收获表给经济林的评估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为全面展开经济林的评估工作,必须组织力量编制经济林各树种各品种的收获预测表。

(二)经济林有关资料的收集

经济林有关资料的收集也是评估中的一个关键问题。由于过去国营林业单位都是以用材林为主,对经济林不重视,经济林的档案管理极为粗放,许多基础数据均未填入档案,造成许多资料收集很困难。另外,评估所需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收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而且对评估的结果影响极大,必须下大力,认真收集。

(三)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调查

在森林资源调查中,经济林资源的调查多处在从属地位,不受重视。经济林资源的家底多数不清,调查的方法不完善,项目不齐全,这也给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带来了许多困难。因此,在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前,应专门组织一次经济林资源资产调查。

(四)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

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目前尚不规范,特别是经济林产品纯收入的测算,更是五花八门,给评估的结果带来了混乱。经济林的产品形式多样,测算的计量单位,收获的时间间隔各不相同,必须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制定一套针对不同产品形式的计量方法,并对经济林资源资产的评估确定相应的计算方法。

第四节 竹林资源资产评估

竹类属单子叶植物纲,禾本目,竹亚科的植物,它是世界上生长最快的植物,其笋可食用,杆可做用材或编织,其产量高,用途广,经济效益十分显著,而且竹林的采伐对生态破坏小。竹子的经营利用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竹子根据其有无竹鞭,可分为散生竹、丛生竹和混生竹三大类。我国竹子中以散生竹的分布最广,数量最多。散生竹中仅毛竹一种就占了全国竹林面积的70%,其分布在黄河流域以南,东起台湾,西至云南,南起海南,北至河南南部和安徽北部,海拔200~1500m。经营毛竹林成为我国农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的毛竹产区对毛竹林的经营高度重视,其面积在不断扩大,单位面积的经济收益也在不断增多,群众称毛竹林为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金库”。

竹林的产出多,相对的投入也高,在改革开放后,经营性的竹林大多数分户经营,其产权关系比较明确,实施的控制较为有效。因此在竹林的资源中人工经营的部分,均具有资产的属性,都可列为竹林资源资产。这些资产中最重要也是面积最多的是毛竹林资源资产。其次散生竹中有篓竹,丛生竹中有麻竹、绿竹、藤枝竹及混生竹的茶杆竹等。这些竹林资源资产是许多农户最重要也是最大宗的资产。在竹乡,竹林资源资产的转让的现象已出现,竹林资源资产的市场正在逐步形成。同时,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竹林的地租收取标准,竹林承包上交金额的标准也急需修订,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对竹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作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竹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技术。

一、竹林资源资产的特性及经营特点

竹林是一个特殊的林种,在森林法中,竹林归入用材林,但由于竹林调查和计量的特殊性。在《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中,它独立为一个林种。竹林资源资产不仅调查方法与用材林不同,而且在经营上,资产本身的性质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它主要的特点有:

(一)竹子生长快,周期短

竹子生长速度极为迅速,其竹笋从出土到长成时间很短,如毛竹这样的大径竹种最长也仅需50~60天,一些小径竹种仅需15~30天,生长快时一昼夜可长1m左右,这以后竹子的高径就基本上不发生变化,仅是内部竹材质地发生变化。竹林的成熟期短,成熟期较长的毛竹也仅6~8年,而其他小径竹多为3~4年,是林业中经营周期最短的树种。

(二)竹林资源资产的产量高,经济效益好

竹林资源资产都是一些高产量,高效益的竹林。以毛竹为例,经营好的毛竹林每公顷可年产竹材20~30吨,笋25~30吨,仅竹材产量就大大超过速生丰产标准,加上笋的产量,竹枝竹箨的利用,经营最充分的毛竹林年产值高达3.0~4.5万元/hm2,其他竹林如麻竹、绿竹经济效益也极为可观,经营得法仅竹笋每公顷可达15吨以上,产值也可达每公顷2~3万元。通常,一般竹林只要稍加管理,其每公顷收入均可超过4500元。年投入和产出比一般都在2以上,大大超过了其他林种的产值。

(三)竹林的采伐对生态破坏小

竹林一般都采用单株择伐,要求砍老留幼,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弱留强。它分为连年择伐或隔年择伐。以毛竹为例,连年择伐一般采伐强度不超过16%,隔年择伐一般不超过30%,都属于中、弱度的择伐。而且竹子的口径较小,小径竹的胸径不过2~3cm,大径竹最大的也不超过20cm,树冠也小。竹杆及枝条柔韧,采伐时不易压坏相邻竹和地被物,择伐后林相仍很完整,地被物无显著变化,对生态环境破坏小。有些竹种不仅根系发达,护土能力强,而且耐水淹,耐冲击,是护岸林的最好树种。

(四)竹林的更新能力强,垦复容易

竹子的根系有很强的分生繁殖能力。散生竹林如毛竹有在土壤中横向生长的穿透能力很强的竹鞭,竹鞭既是养分贮存和输导的主要器官,又是有很强分生能力的器官。采伐后,无需人工更新,只要护笋养竹,就有足够的新竹形成。在有竹种的地方,仅须稍加垦复,就可迅速成林。对于丛生竹来讲,它没有横向发展的竹鞭,但它的杆基、杆柄具有很强的分生繁殖能力,采伐后也不需要人工更新,但丛生竹林扩张能力差,它只能缓慢地向四周扩张。一般散生竹造林较难但垦复易,多通过垦复来扩张面积,而丛生竹造林较容易,故应采用造林扩大面积。

(五)部分竹林有大小年的特点

在竹林中一些竹种的大小年十分明显,如竹子中面积最大的毛竹,一年大量发笋长竹,一年换叶生鞭,交错进行,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发笋养竹的那一年称大年,换叶生鞭的那一年称小年。在经营粗放的毛竹林中大小年明显,大年挖笋,小年砍竹,笋和竹材的产量波动较大。经营集约的毛竹林,林中的大小年竹的数量相当,林分的大小年不明显,竹林的产量较稳定,称花年毛竹林。其他竹种的竹林大多数没有明显的大小年。

(六)竹林的调查技术和计量单位都较特殊

竹林调查方法和计量单位与一般的用材林不同,竹林调查大多采用样圆法进行,不仅要调查胸径、树高、株数,还要调查均匀度、整齐度等特殊项目。其数量按百株统计,而出售经常以重量(吨)计,笋产量也是以重量(吨)计。

(七)竹林具有异龄林的性质

竹林是典型的异龄林,它具有异龄林的一些基本性质,如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与其上生长着的竹子资产不可分割,无法用土地期望价来计算其土地价格。林地和采伐后留下的竹子共同构成一个具有巨大生产力的固定资产。笋和竹材的产量是以年为单位连续而不间断,其择伐周期为1~2年,一年的称为连年择伐,择伐周期为两年的称隔年择伐。

(八)竹林的经营要求高投入

竹林的产量高,每年从竹林土地上取走的干重多的每公顷达数吨(鲜重数十吨),如此大的地力消耗须补充,在集约经营的竹林中,每年都需要大量地施肥,其成本投资十分高昂,当然也有粗放经营的,低投入,低产出的竹林。

竹林由于有上述种种特点,因此其调查和评估方法都有异于其他林种。

二、竹林资源资产的清查和评估有关资料收集

竹林资源资产的清查是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第一个环节。由于竹子生长快,生长的周期短,竹林中结构的动态变化较快。因此,竹林资源资产清查一般不能通过竹林档案材料的核查来代替,在评估前要求进行较为全面的竹林资源资产调查。

(一)竹林资源资产清查的项目

竹林资源资产清查除了正常森林资源资产清查中需要调查的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株数以及各竹林小班的面积、立地质量、郁闭度、地利等级、权属外,还应增加如下项目:

