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免费资源)

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免费资源)

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免费资源)

20xx年4月末至5月中旬,我社不间断地召开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通过反复学习,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社上下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联社三信联[2006]25号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授权授信管理、储蓄业务、房屋装修及租赁、中间业务、会计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纠。

现将近阶段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授权授信管理的自查

经查我社信贷人员在信贷管理方面能够严格执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以及贷款“三查”制度办理各项贷款业务,无利用职权进行“吃”“拿”“卡”“要”等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二、对储蓄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均能够认真执行储蓄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无集体或者工作人员“送各种礼品给客户”等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的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三、对房屋租赁及装修的自查

经查我社出租房屋2间,年租金为6600元,符合当地房屋租赁的市场价格;无重大的房屋装修工程,即使资金较小的装修项目,均向联社部门报批,在核准的各项费用范围内进行装修。

四、对中间业务的自查

经查我社目前开展的中间业务主要有联行汇总业务,交通罚款代缴业务。前者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手续费,后者目前不收取手续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五、对会计结算的自查

经查我社会计业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认真操作,能够进行事前审查、事中复核和事后监督。各项费用均凭合法的#5@p报销,并严格执行“三签”制度。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六、对不良资产处置的自查

经查我社在此期间已处置的不良资产共12笔,金额25.6万元,均严格执行呆帐核销的有关规定,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七、无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自查情况总结: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社各项内控制度能够覆盖各项业务,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与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其赠送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行贿的行为;也无客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或者有利于实现交易目的,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

但是,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没有发生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同样需要我社上下在今后的工作中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三)优化税收服务。为纳税人搞好全方位纳税服务,一是开展了办税“零距离”、征收“零障碍”、质量“零差错”、信誉“零投诉”活动。二是实行“一站式”管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凡纳税人需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项涉税事宜,统一归并到办税服务厅,当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时,税务人员必须以《纳税事宜提示告知书》

的形式一次性告知所缺少的所有资料。三是落实好文明办税“八公开”,落实“八项承诺”制度。四是争创“优质办税服务厅”和争当“优秀办税服务员”活动,构建平等、和谐、互信的新型征纳关系,从而进一步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水平。

(四)落实涉税政策,切实加强税政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今年上半年,加强减免税管理和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今年上半年对1户企业上报去年度财产损失5.9万元,对5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营业税405047元,对6户企业上报审批减免企业所得税400433元,对企业上报的有关涉税审批事宜,我们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调查核对,严格把关,按时审核上报县局审批。

(五)落实执行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35户下岗人员再就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我们通过实地调查,依照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27户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报县局审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为下岗人员减免税收188334.8元,促进了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

(六)为搞好汇算清缴工作,我分局认真按照县局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共汇缴企业90户,审核评税约谈41户,审核调整企业50户,调整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调增所得税48万元,调减亏损23万元,查补企业所得税47.6万元,查补其他各税23.1万元,核减亏损23万元,1-6月份共入库企业所得税173.5万元。

(七)搞好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代征工作。一是召开会议,组织学习。分别召开了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领会其精神,做好了统一部署。二是大力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台、分局网站、主要街道张贴相关资料,从而取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加强联系。与工会、残联携手,搞好协作,加强沟通,共同研究,确保工会经费和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至6月底工会经费已代征5万余元,残疾人保证金的代征工作分局与残联做好年审,此项工作正在运行中。

