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收费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3000万元以下环评费标准

单位:万元

环评收费

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0.3—2亿以下环评费标准

单位:万元

环评收费

 

第二篇:环评收费标准

国内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学环境的做环评的参考)

编制费用=表1收费标准*表2行业调整系数*表3敏感系数

表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万)

估算投资额

咨询投资项目 3000万元-2亿2亿元-10亿10亿元-50亿50亿-100亿3000万元以下 100亿元以上 元 元 元 元

6-15

2-4

1.5-3

0.8-1.5 15-35 4-7 3-7 1.5-2 35-75 7以上 7-9 2以上 9-13 13以上 75-110 110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5-6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0 .8-1.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0.5-0.8

注:1、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2、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设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确定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附件之表1和表2;

5、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40%;

6、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50%;

7、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物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动用船、飞机等特殊监测等费用。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业系数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区域 1.2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1.0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电 0.8

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仓储 0.6

表3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环境敏感程度 调整系数

敏感 1.2

一般 0.8

按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咨询人员职级 人工日收费标准

高级咨询专家 1000~1200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800~1000

一般专业技术人员 600~800

环境评价收费原则和内容

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视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提要》编制评价大纲,并根据评价大纲内容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中列出对应收项目的收费额,汇总后与评价大纲同时报环境保护部门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费用主要由五部分组成:

1.调研、监测、实验、测试费:包括大气、水体、噪声、振动、土壤、作物、放射性物质的采样人工费和监测分析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工程概况及人群健康状况调查费、以及气象、水文、地质、生物等实验和观测工作费。

调研、监测、实验、测试费应统一按照辖区内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气象、水文、卫生、环境监测、科研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合理收取。

2.评价与报告编写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评价及影响评价费和评价大纲、报告书或报告表编写费(不包括实验、测试和上机费)。评价与编写费应以评价单位的综合评价能力核定。

由于评价与报告编写费主要受制于建设项目的规模和行业特征以及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为便于确定评价费,依据工程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和项目拟建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将建设项目评价与报告书编写工作分为三类:

Ⅰ类: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并邻近于生活居住区、文教区、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温泉、疗养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目标界区的大中型以上建设项目。

Ⅱ类: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并地处非敏感区域的大中型建设项目。 Ⅲ类:可能造成一般环境污染与破坏,并地处非敏感区域的大中型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较大地处敏感界区附近的小型建设项目(含乡镇工业)。

其费用标准按下表填写。(详见表1)。

3.管理费:包括评价技术合同手续费、评价工作管理人员工资及补助费、税金。

(1)评价技术合同手续费应按本地区技术市场有关规定核计。

(2)评价工作管理人员工资和补助费,按实际参加评价管理工作的人数及国家有关规定核计。

(3)税金:按国家规定交纳税金,其税金由评价总承担单位一次付清,协作单位不再另交税金。

4.杂项费:包括差旅费、资料费、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运杂费、室外采样仪器折旧费、不可预见费。

(1)差旅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出差地区标准确定驻勤补贴和野外津贴。不包括专家参加审查会的差旅费。

(2)资料费:所需气象、水文、地质等资料,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计价办法,按不同类型的资料收费标准支付。

持有环境监测、污染源调查及环境影响评价资料的单位可酌情收取费用,收费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提供资料成本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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