1、年龄结构调查

竹林的年龄结构(即各龄级的株数分布)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竹林的发笋能力。因此,它是评估竹林资源资产价格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森林资源调查中,同龄林一个林分仅一个平均年龄,调查简单,在异龄林中年龄结构主要用胸径结构来反映。在竹林中不同年龄的竹子直径大小是基本一致的,不能通过直径大小来反映。但不同年龄的竹子竹杆的颜色、竹节有一定的变化,竹叶换叶也有一些痕迹,据此可判断竹子的年龄。在大径竹,如毛竹集约经营时,还在每年新竹上标上记号,标上年份来识别年龄。

在竹林年龄结构的调查中,要求判断样圆内每株竹的年龄,通过若干个样圆的调查,求出各年龄立竹的株数比例,进而推算全林各年龄的立竹株数。在毛竹林的调查中,年龄经常按度计算,毛竹换叶的次数为度数,毛竹新竹当年换叶,其后,每两年换一次叶。因此,毛竹的一度竹仅一年,以后每度为两年。

2、整齐度调查

整齐度是指立竹胸径大小的整齐程度。丰产的毛竹林不仅要求胸径要大,而且要求直径大小整齐,即整齐度要高。

整齐度定义为林分立竹的平均胸径与林分立竹胸径标准差的比值,该比值越大,立竹胸径的差异越小。据南京林业大学的研究结果,整齐度大于等于7的竹林为整齐竹林,整齐度在5~7之间的为一般整齐竹林,整齐度小于5的为不整齐竹林。丰产林的竹林要求整齐度大于等于7。

根据整齐度的定义,要提高整齐度,一是要提高林分的立竹平均胸径,平均胸径越大整齐度越高;二是减少胸径的变化,即降低平均胸径的标准差,标准差越小,整齐度越大。因此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整齐度提高,竹材的产量和出笋量也随着提高。

整齐度的测算必须测定样圆内所有样竹的胸径,将一个林分内调查的若干个样圆的资料汇总,计算其平均胸径及其标准差。

3、均匀度调查

均匀度是指林分中立竹分布的均匀程度。丰产的竹林不仅要求立竹的大小整齐而且要求分布均匀,均匀度高的竹林,竹株受光均匀,营养空间利用合理,光能利用率高,产量也高。

均匀度通常定义为样地株数的平均数和标准差的比值。均匀度大于等于5的为均匀竹林,均匀度3~5的为一般均匀竹林,小于3的为不均匀竹林。丰产竹林要求均匀度达到5或大于5的水平。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随着均匀度的提高,出笋量也增加。

均匀度的调查要求每个资产小班要有一定数量的样圆(至少10个以上),每个样圆计算其株数,按所有样圆计算株数的平均株数及其标准差。

4、出笋量调查

当年的出笋量是测算笋价值的重要基础数据。出笋量的调查只能在笋期刚结束时进行,既要调查已成幼竹的数量,也要调查已被挖走的笋的数量。对于已挖走的笋的数量和退笋的数量的调查要特别细致,因为笋挖走后笋头有的已被土掩盖了。

过去的出笋量必须根据历史档案材料查找,或询问当地的经营者。

5、生长级调查

生长级是反映竹类立地条件和经营水平的一个综合性指标。生长级以立竹的平均胸径来划分,立地条件好,经营水平高,立竹的平均胸径大,生长等级就高。以毛竹为例,我国将毛竹林分为5个生长级,胸径12cm以上为Ⅰ级,10~12cm为Ⅱ级,8~10cm为Ⅲ级,6~8cm为Ⅳ级,6cm以下为Ⅴ级。

6、经营级的调查

经营级主要体现竹林的经营水平,不同经营水平的竹林的产笋量和产竹材量相差很大。经营级根据经营措施的配套情况和持续时间划分为三个等级。

Ⅰ经营级:有除草、松土并适当施肥等整套改善土壤理化性质的措施,有一套合理留笋养竹、合理采伐的制度,能及时防治病虫害,并连续实行6年以上。

Ⅱ经营级:每年劈山一次,注意留笋育竹和合理采伐,但不能形成一套科学的留笋养竹和采伐制度,一般能注意防治病虫害,连续这样经营6年以上。

Ⅲ经营级:两年劈山一次,不能做到合理留笋养竹和科学采伐,没有进行病虫害防治,并这样连续6年以上。

经营级的调查要求收集近年的竹林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在未建立档案的地方应向原经营者了解,并根据该地立竹株数、年龄分布、生长等级情况进行核对。

对于已达到Ⅰ或Ⅱ经营级措施,但实施时间达不到6年的,原则上要降等,但必须在备注中做详细注明。

7、采伐情况调查

着重调查最近几年竹林的采伐情况,每年的采伐量,采伐的用工量等。

8、丛数调查

在丛生竹中除了调查株数外,还必须调查丛数和每丛的株数,丛均匀度。在丛生竹的调查中样圆的半径应加大(一般样圆为3.26m的半径,丛生竹调查应扩至5m以上)。

9、立木蓄积量调查

竹林中尤其是在散生竹如毛竹林中经常混生有一定数量的乔木,在竹林资源资产中,这些立木的资产也必须计算在内,应调查其树种树高、胸径、株数及蓄积量。其蓄积量作散生木蓄积量处理。

(二)竹林资源资产调查的方法

竹林资源资产的价值较高,而且林中的动态变化较快。因此,竹林资源资产的清查通常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当竹林资源资产数量很大时,也可考虑采用抽样调查法。

1、全面清查

竹林资源资产的种类较少,一块竹林中一般是竹种单一的,而且立竹的胸径、树高的变化也较小,林下亦较干净。因此在竹林资源资产清查中一般采用典型样圆串法调查其胸径、株数和年龄,并测算其整齐度、均匀度。样圆的半径一般为3.26m(33.3m2),一个调查点其样圆数至少在2个以上,每个资产小班必须有3个调查点以上,测算整齐度、均匀度和立竹年龄的测算样圆必须在10个以上,调查的总面积必须在3%以上。一般样圆仅需要调查立竹株数和平均胸径。

全面清查的竹林资源资产面积原则上应用罗盘仪导线法进行实测。在有万分之一地形图且调查员技术熟练时也可采用对坡勾绘的方法,进行勾绘。

全面清查是竹林资源资产调查中最常采用的方法。

2、抽样调查

在竹林资源资产面积较大又集中连片而且只要求对总资产进行评估时(不细分各小班资产价格),为节省工作量可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抽样调查时,样地一般采用机械布点,每隔一定间距布设一块样地,样地可采用方形样地,样圆串或样圆群等方式设置。样地内进行每竹检尺,并判断每竹的年龄。

3、小班抽查法

在竹林资源资产面积大,而且有若干种不同的生长级、经营级时,可按原经营者提供的竹林资料,将其按生长级和经营级分为若干种类型,每个类型抽取部分小班进行全面调查,用抽查小班的清查结果来掌握各类型竹林的平均资产状况。

(三)其他有关评估资料收集

竹林资源资产的清查仅提供了资产的资源状态方面的材料,要进行评估还需要收集和调查有关资产经营和经济方面的资料。

1、价格资料的收集及分析

竹林的价格资料主要是指竹材的价格和笋的价格。竹林的采伐和竹笋的挖掘是有季节性的,错过采集季节便没有这个产品也就没有该产品的现价。因此,竹林产品的价格大多是以最近一次采集季节的平均价格,作为现价的基础。由于市场的价格经常在变化,用上一季(通常是上一年)的价格作为现价是不合适的,因此在确定产品价格时必须根据近年来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和物价指数对上一季的平均价格进行修正,以修正后的价格作为现价。

2、竹林产量资料的收集

竹林的产量是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最基础的资料。竹林的产量有竹材产量和竹笋产量两大部分。对于毛竹林来讲,竹笋产量中还分为冬笋产量和春笋产量两大部分。

