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工作章程

××船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及防污染组织工作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船舶安全,维护国家财产和社会责任,促进公司生产发

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建立纵向到底,

横向到边的管理体系。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和防污染工作管理实行分级分层管理,分级负责。

法人代表、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

产的副总经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室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及各有关职能部室负责人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任副组长。

第六条:各船舶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小组由船长任组长。

第七条: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日常工作由运输管理部专门负责,该部另设置专职海务主管、机务主管。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

作。

二、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制度,

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审定公司制订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防污染工作,

及时解决存在问题,督促落实防范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表彰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处理违章肇事责任

者。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有关安全及防污染活动。

七、掌握使用安全奖励基金。

第九条:运输管理部安全及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

针政策、法令和制度。

二、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防污染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实船舶安全责任人,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船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深入船舶检查督促指导协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安全档案。办好船舶年审工作。

四、负责统计上报企业船舶交通事故、机损事故和因工伤亡事故情况,参与工伤事故、船舶交通事故的抢救组织和处理工作。

五、负责制定公司季节性安全措施,经常深入船舶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和公司各项规定的落实。

六、负责协调船舶的防抗雷雨大风、防台、防汛工作,密切注意气象变化情况,为领导决策作好参谋。

七、审核、购置船舶海图、航行资料、助航仪器,及时转发航行航道通告给有关部门和船舶。

八、参与公司船舶购置、建造的审议和试航工作,参与公司船舶新建、改建生产项目、设备的验收工作。

九、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安全生产先进评选,对安全生产做出显著成绩或安全生产搞不好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奖惩意见。

十、在新造、改造船舶、设备时,根据规范对船舶设备的结构、性能、质量技术,安全设施等方面的要求严格把好质量关。

十一、发生海损、机损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划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把处理意见和结果上报。

十二、对船舶机械、设备的维修计划和处理质量进行鉴定,验收和认可。

对基层反映无法解决的船舶、动力机械设备存在的故障、隐患要及时组织力量排除和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三、制定年度船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及实施方案。

十四、根据生产需要做好船舶工属具、机械配件、劳保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并确保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十五、合理安排船舶技术骨干,经常检查船舶定员和技术骨干分布情况,确保船舶定员配置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和持证船员的合理安排。

十六、负责船员有关证书的申考、年审报验工作。负责船员的全员培训,并把好新工人的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关。

十七、船员的转正、定级、晋级、加薪要把安全和防污染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考核。

十八、搞好船员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十九、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及消防方面的指示,做好船舶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落实船舶治保和消防责任人,并监督船舶落实治保和消防制度。

二十、经常深入船舶认真检查各种消防设备,确保处于良好状态。负责对船舶发生的各类治安事故和火灾事故、污染事故等进行分析处理。

二十一、负责对船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十二、对船舶不安全的生产行使否决权。 第十三条:调度部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协调运输

管理部把安全工作同运输生产做到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 二、在下达航次任务时,根据航道水位、气象、船舶特性合理配载,实施正确指挥,并果断处置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三、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绝对服从安全,杜绝违章航行和违章指挥。

四、准确掌握船舶动态,及时传达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安全指令。

五、经常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洪水期间要及时了解有关航区水位情况,并及时通传有关部门和船舶。

七、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所属船舶的装卸、运输服务质量。

八、 负责船舶通讯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危险天气信息的传

递和转发工作。做好业务调度与船舶的通讯联系工作。 九、 船舶发生各类事故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有关领导和部

门。

第十四条:办公室安全及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方针政策和治安保卫、消防方面的指示,在布置、检查、总结工作时要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积极配合各方面做好各时期安全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有关部门和船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责任人落实责任。

三、负责印刷、传送各类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文件、资料,送交并协调运输管理部做好安全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把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列为员工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员工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负责公司抢险救灾队伍和上级布置的抢险救灾工作的后勤任务。 六、督促各部门做好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发生治安案件或火灾时负责保护现场,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分析。 第十五条:船舶安全及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船舶安全。

二、经常检查督促所属船员严格执行船员岗位责任制,执行船舶三级保养制度,严肃劳动纪律,督促检查落实有关防台、防汛、防雷雨大风、强风枯水、雾季等有关季节性安全防范措施。发现存在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

三、经常检查船舶的航行设备、机电设备及消防救生、防污染等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督促船员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督促船员及时正确填写航行日志和轮机日志,认真做好危险天气预(警)报收听、记录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的记录整理工作。

四、掌握船员的技术素质和劳动态度,配合公司做好船员的选调、搭配、考核、鉴定工作。

五、对本船发生的各类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对海损事故、机损事故、工伤事故、污染事故等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凡发生各种事故都要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六、做好船舶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按要求做好船员安全技术培训。 七、注意掌握气象、航道、潮汐的变化情况,确保安全航行。 第十六条:公司总经理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是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的方针政策、法规,把安全及防污染管理工作纳入公司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领导安全与防污染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主持研究制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定期召开公司安全及防污染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指示和决定,听取各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汇报,对存在事故隐患及时提出解决意见,组织交流和推广安全生产、防污染工作方面的经验,表彰安全生产及防污染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四、对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措施要督促检查和严格考核。 五、审批属公司解决的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投入经费。

六、发生大事故以上的伤亡、海事、治安事故时,亲临现场配合有关部

门组织抢救和做好善后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并在权力范围内对责任者作出处理。

七、负责对副总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安全奖罚。

八、在职权范围内无力解决的安全与防污染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本公司涉法责任事故的诉讼。 第十七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安全、技术、人事)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主持公司日常安全与防污染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因生产质量和生产安排不当以及因技术或设备影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在组织安排生产计划的同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要求和质量要求。 三、组织协调全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监督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法规,督促各部门对所辖船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组织船舶安全生产例会,听取船舶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全面研究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防止船舶各种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船员的安全教育,按要求组织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船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绝对服从安全,不违章指挥。 六、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船舶建造的安全技术规范审定。

七、 发生各类事故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调查处理。

八、指导监督供应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后勤供应,把好材物料、燃润料、机零配件、工属具、劳保用品的采购质量关。

九、对安全技术设施或技术设备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采取措施整改。在职权范围内无力解决的,要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和技术设备的修理发行计划和实施方案。

十一、指导和督促人事调配部门做好船员调配和培训、年审、跟踪管理等工作。

第十八条: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经营、调度)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绝对服从安全工作需要。支持有关部门正确行使安全否决权。 二、参加公司的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指导、督促业务调度部实施正确指挥,准确把握船舶动态,及时传达有关安全指令。

四、了解掌握各航区航道情况,及时反馈气象、航道、水位等变化情况和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

五、督促业务部门做好货物运输质量的各项工作,在承运危险品时,要及时布置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九条:海务主管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负责船舶安全航行和甲板部的技术指导和技术管理工作。深入船舶传达和监督船舶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二、参与新建船舶的试航和新航线的开辟,提出航修选择、特殊情况的应急措施等指导性意见及航次应注意到的安全事项,必要时随船指导驾驶员解决技术疑难问题。

三、参与新上岗、转(换)岗初级考试、升等、升级船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把好船员培训的资格审查关,指导和帮助新船长、驾驶员学习技术业务,必要时跟班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人员调整、升降和奖惩意见。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技术档案。

四、发生船舶交通事故时,要尽快赶赴现场参加抢救工作,并负责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有关奖惩意见,并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五、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督促船舶落实防台、防汛、防雷雨大风、强风枯水雾季等有关季节性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六、经常深入船舶检查各种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七、按要求健全安全及防污染工作管理档案,努力搞好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的基础工作。搜集、整理有关技术资料,推广船舶安全航行的好经验。 八、负责审核船舶海图、航行资料、助航仪器、消防救生设备的配置。 九、参与防抗雷雨大风、防台、防汛值班。 第二十条:机务主管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负责船舶轮机部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工作,监督指导船舶轮机部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二、经常深入船舶检查机电设备和防污染设备的运行情况,督促轮机人员对设备进行保养并做好保养记录。发现一般性问题,随时督促轮机长立即整改。发现重大的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并参与研究,确定解决办法。

三、参与新上岗、转(换)岗轮机人员初级考试、升等、升职的技术培训,指导和跟进轮机员和新任轮机长的工作,必要时随船指导,并根据实际情况,向技术部门或主管领导提供轮机人员调整、升降和奖惩意见。 第二十一条:船长安全与防污染工作职责

一、船长是船舶安全第一责任人,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有最终决定权。

二、领导全船人员正确执行各项安全生产与防污染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并做到以身作则,模范遵守。

三、认真组织落实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目标管理,把安全生产落实到每个船员。

四、有权抵制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管理中行使安全决定权。

五、负责主持船舶航前航后会议,主持安全活动日等各项安全活动。

六、督促船员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使各种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加强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台帐完整齐全。

七、督促船员遵守操作规程,按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纠正违章作业,防止工伤等事故发生。

八、发生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在财产不再受损情况下,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二十二条:本工作章程自×年×月×日起贯彻执行。

 

第二篇:船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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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了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订本章程。

二、企业安全生产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三、企业安全生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第一责任。分管安全和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机务管理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 机构设置

一、设立××××船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机务部海务主管、机务主管、综合财务部主管为小组成员。

二、公司设立安全机务部,日常的安全工作由安全机务部具体执行,实行专(兼)职安全员制。各部门和船舶设安全员。

三、船舶由船长全面负责本船的安全管理工作。大副为本船的安全员。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职责

一、总经理安全工作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努力完成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督促各级领导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

4、实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实行分级负责制.

5、落实公司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用于改善劳动条件。确保新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做到“三同时”。

6、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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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落实安全奖励基金。

8、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例会。听取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和属下单位的负责人的安全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大问题、

9、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并督促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负责执行对副总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罚。

二、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1、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的工作意见。认真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安全工作,及时汇报存在的问题和情况。

3、组织协调全公司的安全工作,督促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督促有关部门安排安全与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解决。

5、组织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持召开公司安全例会。

6、对涉及安全技术设施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人员研究讨论,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实施。在船舶及技术设备更新改造中,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并监督执行。

7、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马上到达现场进行组织和指挥抢救,查出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提出防范措施。将处理意见报总经理。

8、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研究解决的安全工作议题。

三、分管运输生产的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1、直接负责船舶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生产经营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航行的管理制度,制订具体的安全装载、航行措施,并监督调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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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各船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当安全与生产经营、安全与经济有矛盾时,坚持以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去解决矛盾。

4、认真研究水上运输形势,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对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责成有关部门积极及时整改。

5、研究、布置生产经营任务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对重大的运输任务或特殊作业,必须事前制订有效的安全对策和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新建、扩建、技造项目做到“三同时”。

6、检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生重大事故或险情时,应配合各方面组织指挥抢救和主持事故处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2、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生产方针,定期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例会,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最大限度地将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3、发生事故时,应及时组织力量抢救,尽量减少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时,要按《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有效应急措,尽量减少人员财产的损失,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应按有关程序,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和领导如实报告。

4、发生事故后,要认真按“三不放过” 原则,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杜绝事故再次发生。

五、公司安全机务部安全工作职责

1、在分管安全及运输的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船舶、机电设备加强技术管理,使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做好经常性和定期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纠正和制止违章行为,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

3、负责转发安全航行通告,负责制订“三防”工作部署,布置季节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本公司有关人员和船舶贯彻执行。

4、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报告工作,办理船舶保险、人身 3

保险理赔业务,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

5、主持召开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情况,部署下月的有关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先进评比,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对违章、肇事责任者执行处罚.

