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20##2季度中国信托业发展评析

--逆周期增长下的结构之变

一、为什么还在增长?
本文标题所说的“逆周期”,是指自20##年开始的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下行周期。自去年开始,我国经济结束了近30年几乎高达10%以上的高速增长期,开始步入了以大结构调整为主基调的增速放缓的下行周期。今年上半年,GDP同比增速已放缓到7.6%。由于改革进入了深水区,预计此轮经济调整周期不会太短,这已经是一个共识。20##年2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表明,在经济逆周期时期,信托行业依然实现了远超经济增速的增长,这不仅表现在规模方面,突出表现在效益方面:


(一)信托资产规模同比增高,环比增速放缓。
截止20##年2季度末,67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9.45万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5.54万亿元,同比增长70.72%;绝对规模已逼近10万亿元大关,进一步巩固了信托业作为我国第二大金融业态的地位。但相比今年1季度末的8.73万亿元环比增长8.29%,相比今年1季度对去年4季度16.88%的环比增速来看,今年2季度的环比增速有所下降。1-6月份内月度环比增速更是从5.2%下降到0.44%,信托业正在稳步前行。


(二)固有资产规模继续稳步增加。
截止20##年2季度末,67家信托公司固有资产规模2517.29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2003.51亿元,同比增长25.64%;相比今年1季度末的2377.43亿元,环比增长5.88%。全行业所有者权益2248.72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1806.83亿元,同比增长24.46%;相比今年1季度末的2145.09亿元,环比增长4.83%。其中:全行业实收资本为1014.78亿元,平均每家15.15亿元,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913.56亿元总额和平均每家13.84亿元(按66家信托公司计算),同比分别增长11.08%和9.47%;相比今年1季度的1002.21亿元总额和平均每家14.96亿元,环比分别增长1.25%和1.27%。固有总资产规模和净资产的增加,进一步增厚了信托公司的行业风险抵御防线。


(三)信托经营效果持续保持骄人业绩。
今年上半年67家信托公司实现经营收入350.79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259.00亿元,同比增长35.44%;相比今年1季度的152.41亿元,2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30.16%。其中:上半年共实现信托业务收入267.76亿元,占比达76.33%,相比去年同期的180.99亿元,同比增长47.94%;相比今年1季度的119.05亿元,2季度信托业务收入环比增长24.91%。上半年67家信托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57.76亿元,人均利润155.66万元,相比去年同期189.96亿元的利润总额和142.76万元的人均利润,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5.69%,人均利润同比增长9.04%;相比今年1季度110.68亿元的利润总额和71.30万元的人均利润,2季度利润总额环比增长32.89%,人均利润环比增长18.32%。就已清算信托项目为受益人实现的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而言,2季度也创历史新高,6月清算的项目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达到了7.80%,相比去年6月份的6.52%,同比提高了1.28个百分点;相比今年3月份的6.62%,提高了1.18个百分点。可以说,信托公司成了近年来最能为投资者赚钱的金融机构。


在我国经济步入逆周期时代,为什么信托业仍然能继续保持逆势高速增长?这是正常的还是不正常的现象?不从认识上解决这个问题,围绕在信托业之上的种种不利猜疑就不会散去,对信托业高速增长的担忧就不会解除。笔者在去年关于中国信托业季度发展的几篇评析文章中,均一再指出,我国信托业的高速增长有其内在原因,是一种再正常不过的市场现象,不必将其视为洪水猛兽而妄加猜测和担心。其实,催生信托业高速增长的信托市场,其规模取决于财富积累的厚度,与经济发展周期不存在简单的正相关关系。社会财富底子薄,信托市场不会因为经济高速增长就会简单扩大其规模,这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最初20年虽然经济高速增长也没有形成深厚信托市场的原因。相反,社会财富底子厚,信托市场也不会因为经济发展处于弱周期就简单缩减其规模,当社会财富积累到相当程度后,经济下滑反而会更加催生人们通过信托等方式进行理财,从而实现财富保值增值的强烈需求。我国经过30多年的高速发展,已经积淀了深厚的社会财富,形成了巨大的信托需求和信托市场,而包括信托公司在内的理财服务供给则仅仅在近10年间才得以初步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巨大的理财需求。即使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供给不足仍然是当前我国理财市场的主要矛盾,甚至加深了这一矛盾,理财市场的巨大需求还远未得到释放,这决定了包括信托业在内的理财行业的发展拐点还远未到来。这就是信托业实现逆周期增长最深厚的内在原因。而规范的信托法律制度和灵活的信托财产经营体制,使信托业总能适应不同的市场环境,适时创新信托产品,从而使信托业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满足投资者多层次的理财需求方面总能赢得相对的竞争优势,这又恰恰构成了信托业实现逆势增长的外部原因。“成长的信托市场+灵活的制度安排”就是信托业保持高速增长的秘诀。