产量调查的目的是预测未来的产量,竹材产量的调查及预测相对较容易,通常竹林的采伐是纳入采伐限额内,采伐前要进行采伐作业设计,办理采伐证。而笋的产量调查及预测都较为困难,现地调查至多仅能调查到当年的产笋量,有时连当年的笋量都无法调查清楚,如毛竹春季春笋期后进行调查,最多仅能调查到其春笋的数量,而冬笋则无法调查。因此,笋产量主要通过社会调查和科学研究的资料分析得到。

如对某承包户,调查其挖冬笋和春笋的数量,根据其竹林的生长及经营等级,确定该等级的出笋量,另外也可用税收资料来估计当地的笋总产量。再求出单位面积平均笋产量(该方法经常偏低,在笋市场管理较严格的地方可以采用)。

用前人科研的成果评定笋的产量也是较为方便的产量估计方法。如原福建林学院在建瓯房道乡丰产示范林中,建立的数量化类目得分表,见表6-2,以此构建春笋产量预测模型,预测春笋产量。

                                                  (6-13)

竹材产量则可按立竹的年龄结构直接预测。

例6-3:新华林场的一片毛竹纯林,立竹度每公顷2834株,年龄结构不合理,立地等级Ⅱ级,整齐度7.6,均匀度4.8,叶面积指数5.3,大年竹占60%,土壤表层厚21cm,前一年已深翻,试求该毛竹纯林每公顷产春笋的数量。

解:查表6-2得:

                  =4212+20##-507+0-2219-1266-606-467+1453-948

                  =1689

则该林地每公顷产春笋1689个,平均笋重2.5Kg,若留笋600个养竹,则每公顷产笋2722.5Kg。

表6-2  数量化类目得分表

3、经营成本资料的收集

竹林的经营成本调查通常较为简单。在调整好的竹林中,主要是每年除草、翻土、施肥以及挖笋和砍竹的投工、投资。它们每年的数额大致是相同的,在新造竹林中有劈杂炼山、挖穴整地、种竹、抚育施肥以及母竹的购买和运输费用。每年的费用均不相同,在刚垦复和调整好的竹林,每年的抚育改造费用也较相近,但挖笋采伐的成本大不一样,随产量增加而增大。

4、税费资料的收集

竹类产品上交的税费主要有育林费、植物检疫费,不同地区的税费项目不同,如有些地区需征收增值税、教育附加费等。这些资料从竹和笋的经销部门调查,即可获得。

三、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

竹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和一般资产评估一样,可以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不同测算方法适合于不同的竹林。竹林全是异龄林,但它的择伐周期短,多为1~2年,主伐年龄也较短,大径的毛竹一般为6~8年,小径竹一般3~4年。因此,竹林资源资产主要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新造的未投产的竹林;一种是已经成林投产,但由于前期失管或管理不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未调整好的竹林;最后一种是已调整好的竹林。三种类型的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测算方法不相同。

(一)新造未投产的竹林资源资产评估

新造竹林造林以来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但尚未取得回报。这类资产投资的成本明确,因此,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也可用现行市价法,但一般不用收益现值法。

1、重置成本法

新造竹林第一年的生产成本主要用于母竹的购买、运输及劈山清杂,挖穴整地,施肥定植,除草松土,地租,管护费用分摊等费用支出;第二年以后主要是除草松土,施肥,地租,管护费用分摊等,其成本相对较稳定,其立竹资产价值为

                                              (6-14)

式中:En——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Ct——第t年成本费用;

i——投资收益率;

n——造林后的年数;

重置成本法中成本的计算通常以社会的平均成本计算,并且要求达到一定质量标准。因此,必须对现在林分立竹的成活和生长情况、分殖情况进行比较,以确定一个调整系数K,并用这个系数对原测算结果进行调整,即将原公式乘上一个调整系数K。

2、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资产评估中应用最为广泛的方法。该法应用的关键是能否找到与待评估资产类似的三个或三个以上已被评估或转让的资产交易的案例,用该案例作为参照价来确定待评估资产的价值。由于竹林种类的多样性,环境的复杂性,在市场上无法找到与被评估资产一模一样的资产。另外由于交易时间的不同,市场的价格也发生变化了。以上两个原因都要求对交易案例的价格进行调整。因此,在采用现行市价法时,通常有两个调整系数,一个是根据待评估资产与案例中交易资产之间的差异而确定的调整系数,即林分综合调整系数K1,一个是因时间变化而引起价格上变化的调整系数,即物价调整系数K2,经过两次调整后,基本上可满足要求,其公式为:

                                             (6-15)

式中:En——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Ej——第j个评估案例的单位面积交易价格;

Kj1——第j个评估案例的林分综合调整系数;

Kj2——第j个评估案例的物价调整系数;

m——案例个数;

S——竹林资源资产面积。

在实际评估中,由于我国森林市场发育不健全,积累的案例较少,寻找合适的交易案例较困难,而使该方法的运用受到限制。

(二)年龄结构不理想的竹林资源资产评估

年龄结构不理想的竹林大多是由于缺乏合理的采伐制度和留笋养竹制度造成的,这类竹林一般经营粗放,年度间的竹材和笋产量变化较大,因此要在一个调整期内,将其调整为年龄结构合理产量相对稳定的竹林,才可能用收益现值法对资产进行测算。这类竹林的经营年限一般较久,原造林的投资多已回收,而且年代长久,投入成本无法计算。因此,无法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估算,只能用收益现值法和现行市价法进行估算。一些竹林如毛竹林大小年明显,大小年的经济收入不同,其计算公式也不一样。

1、花年竹林收益现值分段法计算

花年竹林即大小年不明显的竹林。收益现值的分段法即将调整期内的收益值和调整期后的收益值分为两段进行计算。调整期一般最长不超过6年,具体的年数要根据竹林的现有年龄结构确定。如果幼龄竹数量太少,则调整的年限较长,幼壮年竹数量足够,而成龄竹较少,则调整期较短。花年竹林的收益分段法计算公式如下:

                                                 (6-16)

式中:En——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n——调整期的年数;

St——调整期内各年的预测纯收入;

S——调整期后进入稳产期时预测的年纯收入;

i——投资收益率。

例6-4:湖里村20##年拟转让新垦复尚未进入稳产阶段的毛竹林面积4hm2,该地毛竹林为花年毛竹,不存在大小年现象,请根据下述有关经济指标评估其长期(无限期)转让价值。

(1)培育成本(每年):

1)施肥:新垦复期间每年平均1300元/hm2,进入稳产期后每年975元/hm2(两年施肥一次,每次施肥的肥料款1350元/hm2、施肥工资600元/hm2,合计为1950元/hm2)。

2)深翻抚育:新垦复期间每年平均1200元/hm2,稳产期后四年一次,每次2400元/hm2,平均每年600元/hm2

3)除草:每年750元/hm2

4)管护费(主要包括护林,病虫防治等费用):195元/hm2

(2)竹林竹材产量和竹笋产量预测

根据调查该村评估对象附近稳产竹林近几年来平均年竹材采伐量,预测评估对象稳产成年竹林单位面积年产竹材375株/hm2,产笋1950 kg/hm2。新垦复竹林4年后即从评估基准日后第5年达稳产状态。进入稳产的前4年,每年产竹产笋少且数量不等,其各年产竹材、笋数量预测如下:

新垦复竹林竹材和竹笋产量预测表

(3)竹材价格和经营成本

1)竹材价格:平均每根价格为13.5元/根。

2)采伐成本:3元/根(含运输费用)

3)税费合计:0.36元/根(其中育林费:0.35元/根;检疫费:0.01元/根)

