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营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方 式 及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人单位)全称:

经 营 地 址:

联 系 方 式 及 电 话: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 20xx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1 月 30 日止。本协议期满前30日,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协议,则本协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一年。

2、若上款约定的协议有效期终止时间届至,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原因,需要整体的或特定岗位上的派遣员工继续工作的,甲方有权延长履行协议期限,但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与甲方共同以书面形式另行确认协议实际有效期。

3、如果双方确认的协议实际有效期超出乙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乙方应与派遣员工变更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以使该有效期与甲乙双方已签订的协议实际有效期相一致。

二、劳动人事管理

1、甲方应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单位,乙方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公司。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派遣员工人员变更、数量增减的,经双方确认,以实际用工的人员、数量为准,并据实制作《人员增减花名册》。

3、乙方负责为派遣员工办理以下证照资料或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招工手续、医保卡、养老保险手册、人事档案、生育险申报与核销、工伤申报与核销等。以上如有涉及政府管理部门单独收费的项目,相关费用由乙方另行单独收取。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甲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或甲方的 实际生产需要另行决定 执行,但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

四、费用标准

1、 司机职位:甲方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以上费用包含派遣员工

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等,如正常工作时间(八小时双休)外产生的加班费用,由甲方核算支付给乙方,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2、 保洁职位:甲方按照每人每月130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费,以上费用包含派遣员工

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如正常工作时间(六小时双休)外产生的加班费用,由甲方核算支付给乙方,其他费用甲方不再承担。

3、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10 日,工资由乙方发放,甲方应于每月最后一日前将相关费用划入乙方账户。

五、银行账户资料

乙方接收甲方各类费用的银行账户资料如下:

开户行:中信银行济南泉城路支行 户名:济南公司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737291xxxxxxxxxxxx

六、税务#5@p

乙方在收到甲方每月所支付的员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以及人力资源管理费后,应同步向甲方提供全额税务结算#5@p。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甲方承诺其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甲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乙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费用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与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解决。

八、派遣期与退工的管理

1、合作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应就每批次的派遣员工约定派遣期,派遣期满前30日如双方均未书面提出结束派遣期或者另行约定不同的派遣期,则视同甲方同意本批次员工继续循环工作至下一个同等派遣期,直至甲乙双方的合作协议解除。

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或者届满时,甲方如希望将乙方招聘后直接派遣至公司的员工转为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需在该员工实际派遣时间满12个月且每年度的比例不得超过20%,超

过20%的部分,需按照不低于每人360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人才推荐费。

3、关于退工的管理:

(1)派遣期结束,甲方不留用的,除工伤未愈或医疗期尚未结束的员工之外,均可无条件退回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2)派遣期间,被派遣员工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或者符合第四十条第二款情况的,甲方可将员工退回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3)派遣期间其他情形的退工,甲方需退回的,应按照以下程序与乙方协商处理: ①提前30日通知乙方,填写《退工通知书》

②乙方向被派遣员工发送《调岗通知书》并安排其办理工作交接

③甲方按照每位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提前结束派遣期的违约金。

④乙方负责给提前结束派遣期的员工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4、被派遣员工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甲方不得退回乙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5、在保障员工利益的基本前提下,其他情况由双方友好协商办理。

九、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担权利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但是变更内容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终止本协议或提前结束派遣期,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十、其他约定

1、在派遣期间,派遣人员因工负伤的,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送派遣人员至就近医保定点医院,并及时通知乙方;应支付的社会统筹范围内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承担因工负伤期间的基本工资。

2、派遣人员主动辞职或甲方辞退派遣人员,经交接工作无误后,由甲方提供派遣人员离职证明,乙方负责办理离职手续及社保转移手续。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的全部或主要条款不能履行,双方均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不可抗力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4、双方合作期限届满,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乙方派遣员工,应征得乙方同意并与乙方续延合作期限;如甲方没有书面与乙方续延合作期限且未主动将乙方安排至甲方的员工全部退回,