二、信托投向的五大领域
从信托财产的运用领域来讲,信托公司以其“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的灵活经营体制,总能根据政策和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信托财产的配置领域。前两年火爆的矿业信托、艺术品信托、酒类信托等,由于煤炭市场和艺术品等另类市场的低迷,今年上半年已难得见其踪影。2季度数据表明,就8.91万亿元的资金信托投向看,主要分布在以下五大领域:


一是工商企业。工商企业是资金信托的第一大配置领域,同时占比创历史新高。截止2季度末,资金信托运用于工商企业的规模为2.62万亿元,占比高达29.40%,相比于去年底1.86万亿元的规模和26.65%占比,规模增长了40.86%,占比提高了2.75个百分点。这说明信托公司抓住经济结构大调整的历史性机遇,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二是基础产业。基础产业是资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领域,而且占比体现出恢复性增长。20##年之前,基础产业一直是资金信托的第一大配置领域,但占比一直呈现下降的趋势。20##年2季度开始,基础产业退居资金信托的第二大配置领域,但占比恢复提升。20##年末占比为23.62%,相比20##年末的21.88%占比,提升了1.74个百分点。今年2季度末,资金信托对基础产业的配置规模达到2.39万亿元,占比进一步提高到26.84%,相比去年底1.65万亿元的规模和23.62%的占比,规模增长了44.87%,占比提高了3.22个百分点。2季度末政信合作业务规模为8041.88亿元,相比去年底的5015.50亿元,更是增长了60.34%。基础产业信托和政信合作业务在今年上半年获得较快发展,得益于政府的持续性融资需求以及国家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后信托公司的产品创新,表明信托公司加大了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但同时也应高度警惕政府过度融资背后的风险。


三是证券投资。证券投资是资金信托的第三大配置领域,规模增长较快。20##年之前,由于信托公司证券账户的冻结以及证券市场的持续低迷,证券投资信托规模一直居于房地产信托之后。自20##年以后,随着信托公司证券账户的解封以及证券市场长期低迷后逐步开始显现的投资价值,加上结构客户对现金流管理的需求,信托公司加大了证券投资信托的力度,今年上半年有多家信托公司开始密集发行系列化现金流信托管理产品和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使证券投资信托规模有了较大的增长,成为资金信托配置的第三大领域。2季度末,证券投资信托规模达到了9765.85亿元,占同期资金信托规模的10.96%,比去年底的9022.18亿元,增长了8.24%。


四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资金信托的第四大配置领域,主要运用方式是存放同业。2季度,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的运用规模为9512.86亿元,占比为10.68%,相比去年2季度末的6362.03亿元,同比增长49.53%;相比今年1季度末的7720.18亿元,环比增长23.22%。资金信托对金融机构配置规模的较大增加,是信托公司加强信托产品流动性和安全性管理的结果。


五是房地产。房地产是资金信托的第五大配置领域。20##年之前,房地产一直是资金信托仅次于基础产业和工商企业的第三大配置领域,20##年以前占比一直在10%以上。由于国家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加大,20##年开始,房地产信托占比开始降到10%以下,并退居到资金信托的第五大配置领域。截止2季度末,房地产信托规模为8118.63亿元,虽然相比去年底的6880.69亿元,有较大增长,增幅达到了17.99%,但占资金信托的比例则进一步从去年底的9.85%下降到了9.12%,占比下降了0.73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房地产信托的规模增长,与上半年房地产市场的回暖有关,但占比的继续下降,表明信托公司对房地产行业持谨慎的态度。


三、信托业务的结构之变
虽然信托公司存在逆周期增长的内在和外在原因,但在经济下行轨道中,其经营模式也面临调整和转型的需要,这种转型已经开始反映在信托公司悄然发生的业务结构的变化之中。


(一)信托客户的高端化。
2季度,信托公司全行业9.45万亿元的信托资产规模中,资金信托为8.91万亿元,占比高达94.2%。资金信托一直是驱动信托业增长的主要信托品种,但其客户结构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日益呈现出高端化的发展趋势。自20##年信托业进入快速增长轨道以来,资金信托的客户一直由低端的银行理财客户(对应“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中端的合格投资者客户(对应“集合资金信托”)和高端的机构和个人客户(对应“非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三驾马车构成,但其占比经历了一个由低端向高端演变的发展历程。20##年之前,低端银行理财客户主导的“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第一,中端合格投资者主导的“集合资金信托”占比第二,高端机构和个人客户主导的“非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第三;20##年,“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第一,“非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越居第二,“集合资金信托”占比退居第三;20##年至20##年1季度期间,“非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越居第一,“银信理财合作单一资金信托”退居第二,“集合资金信托”仍居第三。到了20##年2季度,占比位次再一次发生变化:“非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48.78%,仍然位居第一,且比例一直在提高;“集合资金信托”占比23.37%,第一次位居第二;“银信合作单一资金信托”占比22.05%,第一次退居第三,而且由于规范银信合作的监管措施的持续实施以及6月份发生的“钱荒”事件影响,可以预见比例还会继续下降。