(4)竹笋价格和经营成本

1)价格:冬春笋平均价格为2元/kg(其中冬笋10%,早春笋25%,晚春笋65%),

2)税费:育林费加检疫费:平均为0.018元/kg。

3)挖笋成本(含运输费用):按售价30%计算为0.6元/kg。

(5)竹林采伐、挖笋成本利润率确定:竹林采伐、挖笋成本利润率为20%。

(6)竹林地租:据调查研究,竹林年地租通常为每年450元/hm2

(7)投资收益率:竹林投资收益率定为10%

由于竹林尚未进入稳产期,采用收益现值法分段计算。竹林资产未来各年纯收入计算:

竹材销售纯收入=13.5-3×1.2-0.36=9.54元/根

竹笋销售纯收入=2-0.6×1.2-0.018=1.26元/kg

第1年每公顷纯收入=9.54×150+1.26×975-1300-1200-750-195-450=-1235.5元/hm2

第2年每公顷纯收入= 9.54×225+1.26×1200-1300-1200-750-195-450=-236.5元/hm2

第3年每公顷纯收入=9.54×300+1.26×1500-1300-1200-750-195-450=857元/hm2

第4年每公顷纯收入=9.54×345+1.26×1800-1300-1200-750-195-450=1664.3元/hm2

第5年起每公顷纯收入= 9.54×375+1.26×1950-975-600-750-195-450=3064.5元/hm2

4hm2竹林资产评估值为:

En=[(-1235.5/1.1)+(-236.5/1.12)+857/1.13+1664.3/1.14+3064.5/(0.1×1.14)] 元/hm2×4hm2=85571元

    2、大小年竹林的收益现值分段计算法

    经营大小年明显的竹林,在进入稳定阶段后,大年和小年的竹材和笋的收益均不相同。因此,可将其看成两个以两年为周期进行永续作业的总体,并将其收益现值相加,再加上调整期内的收益现值,其计算公式为:

                                     (6-17)

式中:En——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进入稳产期后大年的年纯收入;

——进入稳产期后小年的年纯收入。

其他符号含义同(6-16)式

3、现行市价法

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竹林的现行市价法和新造竹林的现行市价法的计算公式是一致的,但其综合调整系数要根据立地质量和竹林的年龄结构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三)合理结构的竹林资源资产评估

合理结构的竹林是指经过调整,立竹的年龄结构已合理的竹林。这类竹林的经营等级为Ⅰ或Ⅱ级,竹林的产笋量和产竹材量都较稳定,其资产的评估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中的年金法(或称资本化法),也可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由于花年竹林和大小年竹林的不同收益情况,又可分为两种计算公式。

1、花年竹林的年金法

花年竹林的竹、笋产量稳定,投入也稳定,其资产可直接用年金法测算,其计算公式:

                                                             (6-18)

式中:En——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S——年纯收入;

i——投资收益率。

例6-5:湖里村20##年拟转让已进入稳产的成年毛竹林面积10hm2。该地毛竹林为花年毛竹,不存在大小年现象,请根据下述有关经济指标评估其长期(无限期)转让价值。

(1)培育成本(每年):

1)施肥:进入稳产期后每年975元/hm2(两年施肥一次,每次施肥的肥料款1350元/hm2、施肥工资600元/hm2,合计为1950元/hm2)。

2)深翻抚育:稳产期后四年一次,每次2400元/hm2,平均每年600元/hm2

3)除草:每年750元/hm2

4)管护费(主要包括护林,病虫防治等费用):195元/hm2

(2)竹林竹材产量和竹笋产量预测

根据调查该村评估对象附近稳产竹林近几年来平均年竹材采伐量和竹笋产量,预测评估对象稳产成年竹林单位面积年产竹材375株/hm2,产竹笋1950 kg/hm2

(3)竹材价格和经营成本

1)竹材价格:平均每根价格为13.5元/根。

2)采伐成本:3元/根(含运输费用)

3)税费合计:0.36元/根(其中育林费:0.35元/根;检疫费:0.01元/根)

(4)竹笋价格和经营成本

1)价格:冬春笋平均价格为2元/kg(其中冬笋10%,早春笋25%,晚春笋65%),

2)税费:育林费加检疫费:平均为0.018元/kg。

3)挖笋成本(含运输费用):按售价30%计算为0.6元/kg。

(5)竹林采伐、挖笋成本利润率确定:竹林采伐、挖笋成本利润率为20%。

(6)竹林地租:据调查研究,竹林年地租通常为每年450元/hm2

(7)投资收益率:竹林投资收益率定为10%

由于竹林已进入稳产期又是花年竹,采用年金资本化法计算:

竹材销售纯收入=13.5-3×1.2-0.36=9.54元/根

竹笋销售纯收入=2-0.6×1.2-0.018=1.26元/kg

每年每公顷纯收入

S=9.54×375+1.26×1950-975-600-750-195-450=3064.5元/hm2

10hm2进入稳产期竹林资产评估值为:En=10×S÷i=10hm2×3064.5元/hm2÷0.1=306450元

2、大小年竹林的年金法

大小年竹林的收入已达稳定,但大小年的收入差异明显,因此,可看作两年为周期的两个总体的年金相加。

                           (6-19)

式中:En——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值;

——竹林大年的年纯收入;

——竹林小年的年纯收入。

3、现行市价法

结构合理的竹林的现行市价法其综合调整系数是以其产量或纯收入为依据进行确定的。

四、毛竹林资源资产评估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和公式有多种,必须根据待评估竹林资源资产的年龄结构和经营方式来确定可采用的评估方法和公式。在新造的竹林即年龄序列虽完整,但结构不合理的竹林,一般采用分段计算的收益现值法,在年龄结构合理的竹林多采用年金法。现行市价法适用于各种状态的竹林,但其综合调整系数确定所依据的林分生长指标是不同的。

第二,竹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关键问题是竹林产量的预测和年纯收入的计算。竹林的产量,尤其是竹笋产量的调查和预测都是较困难的。预测竹笋产量的模型虽已进行了一些研究,但仅是在局部的区域内进行的,其适用范围有限。因此,为了更好地进行竹林资源资产的评估,必须对竹笋的产量预测模型进行系统的研究,以建立系统的适应性强的竹笋产量预测模型。

第三,竹林的调查从项目、内容到调查方法都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些特殊的指标对竹林的产量有较大的影响,必须认真组织调查。

第四,竹林是异龄林,林地和立竹资产无法准确地分开,要单独研究测算其地价和地租是困难的。必须先将林地和竹林资源资产合并为综合性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再按一定的比例将其地价和立竹价分开。这个比例目前尚无准确规定,必须根据其他林种的研究结果来确定。

第五节 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林地是林业生产的基础,通过生产木材和其他林产品来实现其价值。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天然林地管理松散,随意占用林地、长期无偿使用的现象比比皆是,造成了林地资源资产的大量流失,使国家在经济和环境上都蒙受了巨大损失。上世纪80年代以后,很多地方都用出租或出让林地经营权的方式实现了林地资源资产的有偿使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林业的多元发展,林地资源资产已得到广泛的重视,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和林地产权的规范,成为当前林业工作的一个焦点。

林地资源资产的评估方法比较成熟,主要的方法有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年金资本化法和林地费用价法。

一、现行市价法

近几年来,承包采伐成、过熟林是林区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尤其在南方集体林区的集体林经营中更为常见。因此,在森林资源资产市场较为发达和完善的地区,资产交易案例比较容易获得,此类资产评估首选市价法中的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法是在同一林地区位内选取三个或三个以上与被评估林地类似条件的其他林地的实际交易案例的价格进行比较调整,来评定林地资源价值的方法。目前,由于林地的交易市场不够健全和完善,在同一区位内的交易案例较少,加之林地本身的差异又很大,实际上不可能找到与被评估林地完全同质的林地交易案例,采用林地现行市价法通常要将原来的卖价按被评估林地与交易案例林地的差异进行修正,修正时考虑的主要因子有:

