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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张掖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研方案通知》的文件要求,甘州区农牧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活动,全面掌握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今后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对策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1、优化结构强质量。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中国金张掖制种玉米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和“马铃薯加工及种薯繁育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加快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川区制种、城郊设施农业、边远轻工原料基地,继续从地方性优质产品、区域性优势产业、战略性主导产业三个层次上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全区落实各类农作物制种面积58.5万亩,其中:玉米制种55万亩,生产的玉米种子销往全国各地;瓜菜及其他制种3.5万亩,小麦12万亩,大麦1.43万亩,大田玉米
4.93万亩,水稻1.57万亩,马铃薯5万亩,瓜菜13.47万亩,油料0.9万亩,甜菜0.32万亩,牧草0.38万亩。全区订单农业面积达78万亩。
2、扎实检测保安全。为保证农产品检测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 1 -
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每月组织专人不定期的对全区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南关蔬菜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蔬菜专业合作社以及新乐超市等地销售的蔬菜进行抽检不少于2次。至目前,共检测蔬菜样品六大类736份,样品合格率为98.5%。在开展检验检测的同时,及时将样品检测结果以回执单的形式反馈下去。针对不合格样品,对于个别现象予以当面批评教育,对于农药残留超标比较严重的销售商或生产者,组织技术人员集中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使用基本常识等问题的培训,并将这些销售商或生产者列为重点抽检对象跟踪抽查3次以上,坚决杜绝不合格样品流入市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在全区245个行政村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员,对本村农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农户合理、安全、科学的使用农业投入品,并做好田间生产记录。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按照强化“一个地区的食品安全,当地政府要总负责”的要求,甘州区层层落实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当前农业农村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为了切实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例行检测送样、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进行了多次安排部署。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互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监管机制。 - 2 -
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区长、农牧局及各乡镇主要领导组成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专项纳入全区各乡镇“四位一体”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体系,用刚性的约束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工作方法创新,着重研究解决难点和重点问题,开辟了适合我区实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途径。对大宗特色农产品如:制种玉米、脱毒马铃薯、金张掖肉牛、高原夏菜等开展专项整治,规范生产,提升产品档次,确保产品优质、安全、无害。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推动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了地方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超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管理的相互衔接,形成了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利益联动和相互制约机制,逐步构建了与我市农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式。
(三)严格考核,规范制度。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切实履行职责,制定考核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各乡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地,将责任落实到人。检测站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农产品 - 3 -
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地方,加大了跟踪督查力度,落实好整改措施,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把好关。
(四)强化基础,提供保障。以项目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于20xx年开工建设总投资300万元的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现已完工。此次项目改建对实验室、实验设备、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和购臵。新建的检测站设有天平室、有机室、无机室、无菌室、常规检测室、原子荧光室、原子吸收室、液相气相色谱室、样品储藏室、业务接洽室、培训中心、休息室和办公室等。
配备了原子荧光、原子吸收、液相色谱、气相色谱等大型检测设备,这必将为保证全区乃至全市农产品质了量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执行情况
(一)抓宣传,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结合科普之冬春、科技三下乡、技术干部包村包点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质量意识和法规政策知晓率,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人人有责、质量安全监督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绩,强化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强化消费者安全消费的信心,强化管理者“执政为民” - 4 -
的意识。推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周活动和出动宣传车,发放违禁农药宣传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单,展示我区无公害蔬菜和出动宣传车等形式,为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抓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安全意识。加强对技术人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方面的知识,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深入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环节,总结、推广、完善标准化生产模式,为农民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实在具体的技术服务。举办师资培训和师资技能考试,邀请专家教授讲解标准化栽培技术,提高农技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质量,增强农业标准化安全生产意识。举办科技培训,在各生产基地和示范点,结合“30万劳动技能培训工程”的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无公害蔬菜安全生产的宣传、培训,加强现场技术指导,进一步宣传无公害蔬菜生产禁用农药、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等知识,指导督促农户严格落实蔬菜生产技术规程,严格执行禁用农药及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加强生产管理安全上市。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隐患和问题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方面,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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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费来源有待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无法落实。抽取样品一般都要购买,而乡镇一级每月送检样品的经费都需乡镇自行解决,有些乡镇无法解决经费问题,少送或者不送样品的现象时有发生。