6、结合实际、抓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工作。建立员工保健制度。根据不同的工种,定期安排员工进行体格检查,发现禁忌症患者及时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调整工种。

六、海务主管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精神,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章程的内容,深入各船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

2、负责船务方面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对公司船舶的营运安全和防污染

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的应提出纠正意见,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

3、负责指导船舶开展船舶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安排和审批船舶年度维护计划。

4、负责定期对公司船舶驾驶部检查。

5、负责参加和指导船岸人员进行各种演习和预案训练。

6、负责船舶安全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7、负责编制公司船舶体修理计划,审核船舶修理情况及修理清单。

8、负责指导各船长熟悉职责内容。

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驾驶部及水手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检查、监督。

七、机务主管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精神、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章程的内容、深入各船舶、检查督促落实招待情况。

2、负责机务方面船舶营运安全和防污染的管理工作。

3、负责船舶轮机部主要责任事故和险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纠正措施。

4、负责定期对公司船舶轮机部的各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检 4

查,负责船舶轮机部船员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检查、监督。

5、负责编制公司船舶轮机部份的修理计划,审核船舶修理情况及修理清单。

6、负责船舶机损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措施,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八、船长安全工作职责

1、船长是本船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上级安全工作部署,对本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制定船舶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船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3、要经常检查船舶生产设备、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并将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领导。

4、经常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抓好每月的安全活动日和航前航后会议。

5、发生事故负责组织、指挥抢救,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领导。分析、检查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九、船舶安全员工作职责

1、在船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船的安全管理工作。

2、督促各船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发现违章、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和教育,并向船长汇报。

3、落实己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经常检查船舶生产设备、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

4、协助船长对船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工作、搞好每月的安全活动日和航前航后会议。

5、发生事故,积极抢救并写出事故经过上报主管船长,提出防范措施。

第四章 安全活动制度

第一节 公司月度安全生产例会

每月20日左右,由公司安全机务部组织召开公司月度安全例会: 5

1、公司各领导、安全机务部及其他部门领导、在港船舶船长参加。

2、传达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在安排生产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

3、各自汇报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建议,拟定防范措施,并确定解决的方案。

第二节 船舶安全活动日

每月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后,各船要安排时间进行安全活动。由船长主持,全体船员参加。

安全活动内容:

1、认真学习有关港航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航行通告。

2、总结一个月来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3、本月有否发生海、机损、货损货差、工伤事故。分析原因,总结经验。

4、本月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头,应采取什么预防措施。

5、救生、消防、船舶堵漏、防抗雷雨大风和防油污演习记录情况如何。

6、在安全工作上有哪些情况,将经验和教训、建议填写在安全活动日记录本上,送交安全机务部审阅。

第三节 安全生产检查

开展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检查是实施安全生产监督保障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制度包括每年三次定期的大检查,各部门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和船舶的“十项安全检查”。

一、定期性的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领导,安全机务部负责组织,对公司的部门和船舶进行全面的检查。

一月份,围绕春运安全,防抗雷雨大风和雾航安全等措施的落实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四月份,“五一”节前围绕防洪、防台风组织措施的落实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九月份,国庆节前,围绕国庆安全,强风、枯水、雾季,影响船舶航行安全和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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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机务部的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各船舶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船舶的安全员要密切注意本船的安全情况,经常自查。

三、“船舶的十项安全检查”。以船长督促为主,大副执行为辅的自查。各船安全员要掌握所属船舶的检查期限,督促和配合船舶与海事部门联系进行每半年一次的检查。

四、安全检查的内容:

1、各级领导和员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政策、法规和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港航规章制度。

2、各种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的要求。

3、生产工作现场是否有不安全隐患,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冒险蛮干的现象。

4、船舶的安全活动日和消救演习是否按规定进行。有无做好各项记录。

5、对船舶的检查以海事部门规定的“十项内容”为主。

五、安全检查的处理。

1、公司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安全机务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好。各部门和船舶要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反馈给安全机务部。

2、船舶安全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所在船舶立即整改。并向船长和安全机务部报告。

3、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单位,公司安全机务部按《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规定,对该单位责任人给予处罚。

第四节 船舶事故处理

1、船舶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施救,减少损失,并迅速运用各种手段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当地海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最迟在48小时以内要送交正式事故报告书。

2、事故报告要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气候条件、船舶装载情况、航道水位、值班人员姓名、事故的经过及原因、伤亡及损失情况、采取的施救措施等情况。

3、如发生船舶纠纷事故,在绘制事故现场图时,一般应从两船互见 7

或听见对方声号时的动态起绘制,同时标明双方的航路、船位、相对距离、鸣放何种声号、采取何种避碰措施及航道水流等有关情况。

4、公司安全机务部接事故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内部调查或协助海事部门进行调查,认真做好记录,进行必要的现场取证,查验和核实当事人所提报告的各种内容以及事故损失和伤亡情况。

5、凡与其他单位发生纠纷的船舶事故,由公司安全机务部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大小,有关人员的责任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在处理大事故、重大故事过程中要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责任人和主管的领导和安全员必须参加,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损失情况对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定,认真分清有关人员的责任.一般(及以下)事故,由各船处理,公司安全机务部参与,并将处理结果报公司领导。属于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直接派人处理,责任船长配合。

6、对于有纠纷的船舶事故,安全机务部应会同责任人及其单位的领导,参加由海事部门或其他主管单位主持的调处,并积极配合工作,使事故纠纷尽快得到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如对调处结论有异议,由安全机务部向上一级的调处单位或海事法院申请复查和起诉。

7、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或违章作业,玩忽职守,造成各类生产责任事故的,均应根据事故性质后果,追究有关单位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8、衡量事故的经济损失只算直接经济损失,按其损失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各类事故的奖励与处罚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节 事故分析会议

1、发生因工死亡、重伤和海损、机损、港岸大事故以上等级事故,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主持,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单位人员参加,成立调查组并召开事故分析会议。

2、发生因工轻伤、海损、机损、港岸一般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由安全机务部负责主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事故分析会议要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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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故分析会听取有关责任分析后,由安全机务部负责与有关单位研究作出处理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事故虽未达等级,但危险性和影响性极大、性质恶劣,也要按“三不放过”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要教育当事者和其他员工,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第五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节 生产调度管理

1、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贯彻“安全第—,预防为主”的方针,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由各部门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建立以商务、调度人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小组开展安全调度管理。

2、熟悉和掌握各主要桥梁、高架电线的通航尺度、码头泊位水深、装卸条件各方面情况,结合公司船舶实际安全调度船舶。

3、根据公司船舶现状,深入现场配合船舶管理装卸作业,做到不超载、不超航区、不超越驾驶员所具有的航线。如遇危险极限时,应请示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确定安全生产方案。

4、重视船舶生产指令的发出,加强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的指导,做好“三防”和季节性天气的防范工作,及时通知船舶落实防抗措施。广州港升挂2号风球时,不安排船舶出港和长航、在途的则安排避风、根据台风情况指挥港内和在珠江三角洲等地的船舶进入锚地避风,并加强联系和管理。

5、加强对危险品运输的管理,遵守有关规定,坚持先报审批后调派适载的原则。告知船员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做好防泄工作和注意事项,力争派员监装监卸,跟踪运输全过程。

第二节 装运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加强危险货物管理,防止发生事故,确保港口、船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严格按规定要求装运。

2、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应按规定,直接或通过其代理人统一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单”,经批准后方可装载。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和个人均应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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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不得随船乘搭无关人员。

4、船舶装卸危险货物,只能在指定地点和泊位进行,同时配备合格的装卸工具,照明灯和必须的消救、防护设备,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明火,不得进行加油、加水、除锈等作业。

5、承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危规》和《国际危规》规定,做好验收把关工作,对标志不正确、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装船。还应掌握危险物品的名称、特性,做好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所载危险货物的洗舱水和残物、不准任意排放和倾倒,如需排放或倾倒,需经海事部门批准。

6、对船舶或人员违反《危规》和《国际危规》规定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警告或吊销证书的处分。如违章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理货工作管理

1、认真贯彻执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搞好理货交接工作。

2、装载件货时,严格按装载通知单装载,做到点件、点关,认真清点数量,不得点堆交接。并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监装,监卸工作,指导装卸工人正确装载,发现问题及时向港口和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理货员按规定作出有关记录。

3、装载集装箱货物时,要对照装载清单,认真核对箱号和封箱号是否相符,应检查箱体完好情况,发现穿孔、变形、凹陷等要及时向码头理货员反映,并要求作出记录,问题严重的要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坚持重货先装、轻货后装。散装货物防超载,轻泡货物防超高、超宽,装卸集装箱要保持船舶的相对平衡,包装货物堆放应呈锥形。

5、完载(包括中途停装)立即封仓、遮盖。如有数字不符、标志与运单不符,岸上搬运货物有损等应详细作商务记录,并要求理货确认,办清后才可开航。

6、卸货时,要与到达港或收货人商定好交接方式,及时递交货物文件,严格交接,做到点件、点关,不得在收货仓库内点堆交货,并做好签收工作,船员不得代货主签收。

第四节 防火安全工作管理

1、认识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由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抓防火工作, 10

各单位的负责(船长)为防火责任人。领导对防火安全工作要亲自布置和检查,把防火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研究、布置、检查工作中,同时研究、布置、检查防火工作。

2、健全和落实防火安全制度。任何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违反者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行政处理和经济制裁。

3、凡在严禁烟火区动火,应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有关部门到现场检查签发用火证后才能用火,违反者分别给予写检查、警告、记过处分,酿成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凡在禁止烟火的地点吸烟,违反者罚款50元,重犯者加倍处罚;酿成事故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因不慎和失职而引起火警的,按“三不放过”原则,视其情节轻重、事故大小,追究其责任。

第五节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工作管理

1、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船方要加强自身防火管理,积极协助厂、站做好修船施工的消防安全工作。

2、修船作业前,要与厂、站签定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3、船舶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在消防重点部位和危险处所进行明火作业,应当报经厂、站防火负责人核准。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4、船舶进厂、站修理前,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清除干净。应符合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

5、厂、站方不得擅自拆除或改变船上的防火结构,消防设备和管系。如需改动的,应当经船舶检验部门同意。船上配置的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或挪作他用。

6、修船期间。船方应当严格实行护船值班制度,保证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船员留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监督机构根据有关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七章 船舶保养工作制度

第一节 船舶、机械三级保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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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板部例行保养(航行中进行的日常保养工作)。

1、驾驶室、卧室、用膳间、澡厕间、要每天洗扫,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2、遮阳甲板、主甲板应根据生产情况及天气、环境情况清洗,不允许有污垢杂物和积水滞留,每次航行到港均应进行全船大清洁一次。

3、航行信号灯,于每天黄昏前必须亮燃检查,如有不当,立即修复。

4、无论在航与否,凡靠泊应有碰垫护舷,防止两舷相碰损坏船体。

5、晴天待航时应对所有空舱开启通风透气。雨天及时复盖,尽量避免霉气滞留和潮湿对船舱腐蚀。

6、航行工属具和缆索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以应急需。

7、一切助航仪器、通讯设备,不得受潮湿、高温、撞击、磁化的影响,要保持良好备用状态。

二、甲板部一级保养(停泊保养).

1、在轮机部的一级保养中同时进行。有计划地处理不停航保养无法解决的工程,着重安排人员对水线上的船体外板、甲板、甲板室围壁板、货舱内外围板、舾装体进行检查和局部拷锈涂漆。油漆的种类应按规定用途使用。

2、对全船舱室重点清洁.尤其是不属常开的更要详细检查,清除积水。必要时,适当拷锈涂漆,提防局部损蚀。各种缆索及工属具、帆布、救生衣等适当晒晾,以防霉坏。

3、对锚机、舵机、进行检查清洁、调试,对全船碰垫物进行修复、紧固。

三、甲板部二级保养(停航保养)应与轮机部二级保养同时进行,对船体水线以上的船体拷锈涂漆。全部舱室的清洁及检查,包括食水柜的检修涂料。对二机和航行设备、救生设备、各种信号装置,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效用,发现不当的应维修或更换。

四、轮机部例行保养(日常保养).

1、机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走道通畅。所有安全和消防设施,应处于适用状态。慎防各类泵具、管道、接头,燃润油料、水、气的泄漏,各种阀门应处于良好适航状态。

2、对人工加油孔和应注油部位,要定时按规定加注润滑油,密切监 12

视机械运行情况,发现不当,必须及时处理。燃润料、压缩空气、蓄电量,要合理储存,冷却系统应配合机械运行作合理调节,使机械功率的发挥处于最佳状态。

3、按照本船机电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规定的内容,进行全面的日常保养工作。

五、轮机部一级保养(停泊保养).