(1)林地的立地条件等级和其他自然条件的差异。

(2)林地的地利等级,即运输条件上的差异。

(3)林地评估的基准日与交易案例评估基准日的时间差异。

(4)有林地与无林地的差异。

(5)林地面积的大小、形状及其相邻林地使用情况的差异。

(6)林地转为其他用途的可能性。

(7)买卖者的迫切程度。

(8)交易竞争者的多少。

(9)有无法律制约。

(10)将来地利等级变化的可能性。

在用正常市场交易案例评定林地地价时,需具体分析以上这些因素,确定其调整系数或进行评分,将这些因子进行数量化。

如林地地位级(或立地条件类型)的差异,通常采用该地区交易林地的地位级主伐时的木材预测产量与被评估林地地位级预测主伐时产量来进行修正。

地利等级差异,由于地利等级是以林地采、集、运生产条件的反映,一般用采、集、运的生产成本来确定。地利等级调整系数可按现实林分与参照林分在主伐时立木价(以市场价倒算法求算取得)的比值来计算。

 

交易案例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基准日与被评估林地的评估基准日的差异,通常采用物价指数法,最简单的物价指数替代值是用两个评估基准日时的木材销售价格。

 

其他因子的修正值很难用公式表现出来,只能按其实际情况进行评分,将综合的评分值确定一个修订值的量化指标。

这样林地现行市价法的公式可写为:

                                            (7-2)

式中:G——参照案例的单位面积林地交易价值

——被评估林地面积

1——立地质量调整系数

2——地利等级调整系数

3——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4——其他各因子的综合调整系数

现行市价法的应用关键首先是要找到与被评估林地类似的交易案例,而且其交易案例的价值必须是真实、合理的。当前森林资源资产市场较为混乱,森林资源资产的买卖中,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它使资源资产的价值发生了较大的偏差。因此,在选用交易案例时,尤要慎重;其次,对交易案例价值的修正应在收集大量的社会经济和自然条件资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判定。

二、收益现值法

1、林地期望价法

林地期望价法是以实行永续皆伐为前提,将无穷多个轮伐期的纯收益折为现值的累加求和值作为林地资源资产价值的方法。

    根据同龄林特点,同龄林估计地价最简单的方法是从裸露地出发,然后设想在裸露地上营造森林,这正是林业生产中无林地所碰到的实际情形。概略地说,一块林地,造上林,形成林分,林分不断地生长直至成熟,然后采伐,采伐后营造成新的林分,这是一个连续的森林生长过程,任何一块特定的林地,只要是经营同龄林,不论是采用一次性皆伐作业,还是采用多次的渐伐作业,实际上都是经过这样的一个过程。这种林分从造林、抚育、生长达可以进行采伐利用所需要的时间称为轮伐期,它是伐区式作业法的一种生产周期,它包括了培育、采伐、更新的全部过程。这种过程可以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以至无穷。

    对于今后一系列以至无穷的定期净收入的资本现值,可由下式得出。

                                                 (7-3)

式中:Bu——林地的期望价,它表示今后从林地上获得一系列收益的资本现值;

      R——轮伐期末的纯收入;

      u——轮伐期的年数;

      i——投资收益率。

    如果没有生产成本,所有的收入都在轮伐期末时一次获得,那么上述公式所描述的资本化过程就能确定地价。然而,各种收入不是在同一时间全部获得的,而且它们不是净收入;它们必须扣除采伐的成本,除了采伐成本外,还有造林成本、抚育成本、管护成本等,这些成本支出是在轮伐期的不同时期分多次支出的,因此,在采用该公式时,必须将各种收入和支出全部归结到一个时点即轮伐期末,这样才能确定净收益,并将其资本化。要将收入和支出归结到同一个时点上,就必须采用投资收益率来作为衡量时间重要程度的尺度,在每一笔收入和支出都要引入投资收益率,将按复利计算直至轮伐期末。因此,计算林地价的一般式为:

                 (7-4)

式中:Bu——林地资源资产价值;

      Au——主伐时纯收入;

      DaDb——分别为第a年、第b年间伐的纯收入;

      Ct——各年度营林直接投资;

      V——年度的管护费用;

      i——投资收益率(不含通货膨胀的投资收益率);

      n——造林及幼林抚育所需年数。

例7-1:现有某国有林场20##年拟出让一块面积为10hm2的采伐迹地,其适宜树种为杉木,经营目标为小径材(其主伐年龄为16年),该地区一般指数杉木小径材的标准参照林分主伐时平均蓄积为150m3/hm2,林龄10年生进行间伐,间伐时生产综合材15m3/hm2;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所示,请计算该林地资产评估值。要求写出计算过程及公式,评估结果保留至百位即可。

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均为虚构假设指标)

(一)营林生产成本:

第一年(含整地、挖穴、植苗、抚育等)为4500元/hm2;第二年:抚育费1200元/hm2;第三年:1200元/hm2;从第一年起每年均摊的管护费用为150元/hm2

(二)木材销售价格:杉原木950元/m3;杉综合:主伐木840元/m3,间伐木820元/m3

(三)木材税费统一计征价:杉原木600元/ m3;杉综合:400元/ m3

(四)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1)伐区设计:10元/ m3    (2)生产准备费:10元/ m3

(3)采造成本:80元/ m3    (4)场内短途运输成本:30元/ m3

(5)仓储成本:10元/ m3    (6)堆场及伐区管护费:5元/ m3

(7)三费(工具材料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5元/ m3

(8)间伐材生产成本增加20元/ m3

(五)税金费: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计 

(2)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计

(3)城建税:按销售收入的1%计       

(4)木材检疫费:按销售收入的0.2%计

(5)教育附加费:按销售收入的0.1%计   

(6)社会事业发展费:按销售收入的0.2%

(7)销售费用:原木10元/ m3,综合材11元/ m3          

(8)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5%计   

(9)所得税:按销售收入的2%计

(10)不可预见费:按销售收入的1.5%计

(六)木材生产利润:杉原木20元/ m3;杉综合15元/ m3

(七)林业投资收益率:6%

(八)出材率:杉原木出材率为15%;杉综合出材率为50%

解:杉原木每立方米纯收益

950-10-10-80-30-10-5-5-600×0.12-600×0.08-950×(0.01+0.002+0.001+0.002+0.05+0.015

+0.02)-10-25=550

主伐杉综合材每立方米纯收益

840-10-10-80-30-10-5-5-400×0.12-400×0.08-840×(0.01+0.002+0.001+0.002+0.05+0.015

+0.02)-11-15=500

间伐杉综合材每立方米纯收益

820-10-10-80-30-10-5-5-20-400×0.12-400×0.08-820×(0.01+0.002+0.001+0.002+0.05

+0.015+0.02)--11-15=462

评估值为

En=10×[150×(550×0.15+500×0.50)+15×462×1.066-4500×1.0616-1200×1.0615-1200×1.0614]÷(1.0616-1)-10×(150÷0.06)

 =10×[49875+9830-11432-2875-2713]÷1.54-10×2500

 =10×42685÷1.54-25000

=252100(元)

该小班林地使用权(无限期)评估值为252100元,年地租为15100元。

2、地租资本化法

地租资本化法是将林地的纯收益按一定的还原利率资本化,在一定的折现率下,将林地未来纯收益折为现值,从而计算出林地资源资产价值。用公式表示:

                                                         (7-5)

当林地使用权为有限期时,其公式为:

                                             (7-6)

式中:Bu——林地资源资产价值

A——林地年均纯收益

i——投资收益率

n——林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例7-2:东溪林场杉木用材林林地,每公顷出材量为75m3,杉木平均时价为800元/m3,主伐年龄为26年,投资收益率为6%,试计算其林地价。

