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重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

第一章

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

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

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      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8.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作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9.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10.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11.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12.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一、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13.  使用人民币的同时使及外文或民族汉字。

记帐本位币

  支票的大写金额

  发票

但在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时一定要用中文。使用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14.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5.  原始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作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6.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帐作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7.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8.  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19.  名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20.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计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②保管期满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③正处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21.  对于保管期满的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2.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23.  县以上人民政府规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先行使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4.  财政部门监督的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 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5.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的进行轮换。

不相容职务:

26.    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4条 
  (1)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按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27.  总会计师

 1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其他类型的企业是否设总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 
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4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5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20##年综合题)。

6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对于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

第二章

1.

 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

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

不得更改的票据项目——3项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签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至少2个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的盖章是指“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1个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出票日期

4.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另:临时存款帐户的使用范围P86-P87

 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5.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3.出票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比支票多一项收款人名称。

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6.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7.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章与其预留的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另:承兑不得附条件,附条件为拒绝承兑;背书附条件则背书有效而附条件无效,把金额分别背书给两人以上的则背书无效,背书要连续,不连续则银行不收。

8.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①工资、奖金收入。 
  ②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⑤个人贷款转存。 
  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⑦继承、赠与款项。 
  ⑧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⑨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9.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10.现金使用范围P71,现金结算的起点为1000元;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如果支付则为(坐支)

   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第三章

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收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

3.税法的分类:

按功能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按主权不同分:国内税法,外国税法

4.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构成税法的三个基本要素

征税对象以: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税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税率:掌握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的计算例3-7和3-8(P124-125)

起征点: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免征额: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6.     增值税: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2进项税:P130(3)农产品和(4)运费

3小规模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50万元

                货物批发(贸易型企业)≤80万元

   税率为3%

4纳税地点:P131

例.3-14(P129)

7.     消费税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及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税目:P132

消费税的抵扣以生产领用数计算扣除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金银首饰、钻石在零售环节

   例3-21(133)

8.     营业税:

纳税人: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税目:P134

纳税地点:一般在机构所在地,但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销售、出租不动产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9.     所得税:

税率:正常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居民企业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不得扣除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符合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支出

公益捐赠在会计利润的12%内可以扣除。

亏损弥补:可延续,不得超过5年

例3-24(P138)

10.个人所得税

  11个应税项目(P140)

  例3-27(P143)

 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P143)

10.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

1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也应办理税务登记但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农村流动小商贩除外

   2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变更登记是先工商变更,再税务变更。

    变更的范围P150

4注销登记是先税务变更,再工商变更。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这种是先工商,再税务)

     注销税务登记前,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11.税收保全措施 
  1.税收保全使用范围 
  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应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形。 
  2.税收保全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执行范围之内。  
12.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13.税收优先执行——3优先 
  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4.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7个当天P167及小规模纳税代开增值税票的方法

不得开具增值税票的情形:P166

15.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不得超过一年。

1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情况可以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16.核定税额情形——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注意多选题) 
  ①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⑦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第四章

1.《预算法》—全国人大   是核心法、骨干法

   《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2.特性: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3.国家预算的构成

  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4.预算管理的职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P187

  地方各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P189

5.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6.预算支出P190

7.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P19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8.决算 包括 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 

9.政府采购的主体不包括国有企业

10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11.  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集中采购—采购权与使用权高度分离

                    分散采购—采购者与使用者、采购权与使用权的合一

12.  供应商的条件P201-P202

13.  代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

14.  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P204

15.  国库单一帐户体系P205-206

16.  财政支出支付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第五章

1.职业道德的特征:

