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常考知识点归纳

法律文书写作常考知识点归纳

★什么是司法文书?司法文书的类别、基本特点和作用。

1.法律文书的概念:

当前较为通用的法律文书的概念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它包括司法机关依法制作的司法文书、公证机关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书、仲裁机关制作的仲裁文书和律师代书和自用的律师实务文书。这些文书的制作主体既是包括各司法机关和依法授权的执法机关,也包括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

2.法律文书的类别:法律文书的类别可依不同的分类标准而划分为各种不同的类别: (1)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的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4)从文书体例上划分大致可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

3.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制作的合法性。各种法律文书都必须依法制作,这是法律文书制作的前提,也可以说是文书立意的依据。

(2)形式的程式性。法律文书属于程式化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其严格的程式虽然是一种外在的形式,但因它对内容也形成一种固定的规定性,所以也不容忽视。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①结构固定化;②用语成文化。

(3)内容的法定性。法律文书的写作内容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

(4)语言的精确性。法律文书对语言有很高的要求——这是因为法律文书都是涉及国家、集体、个人根本利益的有现实法律意义的文书,语言运用必须高度精确。

(5)使用的实效性。法律文书都是为解决一定的法律问题而制作的,因此是最讲求实效的。

4.法律文书的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如下:(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5)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当写明哪些要素?

法律文书在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事实要素,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另一类是有关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的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前者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的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告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后者围绕着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法律文书语言应用的具体要求

1.表意精确,解释单一。法律文书是一部分体现和贯彻国家法律的文字形式,一部分是当事人向国家执法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或某项法律要求的文书。因此,它的文字必须做到表意精确、解释单一,以避免给理解和履行带来任何问题。

2.文字精炼,言简意赅。因为作为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公文或当事人向执法机关呈递的文书,,语言文字必须精练简洁,不能事无巨细、冗长拉杂,但是必须说明的情况和事实、必须阐述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又不能讲得过于简略或粗疏;所以必须做到文意赅备。

3.文风朴实,格调庄重。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属于公文语体。朴实无华、严谨庄重是为其严肃的法律内容所制约的。

4.语言规范,语句规整。法律文书的语言为规范化的书面语言。它力求合乎语法规则,句子规整,成分齐全。

5.褒贬恰切,爱憎分明。法律文书的内容大都与处理违法侵权以及犯罪行为的案件有关。因而法律文书对是非正误有鲜明的褒贬态度和浓厚的感情色彩。

6.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在语言运用中也常有些必须竭力避免的通病,必须引起重视。一是忌方言方语;二是忌用流氓黑话;三是忌用脏话;最后力求避免错别字的使用。

★什么是起诉意见书?起诉意见书的作用是什么?

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作用:是对案件侦查活动的总结,集中地反映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同时也是检察、审判工作的基础材料。

★起诉意见书叙述犯罪事实的要求有哪些?

第一,要全面准确地反映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第二,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三,对共同犯罪的案件,要分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作用、罪责。

第四,叙述犯罪事实时,要列举一定的证据予以证明。

★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包括哪两方面内容?

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起诉意见书在制作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1.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1)要以事实为根据。(2)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3)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4)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不过过于抽象、笼统、概念化。 2.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

3.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

有以下四种:(1)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2)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3)按综合归纳法叙述;(4)多种方法并用。

★什么是公安机关的侦查文书?

公安机关的侦察文书是指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

★侦查文书分为哪几类?

分为:1.立案、破案类;2.律师介入类;3.强制措施类;4.讯问犯罪嫌疑人类;5.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6.延长羁押期限类;7.侦查终结类;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什么是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的正文包括那些内容?

1.案件受理情况;2.立案根据;3.立案理由;4.侦查计划。

★检察文书的概念和作用1.概念: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2.作用: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反映,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1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2 法律文书的分类:①按制作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侦察文书、检查文书、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律师实务文书;②以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③按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3 法律文书的主要特点: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4 法律文书的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即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①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②当事人基本情况③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①案情事实②处理(请求)理由③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①交代有关事项②签署、日期、用印③附注说明。

5 法律文书的作用:①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②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③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④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6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包括: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7 法律文书在叙述事实时的要求:①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②关键情节具体叙述;③因果关系交代清楚;④争执焦点抓准记清;⑤财物数量记叙确切;⑥叙述事实平实有序;⑦材料选择真实典型。

