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编号:

石河子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制表


说     明

一、本表仅供石河子大学毕业研究生落实就业去向、向用人单位介绍情况时使用,其编号与《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编号相同。

二、毕业研究生应按国家、自治区规定,如实填写自己的情况,经导师和学院签字盖章,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盖章后,方可生效。

三、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落实就业去向后,应签订《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四、毕业研究生不得要求导师、班主任和院系负责人根据本人意愿填写评语。

五、毕业研究生如需学业成绩表,可单独另附,并加盖成绩专用章。


 

第二篇:广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广州大学

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院(系)名称: 专 业 名 称: 学 历: 姓 名: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制

说 明

一、凡统分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必须填写此表。

二、要求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用电脑打印剪贴。

三、成绩表由院(系、所)教务员负责填写,并经所在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审查加盖公章。

四、院(系、所)推荐意见应有对毕业研究生的综合评价和推荐就业范围。

五、此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经学校签章后,供毕业研究生向用人单位自荐时使用。另外一份存研究生处就业领导小组。

六、生源地区:硕士生入学前是本科应届毕业生的为本科入学前父母户口所在地,入学前是国定正式职工的为本人户口所在地;本科、硕士毕业生挂靠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并办理了户口挂靠的,按国家正式职工对待。

家庭所在地:指配偶或父母户口所在地。

1

1

广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2

广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3

广州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