由此可见,到今年2季度,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的客户结构占比,终于完成了由此前的“低端—中端—高端”到“低端—高端—中端”再到“高端—低端—中端”的非正态分布结构、再到目前的“高端—中端—低端”的正态分布结构的转型。这标志着信托业客户结构的一次质的变化。


(二)信托财产的多样化。
从信托财产的形态看,相比于资金信托而言,财产信托的发展一直比较缓慢。20##年末,财产信托规模仅为1477.33亿元,20##年小幅增长到1706.26亿元,同比增长仅为15.50%,增幅远低于同期高达58.27%的信托资产总规模的增长率。但这种情况,在20##年开始得到巨大改变,截止20##年底,财产信托规模快速增加到4856.06亿元,同比增幅高达184.6%,远高于同期55.27%的信托资产总规模的增长率。今年上半年,财产信托规模继续增加,2季度为5480.46亿元,相比去年底又取得了12.86%的增长。虽然财产信托在信托总规模的比例仍然很小,2季度占比仅为5.80%,但其发展前景巨大。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常态化以及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推广,财产信托的规模必然进一步得到提升,特别是随着今后信托登记制度及信托税收制度的完善,真正意义上的不动产在我国不远的将来也势必会得到大的发展。可以预见,不动产信托将推动财产信托再上一个台阶。


(三)信托功能的服务化。
从信托功能来看,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目前仍然以理财信托为主,包括融资类信托和投资类信托。2季度数据表明,融资类信托规模为4.59万亿元,占比48.52%;投资类信托规模为3.11万亿元,占比为32.94%。20##年之前,信托公司融资类信托业务占比一直在50%以上,20##年1季度,融资类信托占比首次降到50%以下,为49.65%,此后一直在50%以下小幅减少,而投资类信托则于20##年2季度首次升到30%以上,为35.81%,此后一直在30%-40%之间徘徊。


相比于理财信托而言,服务信托的发展则一直比较缓慢。服务信托的主要功能不是投资理财,而是利用信托的制度优势为客户提供财产的事务管理,统计口径上表现为事务管理类信托。20##年末,信托公司全行业服务信托的规模仅为5201.29亿元,20##年小幅增长为6135.37亿元,同比增幅仅为17.96%,远低于同期高达58.27%的信托资产总规模的增长率。与财产信托一样,服务信托从20##年开始也进入快速增长轨道。20##年末,服务信托的规模达到了1.14万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同比增长达86.10%,占同期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的比例也由20##年的12.75%提升到15.28%,增幅远高于同期55.27%的信托资产总规模的增长率。截止今年2季度末,服务信托规模继续增加到1.75万亿元,占同期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到18.54%,与20##年底相比,增幅高达53.50%,同样高于同期信托资产总规模的增长率。可以预见,随着企业年金信托、公司管理服务信托、公益信托特别是家族财富管理信托的开展,信托的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发挥,服务信托也将进一步得到发展。

 

 

第二篇: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百瑞观点:

? 集合信托发行数量大增,证券投资信托成为主角

? 监管政策和信托产品的互动越来越强

? 差异化战略被普遍采用

? 信托产品模式频出创新,投资领域更加广泛

? 对赌协议引入信托计划

? 信托产品“偏科”严重

? 集合信托发展战略殊途同归

? 信托公司间的合作亟待加强

? 信托与房地产业相辅相成

?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管理能力评价

? 声誉风险值得高度关注

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二季度信托行业信托产品的发行仍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尤其是证券投资信托,在证券市场回暖的趋势下,发行数量凸增。从各信托公司发行情况来看,二季度集合信托产品集中度较高,且部分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信托产品证券投资倾向偏高。从集合信托发行情况的对比中,可以发现不同信托公司对集合信托业务战略定位的差异性。

第一、集合信托发行数量大增,证券投资信托为主角

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二季度共有40家信托公司发行322支集合信托计划,发行总量较一季度增加172支,增幅达114.7%。增长最为明显的是证券投资信托,发行数量从一季度的49支增加至二季度的179支,增幅达265%。

由于证券类信托通常都没有披露成立规模,我们对第二季度143支非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进行了分析,其中114支披露了成立规模,总计186.98亿,平均每个集合信托计划1.64亿,比第一季度1.14亿出现了大幅上升,但平均年限只有1.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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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第2季度信托推介情况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2季度