8 法律文书叙述事实主要应写明的要素:刑事案件法律文书叙述事实时要求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民事、行政类案件的案情叙述则围绕当事人各方的纠纷事实来记叙,包括纠纷的内容及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

9 法律文书阐述理由的基本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受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引法,据法论理;④前后照应,通领全文。

10 法律文书对引证法律的基本要求:①引证法律要有针对性,针对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恰适合于本案的内容;②引用法律凡有条款项的,应引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应注意条文文意的完整,不能断章取义;④在有关刑事的法律文书中,应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后引用我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11 法律文书对语言的具体要求: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切,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法律文书写作的语言运用中,最常见的忌用语言通病有:忌用方言土语、忌用流氓黑话、忌用脏话。

12 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安机关在行使其职权过程中所制作的文书主要包括刑事诉讼文书和治安管理处罚文书。

13 按侦察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现行的侦查文书可分为: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入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询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14 侦察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内容要真实;②时间要及时。侦察文书内容真实包括:①侦察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察文书所列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察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

15 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是公安司法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应写明的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受害人的损伤情况,损失了多少物品,受损物品的特征等。

16 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正文部分包括:案件受理情况、立案根据、立案理由和侦察计划等四点内容。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一般用于重大、特大案件

21 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

公安机关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时,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②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③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对提请批准逮捕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作要求:一是要反映犯罪事实;二是要反映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

22 通缉令:是公安机关为抓获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及从监狱内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一种法律文书。其具有法律强制性。通缉令的通缉对象包括: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从监狱逃跑的罪犯。

根据案情需要,通缉令的发布方式有:①将通缉令发给各有关单位;②通过新闻媒介发布;③将通缉令张贴在有关场所,向全社会公开通缉。

23 呈请延长拘留期限报告书: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审理拘留案件时,于3日内未能获取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证据,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延长拘留期限所制作的文书。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时,可以延长审查批准的时间的特殊情况有: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清的;②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③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24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

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在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①案件的简要情况;②提请批准延期的理由;③提请批准延期的依据;④具体延期要求。

可延长两个月的案件有: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25 呈请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报告书:是办案单位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依法呈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文书。在制作此文书时,必须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提请批准逮捕书所列的犯罪行为之外,还有其他的重要犯罪行为;②有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必要的案件;③必须是在侦查期间发现新罪的案件。

26 起诉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起诉意见书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根据两方面内容。

制作起诉意见书时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主要有: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再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叙述;④多种写法并用。

制作起诉意见书应注意的问题:⑴客观地反映案件情况;应做到,①要以事实为根据;②未经审查核实的材料,不能在起诉意见书中使用;③引用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和证人证言时,不能断章取义,以偏概全,一定要保持原意;④对于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的叙述要明确、具体。⑵准确地认定犯罪事实;⑶正确地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7 撤消案件通知书:是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消案件的文书。制作撤消案件通知书必须具备的条件: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具备免除处罚的情节;②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羁押。撤消案件通知书正文部分应写的内容:①案由;②撤消案件的原因;③法律依据。

28 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要求复议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

29 提请复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案件应具备的条件:①必须是经过复议的案件;②必须是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接受而认为有再议必要的案件;③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必须是原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公安机关。

要求复议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在其中写明案由、要求复议的理由和提出复议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提请复核意见书的写作方法:应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

30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简称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人民检察院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行使的五项职权:①主要针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等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②对各种直接受理的行使侦查权;③对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行使审查逮捕、起诉和侦查活动的监督权和公诉权;④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行使监督权;⑤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对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行使监督权等。

31 按照文书制作形式的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和表格式文书四类。对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①准确规范;②严格依法;③说理充分;④办案及时。

32 立案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察时,所制作的检查文书。其作用为:立案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正式开展侦察活动的合法依据。只有决定立案后,人民检察院才能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各种侦察措施。

33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是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批准下级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时所制作的检察文书。

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批准延长时所制作的文书。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决定书:是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发现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决定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

34 刑事案件强制措施文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审查批准逮捕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等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种文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制作的文书。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35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正文的内容和写作方法:①先概述来文情况;②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应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具体写清不批准逮捕的理由,包括不同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程序法依据;④决定事项;⑤要求事项。

36 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中,发现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而公安机关没有提请批准时,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追捕意见的工作文书。在其中,应写明:①需要追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②犯罪事实;③写明证明犯罪事实的主要证据。

