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基本要求:

1、 根据推荐表及登记表的“说明”项目如实填写;

2、院系意见、加盖公章完成后将返还至同学手中,用于求职应聘。

3、在表格的右上角处,用铅笔填写本人的学号

具体要求:详情按照如下样本

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学号:用铅笔注明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学 校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院 系 国贸系

专 业 (必须填写全称,例如:应用英语)

姓 名 ×××(与学籍一致)

填表日期 20 年 月 日(暂没有通知时间,先不要填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部制订

填 表 说 明

1.毕业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本表,填写时一律用黑色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

2.表内所列项目,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不清”、“不详”及其原因,如无该项情况,亦应写“无”。

3.“本人学历及社会经历”自入小学时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地时间也要填入,并加以说明。

4.“家庭主要成员”是指直系家属(父母和爱人、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5.“本人健康状况”主要填写有无疾病和体质强弱状况。

6.贴最近一寸正面半身脱帽照片。(必须贴好)

7.如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加纸附上。

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就业推荐表及毕业登记表填写说明

 

第二篇:就业推荐书填写说明

广东工业大学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资料发放与填写说明

一、发放及管理办法

(1)发放内容: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资料发放内容包括《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2)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结业生以及因特殊情况经校教务部门同意延长学籍应于20xx年毕业的学生。港澳生、外国留学生不发放,未列入招生录取名册的单位委培生、旁听生、借读生不发放。

(3)发放时间:推荐表发放时间为20xx年10月;登记表发放时间为20xx年6月;协议书发放时间为20xx年10月25日起。

(4)发放流程:推荐表、登记表及协议书均为由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资料,这些资料都是毕业生就业派遣的重要材料,各毕业生及相关学院务必小心保管。具体发放流程为: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到教育厅将领取就业资料,然后将推荐表、登记表(协议书的发放及鉴证流程参见附件《2011届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及管理办法》)统一发放到学院,再由学院组织毕业生认真填写并加具学院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接着,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意见后再发放给毕业生。

(5)推荐表不作为缔约录用关系的证明,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毕业生缔约录用关系以签订协议书为准。 ?

(6)每位毕业生只有一份推荐表及登记表,毕业生要认真填写,

避免填错(请拟稿后填写!)。注意:在未落实就业单位前(签约前)使用推荐表复印件参加招聘活动!

(7)毕业生不慎遗失推荐表和登记表等就业资料的,必须由个人提交补办申请(申请表可在学校就业网的资料下载区下载),经学院毕业班就业工作负责老师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后,凭补办申请书到就业中心补领。

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的填写说明

(1)根据推荐表表的“说明”项目如实填写;

(2)学校、学院、专业填写全称;

(3)学校隶属:“广东省教育厅”;学历:填写大学毕业时的学历,即“大学本科”或“专科”;

(4)必须贴小一寸免冠半身照片;

(5)姓名、出生年月的填写必须与户口薄、身份证的相一致,不得有异,否则会给录用、编制和审批就业方案、办理报到手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修业年限”:插班生填“3+2(专升本)”,插班生读双学位的填“3+3(专升本,双学位);四年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延长一年学籍的填“4+1(双学位)”,因其他原因(包括休学复读、试读复读等)延长学籍的填“4+1(原因)”,其他的填“4年”;专科生填“3年”;五年制本科填“5年”;

(7)奖惩情况填写校、院级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插班生可填专科时期的情况,但必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8)自我鉴定应客观、简练;

(9)学习成绩栏可附教务部门盖有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不得涂改。

(10)学校意见栏不填,由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填写并盖章;学院意见由学院填写。

(11)推荐表上的学院推荐意见必须具体、真实。不能只是简单的填写“同意推荐”。

在毕业生填齐相关内容并加具学院推荐意见后,由学院统一在20xx年11月10日前到各校区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具学校意见并盖章。(各校区联系人:大学城校园,邓老师39322471;龙洞校区,赖老师 87082927;东风路校区,李老师 37626136)

三、《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

登记表由学院妥善保管至毕业前(20xx年6月)再下发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根据登记表 “填表说明”中的各项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2)学校、学院、专业填写全称;

(3)姓名、出生年月的填写必须与户口、身份证的相一致,不得有异;

(4)其他基本情况要如实填写;

(5)奖惩情况填写校、学院两级以上级别的奖励、处分情况;

(6)自我鉴定应客观、简练;

(7)各学院认真审核毕业生在登记表上填写的材料,并做好班委鉴定和学院意见的填写工作,班委鉴定需班长签名,学院意见需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收齐填写好的登记表于20xx年6月20日前送到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盖章后的登记表暂由辅导员保存,到档案整理时连同学生成绩单等材料一起送至学生档案室归档。

四、注意事项

各毕业生应自觉、如实的填写推荐表和登记表,学院应严格审查毕业生填写的推荐表和登记表,发现不如实填写的,应退回重填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如果签约或报到后,用人单位因发现毕业生材料弄虚作假而解除、撤回或撤销就业协议,属毕业生责任的,其后果由毕业生个人负责。

广东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xx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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