1、有计划的停航自修项目,待航时无法进行的工作。经过一级保养后,务使所有设备满足继续航行的要求。

2、检修项目:汽缸盖总成,活塞连杆组件,汽缸套,高压油泵及附件,压缩空气瓶头附件,燃润油与压缩空气系统,冷却水进气与排气管道,各式滤清器,各支点或底座螺丝的紧固。电器系统、各类管道,变速箱、尾轴组件和其他易损件的清洁、测试、修复、调节,必要时酌情更换。或按照本船机电设备使用保养说明书对相应使用周期的检修保养项目尽量完成。

3、必要时,对轴系作中性检查、校正。所有检修项目(其中包括测量记录)必须如实记入轮机日志。

六、轮机部二级保养(停航保养)

1、二级保养的内容是较彻底的检修工程,包括:消防、救生、安全、设备,锚机、舵机和全船供电设施,均要作全面检修。

2、对非易损件及隐蔽部件,限期使用件均应进行清洁,检修或更换。修复后可用期要满足二级保养的保用时间。

3、所有检查修理项目(其中包括测量、记录)必须如实记入轮机日志。

第二节 船舶定期修理和检验制度

各级保养修理周期以主机运转累计时间(小时)为主要依据,甲板保养工作与轮机部保养工作周期进行同级保养。在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二级保养修理(停航保养)。进行计划修理的船舶应该:

1、在航期终止20天以前,由船方编制修理计划。使用材料及零配件计划。编制时,应将委修与自修的明细项目分别开列,材料及零配件计划亦相应分列,报机务主管。

2、在航期终止10天前,机务主管应会同船方现场复核与审定施工, 13

明确修理项目及完工时间。

3、在航期终止5天前,机务主管应将委修与自修项目送承修厂(承修部门),共同初定厂修的起始时间、完工时间、修理费预算、材料供应、报验手续等事宜,并签定合同。

第三节 船舶技术档案制度

1、凡新建、改装、大修船舶的完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应审查核定才能列册存档。

2、凡归入技术档案的资料,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号归档。

3、对保养前和后的船舶技术档案,应在有关记录卡上逐个登记。

4、查阅和借用船舶技术档案,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查阅档案必须严格保密制度,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

第四节 船舶修理期间制度

1、船舶到达后,应向厂方报到,办理进厂手续,按指定地点停泊。进坞或上排前,应调好吃水差和消除横倾,协助做好定位工作。

2、开工之前,应将油柜清理干净经安全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在整个修船期间,应安排船员值班,配合厂方做好施工安全防火工作。

3、对本船物品和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收拾保管好,严防失窃。并与厂方值班人员密切联系,共同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4、需按厂方指定的电箱接线,电线离地二米以上,严防触电伤人。

5、进坞上排后,应封闭船上厕所。废弃物应放置厂内垃圾池或污物柜中,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6、要遵守厂方的规章制度,出入门口要主动出示证件,服从检查,严禁私自携带厂方的物品出厂。

7、船方进行自修,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具,并服从厂方的安全监督。

8、船舶若需要进行系泊试验,必须与厂方联系,按指定地点及方向进行。并通知相邻各船注意做好安全措施,方可进行系泊试验。

9、修理期间,如遇台风,必须留足人员值班,共同做好防台工作。

10、修理完工后,机务主管应与船方负责人共同核对修理工程项目, 14

办理完工手续。船舶离厂应报厂方,经同意后,方能离厂。

第八章 船员管理制度

第一节 技术船员的调动

1、公司根据生产和技术工种的需要,对技术船员要有计划安排,并保持技术船员的相对稳定。

2、对技术船员的调动,要有主管安全的同志参加,对船长、轮机长的调动,要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要经所在船舶的船长在调动通知单上签认。

3、调离与调任的双方经办理全部交接项目及手续后,要在航行日志、轮机日志上双方签字确认。技术船员调动后,要及时建档存查。

第二节 员工(船员)培训管理

1、招收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实行“企业员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三级教育”。经过严格的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实际操作,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

2、对在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开办职业技术短期培训班,分期分批进行轮训,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3、根据生产对技术工种的需要,有计划安排人员进行新办、升级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

4、根据船员的技术状况,定期制定培训计划,把受训船员记入船员技术档案。船员的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技术工种、担任职务、升任职务时间、换证时间、违章处罚等基本情况。

第三节 员工(船员)技术档案卡管理

1、加强对技术船员的管理,掌握船员的技术状况,按生产的需要培训和增加合格的船员,建立和健全各工种技术船员的技术档案。

2、技术档案实行公司级专柜保管,主要内容包括:担任职务,升职情况、换证时间、违章处罚及受奖等情况。

3、每年定期对技术船员的换证、升级、增加航线等办理换证、考核升级等手续。

4、技术档案未经主管领导同意,非有关部门不得借用,借出必须履行借出手续,按期归还。年终要对现存的档案的数量、质量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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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船员职责工作制度

船长:

1、船长为全船行政负责人,对全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技术业务、经营管理、船员培训、思想教育工作负全部责任。

2、根据下达的生产任务,充分发动和依靠全体船员制订安全措施,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3、带头并教育和督促船员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上级颁布的命令、规章制度及内部规则,监督检查各部门的管理工作,严格维护生产秩序和劳动纪律。负责保证船舶经常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组织全船开展安全活动。并指定人员作好记录,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规程。

5、接受调度命令时,及时反映本船的技术状态以及航区、航道情况,以便正确配载,接受命令后,公布开航时间,通知各部门做好准备工作。

6、亲自主持或指定值班驾驶员召开航次会议,布置开航准备工作,根据本航次的任务,所经航区及气象水位特点布置安全措施,监督办理进出口签证等一切开航手续。

7、船舶进出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抛起锚,过船闸及大桥和狭浅险要滩槽,遇视线不良,险恶天气或值班驾驶对航区无把握的航段,应亲自指挥或操舵。值班驾驶员有事请示时,应立即登上驾驶台。

8、领导和组织本船员工技术开展革新、增产节约、劳动竟赛,提高服务品质和服务质量。组织技术学习和安全教育、学徒培训等工作。

9、召开并主持船员大会和船务会议,总结、布置工作,批办行政文件、报表、拟发和签办有关电文。

10、及时申报船舶航期,审查编制船舶修理单,检查厂修质量、工程进度和验收工程,领导船员按时完成自修项目工作。

11、审查各种“应变演习部署表”并领导船员定期进行消防、救生、堵漏、防油污应变等演习。

12、本船发生海事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指挥全体船员进行抢救,减免损失,如抢救无效,必须弃船时,发布弃船命令,并按船员职责分别携带航行日志、证书、重要文件、技术资料、贵重物品、票据、现金等离船,船长最后离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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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发生的事故如属纠纷事故,应会同对方相互检查受损情况,作出记录并签字,并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及时报告单位和当地海事部门仲裁处理。

14、发现其他船舶遇险或求救时,除本船正处于危险中,应采取积极措施协助抢救。

15、负责保管或指定专人保管本船印鉴、船舶证书、技术资料和重要文件。对船员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技术情况的进行考核鉴定,提出关于调动、升降奖惩意见。

大副

1、受船长领导,为驾驶部负责人,负责驾驶部行政管理工作及航行、停泊值班的安排,技术业务、安全生产、任务计划、思想教育、维护劳动纪律等管理工作。

2、负责保持船体结构、舱面建筑和设备及工属具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编制各种预防检查计划,保管船舶技术资料和文件。

3、办理进出口签证和口岸联检一切手续,主持召开航前会议,参加航行和停泊值班。

4、开航前,负责检查船舶的适航性,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检查驾驶部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粮食及付食的储备情况,查询船员是否到齐并报告船长。

5、在起讫港靠离泊位、系靠浮筒、抛锚、以及过船闸、大桥、狭窄险要航段时,在船头按船长的意图指挥安全操作。检查设备的缆绳系扎,货物装载等情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报告船长。

6、编制各种《应变演习部署表》督促二付和水手做好救生、消防、堵漏、油污等应急设备和各种应急器材的养护工作。演习时,担任现场指挥。

7、负责本船的各种设备、工属具、材物料、劳保用品领用计划、督促水手长领取及保管。编制船舶进厂修理单,安排船员进行自修保养工作,密切厂船协作掌握修理进度和质量,验收厂修工程,做好各项记录并代保管。

8、船长短期离船时代理船长职务。组织领导驾驶部的技术业务学习,指导驾驶部实习生和船员技术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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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编制驾驶部船员轮流值班表,公休计划和考勤登记的汇总工作,制定全船生活制度,布置防暑降温工作。

二副:

1、在船长、大付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航行驾驶设备及航行资料,兼管港口签证及会计业务。管理各种助航仪器和设备,确保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2、负责管理消防、救生、堵漏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3、负责编制应急部署表、卡,经大付审核,船长批准后,公布执行。

4、航行中轮流值班,严格执行有关航行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内河避碰规则》,遇到疑难及时报告船长。

5、负责管理舵及传动装置,开航前,会同轮机部进行检查试舵,对驾驶设备、助航设备进行检查。在起讫港,靠离泊位,系解浮筒、掉头时,在船尾做好准备和指挥工作,并及时向船长报告情况。

6、领导全体船员进行经常性地清洁卫生工作,管理船员住宿及领取(购买)办公用具,大付短期离船时,代理大付职务

业务二副

1、船舶业务二付必须加强学习,树立货主至上,安全优质的思想,端正态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优良服务令货主满意。

2、业务二付接受船长领导,与驾驶人员紧密配合,具体负责船舶生产日常业务联系。并将对船舶的调度指令、工作指引、货物配载情况及时报告船长和驾驶人员,安排本船的生产。

3、船舶接受配载指令后,请示船上驾驶,协助制作配载舱图,报船长或当班驾驶审批,按舱图计划装载。

4、要认真贯彻执行《水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装卸货物时要严谨认真,严格把好质量关,做好装卸记录,杜绝货损货差。装卸集装箱时要对照舱单,逐一检查货柜编号,封柜编号及货柜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应马上报告船长,做好记录,避免差错。

5、负责船舶货物运输每一个环节的文件交收、接送,必须准时无误。

6、装卸危险品货物时,要报告船长,认真检查本船的“危险品运输证”是否有效.制定船上对危险品发生危害的预防措施,并报告公司有 18

关部门备案。

7、负责保管船舶出入口的有关证书、文件。在船舶报出入口前一小时,应填妥船舶出入口的一切证书簿及表格,报船长审阅签名、盖章。办理船舶进出口的具体手续。

8、做好代理公司(货主)与船舶之间的协调工作。当发生业务矛盾时,严禁吵骂。必须以和睦的态度给予解释,不能统一意见时,报告公司解决。

9、在做好船舶业务工作之余,必须参加船舶航行驾驶工作。协助船舶驾驶安全航行,但不作航行值班编制。

水手长:

1、在大副的领导下,组织领导水手部门的工作。进行预防检查,保养维修、技术操作、清洁卫生等工作,参加航行及停泊值班。

2、负责船体、舱面建筑、设备、工属具、缆绳的清洁养护等工作,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保养消防、救生、堵漏设备、材物料和安全用具。定期检查各类灭火机喷咀的畅通,更换药剂,补足消防黄砂、经常晾晒救生衣,检查水龙带和太平斧。发生事故时,在船长、大付指挥下,领导水手进行堵漏等救难救助工作。

4、负责领用材物料、油漆用品、备件配件,做到存放井然有序,使用方便和精打细算,搞好节约。

5、做好船舶进出港系泊、抛、起锚等船首作业前准备工作,担负船首了望,听从大付指挥,领导水手工作。并亲自担任抛起锚操作。在高空、舷外危险作业时,要检查防护用具及安全网路,布置安全措施。

6、修船时,领导水手进行自修工作,检查验收厂修有关工程。

7、负责压载水舱的清洁卫生清洗工作,按照船长、大付指示排出、注入压舱水。

水手

1、在水手长的领导下,担负船体、甲板、舱室、浴室、厕所及天棚等处的清洁卫生工作,担负除锈、油漆、缆绳插接,起锚机、绞缆机,缆索、锚链、救生、消防等工属具的维修保养工作。

2、航行值班时听从值班驾驶员指挥,负责了望,测水,停泊时参加 19

值班。

3、开航系泊靠离码头前,做好碰垫等工属具准备工作,参加抛起锚作业。负责悬挂航行号灯、号型、号旗等信号。

4、负责船员饮食和茶水供应工作,负责搞好厨房设备,炊具、食物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经常检查炉灶、注意防火,使用液化石油气炉时必须严格遵守《液化石油气使用须知》规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保管厨房设备、冰箱、餐具、燃气工作,搞好饮食卫生,船舶环境卫生,保证船员身体健康。认真做好主付食料的购买保管,经常检查厨房设备,用具、燃气、食物贮存情况,协助清点盘存公布帐目工作。努力提高烹调技术,不断改进伙食质量和服务态度。