37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应当交付审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文书。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应注意的问题:①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②准确引用法律;③准确阐明定罪处罚的倾向意见;④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起诉书的首部应当写明:①制作文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对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制作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前面应当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②起诉书“编号”的内容及其排列顺序应当是:院名、部门、文书性质、年度及顺序号;③被告人的基本情况;④辩护人基本情况;⑤案由和案件来源。单位犯罪的,对(单位)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单位犯罪的,先在被告人称谓后面写明单位的名称以及所在地址;后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和职务。

起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①案件事实;②起诉的理由和根据。在写作案件事实时应注意的问题:①叙述事实必须客观、准确;②叙述事实必须要素完整;③叙述事实必须层次分明;④叙述事实要正确处理处理特殊问题;⑤叙述事实必须说明证据情况。在起诉的理由和根据中,应概括写明四个层次内容:①阐明

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包括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②认定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事法律名称及条款,这是定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③认定被告人具有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法律依据,依法提出请法庭予以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处罚的倾向性意见;④写明作出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

38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不起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不起诉决定书所适用的对象按性质划分:可分为三种类型: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

不起诉决定书对不起诉理由写作的要求:①要注意理由的法定性;②要注意理由的针对性,理由与事实紧密联系相关,前后对应;③注意理由的充足性,要以法定不起诉条件为标准。

39 刑事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刑事抗诉书的正文部分包括:抗诉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证据,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抗诉决定和法律根据。在写作审查意见、抗诉理由和法律根据时的要求:①首先对抗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情节的本质属性作一概括评议,指出被告人行为的危害程度、轻重程度;②充分论证抗诉理由;③阐明结论性意见;④正确引用法律依据。

40 撤回抗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认为本院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提出的抗诉不当,而决定撤回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提请抗诉报告书:是下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层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依法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时所制作的文书。

提请抗诉报告书中审查情况的写作内容和要求:①原审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犯罪事实;②法院一审及二审判决(裁定)情况;③判决、裁定的错误之处,提请抗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④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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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文书是如何分类的? 答: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文书进行不同的分类。①根据制作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②根据写作和表达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和笔录式文书。③根据文种不同,可以分为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和决定类文书。

2.法律文书从体例上可以分为哪几类?答:根据文书体例不同,法律文书可以分为信函式、致送式、宣告式、表格式和实录式文书。

3.简述律文书的主要特点。答:根据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过程来看,其主要特点可以概括为:①制作的合法性;②形式的程式性;③内容的法定性;④语言的精确性;⑤使用的实效性。

4.写作法律文书有哪些基本要求?答: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为下面五项:①遵循格式,写全事项;②主旨鲜明,阐述精当;③叙事清楚,材料真实;④依法说理,折服有力;⑤语言精确,朴实

庄重。

5.法律文书对语言运用有哪些要求?答:法律文书对语言的运用要求很高,具体要求包括:①表意精确,解释单一。②文字精练,言简意赅。③文风朴实,格调庄重。④语言规范,语句规整。⑤褒贬恰当,爱憎分明。⑥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6.叙述法律文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明哪些要素?答:法律文书叙写事实时要求写明的要素,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①有关刑事案件的案情叙述,应当写明作案(指构成犯罪的事实)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等要素。②有关民事、行政案件的案情叙述,包括大量非诉讼案件的事实叙述,应当围绕各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事实进行记述,包括纠纷的内容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人物,纠纷的发展过程(起因、过程、结局)、各方当事人的争执意见以及证据等要素。

7.叙述法律文书的事实部分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事实是案件的基本依据,重要的法律文书都要求写明案情事实。制作法律文书在叙写案情事实时,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一是要写清事实的基本要素;二是要着重把关键情节具体叙述清楚;三是要把因果关系交待清楚;四是要把争执的焦点抓准记清;五是财物数量要记叙确切;六是叙述事实平实有序;七是材料的选择要真实精当。

8.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有哪些基本要求?答:理由是法律文书的灵魂,也是文书主旨的集中体现。法律文书阐述理由时应当注意下面四点具体要求:①列举事实证据确凿;②分析事理以法为据;③据案弓[法依法论理;④前后照应统领全文。

9.法律文书理由部分引证法律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法律文书阐述理由必须引用法律依据。具体引证法律规定时,应当注意下面几点:①引用法律规定必须有针对性,要根据案情,引用外延较小,恰好适用于案情的法律规定的内容;②引用法律条文时,凡是有条款项的,应当引用到条下的款或项;③在不影响文字表述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出法律的条文,但必须引用完整,不能断章取义,片面引用条文;④需要引用有关刑事的法律条文时,应当先引用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再引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

10.法律文书有哪些作用?

