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CGZ—JN201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编制 ,订立合同如下。

1.咨询项目名称

2.项目咨询内容

3.咨询成果质量和技术指标要求

3.1 的要求。

3.2 技术服务成果的提交要求:成果通过评审。

4.基础资料及附件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5.咨询费总金额和支付方式

5.1 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咨询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圆整。

5.2 合同签定后 内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咨询费总金额5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 圆整。

5.3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完成项目并通过甲方评审通过后,甲方

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圆整。

6.报告编制与验收

6.1 甲方有权对乙方为编制报告所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同意在

报告编制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2 乙方应如实将报告编制的进展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

6.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及进度进行报告编制工作,并于 201 年 月 日前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交报告初稿。

6.4 甲方在收到乙方报告初稿之日起 日内进行验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修改完善报告并将在 日内最终成果提交甲方进行验收。如最终报告通不过甲方验收,则视为合同终止。

6.5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报告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壹拾份。

7.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7.1本项目的成果特指乙方因完成本合同项下报告编制工作而形成的

所有分析数据、分析结论和分析报告,成果报告知识产权属于甲方,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7.2 本项目保密期限为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该保密

期限届满后,乙方仍应尊重并保证不侵犯甲方因本报告编制获得之成果及其所附的一切权益。

7.3乙方应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报告编制之成员遵守本条规定,若参与本报告编制之成员违反本条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8.保证条款

8.1乙方保证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把该服务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工作委托第三方。

8.2乙方保证提交甲方之数据、资料及任何信息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9.违约责任

9.1如甲方中途中断委托咨询请求;项目咨询的范围、内容或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实质性变化;或因其他非乙方原因致使咨询工作不能按原计划正常进行,被迫中断,而乙方工作已全面开展,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咨询费的50%(含预付款)。

9.2 因乙方原因逾期交付报告初稿,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咨询费。

9.3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按期提交报告最终稿,则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最高不超过合同咨询费。

1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11.生效及其它事项

11.1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1.2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合同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合同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双方履行完相应义务并结清咨询费后合同即失效。

11.3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项目咨询的范围、内容或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实质性变化,而甲方仍要求完成咨询任务时,按照本合同7.1条中约定甲方支付相应咨询费用后,双方需重新签订新合同。

11.4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委 托 方: 受 托 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经办人: 经 办 人:

 

第二篇:(项目) 咨询服务 合同_v1

咨询服务合同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伙伴关系。乙方充分利用自身在高科技咨询领域的背景、渠道、资源及专业能力,为甲方项目申报提供咨询服务。

第一条 合作事项

乙方协助甲方申报“ ”项目,为甲方提供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开展申报材料编制和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给予乙方充分的信任,委派专人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并为乙方的咨询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甲方应当在乙方协助下,按照相关模板要求和范本格式编制申报材料。

(4)甲方做出与本合同合作事项有关的决定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和交流,并达成书面协议。

(5)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发挥其行业咨询经验和专家资源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2)乙方应当指导并协助甲方整合资源,完成申报前准备工作。

(3)乙方应当针对项目的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甲方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及项目申报咨询指导等工作。

(4)乙方应当协助甲方开展项目申报的递交、立项、请款、验收等相关工作。

(5)乙方应当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协调项目申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第三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前期咨询服务费

本合同中前期咨询服务费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此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由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1

2.后期咨询服务费

如甲方项目申报成功,甲方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后期咨询服务费。

项目申报是否成功和项目是否被批准立项及时间以主管部门公告或政府文件为准(含网站公告)。 (1)项目申报成功后7日内,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承诺支持总额的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2)乙方享受项目批准立项后的权益不受本合同有效期限、合同解除、合同终止的影响,甲方必须继续履行支付乙方后期咨询服务费。

(3)甲方需从自有资金中支付乙方所有咨询服务费。如延迟支付,按日5‰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终止而解除。

第五条 汇款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金四季分理处

账户名称:北京国发环经信息咨询中心

银行账号:0200 2962 0920 0022 407

第六条 协议的履行与终止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 方 : (盖 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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