轮机长

1、在船长领导下,是全船主付机、电器、甲板机械等设备技术和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轮机部行政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参加航行和停泊值班,在航行值班时受驾驶员指挥。

2、贯彻执行机务管理规定和保养维修规定。有权对全船主付机、电器设备等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轮机设备、优质、高效、低耗的正常技术状况,提高动力装置的工作效率。节约燃润物料。

3、负责督促轮机部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定额和劳动纪律。对全船机、电设备安全质量负全部责任。

4、贯彻以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汇编年度检修计划,审定月度航次与检修计划。亲自参加并督促轮机部按期、按计划对全部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当舵机系统在技术上遇到有特殊疑难问题时,协助驾驶部做好舵机系统的修理工作,确保轮机动力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

5、负责编制轮机部计划修理工程摘要修理单,审阅自修计划。在修船过程中,搞好厂船团结协作,掌握自修和厂修进度及质量,组织人员按分工进行质量验收。

6、审批燃润料、材物料和工具备件的领用计划,督促轮机部人员做好领用贮存,保管和节约使用工作,按时审编报送燃润料、材物料及配件的消耗表。

7、指导轮机部人员正确填写轮机日志等技术资料,领导进行主付机 20

主要机件的测量和调整工作,研究分析不正常磨损原因。保管办理各种技术文件、资料、精密仪器。

8、领导和组织轮机部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提高技术业务能力。

9、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航经危险航段,过大桥、船闸及值班轮机员有事请示时,应亲自到机舱指导操作。确保轮机正常运转。

10、认真执行“船舶应变部署表”规定,检查轮机部人员熟练机舱应急、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好应急抢救组织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或发生事故,轮机长必须到机舱亲自指挥,按照船长命令组织抢救工作,当接到船长的弃船指令后,应做好善后工作,最后携带轮机日志、重要文件等离开机舱。

11、遇到机器运转不正常危及航行安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船长或通知值班驾驶员。发生机损事故时,应迅速正确处理,详细检查受损部位,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按规定填写机损事故报告,找出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12、负责轮机人员的职责分工、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 大管轮

1、大管轮为轮机长的主要助手,负责指挥安排轮机人员的日常工作,航行时受值班驾驶员指挥,轮机长离船时代理轮机长职务。

2、负责主机、舵机、空压机、油泵、机舱集控及分工明细表所分管的各类设备及系统的维修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及整洁。定期测量主机功率,及时调整定时、配气,做好测量,损坏记录送轮机长审阅。保管所属设备的备件、配件、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资料。

3、负责汇编月度、航次预检修计划,并送轮机长审定公布,主持轮机部日常工作。布置安全措施,检查执行情况,在轮机日志上记录当天要检修项目和发生的主要问题。

4、协助轮机长及时编制修理计划工程,摘要修理单,汇编自修计划,具体组织部门人员完成计划自修工程,验收主管设备的厂修工程,保证自修厂修质量,做好所属设备的各项测量、修理记录及有关技术资料。

5、编制部门材、物、燃、润料及备、配件工具的领用计划,督促所属人员妥善保管,节约使用。正确统计,核算燃润料消耗并报送轮机长审批。

21

6、按规定值班,遵章守纪,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巡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保证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做好交接班工作。停泊时遵守治安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轮机员职责和完成轮机长交给的有关任务。

7、负责管理机舱应急灭火设备的养修工作,使之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二管轮

1、二管轮受轮机长领导并在大管轮指导和安排下进行工作,航行值班受驾驶员指挥。

2、负责发电机组,配电板,及分工明细表所分管的各项设备,保证处于正常的技术状态及整洁,负责管理主机、副机、起锚机、空气压缩机、燃油容积、车钟、管系、舵机、机驾合一装置,各种油泵和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

3、按规定值班,遵守操作规程,保证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巡回检查,认真填写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停泊时遵守治安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轮机员职责和完成轮机长交给的任务。

4、提出分工范围内的机械、电器设备修理工程项目和修理意见,做好本职范围内的维修保养工作。厂修和自修的,负责检查、验收主管机械设备的修理质量,做好各项记录,并进行资料整理。

5、保管所属设备件,专用工具和有关技术资料,按时向大管轮提出申请领用计划。

6、航行值班后,有责任在现场指导,了解甲板机械的维修保养情况。

7、熟练使用机舱各种应急灭火设备,负责所管应急灭火设备的养修工作。

加油

1、在轮机长和大管轮领导下,负责主、付机润滑,熟悉主付机、电器设备、管系阀门的正确操作,熟悉润滑油性能,做好废油回收,再生和润滑油的节油工作。值班时,服从轮机员指挥。

2、熟悉主、付机各润滑部位和结构,各种仪表的读数,正确操作和记载,负责各种滤器管理和保养,确保这些设备的日常清洁和工作效率。

3、参加主付机,推进系统和各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负责机舱和设备的清洁工作。

4、负责工属具、配件、原材料、燃润料等领用、保管、养护工作。 22

5、根据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命令,注入、排出、移注淡水、压载舱水。

6、经常检查机舱底污水,按国家规定正确排放污水。

7、停泊值班时管理发电机组,监视配电板仪表,保证机舱安全。

8、厂修时,根据大管轮指派,积极参加自修和协助厂修。

驾驶台纪律及操作规则

1、驾驶台是船舶安全航行的指挥中心,船舶在航或停泊,除驾驶员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船长或值班驾驶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驾驶台。

2、船长是驾驶台最高指挥人,在驾驶操作上有最后决定权,值班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值班人员如操作失当,船长有责任纠正或接替操作,必要时可指定专人临时操作,原值班人员必须陪同了望,未经许可不许离开。

3、驾驶员应与值班水手密切配合,有权对上级提出建议,但不能擅自更改上级的命令和意图。

4、驾驶台必须保持严肃整洁,严禁在驾驶台内嬉戏、唱歌、高声喧哗,严禁酒后上岗。值班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动作迅速严谨,严禁用脚操舵,无论航行或停泊,驾驶台必须保持肃静。

5、值班驾驶如遇恶劣天气,视线不清或环境复杂而犹豫不决时,应马上请船长到驾驶台协助主持航行。

6、船长或值班驾驶发出的一切命令,语句必须简明扼要,清楚响亮,执行人应复述命令,任务完成后复报执行情况。

7、驾驶台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如需要离开时,需请其他驾驶接替岗位方可离开。

8、驾驶值班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执行命令必须站立操作,其他人员必须避让,以免妨碍操作。

9、驾驶台所有各种设备、设施、文件和用具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清洁整齐,未经船长或值班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动用或翻阅,非航行所需的其他杂物严禁在驾驶台置放。

10、夜间航行时非经值班驾驶员许可,不得在驾驶台随意照射电筒或其他灯光,以免影响驾驶人员的视线。

机舱纪律及操作规定

1、机舱是船舶的动力中心,未经轮机长同意,不得带领非本船人员 23

进入机舱。

2、值班人员要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集中精神,加强巡视,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任何事情,更不允许值班中喝酒。

3、各种机电设备未经轮机长或主管轮机员同意,不得任意启动。各种警报或开关阀门不准乱动。

4、机舱内的工具、备件及物料要存放整齐,经常保持各设备清洁。

5、机舱的照明,尤其主要场所和通道照明,要保持良好,即损即换。

6、每当检修完毕,应将现场清洁干净。舱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的物品。

7、遇有警报,要按应变部署表之规定到达现场,轮机长或值班轮机员应负责现场指挥。

驾驶部航行值班、交接班规定

一、航行值班

1、船舶航行时,任何情况下驾驶台都必须有一名驾驶员值班。

2、夜间航行时,至少保持一名水手协助驾驶员当班,驾驶员认真执行值班制度,履行职责,确保船舶航行安全。

3、值班人员要按《内河碰避规则》的要求加强了望,谨慎操舵,密切注意来往船舶动态,做到早鸣笛、早避让。

4、值班人员不得闲谈,看书阅报、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或擅离岗位。

5、驾驶台值班人员应衣着整齐,不准赤身、穿内裤拖鞋值班。

6、值班人员要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做到勤了望、勤联系、侵探水、勤检查。

7、值班前4小时和值班时不得饮酒,严禁在船上酗酒。

二、航行交接班

1、值班驾驶员在交接班前二十分钟派人通知接班人准备接班,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逾时未到,当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位。

2、值班驾驶交接事项:

(1)、交船位、地点、航向(包括罗经)、航速、舵性、机驾合一性能、水位(涨退潮情况)、气象及物标航道标志情况。

(2)、周围船舶的动态及本船的会让意图。

24

(3)、航行信号、灯号及助航设备使用情况。

(4)、船长批示有关水位、航道公告,以及其它应交待的事项。

轮机部航行值班、交接班规定

一、航行值班

1、航行值班时,轮机部必须有轮机员当班。

2、应服从值班驾驶员的指挥,注意车钟,及时准确地执行驾驶台的命令;紧急用车时,应尽最大可能安全用车。

3、加强巡回检查,做到勤听、勤看、勤摸、勤嗅,经常检查并正确调整使用中的机电设备,保证其转速、压力、温度、电压、电流、油量及水量等工作参数正常。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各急电设备。正确操作管理各水、油、气系统的阀门。

5、及时迅速地排除机电设备的故障,当无法排除时应立即报请轮机到机舱指导解决,并同时报告值班驾驶员。

6、如发现主、副机等有重大故障或发生严重工伤时,值班轮机员有权停车,同时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和轮机长。

7、应经常保持燃油、滑油日用和空气瓶有足够的存量。

8、经常检查机舱舱底水增加的情况,并及时排净,但向舱外排除含油污水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防止污染水域的法令和规定。

9、保持机舱、机电设备及工属具的整洁。

二、航行交接班

1、交班轮机人员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包括加足各燃、润料和补给水,清洁机电设备及机舱等。

2、接班轮机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巡回检查路线,认真检查舵机、主副机、电器设备、轴系等技术状况是否正常;查看仪表显示的数字是否正常,控摸温度,倾听有无杂音异响;并检查各种油、水、气及其存量,发现问题及时向交班人提出。

3、接班人员应将下列事项交接清楚:

(1)、主机及遥控装置的工作情况;

(2)、轴系的润滑运转情况;

(3)、舵机运转情况‘

25

(4)、各种泵浦、分油机、配电板等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各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

(5)、发电机、电动机配电板等电器设备的工作情况,各仪表的读数是否正常;

(6)、工属具的完好及放置情况;机舱、机电设备的清洁及机舱舱底水的排除等情况;

(7)、发生的故障、其原因、排除经过及应注意的事项;

(8)、轮机长的有关工作指示及驾驶台的通知等;

(9)、轮机日志的记载情况。

4、双方交接清楚,接方认可接班后,交方才能离开工作。

5、当机、电设备发生严重故障需抢修或已处在紧急操作的险要航段时可暂缓交接。

6、交接双方如有争议请轮机长现场解决。

第七节 航行中轮机部交接班规定

1、轮机员在交班前15分钟,派人通知接班人员准备接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应在规定的值班时间前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2、交班人员应为下班做好准备工作。加足各部燃、润料。清洁主付机等设备。

3、交主、付机运转情况,有无杂音异响,温度、压力、汽压、水位等仪表显示数字是否正常。

4、交各管系阀门使用情况,交轴系装置和有关轴承运转情况,有无漏气发热现象。

5、交电器设备、机驾系统、各种泵系的使用开关等情况,电池的使用及充电情况。

6、交常用工具存放地点及完好情况。交本班内机器是否发生重要事件等。

7、交船长、轮机长交待应注意事项。交接班完毕在航行日志上签认。

8、接班人对当时机器运转有怀疑或交班未按规定交待清楚时,可暂缓接班,待情况搞清楚后再行接班。

第八节 停泊值班规定

1、为了做好船舶在停泊中的安全保卫、移泊和开航准备工作,全船 26

必须派足停泊留守人数和值班(安全班)人员。

2、停泊留守人数,以随时能开航执行任务为原则(如果特殊情况可以增加人数),驾驶员和轮机员至少各留一人在船。

3、值班人员因事需要离船,必须有代替值班者方可离船,留守人员有事离船,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有同职人员代替方可离船。