答:法律文书是诉讼和部分非诉讼法律活动的必然产物,它伴随着诉讼活动和部分非诉讼法律活动的进行而发挥作用。其主要作用体现为:法律文书是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是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是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是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11.简述侦查文书的概念。答: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下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它是法律文书的一类。

12.简述侦查文书类别的名称。答:按照侦查办案诉讼程序的分类方法划分,现行的侦查文书可以分为以下8类:①立案、破案类;②律师介人类;③强制措施类;④讯问犯罪嫌疑人类;⑤调查取证类(含搜查、扣押类);⑥延长羁押期限类;⑦侦查终结类;⑧补充侦查、复议复核类。

13.侦查文书内容真实大致包括哪几方面?

答:侦查文书内容真实大致包括三方面内容:①侦查文书涉及的有关人员基本情况要真实;②侦查文书所列举的事实必须真实;③侦查文书中列举的证据必须真实,这些证据也必须是经过查证无误的。

14.受理刑事案件登记表中“简要案情”部分主要写明哪些情况?

答:写明以下三方面情况:①受案的来源;②已知的案件情况;③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害情况。

15.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有什么功用?答: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属审批文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的依据。

16.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答:刑事案件破案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以下内容:①案件侦查的结果;②破案的理由和根据;③破案的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④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17.什么是呈请拘传报告书?笞: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18.取保候审决定书的功用是什么?答:取保候审决定书是根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制作的,是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取保候审的合法依据。

19.简述监视居住决定书的概念。答:监视居住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制作的文书。

20.简述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概念。答:呈请拘留报告书,是指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21.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几方面内容?答: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拘留的理由和拘留的法律依据。

22.简述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概念。答:提请批准逮捕书,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而制作的文书。

23.通缉令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答:通缉令的正文部分应写明的内容,包括简要案情、被通缉人简介、被通缉人体貌特征、被通缉人携带物品、通缉令的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附项等几部分。

24.简述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的概念。答: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延长犯罪嫌疑人侦查羁押期限时所制作的文书。

25.简述起诉意见书的概念。答:起诉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

26.起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答:起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犯罪事实和提出起诉意见的理由及法律依据等两方面内容。

27.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哪几种?答:叙述犯罪事实的方法有以下4种:①按时间顺序叙述,即按犯罪嫌疑人作案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叙述;②按犯罪性质来叙述,即按照犯罪嫌疑人犯罪性质的轻重程度来叙述,先写重罪,后写轻罪;③按综合归纳法来叙述;④多种方法并用。

28.简述撤销案件通知书的概念。答:撤销案件通知书,是指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时,而制作的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的文书。

29.补充侦查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答:补充侦查报告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案由、补充侦查结果和附项等三方面内容。

30.什么是要求复议意见书?答:要求复议意见书,是指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时,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原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所制作的文书。

31.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写明哪些内容?答: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案由、提请复核的理由和意见以及提请复核的法律依据和要求等三方面内容。

32.提请复核意见书援引法律依据应当注意什么? 答:提请复核意见书的法律依据,要注意根据提请复核的具体内容,分别援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作法律依据。

33.简述检察文书的概念。答:检察文书即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施人民检察机关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34.检察文书有什么作用?答: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是由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检察文书是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文字凭证,是保证法律实施的重要工具,是办理案件的客观记录,是办案质量的重要凭证,是总结经验和复查案件的重要依据,也是宣传法制的重要材料。准确制作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对于依法保护人民、打击敌人、惩治犯罪、维护法律,都具有重要意义。

35.检察文书如何分类?答:按照不同的标准,检察文书可以有不同的分类:①按照案件诉讼性质不同,分为刑事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民事和行政案件使用的检察文书;②按照是否对外公开,分为诉讼文书和工作文书;③按照文书的诉讼阶段和性质,分为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审查批捕和其他强制措施文书、审查起诉和出庭文书、抗诉文书、监所检察和法律监督文书、控告申诉检察和刑事赔偿文书、审批延长办案期限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和其他文书;④按照制作形式不同,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如起诉书)、填空式文书(如批准逮捕决定书)、笔录式文书(如讨论案件笔录)和表格式文书(如送达回证)。

