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安全轮值规定20xx02

管理人员安全轮值规定

为充分发挥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带头作用,促进管理人员深入生产现场参与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各类违章违纪现象,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委会工作精神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员范围:

1、非生产部门的经理助理、科长、副科长及职员级别的人员均需参加〝当一天安全员〞的轮值行动(生产部的各级管理人员除外)。

2、轮值初期,公司及生产部专职安全员须与每日轮值的管理人员一同参与巡视,并提醒应注意的重点部位及自身的安全防范事项。

二、时间要求:

1、当值时,每天上、下午分别对车间各岗位巡查一次。

2、当值安全员应提前领取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并在巡查时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安全员袖标。

三、流程规定:

1、《管理人员安全轮值表》由安全办根据非生产部门人员情况,于每月25日前排定,对排定的轮值表报公司安委会主任审批后下发执行。

2、非生产部门经理必须督导所属人员严格按照《轮值表》参加安全巡查值日,如轮值当日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学习、参加会议等)不能按照排定的值日表执行巡查任务时,由部门经理安排本部其他同级人员代替,并将调整情况报安全办备案。

3、安全办要将每月《管理人员安全轮值日表》,通过内部邮件发送相关人员,并在公司、车间公告栏进行张贴。

四、轮值安全员职责:

1、负责督查公司各生产区域现场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生产员工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

2、负责对安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特别是对生产现场“三违”现象(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

3、负责当日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的督导工作,发现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隐患,应及时及时汇报到责任部门及安全办落实整改。

4、遇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协调安排受伤员工的救治工作,将事故情况通报各级安全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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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检查或抽查全厂的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处理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其它问题。

6、当值安全员下班前,必须填写当日巡察值班记录,并注明需要次日当值安全员重点监控和治理的安全隐患或安全风险。巡察记录应于当日交安全办存档。

五、考核内容:

1、安全办负责当值管理人员执行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工作,并对每月管理人员轮值情况进行总结通报,以期完善轮值安全员职责。

2、生产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当值安全员的工作,对当班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提交整改期限。当值安全员在巡查值班记录中,应写明隐患存在的部门、地点及限期整改日期。

3、当值安全员参加轮值前,安全办将事先发放《员工安全手册》等供大家学习,并集中安排安全知识培训,当值人应认真领会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提高安全巡察过程中的准确性与有效性。

六、责任追究:

1、轮值安全员要带着问题深入生产现场,切实查找、落实、处理现场存在的各类隐患,并对隐患整改进行跟踪落实。未如期履行轮值义务者,第一次全厂通报批评,第二次及以上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2、轮值安全员当值时,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或虽当日无法整改但没有记录和反馈,由此造成后果的,由公司安委会进行调查,依据责任程度予以处罚。

3、轮值安全员的隐患反馈及整改意见,现场管理人员落实不力、处理不及时的,对相应责任人,第一次全厂通报批评,第二次及以上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5、轮值安全员的工作情况,由安全办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果的,由安全办按照责任程度进行调查,并形成处理意见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七、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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