解:通过询查获知,当地的林地地租占产值5%的比例。

林地地价=(出材量×木材平均时价)×地租率÷[(1+投资收益率)轮伐期–1]

=75m3/hm2×800元/m3×5%÷[(1+0.06)26–1]

=845元/ hm2

年地租=林地地价×投资收益率=845元/ hm2×6%=50.7元/ hm2

3、林地期望价修正法

在借鉴林地期望价法和地租资本化法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影响林地资源资产价值的林学质量和林地经济质量因素,提出了林地期望价修正法。采用林地期望价法确定平均地价和平均地租,同时根据评估实际情况确定标准地租,再用数量化得分值与地利等级修正值对标准地租进行修正,从而实现对各小班林地资源资产地租的评估,并依据有限期林地地租资本化法计算有限期林地使用费。现以福建闽北为例说明如下:

(1)方法介绍

① 平均地租的确定

平均地租按闽北国有采育场杉木人工林生长平均水平计算26年生杉原木和杉综合材产量,按福建省政府规定的现行林价及山林地租收取标准(即林价的10%~30%为山价,主伐时一次交清的地租,闽北国有采育场一般取30%)。计算26年为轮伐期的地租和收益,再按林地期望价法测算平均林地期望价,最后按林地期望价确定平均地租,计算公式如下:

                                                 (7-7)

                                                     (7-8)

式中:—林地期望价;

Au—主伐时规定的林价收入;

p—投资收益率;

Ru—平均地租。

表7-1闽北杉木主伐时平均生长指标及测算表     单位:m3、㎝、元

② 标准地租的确定

标准地租即立地质量最好(得分值100分)时林地的地租。国有采育场杉木人工林的林地质量一般较好,因此最好立地的地租水平按平均地租上浮30%,即每公顷98元。

③ 数量化地租得分值的确定

数量化地租得分表,见表7-2,是评定各小班地租的主要依据。该表根据各地编制的数量化立地指数表各因子对立地质量的贡献值综合确定各主要因子的得分值。各主要因子有地类、坡位、坡向、腐殖质层厚度、土层厚度、地被物种类、海拔高度7项目24个类目,总得分值为100分,最低得分值为27分。

表7-2  立地质量得分表

④地利等级地租修正值的确定

地利等级是影响地租的主要因子。地利等级主要由小班的集材距离和运输距离所造成的集材、运材成本的差异所决定。根据闽北木材生产和运输的成本定额,计算确定不同的集材距离和运输距离对生产成本的影响,再根据期望价公式和闽北林木生长的平均水平计算出不同集材距离和运输距离对地租的影响,编制成地利等级修正值表。

A.运距(S)修正值

S≤20km           KS=22.5元/hm2

S>20km           KS=(50-S)×0.75元/hm2

B.集材距修正值

⑤ 小班地租的确定

先按小班调查卡在数量化地租得分表中查得小班的数量化地租得分值,此得分值与标准地租相乘,得到小班的基础地租,再根据小班的集材距离和运输距离在地利等级修正值表中查得小班的地利等级地租修正值,基础地租与地利等级地租修正值之和,即为小班(公顷)地租。计算公式如下:

小班地租=标准地租×数量化地租得分值+地利等级地租修正值                       (7-9)

⑥ 林地使用费评估值的确定

                                        (7-10)

式中:Rw—小班年实际地租;

V0n年林地使用费现值。

(2)几点说明

①小班的植被类型常由于实际情况较为复杂,与数量化地租得分表中的植被类型有所差异,其数量化地租得分值由评估人员根据植被种类、植被高度、树种、立地质量综合平衡后打分。这部分内容是常规森林资源调查所没有的。为此,要采用小班评估法进行小班地租的评估,就必须在森林资源清查中增加这部分的调查内容。

②该方法评估的地租是以福建省现行的林地地租政策,当前的林木生长水平和木材价格水平下确定的。如果林业政策有变化,木材价格有较大幅度的变化,地租水平也随之发生变化。此外,随着木材市场价格的变化,林木的实际林价水平已严重偏离现行的林价政策时,可以采用市场价倒算法确定林木立木价。

③鉴于目前木材价格的实际,以中径材为例,杉木价格最高,其次是马尾松,价格最低的是阔叶树。同时考虑林地所有者的合理收益,计算林地标准地租时选用杉木经营管理和立地质量中上水平的林地进行测算。在具体的评估操作实践中,要根据被评估林木资源资产的森林经营类型和评估目的来选择树种确定林地的纯收益。

4、林地资产动态评估模型的建立

根据研究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状况、林地实际生产状况,构建林地资产动态模型。为林地资产化管理提供理论基础和数据支持。具体步骤如下:

(1)林地资产评估公式的选择

在用材林林地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林地费用价法、年金资本化法、现行市价法、林地期望价法、林地期望价修正法等五种方法中,从林地生产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度以及森林可持续经营等角度,选择林地资产评估方法,确定以林地期望价修正法为基准构建模型。

(2)林地资产动态评估参数系数的确定

尽管林地期望价修正法已考虑不同林地的质量差异,地区差异,但未考虑到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经济变异引起的林地的质量差异,地区差异和物价变异。林地期望价考虑了净收益累积过程中的时间因素,并未考虑林地期望价自身将随着时间的延伸而变化的问题。因此,它只是评定林地资产价值的静态公式,要使它演绎成动态公式,则还必须渗入地利、立地、物价等变动因素形成新的数学模型,即林地资产动态评估模型。这样,林地资产动态评估模型应由标准林地地租、立地等级系数、集材费用、运输费用、地区差异系数、物价变动指数组成。全部参数的基数均源于实际调查的统计平均数,变异系数则经理论测算推导而得。

(3)林地资产动态评估模型的建立

某一年份某一县市的某一块林地的资产评估模型为:

某一块林地地租=(标准林地地租×立地等级系数+集材费用+运输费用)×地区差异系数×物价变动指数                                                         (7-11)

三、林地费用价法

    林地费用价法也称为成本价法,它是将取得林地所需要的费用和把林地维持到现在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在评定时用本利和来表示。因此林地费用价由三种费用构成。

    1、购买林地及其他为取得林地所需的费用。

    2、林地取得后,为造成适于林木培育而投入林地的改良费用。

    3、从投入上述费用时候开始到评估基准日为止的年间费用的利息。

    如果购买土地和林地的维持或改良的费用都按购买或支付的原价格,则称为历史成本法,此时计算利息采用的利率应为正常的商业利率,它包括通货膨胀率在内;如果购买土地的费用和林地维持费按评估时的价格,即采用现价修正过,则称为重置成本法,这时采用的利率是不含通货膨胀率的低利率。

    当评估的林地是近年购入的,则计算费用价较为容易。例如,设n年前用B元人民币购入林地,m年前用Q元修建了排灌水设施,其林地费用价为:

                              (7-12)

    当年前用B元现金买入后,每年投入M元林地改良费,到评估时已投入了n年,则其费用价可用下式计算:   

                                 (7-13)

   林地费用价法在林地的评估中应用较少,仅在购买林地及其他投资的费用较明确时才用。

四、比例系数法

    比例系数法就是将用期望价公式计算的异龄林的收益现值按当地森林经营的习惯比例分为地价和林价两部分。该方法的关键问题是确定异龄林的收益现值和确定林价与地价的比例系数。现以一个计算实例来说明。

    设某片10hm2的阔叶异龄林承包期已满,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前要求对其林地资源资产价格进行评估,并在这一基础上确定新的地租租金。

    1、收益现值计算

    据调查该片异龄林的择伐周期为10年,每次择伐每公顷可出材45 m3,其中50%是大径原木,30%为中径原木,20%为小径和非规格材。每出材1立方米,可获得纯收入400元,每年分摊的管护费为90元/hm2,投资收益率为6%。

    2、比例系数确定

    比例系数的确定,必须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当地森林经营实践中习惯性的林价中山价(地租)所占份额。