4、值班人员必须做到:提高警惕,禁止闲杂人员上船,经常巡回走动检查。了望船舶四周,注意气象水情、走锚、移位,检查潮汐信号、灯光。做好防毒、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工作。

第九节 航前、航后会议制度

1、航前会议,由船长或当班驾驶员主持,当班轮机员、水手等人员参加。

2、主持人按本船装载、吃水等情况订出本航次的航行计划,并对航经的险要河段、水流、水位、天气变化及沿途停泊及途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对各部门提出要求,订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人。

3、航后会议,应检查本航次执行航前会议情况,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航前航后会议提出的措施与总结经验教训,应记录在航行日志上。

第十节 船舶应变部署和演习制度

1、船舶应变部署包括:消防、人落水、进水堵漏、弃船,防止油污染五项。应变部署表由大付按本船情况编制,船长审批后公布张贴。

2、船舶应变部署表中,全体船员应给予编号,按职务分工,分配其岗位和任务并设卡贴在床头,船员到职后,应熟悉应变卡规定的职责和任务。

3、应变演习每月一次,演习内容由船长或大付安排,在船长领导下,大付具体指挥执行,全体船员必须严肃认真,报从指挥。演习后,进行小结,纠正缺点,并将演习情况记入航行日志。

4、演习警报信号发出时,全体船员应按应变部署卡规定,携带器材,工具迅速赴现场和岗位进行。施救演习后,各种器材和工具应由各人负责妥善放回原处。

5、警报信号:各种警报根据各船设备情况,可用汽笛、号钟、口哨按规定发出,对失火,进水、人员落水、弃船以及解除警报亦可由广播 27

或口头宣布。

6、船舶进行应变部署演习时,船长为总指挥,大付为现场指挥,二付负责值班操舵、水手长带水手携带有关器材到现场施救(如灭火、放舢舨及救生圈、堵漏??等)。弃船时由船长下令按职务分工携带有关的日志、各种证书、重要文件资料、贵重物品,现金、票据、帐册等离船,船长应最后离船。轮机人员和电机员,应听从总指挥命令,保证主、付机、电器设备和水泵工作,弃船时应停止各种机器运转。

第十一节 船舶装卸作业安全工作规定

一、一般安全守则

作业前,船长应召集船员碰头,明确本次作业任务、工作环境、提出注意事项。提高船员自我保护意识。参加装卸作业的船员要有明确的分工。设专人指挥监控 ,指挥者应是船上的船长、大付。参加装卸作业的船员应遵守如下安全操作守则:

1、要听从指挥,精神要集中,不准做无关的事。作业前三小时内和工间不准饮酒。

2、应佩带安全帽、防滑鞋和有关防护手套、衣服,严禁穿拖鞋、皮鞋或赤膊上岗。

3、上落大船软梯时,先拉试软梯是否牢固、方可上落。不准二人同上落一条软梯。

4、上落货柜、货堆时,要架设轻便梯或跳板,扶稳站稳上落。

5、装货时要逐层叠堆,卸货时“严禁打井”,防止货物倒塌伤人。不要站在“死角”走避不便的位置。防止“包头”和“包底”。

6、货物起吊或从上空吊落时,人应注意避开,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遇风浪,船舶发生摇晃装卸时,应注意货物或“飞钩”的摆动,船员自身应找安全位置站稳、扶稳。

8、装卸园木时,应注意防滑,小心行动,注意园木滚动及脱钩,防止意外伤人

9、晚上作业时,要配置足够的灯光,灯光照射要达到作业位置。

10、进入吊机及机械装卸作业现场人员,要在安全位置站立,在货物起重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要注意起重物和其他机械物件对自身的安全影响,不允许触摸转动机械任何部件,以防发生机械转动部件对人身 28

的伤害。

二、指挥者规则

1、遵守“一般安全守则”的有关规定

2、指挥人要注意站好安全位置,在指挥起吊前,要监控和确认作业范围内的一切情况是否安全,检查使用工具、属具与货物打码是否合适。

3、不准货物在人头上空经过。

4、货物在动荡、打转及位置不当时不松。舱底作业人员位置不当时不松。

5、指挥人要求做到“六不起吊”: 货物不稳,有散落的危险不起吊。吊物上站人不起吊。重量不明,被压住的货物不起吊。斜接货物不起吊。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起吊。舱口梯有人上落与作业人员位置不当不起吊。

第十二节 航行(轮机)日志的记录

一、规定:

1、航行日志、轮机日志是船舶法定资料,它是船舶运输工作中原始记录。是总结、分析工作时不可缺少的重要资料,也是海事分析、判断和处理的法律性文件之一。因此,必须慎重填写、不得随意涂改、撕裁、挖补,严重漏记或违反规定项目填写。如必须涂改可将涂改的字划去,使被涂改的字仍能看清,涂改人在划线下签章。

2、航行日志由船长保存,由值班驾驶填写,遇有调动时必须将本日志负责移交。

3、航行日志必须接受有关检查部门查阅。

二、航行日志记录。

1、航行会议决议和措施及上航次的经验教训。

2、航前检查锚、舵、链、缆、车钟、灯色及其他设备的正常情况。

3、加装燃料、淡水时的数量及本船前后吃水情况。

4、 装运危险货物的数量及所放的位置及所采取的相应的安全措施,本船舱底水情况,反常原因及处理经过。

5、在途中或滩险地段时水深情况与其他船他避让用车情况。发现航标航道变异情况。6、恶劣天气时所采取的措施,每天天气特殊情况的摘要。船上所发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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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每班的风向、风力、水流(涨、落潮)波浪等天气状况。

8、由于机损或其他原因造成停船的经过。

9、各类应变演习的经过及优缺点、主要工属具、安全设备的补充或更换情况。

10、船员调动、公休假期及替班人员姓名、交班经过、内容。

11、船舶发生海事的经过、措施、抢救、损失情况。货损货差的数量与发生原因。

12、进行三级保养的项目。修船时厂修和自修的主要项目与进度。

13、安全活动日的日期、参加人数、活动的详细情况

14、防洪、防台、抢救他船的经过。

15、填写日志须用钢笔,不得使用其他类笔,值班驾驶员签名。

16、以上各项如日志表格内有规定项目的按表格填写。

三、轮机日志记录。

1、值班轮机员填写,轮机长保管,不得撕毁其中任何一页。在全部用完后应由船长保存二年,再交回机务部门。

2、应用钢笔填写,不得用铅笔或原珠笔填写,并不得随便涂改文字,如必须涂改时,应将字句前后加括号并盖轮机长印鉴或签名。

3、轮机长每日应查阅本日志记录,如发现错误或遗漏时,即查明补充更正。

4、轮机长离职时,由移交及接收双方轮机长在值班记事栏上签章说明。

5、“船舶概情表”根据实际情况及船舶证书等资料填写。

6、“轮机部船员登记表”内首先应将轮机部全体船员登记,以后有离职者、到职者即及时登记。离职原因、调职、公休、请假等情况应填写清楚。

7、本日志必须每日填写,在停航及修理时,亦应每天在“值班记事”及“维修保养记事”等栏内详记。“值班记事”是主付机各种设备等运转情况及其他有关事项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是进行三级保养、航次修理、计划修理、事故修理及有关事项的记录。温度、压力、转数、电压等栏,必须详细登记,装有仪表的要求如实地按仪表上显示的数值和单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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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燃料、润滑油、物料等记录均分为本日的和本航次的两栏,如因故难以填写齐全,可选择其中一栏(即本日或本航次的)记录。

第十三节 油类和垃圾记录簿的记录要求

一、油类和垃圾登记簿是船舶保护环境、保护水源、防止污染工作的重要依据,应根据油类和垃圾簿的记录代码和要求如实、详细地填写,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弄脏。

二、油类记录簿由船舶二管轮填写和保管,轮机长签字确认,垃圾记录簿由船舶水手长填写和保管,船长签字确认。

三、油类记录簿应将船舶每次加油类的日期、时间、地点、数量、装载舱编号。清卸废油(含污物品)时的日期、时间、地点、数量、接收船或其他储装器具,按代码填写,必须要有经手人、轮机长的签名,并附上完工证备查。

四、垃圾记录簿应将船舶每次收集清倒前的垃圾种类、日期、时间、地点、数量、接收船或其他储装器具按代码填写。必须要有经手人、船长的签名。

第十四节 船舶、船员证照管理规定

一、公司属下的船舶、船员证照统一由公司安全机务部从发证机关领回,转发到各部门或船舶。

二、各部门或船舶应将船舶、船员证照内容、期限等记录存档,做到心中有数。

三、船舶和个人证照统一由船长领用,大付集中管理。船员证等重要证件要锁在保险箱。其他证件要放在有锁的柜内,不得乱丢乱放。如大付休息,应交由船长或二付接管。

四、所有证照必须按规定设立登记簿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领用日期、证照类别、证照使用有效日期、经手人、证照上交公司日期等),要注意所有领用船舶及个人证照的使用有效期。任何人都不得在证书内更改或涂写,保持证书清洁干净。

五、证照使用有效期到期前一个月,船上负责人必须与#b@2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办理。

六、船员因工作调动,个人证件原则上由船长到办理证照的人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如因船在外地需由个人带走的,到达目的地后要及时交 31

给证照管理主管和船上负责人。

七、船舶在外地作业,船员因事需带船员证往返的要由个人登记签认,回船后要及时交回船上。

八、船员在直辖部门内调动工作,证件由接收单位派人到直辖部门取证件并办理登记手续。调出本公司人员的证照上交公司。如遗失证照必须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五节 船舶发生海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船舶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施救,减少损失,并迅速运用各种手段将事故的有关情况向当地海事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事故报告要求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气候条件、航道水位、值班人员姓名、事故原因、伤亡及损失情况,采取的施救措施,并附事故现场图和有关的旁证材料,涉及海事的对方船舶名称、单位、电话和联系人。

三、双方检查损失情况,作好损坏记录。双方签认的损坏记录,必须经船长审核方可盖章,如对损坏部位有争议时,可申请海事或船检机关进行检验。

四、对事故经过的签认,必须实事求是如实记录,对有争议的问题,在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不应轻率予以签认。肇事经过必须经船长审定后,方可签认盖章。

五、如发生死亡、沉船等重大事故。除向公司报告外,死亡事故在4小时内、重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公司有关部门上报市劳动局,并应迅速报告辖区的海事部门,提交重大事故报告书和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节 员工发生伤、亡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处理程序

一、发生工伤事故首要的任务,就是对伤者进行积极的抢救,根据伤者的受伤程度进行自救或送就近医院救治。要如实记录出事的时间、地点和详细经过并及时报告安全机务部。应尽快写出伤、亡事故报告书,送交公司安全机务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根据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对属下员工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

第十章 船舶航行安全操作制度

第一节 航行安全规则

一、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航 32

行和信号的规定。航行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应集中精神,采用有效手段加强了望,注意周围船舶的动态与信号。在改变本船动向前,应注意周围船舶动态,按规定鸣放及显示信号,表示本船动态,如他船动向有怀疑时,应按规定鸣放或显示信号,以引起对方注意,并根据航道及水域情况,及时采取慢、停、倒等有效措施,进行避让。不得在禁止追越航段和狭窄水域追越他船或抢靠泊位。

二、进出港口、狭窄水道或交叉航道或弯段时,应按规定呜放及显示信号,使用安全航速。液压舵机由主机带动液压泵的船舶,在进出港口、离靠码头,频繁用车避让时,必须提前通知机房启动液压付机,保证液压稳定。

三、无证人员不得驾驶船舶。实习人员(包括新持证不熟练的驾驶员操作)要有当值驾驶员在场负责指导。当航经船艇密集,弯曲险要、狭窄的河段、紧迫追越和通过桥孔时,不得让实习人员操作。上班前三小时和上班期间严禁饮酒,值班驾驶员连续航行作业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避免疲劳开船而出现事故。

四、注意船舶稳性、货轮要合理配载,并防止货物移位。

第二节 靠离码头安全规程

一、离码头前,船员应各就各位。值班驾驶员应先校对车钟、检查号灯、号型,通知机仓备车,做好试舵等开航前的准备工作。机舱回令后,船长或值班驾驶员指挥显示航行信号并通知水手解缆。如有抛开锚的,则按抛起锚操作规程执行。

二、离、泊靠时,要听从船长或值班驾驶的命令,掌握好风流压,注意泊位及周围情况和来往船舶,以适当角度和安全速度离靠。水手应备好锚、缆索和碰垫,迅速带缆。

三、靠泊妥后,一般应把舵回正,关闭舵机。按规定显示停泊信号,通知机仓关机。“驾机合一”的船舶离靠时,应按“驾机合一”的操作规程,认真用车操作。

第三节 雾中航行操作规程

一、船舶在雾中航行,应严格执行雾航安全有关规定。

二、当船舶进入雾区前,应采用一切有效手段测定船位。应使用安全航速,谨慎驾驶,并及时将雾情报告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按规定发 33

放雾航信号,增派了望人员,勤测探,定船位。

三、当船长获悉“有雾情”时,应立即到驾驶台指挥。充分利用一切手段和助航设备,随时观察周围环境和来往船舶动态,船上应保持肃静,严禁喧哗,以免影响听觉。

四、船位不清和情况不明时,应及早采取有效措施,不得冒险航行。

第四节 过浅段安全操作规程

一、当船舶航行至浅段时,应采取安全航速,并做好测深的准备工作。

二、进入浅段期间,值班驾驶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测深,测深人员应将测得的水深情况及时报告驾驶员。要防止发生船吸、岸吸、岸推和浪损而造成意外事故。

三、在浅段中尾随航行的船舶,应与前船有适当距离,以防前船发生意外时,有充分的余地避让。

第五节 过桥孔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通过桥孔前,应掌握桥梁的净空高度和通航宽度,对照本船的固定最高点(货物高度),确认本船在通过桥孔时的绝对安全值,并遵守有关通航规定,提前做好过桥的一切措施。根据通航桥孔的通航尺度,从规定的桥孔下通过。

二、根据当时的风向、风力、水流等因素,正确分析流压,调整靠上风上流,谨慎航行.