参与信托公司 30 31 31 40 推介的信托计划数目 97 111 114 322

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第二、监管政策和信托产品的互动越来越强

从近几年来信托业的发展和监管政策调整历程中不难看出,信托业务的开展和监管政策呈现交互式前进,“业务快速增长--风险暴露--监管部门政策规范--业务创新--业务快速增长”不断循环,信托公司在监管框架下不断在“规范―创新―――再规范――再创新”中前进,随着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监管政策和信托业务开展的互动越来越强。

1.宏观经济政策催生政信合作,监管部门提示风险

2008 年下半年以来,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宏观经济政策刺激下,国内信托公司通过信政合作,大力开展基础设施信托。随着信政合作业务的突飞猛进,项目管理及担保、抵押的规范性等问题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

4月14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信托公司信政合作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严谨信托公司向国家限制的行业、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或投资服务,要求信托公司严格遵守《担保法》及信政合作的相关监管规定,加强对合作方资金实力、信用程度和综合偿债能力的跟踪分析,及时、全面掌握借款人的各类授信信息,审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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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支持对象;完善和落实多种形式的担保,并通过办理合法有效的质押登记、建立质押资金专户等方式,增强担保的法律效力和执行效果。项目实施后,应及时跟踪了解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的后期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

随后,银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固定资产项目融资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提出信托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新规定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资本金管理,不得以股权投资附加回购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加强对项目资本金到位真实性的审查认定,要求借款人提供资本金到位的合法、有效证明,必要时应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核实认定。上述《通知》虽然尚未正式发布,但监管部门的态度已经十分明确,目前信托公司普遍开展的以股权投资加回购方式进行变相贷款将被禁止,不得通过变通的方式向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的监管趋严,信托公司应加快从融资平台向投资管理机构转型,从而真正回归信托业务本源“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REITs的脚步越来越近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改善和预期的好转,房地产信托产品再次成为集合资金信托的亮点。房地产信托快速发展的原因大致有两方面:

一方面,与投资者风险收益偏好相匹配。信托“新两规”对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投资者条件进行了严格要求,通过近两年信托市场的培育,越来越多的高端客户开始倾向投资信托产品,信托产品也逐渐受到高端群体的青睐。与普通投资者相比,高端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专业化程度更高,与房地产信托的特点相呼应。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xx年第二季度)》,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向扩内需保增长重点领域倾斜,有超过一半的中长期贷款流向了基础设施领域,因此,房地产企业仍有着巨大的资金需求。

房地产信托的开展大大推进了REITs的进程。继“金融国九条”提出“开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试点”以来,REITs一直在被人们广泛议论着。8月5日,由银监会联合央行草拟完毕并负责解释的银监会版REITs方案《房地产集合投资信托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浮出水面。《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房地产投资信托业务由银监会和央行监督管理,REITs将由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通过银行间市场采用承销方式发行。《管理办法》还对信托公司担任受托机构的条件、发行审批、信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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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规定。尽管银监会版的REITs距离国外真正意义上的REITs还有一定距离,但是只有迈出第一步,才会有第二步、第三步,我们真切感觉到REITs离我们越来越近了。

3.证券信托因暂停开户而受阻

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和《资金申购上网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办法》,实行网上或网下申购的单一选择机制和“千分之一”的上限控制措施。由于几乎所有的信托计划都只能参与网上申购,以往依靠资金量提高新股中签率的情形不再可能,除非设立拖拉机信托帐户来提高中签率。然而这一方式被中登公司否决,更暂停了证券投资信托的开户。这迫使我们必须思考证券类投资信托在产品线上应如何完善,才能满足追求打新收益的低风险投资者的需求。

第三、差异化战略被普遍采用

1.差异化产品

基金公司在申请基金发行时,多采用细分市场策略,因而在基金的名字中我们常看到诸如“价值”、“成长”等字眼,现在信托公司推出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在设计上也开始了差异化策略,在信托计划名称中出现了“稳健收益”、“灵活配置”、“套利”等词汇,除了以往采用的结构化和非结构化设计外,还进行了主题设置,比如: 信托公司

国投信托

山东信托

苏州信托 信托计划 中银专户主题配置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祥投资ETF套利一期信托 金中和1期并购主题证券投资信托 差异化 主题配置 ETF基金及套利交易 并购主题

相对于公募基金,信托公司的私募基金在投资风格、产品设计上所受的监管相对较少,完全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在产品差异化上下功夫,甚至可以提供一些不太有技术含量,但方便投资者的产品,如某个特定主题的信托产品。例如,新能源是很多投资者关心的主题投资,投资顾问可以按照自己的研究对相关股票设计一个组合(这个组合的设计就体现了投资顾问的资产管理能力),这样感兴趣的投资者就可以购买一个单位的新能源信托产品作为自己股票投资的一个配置,这类产品的好处是给投资者更多的自由选择,同时可以为TOT提供初级产品。假如以后信托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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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自己管理证券投资信托,但由于人手限制只能对资产大类进行配置,而无力进行个股选择时,就可以购买相应的主题证券产品来完成投资,这实际上就是将资产配置能力和选股能力进行细化。