    (2)林地的立地条件类型或地位指数级。

    (3)林地的地利系数。

根据上述三个因子综合确定其比例系数为:

                                          (7-14)

式中:0——当地平均的习惯比例;

       f——立地条件系数;

       I——地利系数。

    据某省现行政策,林价中的山价(地租)部分所占份额为20%。

    该异龄林林分的立地条件类型为中等肥沃类型,大致为当地的平均水平,立地条件系数取=1.0。林分的运距为15公里,集材距为0.7公里,查表得=1.034,则:

            =20%×1×1.034=21.6%

    (1)地价:

               =21260元/hm2×0.216

                =4592元/hm2

    (2)年地租:

                =4592元/hm2×0.06

                =275.5元/hm2

五、剩余价值法

剩余价值法是求出异龄林的收益现值后,将其减去林地上现有林木的价值,剩余的作为地价,其计算公式为:

                                                  (7-15)

式中:u——异龄林的收益现值;

      n——刚择伐完的异龄林林分余下的林木的价值。

    根据调查,该林分择伐后保留蓄积为165m3/hm2,出材率60%,可出材99m3/hm2,但木材的口径小,价格较低,经济收益较差,每出材1立方米,仅有纯收入170元,这样有:

      n=170元/ m3×99m3/hm2=16830元/hm2

       B0=21260元/hm2-16830元/hm2=4430元/hm2

由此可见,该例中按剩余价值法计算该异龄林的林地价为4430元/hm2,占收益现值的20%,与比例法计算的结果接近。

六、林地评估中必须注意的问题

    1、同龄林林地评估的计算方法有三大类,即期望价法、市价法和林地费用价法,各方法又因具体的情况又有着若干种计算的公式,因此在进行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时,必须广泛收集当地的自然、经济以及经营方面的资料,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分析、选定适合于评估对象的计算方法。也可做多种方案的计算,然后通过分析比较,从中确定林地的资产价值。

    2、同龄林经营的周期——轮伐期一般较长,因此在评估中投资收益率的确定十分重要,它对评估的结果将发生极大的影响,一般投资收益率越高,林地的价格越低。在各个计算公式中通常采用的重置成本法,其选用的投资收益率应是不包括通货膨胀的低投资收益率,但在费用价法中,如采用的是历史成本法,则应采用市场上的商业利率。

    3、土地期望价法是各种方法中理论上较为完美的方法,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若干假设和预测的基础上。如收获的预测不准确或假设的条件不合理,则可能导致评估结果的严重偏差。因此,在采用该方法时必须对收获预测和假设条件进行详细的分析,与林业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比较,并将其测算的结果与市价法等其他方法进行比较分析,以修正偏差,得到科学、合理的评估结果。

4、土地期望价法中采用的经营成本应为重置成本,即现在的劳动价格,重新营造森林的成本。这个成本支出的水平必须与收获预测的经营水平相一致,如收获预测值是以现实成熟林分为基础,则重置成本的技术指标必须是按现实成熟林过去营造的技术指标,而不能用现在采用的技术标准。由于现在的经营水平比过去高,投工、投资量大,林木的生长也相对较好,如用现在标准的重置成本,而预测仍用较粗放经营的过去营造的林分为基础,则其收获量偏低,资产的价值人为下降,使评估结果出现偏差。

七 其他地类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一)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经济林经营见效快,收益时间长。大多数树种培育三、四年就可获得收益,而收益的时间很长,少则十年八年,多则几十年到上百年。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每年都可以相对稳定地收获经济林的产品,获得一定的效益。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由于其上的经营方式不同于用材林,其评估的方法也不同于用材林。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林地期望价法、现行市价法、年金资本化法。

(一)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以市场上已成交的类似的林地价格作为参照,然后确定待评估资产的价格的方法。在所有林种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中现行市价法的公式都相同,但在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中比用材林更为复杂。其考虑的因子除了立地质量和地利等级外,还应考虑其上经济林树种、品种、年龄和经营年限。最好能找到三个或三个以上与被评估资产的立地质量,地利等级、树种和品种、林木年龄相近的评估案例作为参照,从而对待评估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进行评估。

(二)林地期望价法

将经济林在无穷多个经济寿命期的纯收益(扣除了正常成本利润)全部折为现值作为林地的价格。在计算时先把各年的收入和支出(含成本利润)折算成经济寿命期末的后价,然后再根据无穷递缩等比级数求和公式将其求和,其公式为:

                                  (7-16)

式中:At——各年销售收入

      Ct——各年的经营成本(含税、费及合理利润)

      u——经济寿命期

     Bu——林地期望价

该公式必须预测各年度的收益和经营成本,计算较为困难,为了便于计算,可假设在每个经济寿命期内造林的成本相同,盛产期收入相同,始产期的销售收入相近,每年的经营成本大体相同。这样该公式可简化为:

            (7-17)

式中:An——始产期的平均年收益

Am——盛产期的平均年收益

C——造林时的投资

V——年平均营林生产成本

n——始产期的年数

m——盛产期的年数

该公式始产期和盛产期两段计算经济林的收益,其资料收集较为容易,计算也大为简化,是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中常用的方法。

(三)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以林地每年的平均纯收入(地租)作为投资的收益额,以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投资收益率作为投资收益率,来求算其本金的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7-18)

式中:E——年平均地租;

i——投资收益率。

该公式简单易算,关键问题是确定平均地租和投资收益率,在经济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中,由于林地上的经济林木在较长的时间内每年有稳定的收入,其地租也较稳定并经常每年定期支付,因此每年支付地租的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经常采用该方法。

(二)竹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竹林资源资产价值实质是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与其林地中竹鞭更新能力价值之和。竹林是异龄林,具有异龄林经营的特点,其林地和立竹的收益是紧密相连,难以分开测算。竹林是高收益的林种,每年都可能获得可观的收益。而且其经营的经济寿命期在正常的条件是无限的,可永续不断地经营下去。因此,竹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可用收益比例系数法、年金资本化法和现行市价法进行。

(一)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要求有发育充分,制度健全完善的资产交易市场,且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交易案例。在竹林林地资源资产价值测算时必须依成交案例与待评估资产在年龄结构、均匀度、整齐度、立竹度、经营级、生长级的差异,综合确定其调整系数,用调整系数对参照案例的成交价进行修正。通过对三个以上案例的交易价修正,综合确定其待评估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

(二)收益比例系数法

竹林的年经济效益较稳定,收益时间很长,计算其竹林(立竹和林地的综合体)的资产价值较为容易。但竹林是异龄林,其立竹的重置成本测算困难,无法准确划分哪是林地产生的价值,什么是立竹产生的价值。因此竹林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和立竹资源资产评估一样经常借助比例系数法。即按一定的比例将竹林的总资产价值分为林地的价值和立竹的价值。其比例系数通常选用当地用材林经营中地租收入占经营总收益的百分比。直接用这一比例系数乘上竹林的总价值,就得到竹林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

(三)年金资本化法

竹林林地资源资产的年金资本化法仅在竹林的经营者已明确每年交纳稳定的地租时采用。由于竹林的经济收益大,且每年都有稳定的收益,因此竹林的经营者每年向林地的所有者交纳规定的地租的情况比较多,这样就可以直接用竹林的年平均地租和投资的收益率测算出竹林的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

(三)疏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疏林地是指郁闭度在0.1~0.20的林业用地。疏林地上的少量的树木,其利用主要有二种方式:一是将其上的林木采伐,然后营造人工同龄林;二是保留其原有的林木,通过补植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加上封山育林,将其培育成异龄林或相对同龄林。因此,疏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可以按用材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或按无林地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

按用材林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时,可按同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也可按异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但大多数情况下是按同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在采用用材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时,关键是要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选择最适合的树种,根据培育目的确定一个最适合的森林经营类型,按该类型的森林经营设计,假设在该林永续地进行经营,来评估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