   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

2. 职业道德的特征的表现: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较多关注公众利益

3.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和区别P213-P215

4.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全部要求掌握。

1.原始凭证出现金额错误的,应由原单位重新开具。 
2.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为出票银行。 
3.20##年2月财政部发布了38项具体会计准则。 
4.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续建虚假会计报告,尚不够成犯罪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5.单位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 
6.会计账簿的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7.根据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年度财务预算部属于会计档案范围。 
8.根据《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由政府专管部门任命。 
9.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 
10.我国境内业务收入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11.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是银行汇票。 
12.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账户是基本存款账户, 
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资金的收付账户是一般存款账户。 
13.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属于主刑。 
14.我国目前的会计监督体系有①单位内部监督②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 
③以财政部门为主的政府监督。 
15.属于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文件有: 
①外地常设机构住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②当地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 
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 
16.出票日期,金额,属于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付款日期属于相对记载事项。 
17.行业发票适用于:①商业零售统一发票;②商业批发统一发票;③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18.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有:①款项和有价证劵的收付;②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③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④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19.会计凭证和账簿上,时间,编号,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和记账方向应当一致。 
20.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2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都属于会计档案。 
22.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后加‘整’字。 
23.单位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的职务有:a稽核;b会计档案保管c费用帐目登记工作d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 
24.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证书属于《会计法》的行政处罚方式。 
25.会计人员应该遵循的原则有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前进谁的帐C谁的钱由谁支配D银行不垫付 
26.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激存,也能办理现金支取。 
27.《高级会计实务》的考试为开卷笔答。 
28.财产清产不定期的对全面或部分的各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 
29.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税务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30.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应按照职权予以改正。 
31.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该单位自发出通知{30}日 
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32.A.代理记账之前应当在委托人与代理记账机构之间签订书面委托合同; 
B.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在送报之前,应经代理机构负责人审阅盖章。 
C.代理记账机构应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证得专职人员。 
3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由两个单位共同负担时,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  
单给其他分割单位。 
34.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义务。 
35.票据和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中可以更改的内容是用途. 
36.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 
37.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8.会计职业道德的检查可以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方式进行。 
39.银行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银行)不予受理。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 
40.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发票可也转账也可以支取现金。 
41.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42.A.临时离职需要接替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办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B.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人员办理接替手续。 
C.有价证劵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劵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D.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等必须交接清楚。 
43.朱镕基20##年的题词内容包括;①诚信为本②操守为重③坚持原则④不做假账。 
44.会计技能:①提供会计信息的能力②会计实务的操作能力③职业判断能力④沟通交流能力。 
45.客观公正:①真实可靠②如实反映③实事求是④不偏不倚。 
46.会计职业道德具有A职业性B实践性C继承性D多样性。 
47.质押背书是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质押背书中,背书人为出质人,被背书人为质权人。 
48.查账征收一般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人义务的纳税单位。 
49.在票据权利中,付款请求是第一顺序权利,主要票据权利。 
50.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一次印刷数量不能超过一年使用量。 
5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 
52.根据《会计法》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该具有会计师职称和3年以上工作经验。 
53.当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有法定变更事项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 
54.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得原则,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55.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一般纳税人使用。 
56.我国现行《税收征管办法》于20##年1月1日起实行。 
57.因违纪行为特别严重,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8.单位会计机构对会计档案立卷归档之后,可在保管1年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 
5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随意会计处理方法的单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000以上50000以下罚款. 
60.《总会计师条例》属于国务院制定的财务会计行政法规。 
61.企业确立收入与费用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 
62.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是托收承付。 
63.销售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使用于增值税13%的低税率。 
64.汇票人未登记付款地的可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65.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银行单位的公章,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或盖章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盖章。 
66.临时存款账户和基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支付。 
67.支票:A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发票:B用于支取现金的发票不得背书转让:C支票的提示付款日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内 。。 
68.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该出示的文件资料有:A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B有关合同,章程和协议书。C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9.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的情形包括: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解散,撤销;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住所,经营地点变动;C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破产。 
70.诚实守信:A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B言行一致,表里如一;C保守商业机密,不为利益所诱惑;D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71.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有:A接受教育B自我教育 
72.会计职业道德教是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会计执法检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评聘用的重要参考  
7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照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74.定期定额征收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无建账能力的企业。 
75.上市公司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 
76.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对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毕;尚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77.《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78.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负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单位负责人。 
79.企业会计档案中‘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需要永久保存,‘会计移交清册’不需要永久保存。 
80.或有事项:A未决诉讼B商业票据背书转让C商业票据贴现,不属于或有事项的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81.货物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是小规模纳税额。 
82.建立持证人员诚信档案就是会计行业组织对会计职业道德惊醒自律管理与约束。 
83.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  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的人 是承兑人。 
84票据权利的第二顺序权利是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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