2.差异化定价

第一季度中银监会印发“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单个信托计划自然人人数进行了修订,单个信托计划中单笔委托金额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将不受数量限制。在这一政策出台后,我们发现大多数信托公司在集合信托计划的销售中采用了差别定价策略,即300万以上客户的收益率高于300万以下的收益率。经过不完全统计,在第二季度发行集合信托产品的40家信托公司几乎都采用了差异化定价策略。

第四、信托产品模式频出创新,投资领域更加广泛

第二季度的信托产品中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主要有和资本市场紧密结合的现金选择权产品,分散非系统风险的TOT,以及开拓新领域的产权市场信托基金。

1.现金选择权信托产品应运而生

在“攀钢系”整体上市运作中,鞍钢集团为“攀钢系”三支股票的股东提供了两次现金选择权。于是多家信托公司和银行合作设立资金信托,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购买攀钢钢钒股票,从而获得现金选择权,通过到期出售股票或行使现金选择权,获得买卖价差和持有期分红收益。攀钢钢钒(000629)4月28日公布的股东情况显示,有4个信托计划名列其前10大股东,金额超过60亿元。 股东

中海信托-股票回购信托

外贸信托-利得盈现金选择权信托

中信信托-套利通2号

中诚信托-中银理财1号单笔资金信托 持股数(万股) 35785.86 14451.43 10912.98 8024.64

这是和资本市场紧密结合的信托产品,引起了股民对信托业的注意,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信托是资本市场一个非常有用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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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TOT产品横空出世,分散非系统风险

平安信托4月份推出国内首支TOT(Trust of Trust)产品――“平安财富*东海盛世1号”,投资于多个具有不同操作风格和投资理念的证券投资资金信托计划,所选择的核心私募池包括星石、从容、汇利、金中和、涌金、朱雀和武当等私募机构。相对目前确定资金投向的信托产品而言,TOT能够扩大投资顾问选择范围,分散投资到不同的私募信托产品,实现投资顾问的组合,增强产品的抗风险能力,有利于提高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具有多方面的优势。

最重要的是实际上TOT可以成为一个无限期的开放性的信托,而子信托的期限可以是短期的,这样在时间上形成了信托产品的多重时间结构,有利于信托公司加强主动管理角色,更有利于信托产品规模的做大。

3.产权市场基金开拓新领域

5月20日,中信信托设立了国内首支产权交易基金――“中信乾景·汇联产权交易市场投资基金”,标志着国内首只产权交易市场基金的正式启动。该基金由汇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基金首期规模为1.1亿元,着眼于产权交易所挂牌项目,以过桥融资和部分直投为主。无独有偶, 5月22日,中融信托与滨海国际股权交易所合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信托公司是连接投资者和融资者的桥梁,现在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展很大程度上还在依赖人脉开展,产权市场无疑充满了众多的需要融资的项目,这就发掘出了新的投资机会。信托公司的一大优势在于其广泛的投资领域,是目前惟一准许同时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该产品的面市正是信托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产品创新来拓宽投资领域从而提高信托公司综合竞争力的范例,是一种可持续的资金运作模式,有效整合了多方资源,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可以看到,信托产品模式正在发生较大转变,从先确定具体投向再募集资金,转变为先有资金池再选择具体项目,国内一些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已陆续试水,信托产品基金化、长期化,加重主动管理角色,才是信托业发展的趋势之所在。

第五、对赌协议引入信托计划

第二季度最引人关注的是中信盛景星耀五洲地产基金,这个成立不满一年的最 6

大房地产信托基金传出提前结束的消息,据说是双方签了对赌协议,一旦项目回报率达不到12%,与中信信托同属一个母公司的中信地产将折价收购整个项目。在房地产企业生存环境转暖之际,融资方选择提前结束,另外选取了成本更低的华能贵诚信托作为合作伙伴。无论真相如何,都反映了信托公司的弱势地位,当然这也说明了信托融资的灵活性,更重要的是说明了对赌协议的威慑力。

第二季度中海绿城房地产基金成功发行,其中绿城的08年底140%净资产负债率成为一个焦点。负债率是一个时点上的静态描述,而房地产企业的负债率实际上是一个动态概念,在房地产开发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周期性表象。如果相当部分的项目规模比较大,开发周期长,许多预售物业收益还未能及时在财务报表上反映出来,这时资产负债率就会偏高。房地产企业最重要的是土地储备,而其是按原始成本入账,存在低估。同时我们看到其中也添加了对赌协议,如果出现不利状况,绿城中国将以1元的价格转让两个项目公司的所有权益。

