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职称认定申报操作流程(20xx最新)

人事网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用户类型:个人;业务类型: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注册

1、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2、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3、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共三项。

4、在“填写帐号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 “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登录

1、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界面(在人事网首页----业务直通车菜单----专业技术人员),界面左面是用户登录选项,右面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2、“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

    1、登录后,界面左面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面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2、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1)路径:正常申报----中级或初级(区县含南方人才市场)----认定资格系列(选择专业)

(2)点击“基本信息”后:请慎重填写“认定专业”栏。具体可参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情况一览表》的相关专业。

(3)点击“学历(学位)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情况”后:①“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添加栏,学历“结束时间”是指学历证书的发证时间;“专业名称”选项有相应的毕业专业时,“详细专业”栏可不填写,若“专业名称”没有相应的毕业专业,请在“详细专业”栏手工录入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②“非学历教育情况”栏不作要求,若填写,请在提交材料时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4)点击“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添加栏,“工作单位及部门”,若劳务派遣请注明派遣单位及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认定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且满足申报认定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岗位工作内容,建议每个岗位不超过30个字。

(5)点击“见习期奖惩情况/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后,“见习期奖惩情况”建议简述或填写“无”;“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建议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①申报人姓名;②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简写);③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详写,包括工作时段、工作内容等);④业绩成果(详写);⑤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必须围绕所申报专业填写。

(6)“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参加学术团体情况”、“证书、证明材料”不作具体要求,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填写或暂不填写。

  四、送审

“完成并送审”栏:完成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同意”个人承诺,便可点击“送审”。个人网上信息将传送至“基本信息”所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整个申报流程如下:

个人 ----法人单位----区县所属单位的主管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区县人事部门(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各评委会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个人网上系统操作已结束)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需提交纸质材料

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第4页“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与“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均需出具意见并盖章,“行政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必须签章。

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印后归还)。

3. 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原件验印后归还,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一起复印)。

5.相片页一份(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一张,申报认定中级所提交的相片须与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上传相片一致)。

6.申报认定中级需提交硕士学位后公开发表相关论文原件一篇(少数专业需两篇或三篇)、博士学位申报认定中级免论文。

7.非广州市户口人员申报认定中级需要出具对应学历(或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原件验印后归还)。

  

附:1.《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2.《相片页》填写注意事项。

                           人事代理部

2010.3.8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姓            名        张  三


     身 份  证  号 码     
**********

     考核认定资格名称 食品专业助理工程师资格

     单         位 :广东兴亿海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


     填   表   时  间       20##年3月


广

    1、本表适用于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之用。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负责核实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3、本表填写方法打印或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端正清楚,自我鉴定如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4、此表填报一式二份,核准部门和所在单位(归入个人档案)各保存一份。

    5、本表共4页,纸张规格为A4,双面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说明:1、办学形式指全日制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成人自学考试。

2、非学历教育指用大、中专学校或相同水平教材进行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

 




说明:1、由申请人填写,贴上一张大一寸近期免冠相片(做资格证用),与其他评审材料

      一起报送。

      2、如评审未通过,此件与其他材料一并退回。

      3、此表用A4纸张印制,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第二篇:20xx年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通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1、对象范围

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申报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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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http://www./gzzc/) 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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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通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c.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办理程序:(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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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二)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受理的高、中、初级(市直单位)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2、确认范围

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进入广州市和个人来穗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可在广州市申请确认其在来穗前已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3、确认条件

★申报确认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穗后,在广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并按规定缴交了社保。

(3)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穗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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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按省市职称政策有关规定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

(3)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

(4)违反国家、省市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4、确认材料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如下材料(其中第1、2、10项,须在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

http://www./vsgzhr/Login_ZJ2.aspx”进行录入,生成下载并打印表格):

(1)《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或《成建制划归广东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1式2份;

(2)《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1份;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

(5)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原件;

(6)由广州市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1份(提交的社保凭证原件须是申报人来粤后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每个单位(单位编号)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以及各险种缴费历史);

(7)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来穗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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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及到现工作单位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各1份;

(8)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9)《广东省居住证》复印件1份(非广州户口者提供);

(10)贴资格证相片页(贴上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

★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发证的,市直主管部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人提交的经审核通过的确认材料,即材料(一);

(2)《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公示情况表》1份;

(3)《省外来粤人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发证表》高级1式4份,中、初级1式3份;

(4)成建制划归广州市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穗单位还须提交成建制划归广州市管理的政策文件。

凡提交确认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对申报人提交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有疑问,可要求申报人提供相关的鉴定证明。提交的原件经资格确认机关查验后退回。

5、确认流程:(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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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1、对象范围

凡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事业、企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2、申报条件

⑴思想政治条件

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能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各年度考核(或绩效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对不符合思想政治条件人员的具体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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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及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⑵学历、资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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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a.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资历应从取得中专、职中或技工以上学历后开始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时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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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其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每年的8月31日。

⑶职称外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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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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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继续教育就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访问中国广州人事网的广州继续教育频道(http://www./gzcee/)。

⑹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执行。

⑺业绩成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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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执行。

⑻论文、著作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数篇。

自20xx年起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论文条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不是以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界定的,继续有效。具体要求见各专业资格条件。

3、材料要求

⑴《()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⑵《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⑶《()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⑷《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⑸《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计划生育等证书、证明材料)

⑹《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及专利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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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佐证材料)

⑺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⑻《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非广州户籍人员还须提交广州市居住证

⑼《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

⑽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报告(3000字内)

⑾《年度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交)

⑿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⒀《论文鉴定申请表》(需要论文鉴定者提交)

⒁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⒂未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的市外来穗人员,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申报人省外取得的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该证书对应的评审表复印件;

②通过国家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与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的国家统考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

③自主流动来穗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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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缴交的社保凭证;

④现工作单位聘用评价意见;

⑤政府人事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或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组织调动或军转安置人员提供)。

⒃破格晋升人员,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申请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请人的业绩综述。

⒄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⒅岗位转换后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⒆直报人员、正常申报但户口不在广州市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③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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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以上材料的数量及装订要求按照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

4、办理程序:(如下图)

20xx年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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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理时间 按照每年省、市的评审工作通知执行。

(四)收费标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629号)初级评审(认定)费280元/每人(含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费,不含资格证书费);中级评审费450元/每人(不含资格证书费,含县人事部门送审费)(中级认定费280元/人);高级评审费580元/每人(不含资格证书费,含市人事部门送审费)。

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每人100元(对需要考试的人员收取)、答辩费每人140元(对需要答辩的人员收取)、论著鉴定费每人200元(对需进行论著鉴定的人员收取)。

(五)受理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周五上午09:00-12:00时,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1楼。

联系电话:83551200,83553813。

人事部

二О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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