三、严禁在桥区内掉头、横越、追越和会船,逆水船要主动避让顺水船通过桥孔。

第六节 船舶搁浅后的应变安全操作规程

一、搁浅后,应立即停止使用车舵。不得盲目开倒车,以免扩大损失,并立即报告船长。迅速检查有无漏水现象,如发现有裂缝、破洞,应及时进行堵漏。并查明船体四周水深、流速、流向、河床底质、搁浅部位等情况。

二、查明搁浅情况后,制定脱浅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力求自行脱浅,泥沙淤积,用舵不宜过速,以防扭损舵杆。

三、在浅窄河段脱浅,应控制后退速度,防止脱浅后尾部压向另一岸,损坏车叶和舵杆。靠本船力量无法脱浅时,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机 34

务部,或有关部门请求救助。

第七节 船舶触礁后的应变安全操作规程

一、船舶发生触礁后,应及时向船长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全面检查船体有无损伤和漏水。车舵有无异常。

二、船体如发现触漏进水,要利用全部抽水设备,抽出舱内积水,并立即组织进行抢险堵漏。

三、触损进水严重,应迅速选择地点抢浅,并立即抢险堵漏,防止船舶沉没。

四、船舶搁坐在礁石上,应立即停车,在未检查确定水下部份损伤情况之前,不得盲目开倒车。如搁礁后遇退潮,一时又无法出浅,应及早做好船体支承工作,防止船体变形或倾倒。

五、船舶发生触礁事故后,应迅速把情况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如在远离本港的途中,应报告就近海事机关,以便组织抢救。

第八节 船舶 “机驾合一”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起动主机前,要检查机驾合一各转动部件的装置是否畅顺有效,操作手柄是否处于空档位置,主机附近是否有人操作,确认无误才进行下一步工作。

二、行车时,要经常注意各种仪表读数。如发现机油压力不足、断油等,要立即停车检查。气控机驾合一要注意气源压力达到6公斤、电压要达到使用要求。电动液控的机驾合一要注意电压和液压的使用要求,不足的要及时补充和调整。

三、驾驶员操纵换向时,应先降低转速,再将齿轮箱手柄放回空档位置,停留2-3秒钟后,才能换向。在一般情况下,严禁紧急倒、顺车换档,以免损坏齿轮箱。换向完成后,需增速或减速时,移动操纵手柄应缓慢均匀进行,严禁紧急猛加、猛减。

第九节 抛起锚操作规程

一、抛锚前应打开锚机罩及锚链筒盖板,检查锚链是否有碍放出现离档等现象。

二、加足锚机各轴承减速箱等处的滑油,空车运转2—3分钟,确认锚机工作正常。

三、抛锚前应察看船首附近水面是否有船艇或舷外作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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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准备工作完毕后,报告驾驶台。接到驾驶员指令后,方能抛锚。

五、抛锚时,船舶应控制船速,防止断链。不得靠近铁链的流动线,防止意外伤人。

六、锚抛出后,应及时向驾驶台报告锚链的方向和松出的长度,并按船长的指令抛出锚链长度。

七、锚抓到底时,应用刹车逐渐刹住锚链,让锚抓底受力,在锚链尚未完全拉直时,再松锚链,使锚有良好抓力,直到松出所需链长为止,合上制链器。

八、抛锚后,日间应升挂锚球。夜间打开锚灯,关闭航行灯。

九、起锚前应通知机舱备车供水供电。如有需要则安排水手排链。

十、打开锚链筒喷水管阀门或引水洗锚链。

十一、听到值班驾驶员起锚命令时,方可起锚。

十二、起锚过程中应向驾驶台报告锚链的方向和在水中的长度,以便驾驶员用车舵配合。注意观察锚和链的动态,并用手势与操作人员联系。

十三、起锚过程中,当锚链横过船首、锚爪反转磨擦船体或有其他障碍而绞不动时,不得硬绞,应暂停止起锚,查清原因,采取措施,以防拉断锚链和损坏锚设备。在锚杆露出水面后,必须控制起锚速度,防止锚杆入孔过快顶链筒眼,造成跌锚及损坏锚设备。

十四、注意察看锚链有无损坏现象及锚有否勾缠它物。锚离底后,放下锚球或关闭锚灯。锚起妥后,合上制链器,松出少许链让链闸受力后,再刹紧刹车带,脱开离合器。

第十节 绞缆机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应先检查,让绞缆机滚筒左右试转,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绞紧后.应把缆绳制住。把缆绳挽牢在缆桩上,严禁将缆直接固定在绞缆滚筒上。

三、在绞缆过程中,注意手部不要过于接近滚筒,以防轧伤手指。

四、绞缆机使用后,应关机,电动绞缆机要关闭电源。

第十一节 登高、舷外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登高或舷外作业前,驾驶员、水手长应向工作人员具体介绍工 36

作内容及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要挂在上方牢固可靠的地方。

二、作业现场要有专人照顾配合,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吸烟,嬉闹。

三、工具应放在工具袋(桶)内,作业时所用工具都应系上细绳以防掉落。拆装的零件要放在专用的布袋(桶)内。、上下传递物品,禁止抛掷。不准一手拿物品,另一手挽住梯子上启。不准穿长大衣服及穿拖鞋。

四、上桅杆时,应注意梯档有无脱焊或折断,到舷外作业前应检查绳梯、踏板是否绑牢,确认牢靠后方可使用。

五、舷外作业,在作业场所附近水面应防置救生圈。使用工作艇(浮具)进行舷外作业时,艇上应有救生圈,并派专人照应。作业中如发现索具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在高处作业时,禁止下面有人工作。现场照顾者须带安全帽并负责安全警戒。

七、航行时,禁止舷外作业。

第十二节 使用舢舨安全操作规程

一、舢舨是船舶的重要附属工具,在水上交通、救生、辅助船舶带缆、抛锚、起锚、舷外作业等工作起着重要作用,船员对它要保管和爱护好。

二、使用舢舨要有熟悉的水手进行操作,乘搭的船员不宜过多,以防止出意外事故。使用完毕,要将浆或扒挠放到艇舱上,停靠在船傍时,要放好碰垫,带上头、尾缆。以防止艇碰撞船旁。

三、注意艇舱积水,经常清理,系艇绳索陈旧的要注意更换,防止小艇的翻沉和流失。

四、航行时,要将小艇吊起,固定在专用艇架上。

第十一章 季节性的安全防范须知

第一节 船舶防台工作须知

一、台风季节(每年5—11月)各船舶的船长、轮机长在每次出航前,须安排船员做好船舶一切设备的检查工作,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二、台风季节,应按时收听天气预报,并做好记录.及时分析天气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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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号台悬挂一号风球时,上岸的船员应主动回船工作。在港船舶应处于适航状态,进入防台。挂二号风球时,所有船舶禁止出航及停止作业。各舶舶应打开甚高频对讲机与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听从公司“三防”领导小组的安排,到就近的避风锚地避风。船舶单位进入防台抗台的紧急阶段,领导应在第一线组织指挥,昼夜值班,保持与上级防台指挥部的联系。

四、驾驶人员应熟悉各航线沿途的避风港、锚地及信号台位置,留意有无悬挂台风信号。

五、 在台风威胁之前,各船应事先做好一切防御工作,所有易被风浪损害的货物及属具均应绑牢.货物装载要平衡,防止上重下轻,保持稳性良好。

六、在抛锚避风时,应充分利用本船的锚具,放链要适当,以增加锚具抓力,防止断链或走锚。在锚泊避风期,应昼夜轮流值班。

七、台风过后,各船应听从公司指挥,迅速恢复生产,航行中应注意航道航标可能发生的变异。并注意检查船上一切设备,特别是舵、锚是否会在风浪中遭受潜在的损伤。

八、在台风季节中,如要拆检主机、付机、舵机等,轮机人员应通知船长,必须在台风威胁前安装完毕。

第二节 船舶预防雷雨大风工作须知

一、珠江水系每年2-5月是雷雨大风多发季节,在此期间应对船上一切设备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每天按时收听天气预报或守候甚高频无线电话,对雷雨大风的预报,并做好记录。

三、在航行中,应注意观察天色,云状、温度、气压、风向等变化情况,分析雷雨大风是否会袭击本船航行的区域,提前考虑预防工作,研究防风的安全措施。

四、船舶如遇雷雨大风袭击危及航行安全时,应迅速驶入附近河涌,河边、浅水缓流区锚泊,必要时可靠堤岸或抢浅。在锚泊时,尽可能选择上风边,河床底质好、水深适宜或遮蔽好的船位。应抛上风锚、锚链要放足够长度。

五、雷雨大风过后,船长应指挥全体船员检查船舶各种设备是否处 38

于正常状态,才可续航。航行中特别要注意航道航标的变异。船长要将本次受雷雨大风袭击的经过,有否造成损失以及采取的抗御措施详细记录于“船舶防抗雷雨大风反馈表”,船长签名盖章后尽快向公司安全机务部报告。

第三节 船舶雾季航行的安全措施

一、珠江三角洲每年1—4月为雾气多发季节(年末12月也出现。)应对船上的了望设备进行系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二、航行中遇雾,应通知船长到驾驶台亲自指挥,派水手到船或高处了望。

三、通知机舱备车,根据视距情况使用“安全航速”。

四、按章鸣放雾号,打开驾驶室门窗,加强了望。

五、显示航行灯、备锚、关闭水密门窗。保持驾驶室肃静,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辨别来船方向,调整航速,小心谨慎操作、避让,必要时停车或倒车。

六、开启雷达,利用远近距离档搜寻目标。要指派熟练雷达操作的专人监视雷达,发现物标应及时报告船长,要认真观测,对舷角变化不明显的物标,也应视为存在有碰撞危险。浓雾到来之前,可利用磁罗经稳定航向,及时掌握好船位,切勿盲目转向。

七、如有怀疑,航行无把握,且环境许可,应择地锚泊,按章施放雾号。

第四节 强风、枯水期的安全航行操作须知

每年冬季是强风、枯水期。在此期间,由于河面的风力增大和水位下降,增加船舶航行的困难。船舶应做好如下工作,确保航行安全。

一、航行时要靠上风面行驶,靠离码头时要充分考虑风力的影响和码头的水深。

二、要熟悉和了解航线的水深情况,当船舶航至浅段时,应采取安全航速,值班驾驶应派水手做好测深工作。应与前船有适当距离。并要防止发生船吸、岸吸、岸推等意外事故。强风、枯水期间,各船长要密切留意公司转发的各类水情通报。及时了解掌握航道水位变化,确保航行安全。