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在PE投资中被普遍采用。信托计划面对的是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将来,对赌协议其实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担保,同时也相当于为失败项目的后期管理打下基础,使信托公司处于主动地位。不过应当注意到,对赌协议的引入只有当融资方急需资金,信托公司占据主导地位时才有可能,而且一旦融资方财务状况好转,很有可能提前中止信托融资,避免对赌协议。

第六、信托产品“偏科”严重

第二季度集合信托计划发行数位居前三的信托公司依次为中融信托(38支)、华润深国投(33支)和山东信托(23支),占第二季度集合信托发行总数的29%,前10名占发行总数的61%,可见集合信托的集中度依然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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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信托公司信托计划推介前10名

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在第二季度的322支集合信托中有179只是证券投资信托,发行数位列前三的信托公司为中融信托(29支)、华润深国投(29支)和山东信托(19支)

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如果不考虑证券投资信托,则集合信托发行数位居前三的信托公司依次为天津信托(11个)、中铁信托(11个)和华信信托(11个),占非证券投资信托发行总数的22%,前10名占发行总数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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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从这些数字的对比中,我们可以发现信托公司在第二季度出现了严重的“偏科”现象,我们用证券投资信托/发行信托计划总数即信托公司在第二季度中证券投资信托所占百分比(称之为证券倾向指数)来分析,在综合发行总量后发现有12家信托公司该项得分较高。该指数一方面表明信托公司对资本市场变化具有敏感度,能根据市场趋势及时推出相关产品,但另一方面证券投资信托本质上还是一个靠天吃饭的业务,投资顾问不可能长期取得超越市场的业绩。如果过于依赖证券投资信托,其实说明公司获取其它融资项目的能力欠缺。

信托公司 中融信托 华润深国投 山东信托 中诚信托 厦门信托 中信信托 山西信托 外贸信托 西部信托 国投信托 陕西信托 中海信托

推介信托计划数量

38 33 23 17 12 16 10 9 8 7 6 5

证券投资信托

29 29 19 14 12 11 7 7 6 6 5 4

证券倾向指数

0.76 0.88 0.83 0.82 1 0.69 0.7 0.78 0.75 0.86 0.83 0.8

如果数据支持,用金额比能比项目比更好地反映信托公司对证券投资信托的倾向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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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集合信托发展战略殊途同归

如果从规模角度进行衡量(由于信托产品成立规模的信息披露不是特别透明,仅为估计值),第二季度集合信托计划发行超过10亿的信托公司有三档6家,华能贵诚信托(超30亿)、中海信托、天津信托和中信信托(约20亿)、北京信托和百瑞信托(超10亿)。其中华能贵诚信托和中海信托在第二季度都只发行了一支非证券投资信托,分别是星洲1号信托(32.94亿)和中海绿城1号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19.83亿),可见信托公司已经在开始实行不同的战术,如华能贵诚信托、中信信托和中海信托走的是大项目、大规模的道路(中海信托在20xx年年报中明确提出坚持“大机构、大项目”的双大策略),而且其交易对手都不在注册地,开始了跨地域的战略。而天津信托和百瑞信托则是走本地化道路,积极寻找本地优质企业作为交易对手,从而以多个适中规模的信托构成集合信托发行的主体。 信托公司

华能贵诚信托

中海信托 注册地 贵州 上海 交易对手 星耀集团 绿城房地产集团

天津松江集团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天津天房津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金鹿航空有限公司

天津信托 天津 天津滨海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天津团泊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中天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天津铁厂

建业地产

黄河大观

百瑞信托 郑州 巩义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局

鞍山大天

中联创地产

交易对手所在地 昆明(天津) 杭州 天津 天津 天津 北京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郑州 郑州 巩义 鞍山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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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信托公司间的合作亟待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星洲1号信托和中海绿城1号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其规模相对于华能贵诚信托和中海信托来说可谓是规模巨大,一旦出现问题,则两家信托公司面临相当大的风险。而且随着监管机构对集合信托集中度的风险监控的重视,这种非系统风险亟待通过再保险的形式分担出去。 信托计划

星洲1号信托32.94亿

中海绿城1号信托19.83亿 信托公司 华能贵诚信托注册资本6.03亿,净资产超8亿 中海信托注册资本12亿,08年末净资产17.3733亿 面对规模巨大的信托融资计划,信托公司有无可能像银行组团贷款那样,由项目发掘方的信托公司牵头,以类似于证券承销团的形式组织多家信托公司共同参与发行,各公司按照销售数量的不同和在承销团中的地位收取不同的信托报酬。相比于金融业中的其他子行业,信托公司之间的合作实在太少,使得本处于弱势中的信托业在竞争中更加劣势。

