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工资通知

通知

各部门主管/经理:

请各位主管/经理通知你们部门没有银行卡的员工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把银行卡账号交到财务处,以便工资发放。如特殊情况工资收现金的员工(或未办理银行卡的新员工)要月底最后一天到财务部收工资,如果当天没来收工资的则要推迟到下个月10号才能去收工资(请长假推迟发工资的要先到行政部核对考勤后才能去收工资),请各位同事互相知悉。

行政部 2013-9-12

通知

各部门主管/经理:

请各位主管/经理通知你们部门工资收现金的员工于今天下午15点到财务部收工资,若今天没来收工资的则要推迟到下个月10号才能去收工资(请长假推迟发工资的要先到行政部核对考勤后才能去收工资),请各位同事互相知悉。另外,请通知你们部门没有银行卡的员工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办理银行卡,把银行卡账号交到财务处,以便工资发放。谢谢合作!

行政部 2013-12-30

 

第二篇: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

河南省人事厅关于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

有关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

豫人薪[1999]14号

各市、地人事(人事劳动厅),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52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3]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河南省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有关工资福利待遇通知如下。

一、机关工作人员休病假,应有指定医疗机构证明,并经所在单位批准。

二、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一)病假累计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基本工资。机关执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按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之和,下同)发给;机关工人固定工资部分(技术工人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普通工人为岗位工资,下同)与活工资部分(工资构成中的奖金,下同)之和发给。

(二)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本人基本工资照发。

(三)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满20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35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5%。

(四)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累计病假达到3个月的,当年年终奖金不再发给。

三、机关试用期、见习期、初期工资、学徒期、熟练期人员的病假期间生活待遇,以试用期、见习期、初期工资、学徒期、熟练期的工资标准为基数,分别按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

四、病假期间工资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费发给。

五、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从事有收入活动的,即停发工资及有关津贴、补贴。

六、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他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办法。

七、本通知自下文之月起执行,今年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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