2、基地建设有待加强。目前,我区基地建设投入不足,后继乏力,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的面积较少。同时,城市的快速扩张也导致城郊蔬菜基地面积趋于萎缩,生产环境趋于恶化,有害物质超标。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虽然取得了品牌,但品牌产品的生产规模不大,示范带动效应不明显,缺乏拉动力,品牌效应也未能充分发挥。
3、监管力度有待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通力协作、联合监管的力度还不够,整体合力不强。农产品检测站抽检出不合格样品后,由于缺乏执法力度,无权对销售商进行处罚,导致不合格样品在市面上照常流通,监管工作停留在检测一级。若强行处罚后,再次抽取样品时则遭到销售商的拒绝。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覆盖面小,抽检样品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农产品整体质量状况。“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市场准出、标志溯源”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尚未形成。
4.干部队伍有待充实。根据区委常委20xx年第30次会议纪 - 6 -
要的精神,同意单独成立甘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站,拟编4人。而根据全区农业生产现状和农产品质量检测任务量,以及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刚刚起步的现状,至少需要专门工作人员8人以上,才能保证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面开展。
5、乡镇体系建设有待尽快完善。农产品检测机构头重脚轻,省级、市级健全庞大,县区一级不健全、不稳定,乡镇一级处于只有框架没有检测设备和人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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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南川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调研报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为探索如何加强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笔者进行了调查研究,现报告于后。
一、全区农业产业及农产品情况
我区辖34个乡镇和街道,有耕地面积105万亩,常年粮食总产量34万吨。全区气候温和,雨量适宜,生态环境条件极优,适宜多种动植物生长。近年来,通过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了优质粮油、商品蔬菜、畜禽三大优势产业和笋竹、中药材、茶叶、花卉苗木、休闲农业五大特色产业的“三优五特”产业格局。产业基地达到120万亩,含优质稻32万亩、商品蔬菜10万亩、笋竹48万亩、茶叶6.7万亩、中药材21万亩、花卉苗木
2.5万亩。商品生猪、南川土鸡出栏分别达到92万头、550万只,中蜂养殖达到5.2万群。到目前已打造了南川方竹笋、南川米、南川鸡、南川土鸡蛋、南川金佛山中华蜜蜂等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个,水稻、油菜、蔬菜、茶叶、笋竹、土鸡、蜂蜜等7个大宗农产品获无公害整体认定,116个产品获三品认证。
二、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20xx年南川区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主要负责全区农业品牌认证、农质安全监管、产品检验检测、标准化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推广。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农质安全监管和品牌建设工作列全市前茅,全区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南川米”、“南川鸡”、“南川方竹笋”等产品在全市甚至全国有名,我区设计使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手册》作为蓝本在全市甚至全国推广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区农委的统筹指导下,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区农业投入品市场监管和农业品牌监管)、区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负责全区蔬菜、水果、茶叶的产业推广和质量监管);区水产技术推广站(负责全区水产养殖技术和质量监管);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区畜禽产业技术推广和质量监管)等科站局也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本职业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但由于多方原因,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体现在:
一是没有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机构,监管体系不健全。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主要由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事业单位)承担。农质站既要负责品牌发展、检验检又要承担行政监管,运动员和裁判员职能混淆。加之区府办 〔2010〕24号文件将农能站、农环站和农质站撤销,合并成立南川区农村环境能源监测管理中心,弱化了农质安全监管,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没有检验检测体系。目前开展的检验检测仅限于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农药残毒速测,不能开展多项目的检验检测工作。乡镇、农产品生产基地、销售市场等更没有检验检测手段,不能开展产地检测,对即将实行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望洋兴叹。
三是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据对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调查,目前乡镇(街道办事处)没有农质安全监管机构,没有固定的农质安全监管人员,没有专项经费,没有明确的职能职责,没有固定工作场所,工作开展困难。
四是监管手段不配套。主要体现在设备(目前只能开展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农药残毒速测,没有更深层的检验检测设备)、场地(没有开展检验检测的检验室)、人员(没有专职的检验检测人员,监管机构人手不足)、交通(没有开展检验检测样品抽取的交通工具)、经费(没有专项的检测检测经费)、执法处置(没有对查出的问题产品进行处置的权利)、可追溯(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可追溯平台未建立,可追溯体系不完善)。
五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率低。据统计,目前千家万户的生产形式导致全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率仅为60%,绝大多数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产品没有制定企业标准,内部管理不规范。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记录不全面不完善。投入品使用混乱,特别是不对路施用农(兽)药、农(兽)药安全间隔期和滥用其他添加物质的现象还较突出。
三、进一步加强农质监管的建议
(一)制定监管实施意见