36.什么是立案、侦查文书?答:立案侦查文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于由报案、控告、举报、自首或其他途径得到的材料,经过审查后,分不同情况处理,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手段,决定使用侦查措施或者解除侦查措施,以及对直接受理和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依法履行延长羁押期限手续时制作的各种文书。

37.简述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答:制作检察文书的基本要求包括:一是准确规范,遵循规定的格式;二是严格依法,按照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规定制作,准确引用法律;三是说理充分,讲明道理;四是办案及时。

38.简述立案决定书的概念和作用?答:立案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本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线索,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立案侦查时制作的文书。该文书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前最主要的检察文书。

39.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制作起诉书叙写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①必须客观、准确。起诉书叙述犯罪事实,必须与犯罪事买本身具有同一性。②必须要素完整。事实要素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情节、危害后果等。③必须层次分明。各种犯罪行为的

事实排列顺序各不相同,叙写方式一般有先重后轻顺序、客观过程顺序和被告人顺序等。④正确处理特殊问题:—是注意保守党和国家重大机密;二是不写有伤风化的情节;三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在犯罪事实后应一并写明;四是起诉书必须涉及非本案被告人的人员姓名的,应注意妥善处理;五是共同犯罪案件,其中二名或数名共犯在逃的,应在其后注明“另案处理”。

40.制作起诉书阐述理由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起诉书在阐述理由时主要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①准确概括犯罪行为的本质属性;②准确引用法律;③准确阐明定罪处罚的倾向性意见;④准确写明起诉决定。

41.什么是刑事抗诉书?答: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抗诉书分为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和再审程序的抗诉。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是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刑事抗诉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时制作的文书。不论按照哪种程序提出抗诉,都必须制作抗诉书,送达人民法院。

42.简述不起诉决定书的概念和作用。答: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以及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不起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所制作的文书。 不起诉决定是重要的检察法律手段。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凭据,具有终止本案刑事诉讼,免予追究被不起诉人刑事责任的法律效力。不起诉决定书一经送达,犯罪嫌疑人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11.简述公诉意见书的概念和作用。

43.什么是公诉意见书?答:公诉意见书,是指出席第一审法庭的公诉人,代表人民检察院,在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依法首先发表的支持公诉的意见。 公诉意见书既是公诉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罪行和适用法律等重要问题的进一步阐发和论证,也是法庭听取国家公诉人对法庭调查的事实及如何定罪量刑等问题的结论性意见的重要形式。它对法庭正确审理案件,准确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

44.简述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作用。答:刑事裁判文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就案件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刑事裁判文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适用法律保护人民、惩罚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宣传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的生动教材。

45.刑事裁判文书是如何分类的?答:人民法院刑事裁判文书主要指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刑事判决书可以分类如下:按照内容可以分为有罪判决书和无罪判决书,其中有罪判决书又可进一步分为科刑判决书和免刑判决书。按照程序可以分为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包括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再审刑事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可以分为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二审刑事裁定书、死刑复核刑事裁定书、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刑事裁定书、再审刑事裁定书、减刑假释裁定书、减免罚金裁定书和终止审理裁定书。

46.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概念。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审理终结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有罪还是无罪,构成何种罪,并科以刑罚、免除刑罚或者宣告无罪等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决定。

47.简述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应当写明哪些要素。答:事实是判决的基础,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叙述事实时,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

48.叙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应注意哪些问题?答:叙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主要应当注意下面几个问题:①应当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被告人的动机、目的、手段,实施行为的过程、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等内容,并以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定性处理的各种情节;②叙述事实必须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一般按时间先后写;③叙述事实要注意保守国家秘密,保护被害人的名誉;④叙述事实的文字必须准确、朴实,不夸大,不缩小,如实反映案件的客观事实;⑤有些事实不能写在判决书上。

49.哪些事实不能写在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上?答:判决书上一般不能叙写下列事实:①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②只有一般轻微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属于思想意识、道德品质、生活作风、缺点错误等;③已过追诉时效,依法不应追究的犯罪事实;④历史上已经处理过的行为;⑤应当按照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者与本案无关的事实。

50.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列举证据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答: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列举证据应当做到:①认定事实的证据必须经庭审举证、质证、认证,查证属实;②证据应当与被证明的事实存在必然的、有机的联系,能够相互印证,环环相扣;③证据应当尽可能写得明确、具体,不能抽象笼统;④要写明证据的来源;⑤叙述证据应当注意保守国家秘密,保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被害人、证人的安全和名誉;⑥不能介绍犯罪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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