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XX县委办公室综合科工作职责

中共XX县委办公室

综合科工作职责

一、科室职责

(一)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收文和发文的办理工作。

(二)负责县委领导批示件的督促催办工作。

(三)负责县委召开各类会议通知的起草及会务工作。

(四)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印章、介绍信、工作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总支)印章的制发工作。

(六)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机要文件的收发、清退、销毁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上对下日常工作的协调联络。

(八)负责县委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县委主要领导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记录。

(九)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报刊、杂志等资料的分发传递。

(十)协助做好群众上访接待工作。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科长职责

1、负责县委办公室公文的收文和发文相关工作。

2、负责县委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县委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县委常委会议题的收集及参会人员的落实工作。

5、负责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党总支)印章的制发工作。

6、组织撰写县委办公室工作要点、工作总结。

7、做好科室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科长职责

1、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清退、销毁工作。

2、负责县委办公室制发公文在网上的发文工作。

3、负责县委印章、介绍信、机要文件阅览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县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各种刊物、资料的征订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员职责

1、科员(A)

(1)负责综合科的来电接转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县委办公室工作要点、工作总结的草拟。

(3)负责县委办公室制发公文的登记、初审、校对、送签、送印等发文办理的各个环节。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科员(B)

(1)负责上三级文件、县内文件的签收、登记、传递、

承办等收文办理的各个环节。

(2)负责县委领导批示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做好督促催

办相关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科员(C)

(1)负责县委召开的各类会议通知的起草。

(2)负责县委召开各类会议通知在网上的发文、催收工

作。

(3)负责县委召开各类会议通知的落实工作。

(4)负责县委召开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科员(D)

(1)负责县委主要领导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登记工作。

(2)负责县委领导批示件的登记工作。

(3)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主要领导办公室及常委楼的

清洁卫生工作。

(4)负责县委常委会议室的会务工作。

(5)负责县委书记、副书记及专职常委办公室办公用品、日常用品的更换、采购工作。

(6)负责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主任的报纸分发工作。

(7)负责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主任文件、资料的传递

工作。

(8)协助做好县委领导的生活安排。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科员(E)

(1)负责县委小楼一楼、二楼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和会议服务工作。

(2)负责县委办公室制发公文的送签、盖章工作。

(3)协助做好综合科的来电接转工作。

(4)协助做好县委领导批示件办理相关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篇:县委办职责

县委办职责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工作部署以及县委领导的要求开展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县委的决议、决定、规定、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

2. 负责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建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决策参考。

3. 负责中央、省、市委和县委日常公文的处理和以县委、县委办名义发布的文件起草、审核、拟办、印制、分发、立卷、归档工作。

4. 承担县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县委领导重要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情况的综合调研,向中央、省、市办公厅(室)和县委反映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为县委领导科学决策服务;办好有关内部刊物。

5. 负责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和县委召开的会议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县委领导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和联络工作,

6. 负责全县党政系统的密码工作;负责全县党政领导机关的核心机密文电、信件的传递工作和机要通信工作。

7. 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县实施党和国家保密法规、规章;负责查处严重违反保密法规事件和失泄密事件;负责国家秘密出境的保密审查;对全县各保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8.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机关及管理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县委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本机关的财产、财务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

9. 管理县委督查室、县委机要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四创两争”办公室、县委信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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