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渝办发〔2011〕244号)精神,区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我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明确责任,督促相关部门抓紧落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
立足渝办发〔2011〕244号文件精神要求,在“十二五”期间,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薄弱方面和关键环节,着重组织实施“安全农产品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品牌农业促进行动、监管服务体系健全行动、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建设行动”四大行动,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导向,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努力让城乡居民消费农产品安全、放心、满意。
(三)认真开展好四大行动
1.安全农产品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围绕“三优五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培育一批示范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化配置农村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引导农民调整品种结构,建设一批区域性、规模化的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规模效益。
2.品牌农业促进行动。结合农民增收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化示范创建、农超对接等重大项目的实施,认真落实区政府支持“三品一标”和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更多特色农产品生产者申请“三品一标”农产品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着力提高南川特色农产品的市场信誉度和知名度,带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发展。
3.监管服务体系健全行动。一是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体系。在区农委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将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整体转入,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标准化相关工作;在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并赋予相应公共服务职能,确保“职能、人员、经费、手段、服务”
五到位;全面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在各行政村落实1—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加快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新设立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按国家规定的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标准(实验室面积400平方米左右,仪器设备50台套左右)建设;建成34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置农药残毒快速检测仪器2—3套;区内主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所有农产品批发销售市场(超市)建立农药残毒快速检测室,依法履行自检义务。形成以区级检验检测站为龙头、乡镇(街道)监管站为基础、企业、市场(超市)各类终端检测室为延伸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产地准出、市场准入”。 三是整合充实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体系。按照渝农发[2009]247号《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的意见>的通知》文件要求,整合种子、种畜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渔政鱼监等农业行政执法资源,改善装备条件,配强执法人员,强化执法手段,建设一支作风优良、人员齐备、业务过硬、结构合理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四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立以种、养殖专家为主的专家库,形成种、养殖技术支撑体系,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攻关,引进推广高效低毒新型农(兽)药、无害化肥料和抗病虫新品种,及时有效地向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加工企业和消费者提供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质量安全标准、安全消费知识等信息技术服务。
4.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建设行动。一是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衔打造优质粮油、蔬菜、生猪等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鼓励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摸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等“三园两场”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创建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场)、示范乡镇、示范村社。三是督促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企业生产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推进种植、畜禽、水产养殖标准化率分别达到70%、80%和70%。实现蔬菜等鲜活农产品农药残毒合格率达到99%以上,畜产品和水产品中违禁化学物质及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四是严格实行农产品上市标识编码制度、不合格产品退出制度、质量安全诚信公示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在农产品上市前进行例行质量检测,合格产品准予上市销售。五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管理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坚持不懈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六是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高毒高残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建立投入品生产、购进、销售、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
(四)落实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区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农委、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商务、公安、水务、林业、供销等相关区级部门负责人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委,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日常工作。
2.稳定投入渠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条要求,依法落实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品牌培育、案件查处、举报
奖励等经费保障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将区政府[2011]50号文件对“三品一标”品牌补助由补助企业修改为补助到每个产品。
3.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制。从20xx年起,区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对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部门协调、案件移送和风险预警工作长效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严肃问责,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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