或者以其他各类方式与理由继续让全部或部分此类人员在甲方继续工作,则视同本协议自动延长一个合同期,因此给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予以变更或解除。未经另一方同意而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6、本协议期内,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变更、注销或歇业、关闭、迁址以及服务项目等变化时,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若以上事件系因一方过错而造成并且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十一、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本协议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工作推进流程

1、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

2、乙方根据甲方的招聘需求,适时组织招聘、安排面试

3、乙方通知面试合格员工办理入职体检

4、乙方与体检合格的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5、乙方与甲方约定员工入厂时间,安排员工入厂,并把员工资料备份给甲方,甲方协助乙方为员工办理入厂手续,领取工装、办理考勤卡等

6、乙方为员工开立银行工资帐户

7、乙方为员工开立社保及公积金账户

8、乙方将按照协议每月主动与甲方核对派遣员工数量、工资额度

社保额度、公积金额度及管理费等事宜;

9、乙方为甲方开具全额税务#5@p。

附件二: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一、 劳动合同

1、招工手续的办理

2、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

3、劳动合同的备案手续办理

4、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等备案手续的办理

5、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办理,终止合同的证明开局

二、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申报、缴纳,按照国际规定五项社会保险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2、遗漏月份补缴及历史遗留问题梳理

3、省内外社保转移手续的办理

4、社会保险卡照办理(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失业证等)

5、失业保险申领手续办理

6、工伤事故处理,工伤待遇申请手续

7、医疗报销手续办理

8、生育保险申报手续

9、社保明细查询及社保政策答疑

三、住房公积金

1、公积金的申报、缴纳

2、遗漏月份补缴及历史遗留问题梳理

3、公积金转移手续的办理

4、公积金卡的办理

5、公积金贷款手续协助办理

6、公积金明细查询及政策答疑

四、政府关系协调

(一)劳动监察

劳动监察由济南市劳动监察大队统一管理,各区劳动监察处(科)归口辖区管理,劳动监察部门可以检查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诸多企业用工方面的情况。

公司负责客户年度劳动监察以上各项事宜的协调,协同客户做好与监察部门

的沟通,确保通过年度劳动监察。

(二)社保稽核

社保稽核由济南市社会保险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区财务(稽核)科归口辖区管理,主要检查所辖单位社保缴纳的合规情况,诸如缴费基数是否为缴费月度应发工资额度,是否有少缴、漏缴等各类违规情况。

公司负责客户年度社保稽核以上各项事宜的协调,协同客户做好与稽核部门的沟通,确保通过稽核检查。

(三)劳动仲裁

出现各项劳动仲裁事宜时,负责做好与市区劳动仲裁院的沟通,确保仲裁结果为有利于我方的判决, 全程做好与仲裁员工的沟通,确保在最小范围内解决问题。

 

第二篇:劳务派遣协议2

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劳务输入单位):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协议:

一、派遣劳务人员的数量、劳务人员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协议签订日起 内派遣 劳务人员到甲方从事 工作,劳务人员的具体岗位由甲方安排。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生产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按照甲方所需工种自行招录;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登记表》,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 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甲方向乙方按月支付费用,具体费用详见附表。

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由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乙方派遣人员工资及费用以银行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的;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乙方索赔,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劳务人员追偿:

(五)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暑降温、防寒用品及津贴;

(四)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组织救护,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五)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费用;

(六)每月5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出勤记录和岗位变动情况报送乙方,因未按时报送派遣人员出勤记录和岗位变动情况,造成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本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

乙方应在 日内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在 日内另行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并接转劳务人员各类档案;

(四)负责按时核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或书面委托甲方代为核算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代扣代缴劳务人员保险;

(五)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行车安全、按照甲方同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规定办理。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协议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协议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协议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而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

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提供的招聘简章作为此合同的副本,同样有效。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开户行及帐号: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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