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工作制度

真州镇先进村(社区)国家安全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街道治安的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联系制度

1、根据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的精神,按上级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需要,经常与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联系,汇报情况,掌握动态,协调解决问题。

2、结合实际情况,在每季度对驻区单位、村(社区)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报告制度

1、凡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项与重要工作,及时向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报告。

2、工作中发现重大事项与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3、根据上级国家安全小组的要求,按时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本辖区的年度工作情况。

三、会议制度

1、根据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一次会议,遇突发情况随时召开。

2、结合实际,每半年组织分析辖区的形势,遇突发事件随时召集研究解决。

四、培训学习制度

1、根据上级学习培训要求,积极参与。

2、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半年进行一次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分析形势。

五、保密制度

1、小组设专人保管各级国家安全工作的机密文件和内部资料,年底按要求上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处理。

2、小组成员不准与不应该知密的人员谈论涉及国家安全秘密。

3、小组成员不准携带涉密文件夹资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4、小组成员如有丢失机要文件资料要立即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小组成员不轻信谣言和传播谣言,小道消息,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六、安全防范措施

1、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工作的议事日程。

2、贯彻落实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密组织,抓好系统各项安全防范工作,防止集体上访、游行示威、请愿等不稳定事件苗头的发生。

3、认真做好系统各类人同的调查摸底工作,特别对下岗失业人员的情况,严防“重点”人员制造事端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

4、加强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定期对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各种事故。

 

第二篇: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南宁市教育局关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要求,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守土有责意识,切实做好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单位,为中心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强(校长)

副组长:吴相逢(副校长)

组 员:张满香(工会主席)

王子琳(教导主任)

2、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行政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任主任,工会主席、后勤部主任任副主任。

3、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共同负责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中心主任为中心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

4、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

5、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指挥、协调处理各类涉及中心安全稳定的事件;决定启动、组织实施

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处置突发事件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动中心力量维护中心安全稳定。

6、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根据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具体协调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布置并监督、检查维护安全稳定预防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收集整理动态信息,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对外联络、上传下达和中心内外信息传递;根据《南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调动应急力量;对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对策等。

7、部门负责人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要求;适时分析研究本部门安全稳定形势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本部门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类事件,及时上报涉及中心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

8、单位全体员工均有责任维护中心安全稳定,不得传播影响中心安全稳定的谣言;不得散布有违国家法令法规、基本政策的言论;不得从事破坏中心各项工作秩序的非法活动;不得参加中心内外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游行、示威、集会活动;不得加入各种非法团体组织。

二、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1、会议制度

①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讨论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形势,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及单位的工作要求,分析中心安全稳定形势,交流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布置落实安全稳定工作。

③各部室应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使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④以上各级会议均可根据需要决定召开,适时研究解决事关中心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心安全稳定。

2、安全隐患排除制度

①单位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党政一把手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排除。

②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主管领导接到报告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排除。

③单位内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主管领导要责成有关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

④排除单位内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后,由主管领导检查验收,并署意见,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签名,以示负责。

3、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单位人员及各部门要本着“宜解不宜结、宜散不宜聚”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关心部门人员思想动态,加强调研,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始发阶段和单位内部,防止出现上访和“民转刑”事件。

① 各部门内部矛盾,自行组织调处和疏导;

②跨部门出现的矛盾纠纷,由工会负责牵头,办公室以及双方部门领导配合,共同协商调处。

③涉及治安问题,由后勤部负责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协商处理。

4、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制度

①每月最后一天由办公室填写《安全工作信息月报表》,向教育局报告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

②单位发生突发事件,除了及时处理外,要在第一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向教育局报告,事件处理完毕要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

5、值班制度

①中心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和有关人员在岗,发生异常情况能及时到位,妥善处理,定时检查单位重点区域和水电设施。

②实行节假日领导干部值班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中心领导带班。

6、信息调研、报送和发布制度

①各部门都有调研、报告本单位涉及中心安全稳定信息的责任。各部门收集的信息,要相互沟通,信息共享,集体分析。

②遇有可能影响中心安全稳定的信息,各部门均应第一时间向中心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和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③凡涉及安全稳定的有关信息,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向中心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其他部门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向中心内外报送有关中心安全稳定的信息。

④对媒体发布涉及中心安全稳定的新闻或信息,均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发布。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以中心的名义对外发布和传播。

7、治安保卫工作制度

①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治安保卫工作的相关规定。

②对单位的重要部门增设防盗设施,夜间和节假日定期巡逻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③对档案、现金、票证、重要文件和贵重物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④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和巡逻制度。

⑤遇到重大治安案件坚持先向单位领导报告,由单位向上级报告的制度。

⑥建立健全经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8、安全用水用电防火制度

①各部室对相关办公设备规范使用,凡有设备用水用电安全隐患,报后勤部进行修理。

② 各部室人下班要关好门窗、关闭水笼头和电源。 ③后勤部负责单位水电管理,保证单位办公、教学、生活用水用电需求,负责水电线路的保养与维修,制定节水、节电措施和安全使用规定。

④后勤部主任负责组织定期检查单位水电和消防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做记录。

三、安全稳定追究责任制

对因为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维护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重大过失的人员,中心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①对不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不履行相应职责的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②对误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

③在维护中心安全稳定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④凡经中心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维护中心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过错的人员,当年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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