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员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生产违章,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司安全生产,根据上级安生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隐患报告举报范围

1. 公司生产部门、驾驶员、发生事故未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拖延或谎报的。

2. 车辆有安全隐患未及时修复严重危及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3. 员工操作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程及规范的。

4. 其它构成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危险的安全隐患或者安全生产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 报告和举报范围

公司任何员工均有对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为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的权利及义务。但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得捏造、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安全监管工作秩序。举报时可用电话、电子邮件、意见书等形式,说明事故隐患的名称、地点、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的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核实,查处和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

三、举报受理程序

1、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书面登记编号并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对举报非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的,应直接告知举报人有权处理的责任部门。

2、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复查销号和存档。

3、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公司领导。

4、举报核实处理完毕,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填写《奖惩通知单》,并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受理举报时,对举报人不愿公开姓名、身份、部门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单位和人员将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六、举报奖励标准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部门或个人250—1000元不等的奖励。奖励标准分五类:

(1) 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元至100元;

(2) 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00元至300元;

(3) 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元至500元;

(4) 特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1000元;

(5) 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安全举报奖励标准为200元; 以上所称的事故隐患等级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界定。

 

第二篇: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

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员工监督参与”,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保障能力,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2、适应范围

适合本公司人员。

3、内容

3.1举报范围

3.1.1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冒险作业,存在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行为;

3.1.2防爆、防水、防尘设施不健全,对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

3.1.3不依法配发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权利;

3.1.4各类未按规定上报、隐瞒不报的生产安全事故。

3.2举报主体和形式:举报主体为任何个人;电话举报或来信、来访举报。

3.3举报电话(传真):XXXXXXXXX

4受理举报案件的程序

4.1公司安全委委员会接到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时,应先进行书面登记编号;

4.2公司安全委委员会受理举报后,按隐患类别书面通知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在2日内对举报情况进行核查处理;

4.3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有关部门提出处理举报奖励建议,具体奖励金额经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由公司发放举报人。

4.4经初查核实属于安全事故隐患的,有关部门应立即向隐患部门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属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予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凡属情节特别严重、案情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案件,按隶属关系分级处理的原则,经领导批准后向上级单位报告;

4.5对举报案件处理结果,有关部门应认真审核;凡发现查处事实证据不足或处理不当的,应及时通知经办人员补充调查或另行提出处理意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5奖励原则

5.1实行一案一奖的原则。第一举报人每举报一起危及财产的安全隐患,经查实后,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5.2奖励金额与成效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举报内容查实的危险与危害程度,奖励金额与处罚金额相结合。

5.3严格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原则。举报行为受有关法律保护,受理举报的部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

5.4奖励手续简便的原则。对举报内容查实后,予以及时奖励。

5.5恶意举报、虚报、假报的,将对举报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6奖励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给予兑现奖励金额,奖励举报人金额50-150元不等。

6.1举报现象经核实属一般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

6.2举报现象经核实属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6.3举报现象经核实属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的,给予举报人15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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