按无林地进行评估时,首先要确定适合的林种、树种、经营类型,然后再按相应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四)未成林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未成林造林地是指人工造林后3~5年或飞机播种5~7年,造林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上培育的一般是人工用材同龄林,其树种、经营方式、培育的材种、经营的措施都早已确定。因此,未成林造林地上的林木通常按用材林幼龄林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而其林地资源资产也是按同龄用材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方法进行评估 。

(五)苗圃地资源资产评估

苗圃地通常是由农用地,而且是水肥条件较好的农用地改造而成的,在经营过程中还常与农作物轮作。因此,苗圃地资源资产的评估通常按农用地的评估方法和农用地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

(一)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比较法,它是根据和评估苗圃地相同或类似的林地使用权出让的交易案例,通过比较来确定评估林地使用权评估值的方法。在苗圃地的评估中,其计算公式与一般林地资源资产所用的公式相同:

                                  (7-19)

式中:Bu——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值

Kj1——第j个案例苗圃地立地质量调整系数

Kj2——第j个案例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j——第j个案例单位面积的交易价格

S——待评估苗圃地的面积

在苗圃地的评估中参照物可以是类似的苗圃地,但由于苗圃地的交易较少,实际评估中经常采用立地质量相似的农地为参照物。林地质量调整系数通常用影响农地价格的因子,如林地的肥力、林地的排灌条件、平整程度、交通条件、农地的粮食产量等指标,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将待评估的苗圃地与参照的农地之间的各项主要指标的差异进行定量比较,综合确定出调整系数。

由于找到评估基准日时的交易案例是不可能的,在选择不同时期的交易案例时的物价水平发生了变化,必须根据物价指数来求得物价指数调整系数,用物价指数调整系数对评估值进行修正。在苗圃地资源资产的评估中,物价指数调整系数常用不同时期的粮食价格的比值来确定。

确定林地质量调整系数和物价指数调整系数后,根据调整系数和参照农地的市场成交价测算出评估的苗圃地使用权价格。

在采用该法时,由于农地使用权转让的交易案例较多,而且情况各异,因此,要尽量收集有关的材料,对资料中的不合理的因素应予排除;在相互比较时,其各指标要注意一致,进行量化分析。

(二)收益现值法

苗圃地的收益现值按育苗收入计算极为麻烦,因为苗圃地上育苗的种类较多,各种苗木的育苗期限不同,经济效益也不相同,而且为了减少病虫的危害,苗圃地上经常要进行轮作,种一季水稻。因此,苗圃地的收益现值经常用农田粮食生产的收益现值。

                                                  (7-20)

式中:——苗圃地上种植粮食的年纯收入(已扣除劳动工资、生产成本及税金费等费用)。

该法计算简单,资料来源容易,是最简单的评估方法。但在使用该法时要注意:

1、年纯收入(E)的计算.必须选择与待评估资产在立地质量、地利等级类似的农地进行产量、成本及收益值的计算。

2、计算年纯收入(E)时,如按当年的会计成本计算其成本,而未将其进行重置时,E值内含有通货膨胀的部分,这时利率应包括通货膨胀因素,采用商业利率。如果测算E值时,已对成本进行重置,扣除了通货膨胀因素,则利率不应包含通货膨胀利率。

3、如果苗圃地种的是经济林木或绿化苗,其收益值明显高过种粮食的收益值时,可将其地价适当调高。

4、如果年地租是明确,而且基本合理的,其承租的合同期又较长,则可直接取E为地租,进行测算。

(三)林地费用价法

林地费用价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成本费用法。它是以取得林地所需费用和把林地维持到现在状态所需的费用,来估算林地评估值的方法。在苗圃地的评估中,取得林地所需的费用是指征占用苗圃地时所支付的成本;把林地维持到现在状态所需费用是指将原购置的土地改为苗圃地时的土地改良费,包括修路、平整、修建排灌设施的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7-21)

式中:A一一林地购置费

Mt一一苗圃地购置后第t年投入的林地改良费

n一一购置的年限

i一一投资收益率

K一一设施的成新率

该法一般用于新建的苗圃,其土地购置的成本明确,年设施投入也明确,苗圃生产尚未正常使用。

在使用该法时必须注意:

1、林地的购置费(A),在有条件时应尽可能采用重置成本.如无法进行重置,而采用历史成本时,其测算用的投资收益率必须包括通货膨胀利率。

2、如果林地购置后一直在经营,当A是重置成本时,不再加算利息。当A是历史成本时,其投资收益率含通货膨胀利率(即按通货膨胀将其购置成本重置)。

3、如果林地购置后一直在进行改良而未正式生产,A是重置成本价时,投资收益率是不含通货膨胀的低投资收益率;A是历史成本时,则投资收益率可采用市场投资收益率。

4、K为苗圃设施的成新率,它等于1减去折旧率。在评估时必须确定苗圃中各项设施的使用寿命,计算其折旧率或直接计算其成新率。

(六)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评估

无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等。无林地资源资产的评估首先要对无林地资源资产范围进行界定,特别是在荒山荒地和沙荒地的评估时,因为这些林地经常是生态环境差,林地虽可造林,但经济效益极差,形成不了商品生产,且只能起生态防护作用,因此不能全列为资产。

其次,在界定为资产的无林地上要确定营造什么林种、什么树种,确定其经营水平和各项技术措施。

然后,进行收获量预测,分析各项投入和收入。

最后,确定其林地的价格。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价值通常可用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来确定。

(一)收益现值法

无林地的收益现值法在选定了林种和树种后,一般用材林按同龄林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其他林种按相应各林种的林地资源资产评估方法进行。它的关键是确定好最适合的林种、树种和经营水平。一块无林地,在其上经营高投入的名优经济林,它可能获得相当好的经济效益,林地呈现出高的价格。而如果经营低投入的用材林或一般的经济林,则可能效益极为低下,甚至出现亏损。因此,一块林地,可能因选择的树种和经营水平不同,造成用收益现值法计算结果的较大的差异。为了避免这个偏差,在用收益现值法时,通常应计算几种方案,经过综合分析评定后,确定其适合的结果。

(二)现行市价法

无林地资源资产评估的现行市价法除与其他林地资源资产评估一样都要考虑立地质量、地利等级、时间差异等因素外,还应考虑二级地类的差异,例如是采伐迹地,还是荒山荒地。因为在采伐迹地内通常保存有大量乔木树种的幼苗、种子和伐桩,不进行人工造林,只要对其进行封育,即可成林。而荒山荒地就无这一优势。即使同样进行人工造林,采伐迹地上的阳性杂草较少,整地、幼林抚育的投工都较少。因此,在同样的立地质量和地利等级时,采伐迹地的林地资源资产价值要高于荒山荒地的林地资源资产的价值。至于其他各因素的修正,无林地林地资源资产的现行市场价评估与其他林地相同。

(三)清算价格法

清算价格法通常是在企业破产时使用,它要求迅速变现。它的价格通常要比市价稍低。在无林地的使用权转移中,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的一些单位(主要是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加速消灭荒山的速度,将所拥有的无力经营的荒山进行“拍卖”,其价格十分低廉。这种“拍卖”的底价就是用清算价格法确定的。

在确定清算价格时必须考虑:

1、该无林地的立地质量;

2、该无林地的地利等级;

3、当地最适合的经营方式及获利水平;

4、买主数量的多少及其经济实力。

在对上述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后,还必须根据使用权转让的形式来决定其价格,如将荒山拆零进行“拍卖”,其底价一般定的较低,以避免失去买主,其实际的拍卖价通常是大大高出底价。如是整体转让,则应以当地当时的市场价为基础进行适当的折扣,其价格一般保持中等偏低水平,以防资产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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