三、突出重点,整顿和规范地方税收秩序

(一)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5-6月分局根据县局工作安排,县局主抓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的深入指导下,分局领导及时地对税收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兼顾,合理分工,统一部署,在检查中寻找突破口,把清缴企业欠税、个体房地产开发、零星建筑业、房屋租赁业作为检查的重点,抓宣传、抓协调、抓税源,成立了6个检查小组,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和管理薄弱环节,排查出30户纳税进行重点检查,截止6月底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共计36.5万元,已全部入库,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依法大力清缴欠税。在此次税收检查过程中,征管分局把清缴欠税作为工作重点,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得力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1、成立清欠领导小组,组织到位。分局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下设工业、流通、建筑安装三个小组,对清欠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组织。2、排查摸底澄清欠税底子,心中有数。对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凡有欠税的单位不分数额大小,欠税原因全部作为此次清欠对象,分单位、分税种、分清欠难度等级登记造册,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明确。3、量化细化清欠任务,责任到位。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制订详细的清欠计划,把清欠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小组每个成员,并与工资挂钩,切实调动全员清欠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4、加大清欠宣传力度,政策攻心。对所有欠税单位开展税收约谈,详细宣传讲解《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明确此次清欠工作态度和清欠程序。同时分局领导深入欠税大户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了企业领导层理解和支持,降低清欠难度。5、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清欠。在澄清欠税底子的基础上,向县局做好汇报,县局领导及时地协调指导,同时对纸厂等欠税大户和屡次催交而不能及时入库的单位,严格按照执法权限和程序,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通过银行扣缴税款已达45万元;6、抓紧对漏征漏管户的税收追缴及欠税清缴工作,元至六月份,共清理漏征漏管户123户,追缴税收11.2万元;截止6月底共清缴欠税135万

元。

四、抓住根本,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好表率作用。我们坚持以“提高业务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团结观念”作为班子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身体力行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间主动沟通协调、配合,顾大局,识大体,讲协作、讲友谊,言行一致,率先垂范,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二) 加强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我们首先深入地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动员,提高其认识,把握其思想动态,强化学习培训,认真落实整改,加强了个人党性分析,参与民主评议并积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查找自身思想根源,对症下药加以改进,真正使分局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位,工作上措施得到落实,每位党员干部撰写了11篇心得体会和3000余字的民情调查,抄写2.2万余字的读书笔记,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经县局审核,报县委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验收为合格。在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做到学习和税收征收两不误,相促进。特别退居二线的老所长、老党员张书申、时贵然两位同志身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不仅在保持共 产 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时时走在前头,在日常的征收检查中不分上下班、节假日始终奋战在征收一线,为年轻的共 产 党员和其他同志树立了榜样。

(三)扎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工作。我们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的签订,分局和县局签订责任制后,我们根据责任制的具体内容,结合单位实际,与每个税收管理员签订党风廉政保证书和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牢固树立较强的党性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税和廉政从税的自觉性。

(四) 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我们坚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着重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并着力提高全员的素质,加强对全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明辯是非,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文明新风,树立“人人都是地税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维护地税形象”的大局意识,突出抓好窗口创建工作,探索创造新路,开展富有地税行业的特色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19日,在全市文明单位命名表彰大会上,征管分局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

总之,上半年,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按照县局的整体工作部署,圆满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们将一如既往,开拓进取,诚信服务纳税人、服务社会、服务内乡人民。

 

第二篇:医院反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

内二科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自查自纠报告 20xx年5月初至5月末,通过反复学习领会反商业贿赂精神,加深领会,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我科全体医护人员联系自身的工作实际,对照商丘市及我医院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自查,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坚决杜绝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并进行了自查自纠。经查我科目前开展的临床活动主要有内科疾病的诊断与治疗,医疗活动中均按照河南省和商丘市医疗收费价格规定收费,均无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通过此阶段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开展,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在药品处方、检查开单等活动中,没有收受医药经销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为企业高价销售医药产品、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的行为。从自查的情况看,我科各项业务操作均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无集体和工作人员为了获得利益向药商索贿的行为;也无药商为了获得利益,向集体和工作人员赠送且被接受的现金、物品或者其他有价证券等受贿和索贿的行为。我们坚持做到以下几个“严禁”:一、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医疗医务场所、干扰正常医疗秩序;二、严禁医务人员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收受药品、设备、耗材回扣;三、严禁任何个人参与药商提供的考察、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四、严禁科室设立帐外帐和“小金库”;五、严禁科室分配、个人奖金与药品、检查等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目前这些不正当行为虽然在我科没有发生,但是并不代表将来也一定不会发生,从这一点上,我们认识到治理医疗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防微杜渐,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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