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xx-20xx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学年辅导员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管理条例》和《河西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试行)》(院办发[2010]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学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学年全校专、兼职辅导员。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民主公开

2.注重工作实绩

3.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三、考核时间

时间:20##年10月

四、考核等级及形式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考核成绩名次在前15%以内,确定为优秀,名次在前30%以内,确定为良好,定性考核低于60分或定量考核成绩低于120分者为不称职。

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辅导员:

(1)学年内累计因病因事离开岗位达30天及以上者;

(2)因专兼职辅导员疏于教育引导以致学生严重违纪影响恶劣者;或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到达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并妥善处理者;

(3)学生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者;

(4)在学生评优、评奖、申贷、助学等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5)包庇学生违纪行为、对学生错误行为放任不管、教唆或怂恿学生违纪造成不良影响者。

五、考核程序

1.自评:辅导员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河西学院辅导员考核表》(附件1);

2.学生评议:各学院党总支负责组织,在该辅导员所带年级中随机抽取10%的学生,根据《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附件2)进行评分;

3.学院考核:各学院党总支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结合辅导员的自我评价和学生评议情况,对照《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对辅导员进行测评,按百分制评分。

4.职能部门考核:由学生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2.各学院将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于20##年9月26日前纸质版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至972902025@qq.com。

附件1: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表  

附件2:《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附件3:《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2012年河西学院辅导员

工作考核表

学  院:                

姓  名:                

党 委 学 生 工 作 部 制

2012  年  9 月

附件2        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辅导员姓名:                          学院:

附件3          河西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测评表

辅导员姓名:                                     测评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关于评选20xx-20xx学年科院优秀辅导员的通知0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科技艺术学院

优秀辅导员评选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全面、客观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树立典型,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现就2011-2012学年优秀辅导员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从全院辅导员中评选出5—6名优秀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与基本要求:

1.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

2.能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学习和掌握学生、管理方面的理论和方法。

3.爱岗敬业,把工作放在首位;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以学生为中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工作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在学生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5.能把学院布置的工作放在第一位,能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和系里布置的各项任务,无延误现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的制

定、执行和总结情况好;能按时参加学院和系里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和培训。

6.经常组织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创新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

7.经常深入班级、宿舍,组织学生参加班级活动,加强工作调研,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正确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8.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效果好。在工作中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学生的品行评定、综合测评及各项评优、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和教育工作;建立了贫困生档案,关心特殊学生(问题学生)。

9.创新意识强,能创造性开展工作;能探索学生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能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开展有影响的活动。

10.所带班级学生或学生组织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在宿舍、教室、校园等公共场合遵守秩序;能培养较多的优秀学生典型,学生或班级获得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文化竞赛获奖数量多。

三、评选程序和办法

1.系(部)推荐。按照评选条件,由各系(部)推荐侯选人,其中美术系可推荐2人,学工部、团委和其他各系可推荐1人。候选人要按规定认真填写《2011-2012学年科技艺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签署系(部)意见,于20xx年6月20日前以电子文本和书面文本两种形式报送学工部。

2.学院评审。学工部将参照20xx年辅导员考核情况,对候选人一年来的辅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审,评选结果上报科院党总支审批。

特此通知

附:《2011-2012学年科技艺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申报表》

科技艺术学院学工部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2011-2012学年科技艺术学院优秀辅导员推荐申报表

关于评选20xx20xx学年科院优秀辅导员的通知0

关于评选20xx20xx学年科院优秀辅导员的通知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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