第九、信托与房地产业相辅相成

信托是房地产的天然盟友。中国人历来对房地产及其重视,“居者有其屋”就从侧面提供了佐证。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不管是城市化是否完成,房地产金融市场始终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国的经济规模和人口规模来估计,中国的房地产金融市场将会是最大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业务规模和市场能够提供信托公司施展拳脚的舞台。进入20xx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回暖速度超过人们的预期,信托公司在对市场基本持乐观态度,并且,在足够的质押、抵押等保障措施下,房地产信托产品的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信托制度以其灵活性较其它融资方式有着更大的优势。因此,信托和房地产这对天然盟友共同奏响了房地产信托之曲。

房地产领域是大规模、高收益率信托计划的主要来源:第二季度规模排名前10名的信托计划中有8个来自于房地产领域,收益率排名前10名的信托计划中有7个来自于房地产领域。再次验证了信托是房地产业的天然盟友,房地产业又是信托业丰厚利润的重要来源,二者是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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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规模排名前10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

华能贵诚信托:星洲1号信托

中海信托:中海绿城1号房地产投资基金信托 北京信托:稳健系列房地产信托Ⅰ期 中信信托:中信远景2号

中信信托:鼎和海通证券股票收益权信托0901期 天津信托:团泊联合置业股权投资信托

天津信托: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格调中天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增资信托

新华信托:阳光100湖南湘诚壹佰置地有限公司股权投资信托

杭工商信托:上海胜境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信托 百瑞信托:百瑞宝盈27号黄河大观三期信托

第二季度预计收益率排名前10的信托计划 信托计划

中信乾景·汇联产权交易市场投资基金信托Ⅰ期 百瑞宝盈27号黄河大观三期信托(1、2、3、4年)

振兴2号能源投资信托(2、3、4年期) 百瑞宝盈23号建业地产基金信托2、3、4年期 恒利2号商业地产项目-普陀山祥生大酒店项目投

资信托(1.5、2年)

上海胜境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信托

恒威建设高桥项目股权投资信托 (上信-G-2002)金融企业股权受益权投资信托

宏业4期摩登市商业地产信托 德润房地产贷款项目信托

投资领域 其他 房地产 能源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金融 房地产 房地产

信托公司 中信信托 百瑞信托 北京信托 百瑞信托 杭工商信托 杭工商信托 杭工商信托 上海信托 中原信托 中诚信托

预计收益率

15% 12.5% 11% 10.5% 10.5% 10% 10% 10% 10% 10%

投资领域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工矿企业 金融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房地产

规模 32.94亿 19.83亿 9.5794亿 8亿 6.685亿 5亿 4.9亿 4.2554亿 3.5亿 3.1亿

严格说来在考察收益率时应与年限结合考虑,但此处由于只是大致分析房地产信托的高收益,且排名靠前的几乎全是房地产信托(收益率前20名的信托中投向房地产的为16个),因此不做精确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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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管理能力评价

在评价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时,通常是从择时能力和选股能力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所谓择时能力是指对市场整体走势进行预测的能力,而选股能力则是指对个股的把握。就证券投资信托而言,我们也可以从择时能力和选股能力两个方面对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的管理能力进行考察,择时能力可以从证券投资信托推介时间的先后来把握,选股能力指其选择投资顾问的能力,通过考察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信托的业绩来判断。

1.择时能力

从1-6月证券投资信托的推介情况来看,基本上随着股票市场的火爆程度而增加。

20xx年1-6月证券投资信托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小计

参与信托公司

6 10 8 16 16 19 27

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推介的信托计划数目

8 20 21 52 64 63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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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6月证券投资信托推介分析

中融信托 华润深国投 山东信托 中诚信托 中信信托 厦门信托 外贸信托 天津信托 国投信托 西部信托 山西信托 陕西信托 中海信托 新时代信托 华信信托 平安信托 西安信托 中铁信托 上海信托 北方信托 云南信托 交银信托 江西信托 苏州信托 北京信托 百瑞信托 中原信托 小计

1月 1 1 2 1 2 1 8

2月 8 1 3 1 1 2 1 1 1 1 20

3月 9 4 1 2 2 1 1 1 21

4月 7 6 5 5 6 5 2 1 3 2 1 1 3 2 2 1 52

5月 10 15 7 3 2 4 5 3 2 3 2 2 2 1 2 1 64

6月 12 8 7 6 3 3 3 2 3 3 2 2 2 1 1 2 1 1 1 63

小计 47 31 26 15 14 13 9 7 7 7 7 6 5 4 4 4 4 4 3 3 2 1 1 1 1 1 1 228

我们可以看到在“证券投资信托指引”颁布实施之初,华润深国投等老牌信托公司犹豫不决,产品发行停滞,而中融信托、山东信托却主动出击,加大发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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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华润深国投如梦初醒,在第二季度发力,但在私募阳光化上已经形成了华润深国投、中融信托和山东信托三足鼎立之势。

