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2

德林购物广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超市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并在以许可项目的内容范围内经营,本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超市建立了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且配备了已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超市建立健全的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严格要求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如果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止流向消费者。

5、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了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且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6、食品卫生管理组织人员要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相应的卫生要求。

7、超市严格要求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个人的衣服、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加工区及经营区内。

10、超市建立了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和《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1、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要求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要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12、建立了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13、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进行了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要防止交叉污染;

14、定型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持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持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GB7718”的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5、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没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

16、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持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持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7、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8、冷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 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9、超过保持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展卖场所。

德林购物广场

20xx年01月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摆到企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常抓不懈,始终如一。

二、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企业每一痊职工对安全工作的深刻认识,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三、不断细化企业与各部门、班组、个人之间的安全责任制,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四、制定安全生产达标计划,不断总结完善本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五、实行奖惩制度,以利调动职工努力完成目标的积极性。

陕西德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5日

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章 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三章 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四章 低压带电作业。

第五章 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六章 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和市政总公司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别风淮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作作。

2、凡带电作业人员应经专门陪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作业。

3、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带电工作。

4、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5、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电解救法。

第一章、 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 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己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标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生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责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全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电缆头杆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己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

3、联络天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电在同一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人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作挂第一组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作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的绝缘绳,地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的反电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的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挂辅且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25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 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槿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前应先检查脚扣、梯子等登高工具和安全带、安全绳是否完好、可靠,小绳工具代是否齐全。

第十二条:人在导线或磁瓶串上工作,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小白绳)或采取其它防止导线坠落的措施,安全带、绳应连接在牢固的结构上。

第十三条: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工作,必须时应采取铺板子等防坠措施。 第十四条:沿瓷件(瓷套或柱式瓷瓶)或将瓷瓶串登、瓷裙进入工作地点应穿无钉软底鞋,沿瓷瓶串到导线上工作时必须先在架构上栓好安全绳同,在进行中应检查瓷瓶串弹销子有无脱落时应补齐再前进。

第四章、 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五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业挫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和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十六条: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忍气吞声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上杆前应分清火、地线路灯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复杂的工作应先好相位记录,搭接导线时顺序相反,应先将两个线头接实后缠绕,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一颗杆上只许一人断、接导线,上杆断接户线时不许在死头杆上大放,并应照看行人、车辆。

第十八条:在变台或有闭式刀闸上拆搭接户线应指定熟练工人操作,保持对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第十九条:在带电的电度表和断电器回路上工作时,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阴应可靠接地,断开电流回路时应将电流互感器二次专用端子短路,不许带负荷拆入表尾线。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二十一条:柱上变台宜装设围栏,室外地上变台必须装设围栏,围栏要严密,并应在明显单位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围栏内应设有操作台。

第二十二条:变台围栏内应保持整洁,不得种植任何植物,就能台外廊4米以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

第二十三条:位于行道树间的变台,在最大风偏时,其带电部位与树梢间的最小距离应不小

于2米。

第二十四条:水泥电杆不应掉灰露筋,环裂或弯曲;木杆、木横担不应糟朽、劈裂;电杆不得有倾斜、下沉及杆基积水等现象。

第二十五条:沟槽沿线的架空线路,其电杆根部与槽、坑边沿应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第二十六条:塔式起重机附近的架线路,应在臂杆回转半径及吊物1.5米以外,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第二十七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缆线,缆线昀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二十八条:高层建筑施工用的动力照明干线垂直敷设时,应采用护套缆线,当每层设有配电箱时,缆线的固定间距每层不少于现两处,直接引至最高层时,每层不应少于一处。 第二十九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所有电子设备的金属外壳以及和电气设备连接的金属构件必须采取妥善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第三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应作用多股铜线,禁止使用独股铝线。

第三十二条:接地线或接零线蹭不得有接头,与设备及端子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触良好,压接点一般设在明显处,并绝缘保护,导线不应随拉力。

第三十三条:凡未经检查合格的电气设备均不得安装使用,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绝对禁止带故障运行。

第三十四条:凡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妥善的防雨措施。

凡被雨淋、水淹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必要的干燥处理,经摇测绝缘合格后,方可再行使用。 第三十五条:三相胶盖闸一般只可入微言轻断路开关使用,使用三相胶盖闸时,应加装熔断器胶盖闸内不许设置熔丝。

第三十六条:落地式配电箱的设置地点就平整,防止碰撞、物体打击、水淹及土埋,配电箱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十七条: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至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应超过40米。

第三十八条:电焊机一次电源线宜采用套缆线,其长充一般不应大于3米,当采用一般绝缘导线时,应穿塑料软管或胶皮管保护。

第三十九条:凡移动式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第四十条:各种电动工具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检查,其电源线件不应有破损、老化等现象,其自身附带的开关必须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禁止使用金属丝绑扎开关或有带电体明露、插头、插座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四十一条:局部照明灯、行灯及标灯,其电压不应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及金属容器,金属管道内的照明灯不应超过12伏 ,行灯电源线应使用护套缆线,不得使用塑料软线。

第四十二条: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执照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检修等工作。

第四十四条:各级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

第四十五条:触电急救:

1、离电源,如果触电者尚未脱离电源,救护者不应直接接触其身体,应设法迅速使其脱离电源,并防止触电者摔伤。

脱离电源的方法;

(1)、断开电源开关;

(2)用相适应的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3)现场可采用短路法使开关掉闸或用绝缘杆挑开导线等。

2、急救:触电者呼吸停止,心跳不跳动,如果没有其他致使的外伤,只能认为是假死,必须立即进行抢救,争分夺秒是关键,请医生和送送医院过程中 ,不准间断抢救,抢救以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摩为主。

第四十六条:其余款列项目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用电管理奖惩制度

第四十七条:奖励制度

1、对严格执行操作规格,认真落实电工班长责任制,年度内无责任事故的单位给予用电安全奖励200元;

2、对于各项自检记录齐全,标牌齐全,能支持规定使用劳保用品的无违章行为的单位每年奖励200元;

3、对于能够及时发现严重违章行为消除重大用电隐患的个人一次性奖励100—500元;

4、无证人员擅自安装或拆除带电设备的人员及违章指挥人员各罚款200元。

陕西德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第二篇:檀林中学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檀林中学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超市应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亮证经营。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2.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 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5.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6.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应的卫生要求。

7.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

8. 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9.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10.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撤出超市。

檀林中学超市

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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