第五节 高洪水位船舶安全航行操作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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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意查看当天航行通知,掌握各航道水位及应注意的问题。收听气象预报,了解所经航道的雨情、水情,在航前会议上研究和做好航行安全措施。

二、航行经济及缓流航道时,注意测深,防止搁浅、触礁、触碰、压靠岸堤等。

三、经过河堤较低,水位较高地段应减速航行,以免浪损。

四、充分利用泛滥航标、天然物标,水面状态等方法判断岸形。

五、在流速较高的弯曲河段中航行时要注意操纵,并控制好船位和车速。

六、航行中加强了望,注意水上漂流物。

七、要注意掌握高洪水位时架空电线和桥梁的净空高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通过。

第十二章 船舶主要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 柴油主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保证有定员的值班员在船当值,外宿的轮机员须保证有与船舶通讯联络的途径。

二、值班轮机员在接到开航命令后,应于30分钟内作好机舱的航前准备工作。到达机舱后,应首先将影响航行操作安全的杂物清除或安置妥当

三、检查起动压缩空气瓶的工作压力(或起动电池组的电量),检查冷却水,日用燃油、滑油柜(曲轴箱)、轴系(齿轮箱)的储量是否合符要求,不足时应补足。

四、将冷却、燃油、滑油、起动压缩空气系统的有关阀门打开(或

五、检查油门操纵杆(手柄)是否处于“空车”或“怠速”位置,然后方可起动柴油机至最低稳定转速,检查油、水压力并检查报警系统是否工作正常。

六、通知驾驶台,机舱航前工作巳准备完毕。

七、航行中,机温低于30℃前限制全负荷工作。随时注意观察各种仪表,巡视各部位有否漏水、油、气现象、辩听运转声响,发现异常时应迅速通知驾驶台,要求减速或停车检查。 将起动电源开关合阀);并向艉轴系压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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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值班轮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留意并准确执行车钟(信号)的命令。留意报警系统的声响、灯光指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九、接到完车命令,值班轮机员应逐步降低柴油机转速然后停车。停车后将油门杆(手柄)放回“空车”或“怠速”位置。并将气缸内的残油、残气排放干净。

十、停车后,检查起动压缩空气应在2~3MPa范围内,不足时应补足。

十一、关闭各系统的阀门(开关),断开启动电源。

十二、对主机进行规定的日常维护(清洁、注油等),排除航行中出现的问题。

十三、值班轮机员必须正确、如实、详细地填写《轮机日志》,并由轮机长审阅、签署。

第二节 发电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发电机组的冷却水、燃油、滑油、起动电力是否合符要求,不足时应补足;将各系统相关的阀门打开;合上起动电源开关。

二、检查发电机接地导线完好,利用主配电屏上的绝缘仪检察各部绝缘阻值是否合符要求。

三、起动发电机组的柴油机至“怠速”缓机,检查油、水压力正常后逐步加速至空载额定转速并将报警系统开启为工作状态。

四、检查主配电屏各开关应处在分离状态。确认船/岸电源已分离方可合上主电源开关;调整空载电压、然后按先照明后动力逐一向有关设备送电。

五、无论船舶在航或停泊,只要发电机组在工作,轮机员就应定班、定时巡视检查,并随时注意报警系统的声响和灯光信号。

六、根据船舶的用电情况随时调整负荷、电压、频率,保障正常供电。严禁突加突卸负载;严禁发电机超负荷工作;严禁发电机组在少于额定转速95%的情况下长期运行。

七、密切留意各种仪表工况和发电机组的运行声响,检查柴油机有否漏水、漏油、漏气现象,防止油、水溅入发电机,注意发电机换向(环碳)的火花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先通知值班驾驶员,卸去负载(船舶在航时应保留:主机遥控、舵机、导航设备的用电)启动备用发电机组 41

并机,将负载转移后停机检修。

八、值班轮机员在接到停用的命令后,应按先动力后照明的次序卸去电站负荷、断主开关,在空载的情况下逐步停止柴油机的工作,最后关闭各系统阀门、断开启动电源开关。

九、停止工作后。进行发电机组的日常维护,及时排除故障做好下次启动的准备工作。

十、不论在航或停舶,值班轮机员都应定班、定时将各种参数,正确、如实、详细地填写在《轮机日志》上,并经轮机长定期审阅和签署。

第三节 船舶主机联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一、变速齿轮箱是主机输出动力的关键设备,轮机员在机舱前准备工作中应加以重视。

二、启动主机之前,应检查齿轮箱的液压油、润滑油、冷却水存量和质量,要合符规定,并确认报警系统正常和可靠。

三、主机起动后,进行2~3次的往复挂脱排试验,试验应在主机最低工作转速下进行。

四、在离合操纵时,要留意齿轮箱与主机飞轮及底座联结的牢固性.严禁在主机额定转速50%或以上的情况下进行离合操纵。无延时装置的机/驾合一,值班驾驶员应保证在离合器操纵时在“停”的位置等2~3秒才进行下一个动作。

五、航行中,要密切留意操纵及运行声响,检查齿轮箱工作油、润滑油、冷却水的压力和温度,注意有否渗漏。注意报警系统的声响、灯光信号。发现异常应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

六、采用机驾合一装置的船舶,要确保驾驶台操纵杆与齿轮箱 “顺车”、“停车”、“倒车” 位置的同步。

七、航行中,如发生滑进故障时,应在安全的地点抛锚停车,采取压紧内、外摩察片接合顺车离合器的应急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下,应加高齿轮箱的油位,并只允许主机维持在额定转速80%或以下的工况继续航行。

八、航行结束后,应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并按每500 小时清洗粗滤器、每1000小时清洗粗、精滤器、每5000小时更换机油作进行。

第四节 船舶主机遥控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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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机遥控装置又称为机驾合一。多用金属杠杆、金属软线、钢丝绳作为传动。这类遥控装置最主要是在航前、航后注意检查杠杆铰节、梢钉,金属软线和钢丝绳的完好性、灵活性;做到勤检查、勤注油、勤调整(行程、松紧度、准确性)和定期维修;发现梢钉松动,金属线、钢丝绳破损要迅速更换,保证系统的完好性。

二、气动遥控是利用压缩空气作传动介质的装置,气动遥控装置的安全操作要做到:

1、对系统中的定值器、操纵器、调速气缸、倒/顺车阀、程序阀以及手动/遥控切换阀,管道和接头等,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清洁。

2、工作指示和报警用途的电源在装置中一般有两路,起互相保护作用。轮机员在航前检查和航行中要密切留意,发现异常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3、将压缩空气放入系统前.应将储气瓶、分水滤器的放水塞打开,将残水、杂质排净,以免压缩空气将水分、杂质带进管道、阀件造成装置动作失准甚至积死不动作的重大故障。

4、航行中要防止阀件、管道及管道接头的泄漏;确保供电正常;确保报警系统工作可靠。

5、恰当地调整装置的节流阀开启度,确保操纵从“顺车”至“倒车”的过程中系统能在“停车”位置延时2~3秒。

6、航行中,气动遥控装置最大的危险是失压.发生失压故障,要果断迅速启用手动程序,将主机系统由驾驶台操纵切换为机舱操纵,然后通知驾驶台,并做好《轮机日志》登记。

7、定期清洗分水滤器,检查、冲刷管道及接头排除残垢杂质,每隔两年拆开各部元器件清洁,更换老化的密封胶圈。

第五节 船舶辅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空气压缩机组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前

1、将空压机冷凝器、储气瓶底部的放水塞打开,把沉积的污垢、残水排放干净。

2、压缩机曲轴箱油面应达到标定线;加油口上的滤网和呼吸孔,应清洁、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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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压缩机、储气瓶上的安全阀或易熔塞、压力表是否正常、可靠和安装牢固。

4、检查传动皮带的松紧度是否合适;压缩机、马达与底座的联结是否牢固。

工作运转中

1、打开放气阀,启动空压机组;打开储气瓶输入阀、待空压机空载稳定后关闭放气阀,使空压机满负荷运行。注意各级压力表读数和各级安全阀、减压阀的工作是否正常;各部位温度是否合符规定。

2、注意机组的运行声响,传动带的运转情况;随时检查管道、阀门有否泄漏。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检修前务必将电源切断。记录空压机组工作参数、运行情况。

使用后

1、打开放气阀缸,卸去空压机组负载,切断电源,停止机组工作。关闭储气瓶输出/输入阀门。

2、打开空压机储气瓶底部放水阀,将残水、残油排放干净。

3、记录空压机组工作时间。按日常保养条例或《使用说明书》中的定期检查要求进行维护工作。

二、船用泵安全操作规程

1、在泵组启动前,应检查传动皮带松紧度、联轴装置牢固,泵轴转动灵活;泵组与底座联结牢固;管道各相关阀门开闭是否正确。

2、将吸入阀打开,输出阀将近闭合(水泵还应将气阀打开直至有水喷出后关闭);合上电源使泵组工作。

3、泵组压力上升后,逐步加大输出阀开启度(引水阀逐步关闭)直至工作压力符合要求。泵组工作期间注意泄漏情况,随时调整填料密封,但以不影响运行温升为限。

4、注意泵组运行噪声、工作温度、压力,超过规定范围时,应停止泵组工作并进行检修。泵组停止工作,应断开电源、关闭吸入阀、输出阀、关闭相应管道的阀门。

5、执行日常和定期维护工作,轴承脂每三个月添加或更换,同时检查填料密封、叶轮、轴套、密封环结合组,每年检查一次并依据轴承磨损情况进行必要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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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船用污水处理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1、污水处理装置应安装在船舶的厨房或卫生间底部,以减少管道弯曲增大流通阻力。排出口应设于船舶的重载水线上。

2、装置启动前,要确保管道及接头、阀门不得泄漏;电源和报警系统完好。

3、贮存柜满,报警系统发出声响和灯光指示,在启动污水处理系统前应打开舷外排出阀、启动粉碎泵用水对装置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打开贮存柜排出阀,使装置正式工作。

4、处理装置运行期间,要密切监视运行情况,尤其注意动力水源的压力、粉碎泵的运转噪声和装置各部位的温升。

5、处理装置停止工作前,应先将贮存柜排出阀关闭,使水源对系统进行一段时间的冲洗,然后停止水源供给、停止粉碎泵工作、关闭舷外排出阀及相关的阀门。

6、定期进行检查维护,随时留意贮存柜药物的添加或更换;每3~4年对贮存柜内壁涂层进行刷新;每年定期消除贮存柜电极表面污物、清洗粉碎泵和管道、阀门,检查调试报警系统。

第六节 油水分离器装置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顺序:

1、打开出水管路上的阀门。打开压力表阀门。打开筒体顶部的放气阀门将电控箱上的排油旋钮转到自动位置。

2、打开柱塞泵吸口管路舷外水阀门,关闭舱底水阀门,接通电源,启动拉塞泵电机,向分离筒供水。清水注入第一级筒体时,空气通过位于筒体顶部的放气阀逸出。第一级筒体注满清水后,关闭该筒体放气阀门,继续向第二、三级筒体供水,水满后关闭筒体放气阀门。

3、关闭吸舷外水的阀门,打开吸舱底水的阀门。抽吸舱底油污水.检查工作压力表,工作中应确保筒体已充满水。

4、停机前,应吸清水工作半小时。停机后,应确保分离筒的液面不下降,使筒内一直灌满清水。要注意筒底泄放阀应严格关闭,防止各种滴漏现象。

二、注意事项

1、排污前应先征得驾驶员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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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排放污水的轮机员,每次均应把排放开始、结束时间记入“油类记录簿”,送轮机长、船长审阅、签字。

3、使用油污水分离装置前和停机前,一定要打清水半小时工作。

4、工作时,可通过调节排水截止阀,使筒内压力保持在0.05~0.1MPa之间。

5、装置暂停工作时,筒体应保持灌满清水。

6、打清水时,应开启装置底部的泄放阀排污。此时将各级“排油电磁阀转换开关”转至自动位置。当排油指示灯亮时,立即关闭泄放阀,防止分离筒上部排空。

7、带有监控装置报警器的、在使用前应详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方法。应严格保证报警器进水管路不漏气,否则报警器测量不正确,指示值偏高,会引起超标报警。