私募证券投资信托对于信托公司来说,一方面在产品发行上,客户中相当比例是来源于投资顾问自身的顾客群,增加了信托公司高端客户的积累。另一方面,证券投资信托是一种需要规模经济的业务,即通过做大规模,边际成本递减来获取收入。因而我们可以看到有些信托公司的低信托报酬率行为其实是在放长线,钓大鱼。

总的说来,我们认为中融信托、山东信托和华润深国投的择时能力相对较好,不过我们并不认为这是各信托公司对市场判断能力的差异,这种差异更多的是由于公司业务战略的重点不同、人脉的广度、自身管理效率和执行效率。

2.选股能力

由于证券投资信托的成立时间不一,通过观察发现每家信托公司都有表现不错的信托,也有表现很差的信托,不过总的说来,跑赢大盘指数的信托很少,而且大多数信托的净值变化较大,很难用一个具体的时间标准来统一评判,因此我们在分析选取了一个最简单的标准不亏损。 信托公司

华润深国投

中融信托

山东信托 证券投资信托总数 111 59 47 净值<1 24 (10)5 4 净值>1 87 49 43 亏损占比 21.62% 8.47% 8.51%

注1:截至8月13日,来自各公司网站信托净值披露

注2:中融信托有5支信托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净值低于1可以理解,实际只有5支低于1

中融信托和山东信托净值低于1的信托计划较少,即使低于1,其实际差额也不大,当然这和两家信托公司的证券信托发行时间主要在08年6月后有关。华润深国投虽然有24支信托净值低于1,但分析其成立时间,全部处于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上半年这一区间中,那时处于资本市场惨烈的单边下跌中,亏损可以理解。但其中华润深国投的鑫鹏1期净值仅为44.06(亏损55.94%)就有点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了,连一般散户水平都不如。因此信托公司在证券投资信托的后期管理上需要注意如何对投资顾问进行期间评估,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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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发行时间对比

华润深国投 中融信托 山东信托

05年 1 0 0

06年 4 0 1

07年 38 3 0

08年 36 16 11

09年 32 40 35

注:截至8月13日,来自各公司网站信托净值披露

第二季度信托行业分析报告

第十一、声誉风险值得高度关注

信托公司作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受托责任无疑是最重要的,信托法明确规定,受托人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然而有些信托公司在信托计划运行过程中在信息披露、对受益人利益的尊重等方面却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经开始对行业形象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1.“双胞胎”受益人大会凸现观念真空

5月4日,由于对信托计划的运作存在疑问,持有新华信托·天慧投资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6.5%权益的受益人周春芳发布了《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公告》,研究决定是否暂停本信托计划项下一切投资活动和提前终止本信托合同,成为国内首例投资者自行召集受益人大会的情形。随后,新华信托在其官方网站上也迅速发布召开第二次受益人大会的通知,并且发布日期为5月3日,上演了一出“双胞胎”受益人大会的闹剧。最终,在双方的磋商下,“双胞胎”受益人大会合二为一。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对受益人大会的召开有如下规定:受益人大会由受托人负责召集,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代表信托单位百分之十以上的受益人有权自行召集。由于对受托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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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事实的认定存在技术难题,周春芳和新华信托在受益人大会召集问题上就陷入了权利和义务之争。当受益人对信托产品运作管理持有异议时,受托人不应将召集受益人大会看作是其不可旁落的权利,而是其必须履行的受托义务。

受益人大会其实质就是公司的股东大会,如果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公司的运营肯定会发生问题。而在信托计划中,受益人的利益在实际运作中其实是被弱化了,缺乏实质监督权,需要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保证。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受益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信托单位的受益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更换受托人、改变信托财产运用方式、提前终止信托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

而《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百分之五十以上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加,方可召开;大会就审议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百分之五十以上通过;但是,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对比《基金法》关于基金持有人大会的规定,信托受益人大会的相关规定显然苛刻。现实操作中,需要参会的受益人全体通过才能更换受托人或者提前终止合同,在目前的情况下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信托计划的投资者当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信托公司的关系人,让这些关系人赞成更换受托人的难度可想而知。

2.安信信托或遭虚假陈述诉讼

早在20xx年,中国证监会已发布证监罚字【2007】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安信信托20xx年年报虚增投资收益、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等违法行为,对安信信托及时任高管进行了行政处罚。据媒体报道,目前,20余位投资者作为此事件的直接受害人正在准备申诉材料,力求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安信信托赔偿中小投资者因购买安信信托股票遭遇虚假陈述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印花税损失及利息损失。

对于信托业来说,信用始终是立身之本。如果信托公司连自身信用都不具备,如何能让投资者相信,进而受托管理资产呢?不论是从信托公司个体角度,还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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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整体角度,声誉风险都应当成为信托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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