第七节 电动液压舵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

1、清除有碍于舵系运动的杂物。检查各零部件外观有无损坏、松动及不正常现象。

2、检查系统中有关阀门应处于正确的工作位置。

3、检查油泵的排量指示器应处于正确工作位置,检查油箱油位应在合格标尺高度。

4、检查舵系各活动部位润滑情况。用手转动油泵联轴节进行检查,应无异常现象。

二、试舵:

1、试舵时,交替起动油泵,观察压力数值应在规定范围,舵机应运转正常,无异常响声。对管系、阀件、油泵等进行全面查漏,特别是检查推舵油缸的密封件应无漏油现象。

2、试舵时,应检查开关箱内各继电器、舵角限位开关动作是否灵活可靠,应急直流电源供应,油泵电动机运转,报警器,电磁阀等工作是否正常。

3、每月检查一次应急手摇泵操舵装置工作情况,应符合要求。每周应检查舵角指示器读数与实际舵角是否一致。

4、试舵完毕,应通知驾驶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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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转

1、定期检查各运动部件应无松动现象,各摩擦部位应无过热现象,润滑情况应良好。

2、液压系统各部件应无漏油现象,油压、油温及油箱液面高度应正常。油泵、电动机外壳温度应正常。运转无杂音。

3、应定时检查舵系各电器开关,电磁阀及报警装置工作状况应良好。

4、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遇有问题要准确详细记入轮机日志。

四、停机

1、停止油泵工作,关闭有关阀门。检查舵系零部件应无异常现象。

2、每航次后,必须用手转动一下油泵的联轴节,应转动顺畅。

3、排除航行中出现的故障。

第八节 电动锚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

1、卸下帆布罩检查,排除锚机附近障碍物。检查掣链器、刹车装置、离合器等部件应操作灵活,安全可靠。

2、通知轮机部对锚机系统进行供水、供电。检查并加足锚机各轴承、减速箱处的滑油,空载运 转2—3分钟,确认锚机工作正常。

3、准备工作完毕后,报告值班驾驶。

二、起锚:

1、合上离合器,打开制链器,松开刹车装置,先用低速档工作,待船舶开始移动时,转用中速或高速档收紧锚链,当锚链垂直吃力时,用低速档拉锚离底。离底后,恢复使用中速或高速档。当锚杆出水标志出现时,马上转用低速挡工作,小心缓慢将锚拉入锚链筒。

2、起锚过程中要注意电流表的变化。如果负荷过重,可开动船舶配合起锚。如仍绞不动,应马上停止操作,检查原因,采取正确措施解决。注意不得硬绞,以防损坏锚机.

3、起锚过程中,必须专人在现场指挥,观察锚及锚链的方向及受力情况,用讯号与操作人员和值班驾驶保持联系。

4、起锚结束后,应合上制链器,锁紧刹车装置,松开离合器。

5、锚离底后应熄灭锚灯或降下锚球。

三、抛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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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脱开离合器,打开制链器,慢慢松开刹车装置,抛锚下水,应尽量做到一抛到底,中途不能急刹车,当锚地水深超过20米,则先用锚机将锚松至距海底10米左右,再自由抛下。

2、抛锚时,不得有人停留在锚链的流动线上,防止意外伤人。

3、认真掌握船速,正确判断抛出锚链长度,防止锚链松出太快在水底堆积。

4、抛锚完毕,锁紧刹车装置,合上制链器。应及时升挂锚球或开启锚灯,关闭航行灯。

四、停机

1、接到驾驶台停机通知后关机,关闭管路上阀门。

2、通知轮机部门停止供水、供电。

3、整理好机具,清理场地,盖上防护罩。

第九节 助航仪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雷达

(一)开机前的准备工作:

1、学习《使用说明书》熟悉各部份及各旋钮、开关的作用,了解雷达的操作程序。

2、检查有无人员在天线附近,天线上有无意外绳索缠挂或其他物体阻碍。

3、检查辉度、增益及海浪抑制旋钮是否在最小位置,雷达开关是否在断开位置。

(二)开机程序:

1、接通电源,观察电压指示是否正常。将开关置于等待位置,调节照明旋钮。

2、按需要调整量程选择开关,选择适当的量程。

3、开机三分钟(发射指示灯亮)后,将雷达开关由等待位置转到发射位置。

4、调节辉度旋钮,使扫描线刚好出现,但不要使其亮度过大。

5、调节固定距标辉度旋钮,使固定距标刚好看见。

6、调节增益旋钮,使屏幕上刚好出现噪声(杂波)麻点。

7、调节调谐旋钮,使出现回波且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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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当交换量标时,应先把辉度旋至最少,然后改变量程。

9、视需要调整海浪抑制、雨雪抑制等旋钮.

(三)关机程序:

1、把辉度、增益旋钮调到最小位置。把天线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把雷达开关置于断开位置。断开稳压电源。

(四)使用注意事项:

1、雷达的种类、型号很多、操作方法不尽相同,实际操作时要根据使用说明书要求,严格按程序操作、关键是雷达的发射开关一定要在准备位置等待三分钟之后才能开启。

2、较长时间不使用雷达时,每周最少开动一次,每次开机不少于半小时.

3、经常保持机器的清洁,不使灰尘,污垢积聚.特别要注意显示器及面板的清洁,不使用时要加罩。

4、波导不能碰压,强扭、弯曲。裸露部份外表要涂漆。天线辐射不能涂油漆,有脏物。每周可用软布将窗口擦干净.波导连接处螺丝不能松动。

5、定期检查所有紧固件有否松动,尤其注意发射机高压部份的紧固螺帽。

6、不得随便拆装机内的器件,也不得随意拨动机器内部的可调元件。

二、磁罗经

1、校正工具和备件应放置在离罗经较远的固定地方。备用磁棒应同异板相靠放好。

2、在磁罗经附近,工作人员不得带铁器或摆放其它移动的铁器。

3、通入罗经柜或附近的电线必须双线并列,以防产生电磁场。

4、罗经必须罩遮好,防止曝晒,以免影响其准确性。

5、按规定进行自差消除,测定剩余自差并编制自差表。

6、当发现罗经盒内有气泡时,要及时补充罗经液,以免影响其准确度。

第十节 液化石油气炉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的厨房必须配置干粉灭火器。

2、厨房必须通风良好,液化气瓶与灶具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严 49

禁煤炉与石油气炉在同一厨房使用。

3、使用时,先开角阀,再开灶具开关点火。人不准离开厨房,并注意燃烧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关闭好角阀。查出原因,妥善处理。

4、使用完毕,必须先关好角阀,再关灶具开关。

5、当发现有石油气异味时,严禁使用明火及开闭一切电器设备,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恢复正常后,方可再使用。

第十三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凡新招的员工或调换工种和工作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针对所分配的工种和岗位,分别进行安全技术业务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在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制订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三、公司建立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将每次培训教育考试、考核成绩存档,作为技术职务晋升、加薪、提拔使用的一个重要依据。

四、培训班的组织纪律由安全机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考核。

五、参加培训教育的员工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作事假处理。第二次不及格者,除参加学习培训的时间作事假处理外,不发放奖金,无故不参加学习培训者,作旷工论处。

六、安全教育所需费用在公司提取的员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和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在各生产、经营岗位切实贯彻执行.特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工作章程。

二、安全监督保障体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依靠全公司广大员工,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密切监视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角落,通过逐级自我约束、调整和反馈,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运行和安全生产处于良好状态。

三、企业安全生产监督保障体系由专责监督网和公众监督网组成,遵循专责监督与公众监督相结合,以专责监督为主,公众监督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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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专责监督

一、专责监督由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机务部是专责监督的职能部门,各级安全员是专责监督的执行者。

二、专责监督的对象与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对安全责任制、安全奖惩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

3、生产管理部门在生产调度指挥中,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现象。

4、生产设备、设施的技术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监督部门和人员的遵章守纪,秉公执法情况,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自我监督。

三、监督的方式:

1、重大节日前由安全机务部组成人员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2、每个月度由安全员对本单位的薄弱环节、重点设施进行重点检查。

3、安全人员要经常深人船舶进行检查、监督。查看船舶安全活动情况,检查记录

4、收集来自群众和社会监督方面的安全信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并及时反馈上报。

四、专责监督部门的权力

1、对生产部门、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对危及生产的“三违”行为有权制止;对严重危及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向上级汇报。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产整改。

2、对安全责任制、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条款、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有监督检查权。

3、对有关领导或管理部门的违章指挥行为有越级上报权。

4、在生产指挥、作业、评先选模、晋级加薪等工作中,按规定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5、对安全工作做出贡献的领导和员工有奖励建议权;对违章违纪行 51

为人和事故责任者有处罚权。

第三章 公众监督

一、企业安全生产的公众监督以全体员工为主体。安全监督员职权:

1、负责参与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审定。

2、参与公司的各项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

3、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条例,督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存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4、搜集、整理员工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意见并向上级反馈。

5、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有权代表员工和家属对肇事主要责任者,提出控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7、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危及员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损失时,有权代表员工向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停产解决的建议。

二、企业全体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公众监督的主体,每一位员工就是一个安全监督检查员,享有以下职权: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知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勇于同违反者作斗争。

2、在接受生产指令时,如确认该指令违反了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权拒绝执行或向指挥者提出意见,如无效,可越级向上直至向总经理反映。

3、在进行生产活动的过程中,经常注意检查所操纵设备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当发现重大事故苗头时,有权采取果断措施制止。.

4、有权对任何人的“三违”行为向安全监督部门举报,因举报或进行正常的安全监督活动而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越级上告,要求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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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交通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制,奖优罚劣。做到考核有指标,奖惩有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感。

第二章 奖励

一、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成绩的单位、船舶和个人,每年进行评先表彰。

二、紧急救援采取了有效措施或及时发现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损失的有功人员。

三、单艘船舶的安全奖励,实行年终考核计奖。

第三章 处 罚

一、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岗位职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酿成各类生产责任事故的行为人,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井进行经济处罚或行政纪律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有关法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发生海损 、机损事故的船舶和直接责任者处理如下: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损失金额的5%。该船其他船员负责赔偿损失金额的5%。

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根据事故性质是否恶劣,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者的进行处理。

四、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罚款50元,由安全机务部负责执行。

1、船舶航行和停泊没有安排值班或值班擅离岗位者。

2、无证或酒后驾驶者。

3、装卸作业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滑鞋、或赤膊作业;不使用安全上落扶梯者。

4、各种消防设备未定期检查,或造成操作失灵者

5、超载航行、冒险航行、缺员航行、越区航行的安排者和操作者。。 53

6、违章指挥,强迫员工冒险作业者。

7、各种机械不进行启动前的例行检查,违章驾驶和操作者。

8、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活动日。消救演习、航前会议,未按规定填写各类记录的。

9、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未按整改期及时整改者。

10、发生事故不报或隐瞒真相和未保护好现场者。

11、违反港航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而被罚款的,不给予报销。

12、采购供应的生产用品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生产事故的采购责任者。

13、在禁火区内吸烟或违章使用明火者。

14、上班工作时,不按工种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者。

五、所扣罚款项,一律上缴公司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罚由公司审定,安全机务部负责执行。

违章举报监督制度

一、举报内容。各级职员(包括公司领导)的违章指挥行为;以及其他各种违反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举报范围。全公司员工应以主人翁的态度,对公司范围内各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制止不果,可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向主管及有关部门举报。

三、举报的送达与受理。举报的受理部门是安全机务部。发现违章行为,原则上向受理部门举报。对严重危及安全生产和屡纠不改的,可越级举报,必要时可直接向总经理举报。

四、举报的处理。收到举报后,受理的部门应尽快调查核实、对于情况属实的举报,根据《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对举报人员的奖励:举报内容经调查核实,给予举报人员奖励。

六、举报受理部门对举报人员予以保密和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者,给予严肃处理。

事故隐患整改跟踪制度

一、为完善安全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搞好事故隐患整改,把 54

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机务部采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被整改的单位。根据隐患的性质,分别作出立即整改、限期整改等要求,并负责跟踪检查。

三、对危及员工生命及国家、集体财产安全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对有些限于物资技术条件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措访,定出计划,限期整改。

四、对事故隐患的整改要积极主动,实行“三不推”,凡自己能解决的不推到别人,船上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公司能解决的不推到外面。各级领导对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认真负责,组织好人力、物力、财力及时整改。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五、整改完毕,应及时向公司安全机务部反馈整改情况。并在“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名、盖章,本单位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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